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唱悲伤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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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唱悲伤的歌- 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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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请你原谅我,那个四年前告诉你他只会讲小红帽的故事的我是在走过了这漫长得好像整个青春的四个华年以后才慢慢懂得了怎样去哄女孩子开心怎样一点一点地把自己剖开然后一笔一划地在自己苍白的年轮上书写自己单薄的故事,而那个四年前就被要求了的故事是在四年后的现在才有了被从头讲起的缘由。

别唱悲伤的歌 第二章(1)
我有时候觉得我的整个中学时代都是失败的,我对罗昭晨对小七说我有多后悔多不甘心多想一切重新回到原点然后再来一遍,那样现在的我一定会是完全不同的模样。

  但是,假如真的一切都不一样了,也许我也就不会像现在一样和他们坐在一起,不会像现在一样,一边敲对方的头一边说些没边际的话。其实心里还是暗自庆幸之前那么冗长的铺垫换来了他们此刻如此真实的存在。伸伸手就能从指尖感觉到的体温。

  小罗同学告诉我,青春这东西其实就是用来荒废以及荒废完了再慢慢用来后悔的。

  我觉得他有成为哲人的潜质。他让我觉得浪费青春是件每个人都要经历的像到了一定年龄下巴上自然会长出一点一点的胡渣一样顺理成章的事情。

  小时候,我是个很不爱说话的孩子,内向,而且性格孤僻。我不知道该不该把这归咎于我的父母,毕竟是他们,让我从六岁开始就像个孤儿一样。

  然而我似乎并没有怨恨过他们,我知道他们那么辛苦都是为的什么。我像所有八零后的一代一样,有着望子成龙的父母以及暗无天日的高中。只是我的父母从来不会千叮咛万嘱咐地告诉我考一个好的大学就意味着有一个好的将来,不会让我去参加某个据说是清华老师的补习班或者某个高考冲刺强化培训班,不会在临近高考的时候像照顾新生儿一样担心你被子盖厚了会闷坏盖少了又会着凉而一个晚上悄悄进出好几次你的房间才能安心。

  他们只告诉我,赚钱是多么的不易。

  其实我也说不清楚,自己是怎么一点一点长成现在这个样子的。

  我的小学,初中,高中,甚至于我的整个十九岁以前的青春,都是乏善可陈的。除了我的学习成绩,我几乎拿不出任何值得我去跟别人提及的过往。

  我自己都无法想象,那是怎样苍白而缺失快乐的一段时光,除了那个高一高二在一起当了两年同桌的朋友以外,其他的诸如前桌后桌,左边的男同学右边的女同学,我都只能依稀记得他们的模样却已经很难叫出几个人的名字了。

  他叫宁远。那个突然就在我生命里消失的同桌。

  关于他的记忆其实并不多,更多的时候他只是坐在我旁边安静地听课睡觉写东西,或者用圆珠笔在书本上描画某一个女生的背影,甚至画一些女人的*。

  他告诉我他喜欢写作想考中文系,可是他妈的却报了理科,他说他不属于这里,他迟早要离开。我那时候就劝他说读理科没有什么不好至少以后毕业了好找工作,写作这东西其实你不念文学系以后也一样可以去从事的。他说你不会懂。

  我是不懂,他上课画女人的*我就不懂。

  他告诉我他小时候就是一个很执拗的孩子,小的时候经常吵着囔着要家里买变形金刚买全册的西游记小人书,家里不给,他就闹,并不是掉眼泪抹鼻涕死缠烂打的那种,而是一声不吭地摔东西或者在院子的角落里用力地踢墙壁,甚至可以忍着饿一天不吃饭,到最后家里人都无可奈何终于答应给他买了,可是他却告诉所有人他无论如何也不要了。因为他觉得没有意思了,他这样闹这样折磨所有人,只是要他们都后悔。所以在后来经过激烈争吵家里人也一定要他报理科的时候,他一句话也不再说,只是回到自己房间里哭了一个晚上。

  后来我知道了,他的妥协正是因为他的不妥协。他宁愿自己破罐子破摔让自己前程尽毁也不希望自己顺从地按照父母指定的某一条路走下去。

  我无法深究他这样的选择是对还是错,或许本来就没有对错。

别唱悲伤的歌 第二章(2)
我曾经跟小七说过我的家乡是个很安逸的地方,像中国所有偏远的小城镇一样,生活节奏缓慢得好像要与世隔绝,只是与世隔绝的不一定都是世外桃源,我生长的小镇并不美,连桃树都没有一棵,唯一值得一提的是小镇里有一个叫做沫水湖的地方。

  “墨水湖?是因为你们那里出很多王羲之还是因为盛产墨水啊?”

  “不要和我装傻!”

  “你怎么知道我装傻!”

  “哦。我错了,你不用装,天生丽质!”

  “你才先天性智障呢!”

  “得,再说下去我们俩都得时光倒流回到娘胎里成俩无脑儿。我投降。”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样的斗嘴已经成了家常便饭,一顿不吃都感觉饥肠辘辘,所以往往我半夜睡不着觉的时候就会躲进卫生间里拿手机打电话把小七吵醒,跟她说起床上厕所了大小姐,然后话筒另一侧就会爆发出声嘶力竭的一声河东狮吼:疯子。

  接下来就是以色列巴勒斯坦式的导弹邦交,你炸我一所民房我就炸你一所学校你炸我一个弹药库我就炸你一个军事基地,不然就直接火拼了炸你总统府。

  不过也有时候实在困得睁不开眼,就发一个信息:今日休战!

  我觉得多数时候我像巴勒斯坦一样弱小无依,而小七是狗仗人势的以色列强盗,在我弹尽粮绝的时候她一定不会放过赶尽杀绝的大好时机。

  她会在我一句话都来不及说出口的情况下从我的发型数落到我的穿衣品味,再从我的思想品德数落到我的政治修养,并且告诫我要三从四德勤劳持家,要多看新闻联播,要守贞如命,小三小四的别去当。在我越听越觉得变味的时候她就利索地挂掉电话,彻底把我打败。

  那时候已经到了大一下学期期末考的复习阶段,我和小七频繁的出双入对让几乎所有的同学都以为我和这个外语系的洋妞搞在一起了,这是我和小七形容别人谈恋爱时的不二说法,我们不称其为拍拖或者交往,我们叫“搞在一起了”。

  不过事实是,我和小七并没有搞在一起,那时候我们纯良得一如不发情的大熊猫。

  大一的一整年我都过得惬意无比,没有专业课没有四级考试,都是一些公共课程,无非就是把高中的语文数学英语再重新温习一遍,这让我觉得,大学真的是人间天堂。

  那时的我自然不会知道,天使就是在天堂呆腻歪了才会堕落成魔鬼的。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别唱悲伤的歌 第二章(3)
如你所知,小七并不叫唐七或者唐小七,小七并没有一个叫小六的哥哥或者一个叫小八的妹妹,只不过她的生日是美好的农历七月七,她叫唐雨,下雨的雨,是个让人觉得诗意而且容易浮想联翩的名字,每个风一样的男子都憧憬着遇见一个雨一样的女子,然后开始擦肩而过开始起初的相视无言开始简单的只言片语开始俗套的暧昧不明开始某种桥段的浪漫告白开始进入彼此的生活开始相亲开始相爱开始相拥开始……

  咳,最后小孩子都开始奶声奶气地叫爸爸妈妈了。

  可是小七在与我厮混了半个学期后擅作主张地把我定义为疯一样的男子。

  所以以上所有的可能都变成一串不可能的假设以及虚拟语句,倒塌的多米诺骨牌,连锁的蝴蝶效应,只因我的前提从一开始就不成立。

  我不是风,她也不是雨。我们在一起,只有雷电交加。

  我有时候都怀疑小七是遇见我以后才变成这样一副不贤淑不温柔的野蛮加疯癫模样的,回想起在汽车站门口的初见真的是判若两人,那个时候我会偷偷用眼角的余光看她安静地整理背包的样子,眉眼低垂,头发柔软而顺直,带点小忧郁的简单模样。看着后来花枝招展的她,我总是觉得很愧疚,于是在整个大一及大二的上半个学期,我帮她替点了一百零二次早点名,还帮她买了一百零二支阿尔卑斯棒棒糖。我之所以会知道这么详细的数字是因为每次小七都会把糖纸收起来单独放进一个方的玻璃盒子里,她解释说这是爱好,就像有的人喜欢收集邮票有的人喜欢收集烟盒有的人喜欢收集避孕套的包装袋一样。我对此没有发表任何看法,只是猜测这个牌子的棒棒糖是不是在搞有奖活动。

  小七像个寄生在我生活里的霉菌,不但要一点一点蚕食掉我的懒觉时间,每次发信息叫我帮她早点名都不忘加一句,就是帮她买一支阿尔卑斯,然后如果在自习室有看到帅哥在晨读记得发信息报告准确的地理坐标给她。这让我觉得我是个奶妈,还是个忍辱负重的奶妈。

  其实做一个奶妈没有什么,只不过叫人难以接受的是那个吃着你奶长大的婴孩无时不刻惦记着的是别人的乳房。

  我那时像个带着红领巾的少先队员一样,小同学想吃糖果我就给她买呗,况且还是个女同学呢,少先队队歌是这么唱的:鲜艳的红领巾飘扬在胸前,不怕困难,不怕敌人,顽强学习,坚决斗争,向着胜利勇敢前进,向着胜利勇敢前进,前进。

  虽然,我心里想的一直是:向着女生宿舍,勇敢前进,前进。但我依然认为我将要做的事情不过就只是一个大哥哥给小妹妹送了一颗糖吃,那么的两小无猜,于是我绕半个操场去公寓边上的一个小超市买一支棒棒糖塞口袋里,再绕回半个操场,然后踩过女生公寓里竖着禁止践踏草坪木牌的草坪,最后左闪右躲地避过楼管阿姨红外线般的视线混进女生楼。

  整个过程我都轻车熟路得好像上厕所拿草纸然后关门脱裤那么自然而然。

  我每次都只买一支糖,小七说你丫要是一次给我买一袋以后谁叫我起床啊,她本来只是因为低血糖才会像个小屁孩一样没事就吃糖,如果一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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