《野人考察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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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人考察纪事-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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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对于“野人”研究,目前反对者众,认为是不务正业。对于马来西亚“大脚野人”,和神农架“野人”一样,也很快有国内专家提出差不多相同的质疑:“大脚怪”数量那么少,怎么能够保证他们有足够的种群大小保证他们的繁殖与延续呢?生物的演化具有不可逆性,已经灭绝的生物不会重新出现。虽然不能排除在这个地球上,还有很多人类没有开发到的地方,但如果一种原始的大型物种与我们人类共同生活了几百万年,还没有被发现,怎么可能?

  对此,王方辰教授认为:目前许多人对“野人”研究持反对观点,这是正常现象,但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说明不存在“野人”。既然我们已经有那么多线索,为什么我们不去研究,即使研究的结果是不存在“野人”,这也是一个成果。

  “野人”这个东西,困扰人们太久了。在我们这个世界上,究竟有没有“野人”?为什么非要找到“野人”?研究“野人”又有什么意义呢? 

  中国科学探险协会奇异珍稀动物考察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王方辰教授说:为了解决人类起源问题,大批科学工作者一直把希望寄托于考古发现,但是能找到的与人类祖先有关的化石证据不仅数量稀少,而且也不连续,根本无法解决从猿到人类进化过程中的许多关键环节。茫然中科学家不得不反思:既然“从猿到人”的推测为世界公认,地球上那么多的灵长类动物都被认定为人类的祖先,而向人类方向进化的一支则应当最为强壮!这样,寻找介于人与猿之间的大型灵长类动物,也就是所谓的“野人”,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二)、匪夷所思的贵州月亮山“野人”伤人事件
(二)、匪夷所思的贵州月亮山“野人”伤人事件

  其实,关于所谓“野人”,记者本人最初也倾向于认为是扯淡。道理很简单:老说有什么“野人”,有本事你抓一个活的来我看看呀!那么多人吵吵嚷嚷那么多年,找来找去难道就抓不住一个?多少年了,听到的传说数不胜数,然而却总是只打雷不下雨,听到全国人民都有些厌烦和麻木。

  直到1995年参加中国科学探险协会组织的一支考察队,进入神农架追踪“野人”,这十多年的所见所闻,才使我开始认识到这家伙没准真可能有,不是一句话就能简单否定的。

  道理也很简单:到底有没有“野人”?不是随随便便说有就有,说没有就没有的。

  有,要找到有的证据。最简单的方法,当然就是抓个活的。没有,也应该通过大量的考察、研究,确证其已经没有存在的条件以及理由。仅凭想象和情绪武断,是不冷静不客观是一种幼稚病,对解决问题没有意义。

  这支考察队出发前,时年八十六点五岁的贾兰坡先生于1995年4月10日手书以下文字表明态度:“野人是否有,无人尚知晓;如有大发现,确能惊世人。”——贾老院士这种态度,给了众多“野人”考察者以很大的信心。“野人”这东西确实值得研究,并非扯淡。

  关于“野人”,现在一些研究者更愿意称之为“人形动物”。 从1995年加入这支队伍开始关注“野人”,十年多间,所见所闻令人感慨不已,这批执著的理想主义者令人敬佩,周围起起落落真真假假的作秀炒作也让人难以评说。一转眼,十年过去了,一切似乎都照旧,有关“野人”的一切,似乎仍然和十年前没有什么区别。尽管几乎每年都有目击到“野人”活体、发现“野人”踪迹的报告,最重要实证仍然是没有,谜还是谜“野人”之谜,仍在吸引着一代又一代、一批又一批的探索者,脚步从未停息,其间的故事,令人扼腕。比较极端的是奇人张金星老兄,他已经蹲守神农架超过十年,竟成为该地区旅游业的一道风景。

  但是,不管怎样,如今我更倾向于“野人”这家伙至今尚存于世的可能性非常大,特别是去年在贵州月亮山的一次实地考察。

  贵州月亮山的这个“野人”事件,一开始我是抱着戳穿假新闻的心态去的。

  2004年底,《贵州商报》上一个耸人听闻的消息《野人区村民全程目睹女野人将老汉强暴致死》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消息称:

  “1996年1月18日,摆拉村一六旬老汉在乡场上购置完年货归家,途经一牛圈时,被一雌性野人掳走,沿着山坎下一处茂密的森林,野人将老汉拦腰抱在一片空阔的草地上,将老汉强暴,老汉因此命赴黄泉。虽然整个强暴过程被放牛的村民全程目睹,但老汉究竟缘何而死还是引起了公安机关的关注,最后经尸检发现,老汉的*肿大且明显拉长,大腿根部红肿一片。公安专家最终认定,这是一起被激烈*致死案。而接到报案、参与现场调查,时任计划乡党委书记的龙安跃恰恰就在现场……”

  这则报道还说:“……仅在月亮山区,就有1000余人称看到过“野人”。这与我国发现“野人”最多的地方神农架相比,目击者多出近3倍。”

  10年前神农架“野人考察队”的队长、中国科学探险协会奇异珍稀动物考察专业委员会王方辰秘书长,闻知此事也是觉得太夸张了。在我们奔赴月亮山区进行了实地调查前,面授机宜,嘱咐我们最好能找到公安机关的尸检报告。这,应该是最可靠的证据。

  赶到事发地所在的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城后,我们首先找到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负责人李作维,然而,他仔细看过那则报道后表示:不知此事。李警官多年来一直在该县从事刑侦工作,如果有这样的尸检报告,或者有人要查看该县公安局的任何尸检报告,他这个负责人不可能不知道。也就是说,报道中有关公安机关介入此事是子虚乌有的。

  难道这真是一则假新闻?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事情看起来却并非这么简单:

  对于基本事实,榕江县当地的“野人”研究者原县文联主席、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朱法智先生持肯定态度,他介绍说,当年的“野人”伤人事件的确存在。朱先生本人是在时事发后大约一个月得到消息,即赶赴现场进行过调查的。朱先生认为,之所以公安机关没有资料,是因为死者家属和当地村民根本就没有报过案。原因在于,他们都认为那是“变婆”、“野货”干的,报案也没有用。如果是坏人干的,报告了政府,可以杀人偿命。但是,是那家伙干的,谁也没有办法,报官毫无意义,再加上对那东西的深深恐惧,所以自认倒霉。

  事发地月亮山位于贵州省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两省区交界处,在贵州境内的一段,又是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和黔南苗族布依族自治州两州交界处,地理位置极其偏僻,至今仍保存着300多平方公里的原始森林,居住在这里的水族、苗族等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方式仍基本是自耕自织。

  报道中提到的另一个证人,时任计划乡党委书记的龙安跃(现任副县长)当时出差,无法联系,有关他所掌握的具体细节,我们的调查尚难证实。那么,事实究竟如何?

  次日,我们赶往事发地所在的榕江县计划乡继续调查。计划乡是月亮山腹地的一个偏远乡镇,1999年通电,2000年5月才修通公路。

  在计划乡,乡党委副书记杨通辉介绍说:对于1996年的伤人事件,当地人都知道,说法大致和朱法智先生所述大同小异。通过对杨通辉和当地群众的进一步走访了解,也都肯定不明动物伤人事件确实存在,对于该起事件的说法也都基本相同,普遍认为是“变婆”干的。

  “变婆”的传说,在当地由来已久,深入人心。这东西,当地人大都深怀恐惧且非常忌讳,不愿意多谈论。当晚,乡里特意为我们找来了几个村干部。乡政府所在地的加两村副村长杨振祥说,很早之前,村里有一个10多岁的小男孩就被那东西抓过,还有一个老太太被这家伙压倒过,被吐得满脸唾液,致使其无法看清那东西的模样。这些事情的具体年代说不清楚,只知道小男孩现在大约二、三十岁,老太太已经去世。

  这时,我们还得到了一个更加令人吃惊的线索,2004年,就还有一起“变婆”伤人事件,一个老太太被“变婆”*。并且,被侵害的老太太还健在。

  我们决定,即刻上山,到实地去看个究竟。

(三)月亮山尚存在人形动物活体的可能性相当大
(三)月亮山尚存在人形动物活体的可能性相当大

  第二天一早,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我们赶往两起“变婆”伤人事件的事发地摆拉村摆皎村民小组(自然村)。(遵照王秘书长意见:为了避免给当事人和以后的考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详细地点和有关人名请作技术处理,隐去。下同)

  摆拉村下辖摆拉、摆皎、上拉力三个村民小组(自然村),前二者为苗族村寨,上拉力是水族村子。乡里特意安排恰好在乡里办事的上拉力村民小组组长潘秀林为向导,带领我们奔赴现场,意在少一些忌讳,能了解到真实情况。

  这几个村子都不通公路,离开乡政府,便开始徒步爬山,漫天大雾,雾密时能见度不过三、五米。此地山高坡陡,山路坡度很大,民生维艰,很多山坡都被开成了梯田,但直观看来,田地以外的山林都很少遭到破坏,尚保持原始生态,这可能与当地少数民族同胞传统上对自然的敬畏和这一带尚属后开发地区有关。

  当日赶到计划村,一到村口,印象很深的是古木参天,几人才能合抱的大树比比皆是。当晚,夜宿村干部家,通过对村支书叶高山、村文书潘建华和一些村民的走访座谈得知,他们都深信两起“野人”伤人事件是“变婆”所为,当地人对“变婆”的存在深信不疑。当地传说中的“变婆”,有人认为有尾巴,但较短;有的认为没有尾巴;但共同点是直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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