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灭至尊》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破灭至尊- 第12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这些污渍,是鸿蒙衍天诀突破到第二层的时候排出来的,鸿蒙衍天诀每运行一个周天,真气都会对杜风的经脉和身体进行强化改造,积累了一年的强化效果后,今天晚上终于达到了脱胎换骨的效果,这些污渍就是杜风体内的杂质和废物。

经过这次的脱胎换骨之后,杜风无论是身体素质的增加还是以后修炼速度,都达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修炼起来事半功倍。

一身的污渍,连身上的衣服也是弄得黑黑的,还好杜风只是盘坐在床上,被子上并没有被弄脏,否则洗起来就麻烦了。

出了屋子,打水洗了个澡,将衣服也洗干净了,将洗好的衣服晾起来,杜风没有丝毫的睡意,而且天已经微亮,再过不久天就会大亮了,杜风也就不回去睡觉了。

虽然练了一个晚上的功,但是杜风现在没有丝毫的疲劳,反而是精神熠熠,慢慢的杜风也发觉了,打坐练功逐渐的能够代替睡觉,甚至比睡觉的效果更好。以前修为不深的时候,打坐完再水两、三个时辰就已经足够了,现在修为深了,打坐练功一个晚上几乎不睡觉,可第二天早上精神比睡了一个晚上还好,这让杜风更喜欢练功了,用练功代替睡觉。

将平时跑步时的负重背在身上,绑腿绑好,杜风出了村子,围绕着竖立在村子周围阻挡野兽的栅栏开始跑步,这一年来,杜风每天早上也是坚持这样跑步的。杜风现在身上的负重重达二百四十斤,身上穿的铁背心是专门到青山镇上找人打造的,重一百六十斤,双脚绑腿各重二十斤,双手上绑着护臂各重二十斤。

身上背负这些重量,再围绕村子怕几十圈,一圈大概有五百米,比地球上标准的一圈四百米跑道还长近百米,几十圈下来运动量可不轻松,除了杜风这个余大熊口中的变态,韵家村无人能做到。

跑了十几圈下来,杜风发觉比以前轻松了许多,二百六十斤的重量仿佛不存在似的,跑了十几圈,竟然连汗都没有出,身体也没有感到多少疲劳。看来先前突破时对身体的强化改造确实效果显著,真正有脱胎换骨的效果,不知道现在自己身体肌肉的力量是多大呢?臂力又达到了什么程度?

杜风相信,单以身体的臂力算,应该已经接近了千斤的大关,他现在有一拳就可以打破天的感觉,虽然是错觉,但是却可以说明他现在的身体力量强大得不可思意,绝对超越了了三级武士初阶的范围。这还是单纯的身体力量,如果加上真气的辅助,爆发的力量更加惊人,是以倍数的增加。

吃过了早饭后,杜风又捣了些米汤,剁碎了些生肉喂了小狼鹰吃,小狼鹰现在的状态可比昨天好多了,鸣叫的声音也嘹亮尖锐,看到杜风就兴奋的叫着,像是看到了自己的母亲,小狼鹰睁开眼睛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杜风,自然把杜风当成了母亲。

喂好了小狼鹰,杜风就要准备好野兽皮毛,一会就要进城去卖了,现在余家村猎到的猎物大大增加,珍贵的皮毛自然不少,再拿到青山镇上卖就亏大了,走远一点拿到宛月城里去卖钱多了几倍。

所以每隔一段时间,当野兽的皮毛积攒了不少的时候,就进城里去卖掉。

宛月城杜风已经去过两次了,都是跟着余大虎去的,今天只有杜风和余铁牛两个人去,一来是杜风两人坚持不要大人跟着,二来是余大虎等人也存心要锻炼下两人,余家村落后,他们这代人是不行了,不过杜风这一代人就要多走出山里。

余小环也想跟着杜风去宛月城,可惜被他爹余豹拦住了,杜风也担心城里龙蛇混杂,带她一个女孩子去可能不太方便就没答应。余小环老大的不高兴,噘着嘴就要哭鼻子,杜风只好把小狼鹰交给她玩,才让余小环破绽为笑,不过她要求杜风要买礼物给她,杜风当然是满口的答应了。

临走时,杜风交代张氏记得喂小狼鹰吃东西,否则一天不吃东西小狼鹰怕又是差不多要饿死了,余小环也满口嚷着说自己会照顾小狼鹰的,让杜风不用担心,不过却要杜风从城里买礼物给她,杜风笑着答应了她的交换条件。

杜风和余铁牛两人背着大捆的野兽皮毛,在全村人的目送下,踏上了去宛月城的路。

“风哥,这城里就是比村里大多了,你看这路,还铺上了石板,比村里的黄泥路大上好多倍呢!还有好多人呀,啧啧!风哥你看,还有人骑马呢!”

听这粗大的嗓门,就知道说话的人正是和杜风一起进城的余铁牛,这家伙年纪不大,可是嗓门却遗传了他爹余大熊的,声若洪钟,隔着老远就能听见了。

而且这家伙虽然不是第一次进城,但是现在的表现就和第一次进城的土包子没两样,以前进城都有村里的大人约束着,不敢胡乱造次,现在就他和杜风两人,余铁牛就没这么多约束了,一路上都嚷着他那大嗓门,对什么都感觉新鲜,好奇得很。

再加上两人穿着陈旧的粗布衣服,背上背着老大一个包袱,一看就知道乡下来的,走在街道上就像土螃蟹一样,打横着走,路上的行人都厌恶的看着两人,心里暗骂不知道哪里来的土包子!

杜风并不在意这些目光,在地球上他拾荒的时候这样的目光见得多了,而且他也没约束铁牛,就让这家伙大声的嚷嚷吧,反正杜风并不觉得丢脸,余铁牛是自己的兄弟,没道理怕别人鄙视的目光就不许自己兄弟说话了。

遇到别人直直的鄙视过来的目光,杜风和余铁牛两人都会狠狠的瞪回去,比眼睛大吗?谁怕谁啊!看到没点血气的城里人在两人凶狠的目光下溃败,兄弟俩哈哈大笑!

紧了紧背后装满兽皮的大包袱,杜风道:“铁牛,我们还是先去收购兽皮的店里把东西卖了,然后再好好的在城里逛逛。”

虽然杜风有储物戒指金龙戒,装下这些兽皮自是小事一桩,不过杜风不想暴露自己的这些秘密,于是这些兽皮就只能背着了。

“哎!好,风哥我听你的。”余铁牛道。

第14章  林家武馆

余家村的猎人进城卖皮货都去固定的一家商号,因为这家商号的价格最是公道,掌柜的为人不错,不会看不起乡下人,这家商号叫南北斋,商号不小,里面有七、八个伙计,掌柜的叫李顺,四十多岁的肥胖中年人。

“咿?这张花豹皮可是上好的成色,拿来我看看。”李顺看到伙计刚拿出来的那张花豹皮,眼睛又是一亮,他经营皮货生意二十几年,眼光自然不低。

手里拿着花豹皮,李顺小心的翻看着,眼睛越来越亮,赞叹道:“这张花豹皮毛质柔软,色泽光亮,可是不多见的好东西。而且花豹速度惊人,寻常猎人可是很少能够猎到豹子的,更难能可贵的是,这张豹皮上竟然没有一个伤口,这样一来,就让这张花豹皮的价格再涨上一倍了。如果完整的豹皮,我老李经营皮货生意二十多年,也才是第一次看见,可算是看了眼界了,光这张豹皮就能值二十两。”

杜风和铁牛两人大喜,想不到光是这张豹皮就卖了二十两,看来这次真是丰收了,以前所有的兽皮加一起也不过是二、三十两的价钱,而且还是全村一个月的积累,这一张花豹批就顶上全村一个月的打猎收获了。

杜风高兴的正要说话,突然门口一个清脆的声音传来。

“这张豹皮我家小姐看上了,我家小姐出三十两银子。”

店里的人都朝门口看去,只见门口走进来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一身青色衣裙,精致的面孔上一副干练的神色。门外停着一辆华美的马车,周围几个武者打扮的护卫佩带着刀剑,个个身材高大,精神头十足,锋利的目光凝视着周围,小心的护卫着。

看这架势就知道马车里坐着的人绝对不简单,就是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人。

三十两银子?杜风和铁牛两人刚才还在为二十两的价钱高兴不已,现在竟然有人出到三十两,比之前还多了十两,两人一下子楞住了!也怪不得杜风两人回如此,要知道一两银子就足够普通百姓三口之家一个月的生活花费,余家村打猎所得也就勉强够维持村里的基本生活,说实话杜风还没见过这么多钱呢。

“怎么,嫌少吗?三十两可是比掌柜的出的价钱还多十两银子呢,做人可不能太贪心了。”进来的那青衣少女见杜风两人没回答,以为两人不愿意卖,语气就难免有些生气。

“小翠!”马车里传出来一声娇喝,声音如黄莺鸣唱,又如珠玉撞击地板的声音,清脆悦耳,让人心头不由得一荡,想要寻找这声音的来源,想要看看这发出声音之人长了个什么模样。

“是,小姐。”小翠低声应答了一声,又对杜风道:“我家小姐出五十两。”

杜风还沉浸在那悦耳的声音里面,目光追寻而去,可惜马车上的纱帘挡住了视线,只能隐约的看到里面一个苗条的身影。

“五十两!风哥,五十两银子啊!”铁牛兴奋得满脸通红,他对那悦耳的声音没啥感觉,只对五十两银子感兴趣,他用手碰碰杜风,“风哥,卖给她吧?”

小翠看到铁牛的模样,脸上明显多了一丝不屑。

杜风被铁牛惊醒了,回过神来,对小翠道:“这位姑娘,虽然你出的价钱比较高,不过这张豹皮我之前已经答应二十两卖给掌柜的了,做人不能言而无信,见利忘义,还请见谅。”

小翠惊讶的看着杜风,小脸涨红怒道:“你!”

李顺连忙道:“既然是大小姐要,在下自然要让给大小姐。”又对杜风道:“小兄弟,大小姐出五十两银子,你就卖给她吧。”

李顺这话的意思就是他不能收了这张豹皮再卖给那个大小姐,三十两银子的差价在一张兽皮上不少,但还没放在李顺的眼里,他可是清楚马车里面的人是谁,他要是这样做了难免给人留下一个差的印象。

既然李顺这样说了,杜风也就不说了,多赚三十两银子当然更好,有谁会跟钱过不去。当下把花豹皮交给小翠,外面一个护卫走进来,手里拿着五个十两一锭的银子。

小翠拿着豹皮回到马车旁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