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锦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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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锦世家- 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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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念薇假装看路两边的风景,脑海里却飞速转动着如何让身边这个男人快速爱上自己的办法。她和沪森不同,她的家境平平,不过是周氏家族的一个远方亲戚,说是沪森的堂妹,都得往祖上翻好几倍。

    从小到大,跟在她的堂哥身后,念薇看多了有钱人,他们随心所欲,首饰、华服,频繁的酒会,只要他们想要,从不需要考虑金钱。周念薇明白,如果她不嫁个有钱人,她一辈子省吃俭用,也不可能过上这样的生活。

    物质总是**裸的霸占着人的**,念薇从十八岁时开始有意无意靠近沪森身边的有钱人,她费劲心思,五年过去了,却没有一个男人愿意和她认真交往。

    逢场作戏和甘当情妇,都不是她想要的。念薇清楚自己的姿色和特别,她也知晓身边这个男人对自己有好感,但他为什么不愿进一步靠近呢。周念薇百思不得其解,她已经二十三岁了,女人最好的年华即将逝去,她没有再等待下去的资本。

    从沂家到茶楼,坐黄包车需要三百元,下车时,沪森给了年轻的车夫一千元,凌菲调侃道:“大少爷就是有钱嘛。”

    沪森却说:“我知道你也是想多给些钱的。”

    茶楼很大,门面里人不多,老百姓的日子过的清苦,没有多余的闲钱来消磨情致,寥寥几个人,多是如他们般的富家子弟。沪森是当地的名人,茶楼的老板和宾客都主动上来和他打招呼,再顺便端详一番凌菲,眼神复杂。

    被引进雅座,店小二端来四杯碧螺春,一碟枣泥麻饼,一碟蟹壳黄,一碟玫瑰瓜子。不一会儿,一个男子身着黑色长袍,外套藏青色对襟马褂,手持三弦,一个女子穿着墨绿色织锦缎旗袍,旗袍上绣着一枝白色的秋海棠,抱着琵琶,两人走上台去,伴着弦乐,咿咿呀呀唱起来。

    吴侬软语委婉动听,如山野里泉水叮咚,无奈凌菲一句也没有听懂,只见男子偶尔只言片语,引得观众阵阵笑声,自己倒像在看热闹。

    “他们唱的是什么?”凌菲问沪森。

    “秋海棠,军阀时期的一个爱情故事,你听过么?”

    原来是《秋海棠》,凌菲浅浅一笑,低语念道:“海棠开后燕子来时黄昏庭院,红粉墙头秋千影里临水人家。”

    沪森也笑道:“你也听过,当是为秋海棠和罗湘琦落过泪吧。”

    “像罗湘琦这样勇敢的新时代女性,遇上能冲破旧观念枷锁的秋海棠,本是才子佳人,可命运不济,两人没能成鸳鸯蝴蝶,双宿双飞,让人叹息。”

    凌菲的这番话,沪森听了有些难受,他是断然没有秋海棠的坚持和魄力,去冲破世俗的束缚和羁绊。

    “是个让人在悲伤的时候听着,会感慨的睡不着的故事。”沪森说道。

    “我看观众时不时的在笑,还以为是部欢乐的弹词。”

    “你没有听懂么?”说罢,沪森拍了拍脑袋,说:“哎呀,你看我安排的,竟带你们来听天外说书。”

    “没有啊,玫瑰瓜子很好吃。”凌菲抓起一颗瓜子塞进嘴里,咬的脆生生的响,她不愿沪森过多懊恼。

    “那我们走吧,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两人不约而同的看向沂铭和念薇,那二人正在边观看,边窃窃私语的咬耳朵,看的津津有味,一时半会大概是不会走的。于是,一次集体活动最后又变成兵分两路。

    “沪森哥,你打算带我去哪?”

    “到了你就知道了。”沪森神秘的说道。

    两人沉默着慢慢走,凌菲走慢了,沪森会停下两步静静的等,凌菲走快了,沪森会紧紧追上。落下的黄叶铺满了一条巷子,凌菲的皮鞋踩上去吱吱呀呀的响,巷子两边是枕河而卧的人家,河水清莹亮透,妇人们在说说笑笑的洗衣服,孩子在旁边嬉闹,有几户人家烟囱里炊烟袅袅,能闻到食物煮熟的香味。

    “你看,沪森哥,这家的院墙不是院墙,倒称的上一片花墙。”凌菲惊喜的冲了过去,沪森抬手扶了她一下,以免她摔倒。

    “这是蔷薇花,盛开时花瓣细腻柔美,又群居而生,远远望去,像一道粉色的瀑布,是南方人很喜欢种植的一种花。”沪森介绍道。

    凌菲自顾自的左右欣赏着,眼里闪烁着欣喜的光。

    “蔷薇花常在盛夏就凋零了,能在秋天见到,实属不易。”

    “既然是难得一见,能留下张照片就好了。”

    “我给你拍吧。”

    沪森早已把相机备好了,他是有着留一张凌菲照片的心的。

    “好了,那就在这拍吧。”凌菲摆好姿势,想了想又说道:“等下。”她从随身的小羊皮包里掏出口红,对着小镜子,在本就鲜艳如泣血的唇上又抹上一层。

    沪森按下快门,定格在相机里的凌菲,愉快的双手上扬,发丝随秋风飞舞在半空中,和粉墙上的蔷薇融合在一起,美的出神入化。那一瞬间,沪森想到了《秋海棠》里的罗湘琦。

    拍好照后,两人又走了一会,沪森说:“到了。”

    凌菲抬头一看,是家店,没有店招牌,不知里面做的什么买卖。

    “你现在能告诉我,带我来这里为何意,你看这店连店招牌也没有,你不说,我是不敢进去的。”凌菲故意逗沪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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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不知身是客(7)

    沪森忙说道:“你不要生气,这是家花店。”

    “花店?你带我来花店做什么?”凌菲嘴上这般说,心里却高兴。

    “你不要着急,听我细说。”沪森很害怕凌菲扭头而去,说道:“我想着第一次和你相见,是要送些花的,但秋日里的花,以鲜亮妖艳居多,昨日寻觅到这家花店,买了一束桔梗花送你,见你并不讨厌,想再带你来挑一挑,好让我心里有数。”

    他那句“好让我心里有数”,听上去像“我们还会再见的”一般动听,凌菲绷不住脸,还是笑了。

    “你怎知我不喜欢鲜亮妖艳的花,你见我的口红,我描的眉毛,哪一处不鲜亮。”

    沪森推了推眼镜,不好意思的说道:“每个人把心门关上的时候,都有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比如我,当我在和客户侃侃而谈,谈笑风生时,我通常是累的,我的心底是一个喜爱安静的人,我想你也是一样,你实际上是个素淡文静的姑娘。”

    “说的你好像是个算命的。”凌菲撇撇嘴,说:“我们快进去吧。”

    两人进入店里时,有个小伙子正在修剪花枝,清爽的短发,白净的皮肤,唯独那双手略显粗糙,上面缠着几块胶布,见到他俩,微微一笑,又低下头继续忙活手上的事。

    花店里分成了两部分,一半的地方是卖花的,另一半的地方卖胭脂水粉。两边地方分别放着木牌子,一块上面用毛笔写着:精神食粮区,另一块上写着:物质食粮区。凌菲感觉很好玩,好有心机的老板,进店的姑娘但凡手头宽裕,大抵都会买些胭脂水粉,以让满足了她们精神享受的老板不至于饿肚子。

    即便地方不大,凌菲仍然又惊又喜,感叹道:“江南的秋天会开这么多花吗?”

    “当然了”,小伙子回应道,他笑着走过来指给凌菲看,“你看这木槿、勿忘我、茉莉花、鸢尾,都是这个季节的花。”

    他拿起一枝白百合递给凌菲,说道:“我记得小时候百合是春天盛开的,但我前两天去一个朋友家,他家的百合在院子里开的正旺。”他摇摇头,“时过境迁,人都和以前不一样了,何况花草万物。”

    凌菲刚想答话,有个姑娘走过来,系着和小伙子一样的围裙,像是店里的店员。她把抱着的蔷薇放在花台上,问道:“阿乔,这些要绑细铁丝吗?”

    他叫阿乔,凌菲想着。

    “要的,我和你一起弄。”

    凌菲好奇的问:“为什么要绑铁丝?”

    “你看这”,阿乔指着蔷薇细软的花茎,“蔷薇不适合做鲜切花,但是因为这个原因,而不能让更多的人欣赏到她的美,真是太可惜了。所以我们在花茎处用胶带缠上铁丝,这样他们显得挺拔又漂亮。”

    阿乔示范给凌菲看,凌菲也想试,被阿乔制止了。阿乔说:“你的手从没有干过活,小心划伤。”

    “这你也能看出来?”

    “当然”,阿乔挑挑眉,很骄傲的样子。旁边的女孩插话道:“你不知道我们阿乔老板,只要有姑娘进店,阿乔准能看出她最喜欢的是什么花。”

    凌菲不太相信,故意逗阿乔,“那阿乔老板,你觉得我最喜欢的花是什么?”

    阿乔看了看凌菲,从一排放花的花桶里挑出几支桔梗,自信的对凌菲说:“是不是桔梗?你的男朋友应该不常送你玫瑰吧。”

    凌菲嘴硬的说道:“才不是桔梗呢,我就是喜欢红玫瑰。”

    一直在旁边爱怜的注视着凌菲的沪森,听到这句话,悄悄的退到店门口,点上了一根烟。凌菲抬头见沪森站在门外,不明白他的举动为何意,明明带自己来花店,却又一番等不及的模样,于是赌气的对阿乔说道:“给我一束红玫瑰,一支眼黑,还有一盒绯红色的胭脂。”

    沂铭和念薇两人从茶楼出来,两人边走边聊。念薇捋了捋耳边的头发,说道:“我当你是听不懂评弹的,没想到你还是听完了整曲《秋海棠》。”

    “我在英国留学时,常去听歌剧,刚开始也听不懂,但还是喜欢听。曲乐和歌剧一样,不在于说词,光听那乐声,再看那表演者的神情,就已很引人入胜了。”

    “你对曲乐的理解很独到,比起你,我差远了,我净是听听了。”念薇谦虚道。

    “你不要贬低自己,现在能像你这样,喜欢传统艺术的姑娘不多了。比如我的妹妹凌菲,她爱好去酒吧喝酒听萨克斯,我也很少去戏楼看戏,更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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