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有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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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有约- 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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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个都风光的,难道老祖宗也会厚此溥彼,不会吧!不过拜祭祖坟那也是对祖先的一种尊重。

  听到说到祖坟,正和通仔说话的扬帆来了劲:“我家的祖坟好大噢,村里人都叫它祖坟山呢。”盛有木听了更是兴奋,因为牧天籁作为五行之首,作为中宗李显的心腹,肯定为中宗出了不少力,死后得厚葬,可能性是非常大的,似乎牧氏大墓的秘密就在眼前,正等着他去发掘去破解,盛有木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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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摇滚之夜
更新时间:2008…3…10 18:12:00 字数:3215


  一路是欢歌笑语,使旅途充满乐趣。期间盛有木也问到了苟大富的情况,他在牧歌的厂里打工,她应是知道的。说起苟大富牧姐有些高兴,她说那小子有些手艺,脑壳灵活,做事又勤快,深得牧姐夫妇的喜欢,就让他做了检修班的班长,还能胜任,就是话太多了,象个老太婆,唠叨得很。这些通仔他们就领教过,说他象<大话西游>里的唐僧,说个没完没了。扬哥还说有个好消息,苟大富那小子和厂里一位女工好上了,不用花钱去买了。原来他们也晓得这事喃,可能是她弟弟告诉他们的。靳兰心里有些感慨,象苟大富那样窝在穷山沟里的人不知有多少,而他现在走出来了,虽然有些辛苦,但视野开阔了,一定会认为他们以前的想法多么可笑:辛苦一辈子就为了花钱买个老婆,还提心吊胆地生怕她跑了。可见观念的改变对人是多么地重要。苟大富安定下来,盛有木也就放心了,他的探险还要有赖于苟大富的经验呢。
  到了古城西安,牧歌一家子盛情邀请盛有木一行去家里做客,他们婉拒了,并说先不要告诉牧青云和苟大富他们来了,他们要给他俩一个惊喜。盛有木又问:“牧姐,那你知道青云在哪儿驻唱喃?”又是扬帆抢着回答:“在‘归来’迪吧,每个周未都会去瞎吼,今天是周未,你们去那儿肯定能找到他的。我姥爷说他不务正业,因为姥爷想他平步青云呢。”他父亲就说她:“瞎说,你姥爷啥时说过要你舅平步青云咯?”“他给舅取的名字就是青云,难道还要明说吗!”小姑娘的机灵风趣把大家都逗笑了,别了牧姐一家,他们很快找了一家旅馆安顿下,然后参观古城的美景。

  作为六朝故都的西安,果然有与其它地方不一样的气质。高大的古城墙,将整个城市分成内外两处,汽车从古城墙的城门洞里进进出出,似做了一回时间的穿梭,在古代与现在之间尽情流连。看历史的厚重深沉,观古城的雄伟和苍桑。味人生的千奇百态,品盛世的巨变和繁华。一行人走走停停,通仔也用他的机器一阵乱扫,众人更是在镜头前左右展示,搞得他们比坐车还累。华灯初上,古城更添了几许妩媚,如暮年的美人,透过如刀的岁月仍能窥探到她曾经的风华绝代惊世骇俗的红颜。到一面馆,各人来一碗特色的羊肉面,很好吃。最有趣的是盛面的碗,绝对的海碗,盛洁比了一下,比她的头都还大,她的俏皮也被留在了通仔的相机里。当然里面的内容也不少,虽好吃,两个女娃儿仍没吃完。这种大碗透着古城一样的质朴和大气。这在用华丽的小得不能再小的碗的南方是绝对感受不到的,北方人的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豪侠之气,由此可见一斑。

  在路上问了下路人,归来迪吧就在这一条繁华街道的另一头。不用打车,直接走路过去。路上通仔就问两个女娃儿说:“知道为啥摇滚歌手总爱抱着吉它疯狂吗?”他还有些故弄玄虚喃,盛洁有些兴趣地说:“不就是为了伴奏么。”靳兰心也附和,“非也,非也!”这小子还文起来了喃,“那又为啥喃?”盛洁有些不服。“吉它如美人的纤腰,让人欲罢不能啊!”他还做出陶醉样,惹得盛洁大骂:“通仔,你娃是个好色之徒!”“这话可是你哥说的,我只是转述而已。”“那,那我哥也是个色狼!”盛有木见他们俩斗嘴把自己也扯进去了,还被妹子骂,于是马上说:“咋能说色喃,所谓君子好色而不淫,有错乎?无错也!”本来就被他们的斗嘴逗乐的靳兰心,又闻此语,更是大声娇笑。盛洁也笑着说:“兰心,你不帮我,还笑!”通仔见占了上风,继续道:“男人不好色,女人岂不是要寂寞。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爱美有错么!”“贫嘴!”一行人说说笑笑就到了那个叫“归来”的迪吧。

  迪吧在一酒店的二层,门面做得非常华丽气派,门口站了些高大的服务员,正招呼着三三两两前来的客人。他们进了大厅,见里面人很多,就叫了些酒水在偏僻的一桌前坐了下来。舞池里,人群玩得正酣,迷离的灯光照着迷离的人群。台上的乐队正在用他们的音乐和歌声指挥着人群的疯,人群的狂,那抱着吉它疯狂演奏,引吭高歌的人不是牧青云还是哪个?!盛有木等人也下了舞池,和人群一起颀赏着乐队的表演。一曲终了,人群大声有节奏地大喊:蟋蟀!蟋蟀!原来牧青云他们的乐队名叫蟋蟀,取蟋蟀生命若在,就歌唱不止之意。通仔在下面大呼:“云子,云子!”云子可是他以前在校乐队时的小名,他若听到就知道是谁来了。可能通仔的声音被淹没了,并没引起台上牧青云的注意。

  牧青云正在台上代表乐队慷慨陈词,忽然话锋一转道:“有一首歌,我们也排演了很久,那是我以前在校乐队时唱的,不过并不是我主唱,所以总是没信心,怕演绎不出它的苍茫和激情,今天,就让我们高歌一曲,<边塞曲>。有请我的两位好朋友盛有木、通仔上来和我共唱。”完了还高声吟颂一句:边塞一曲断人肠,却问佳人在何方!这可是他们以前这首歌的开场白。本来人群正在等乐队再次放歌,却听说要在台下找人唱首新歌,人群有些骚动,都在四处找寻他说的两人。刚才通仔还失望,云子没听到他的呼喊,现在却要他和木娃上去唱歌,他和木娃都有些惊异,原来云子知道他们来了,还给盛有木他们一个惊喜呢!

  盛有木和通仔岂是怯场的主,于是在众人诧异的注视下,大步的上去,各人给牧青云一个热情的拥抱。由于乐队已排演过这首曲子,而盛有木和通仔又对它烂熟于胸,配合起来并不感到生涩。盛有木持电吉它,通仔玩贝司。盛有木站在话筒前,通仔和牧青云在他的后方持贝司和吉它分列左右,盛有木是主唱!台下人群窃窃私语,连大堂主管肖哥也替牧青云捍了把汗,私自叫人上台唱不说,还让这么一个生手当主唱,这回要是砸了,看你娃以后咋个玩儿!

  盛有木不管众人怀疑的目光,先来一声切弦音,弦音如一片锋利的刀刃,划过时空的大冪,把人带到了一个遥远的地方。人群一下就安静了。然后是单调而缓慢的鼓声,敲在每个人的心上,苍白得胜过冬天的雪花,却又让人生出一种急切的而又无以言说的期待。此时盛有木的电吉它再次响起,轻柔如小溪中的溪水,生怕惊了大地的春梦。又如一枚春芽,羞怯而娇弱地展示它嫩绿的身姿。通仔和牧青云的电贝司和电吉它也响了起来,犹如汇入了支流的细流,一下子壮大了,鼓点骤然而急,似出了峡谷的激流,没了羁绊,一泄千里。盛有木的弦音也粗野起来,狂放而清醒地刺激你的神经:有什么要来了吗?果然一声凄厉的长音,如抛入天际的一线钢丝破空而出,余音不绝,如冲天而起的一柱狼烟,凝而不散,告诉远方的人们,一场恶战在所难免。忽然鼓声停、琴音绝,灯光也暗淡了下来,盛有木用冲天的豪情和似水的柔情开始了演绎,一个极阳刚而磁性的声音似从遥远的地方破空而来,让人不得不凝神静听,舞池里所有人都静立了,连座位上的人也站起来不愿坐下,引颈而听。偌大的空间只有盛有木的声音在回旋盘绕:孤城立于万山间,欲望乡关心更远。鼓点响起,弦音变得如诉如泣,转而激昂。盛有木继续高歌:北地长夜总飘雪,满塞尽素映孤烟。行人皮毛犹觉冷,我着铁衣不敢眠。梦里依稀江南月,忽听金角又吹寒。金戈铁马黄尘滚,几年又见白骨连。满目枯石无处看,浊酒一杯把剑欢。酒不醉人人自醉,若问归期难难难。家书无数谁人递,大雁不过叹孤山。边塞一曲传千里,敢问佳人可知意,可知意!或抑或扬,抑时催人泪下,扬时慷慨激昂。鼓声如锤,震碎封闭的灵魂;弦音似锯,撕裂麻木的神经。一曲唱罢,盛有木的切弦音也绕梁而绝,整个大厅静了有几分钟,待人们反应过来,于是暴发出大声的尖叫和叫好声,掌声久久不绝……。

  为了给盛有木他们接风,也为了庆功,今天太出彩了,可以说是名声大噪啊。牧青云作东请他们几人宵夜,一番酒酣耳热,盛有木也就进入正题,向牧青云打听起了他家祖坟的事,他有些不解,盛有木于是就给他简单的讲“五星映月”的事,这么玄的东西让牧青云听了个似懂非懂。但他仍将他知晓的说给盛有木听,说他老家确实有一座很大的祖坟,他姐姐说得不错,他们还每年回去拜祭了的。可据说有盗墓者曾启过大墓,却是一座空墓。“空墓!”盛有木的眼都瞪大了,刚才的兴奋劲全没了,好不容易得来的线索,却是一座空墓!可能吗?!他从来没有这么失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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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秦腔千年
更新时间:2008…3…13 18:14:00 字数:2740


  盛有木不是那么容易退缩的人,即使是空墓,也一定有它的道理,如果那么好找,那幻音笛牧天籁的墓岂不是早就被人盗了。这也不符合映真子的个性,以他的能耐和他临终前的狂言:我设的局不是谁都能解的!这其中必有名堂,太简单了倒不可信了!盛有木一下想明白了,更加肯定牧青云家的祖坟就是牧天籁的墓,也就是说牧青云就是牧天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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