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妙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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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妙重生- 第5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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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晚之前,他从来没想过那样强大的谭家也会被灭,家族里那几个修为极深、深不见底的高手,也会死在敌人的兵刃之下。

    那段时间,他是一只惊弓之鸟。

    曾经一度他以为自己要死了,死定了,天下之大,他也没有机会逃出生天,因为他相信已经雄霸京城的岳家的能量超乎他的想象。

    后来他流亡到广州这个地方。

    对那时候的谭纵来说,广州是一个好地方,因为这里有天南海北的人,鱼龙混杂,适合他隐藏期间,不易被人发现,他以前就听说这里身份见不得光的人很多,只要小心一点,比其它地方都安全。

    而且,以后真在这里藏不下去的话,这里,逃去其它地方也很方便,以前历史书上,革命的时候,很多大人物不就是在这里蹦的吗?

    蹦成功了,自南向北席卷天下,蹦失败了,广州这里逃去其它国家,也很方便,谭纵以前学那段历史的时候,唯一的感觉就是广州是个好地方,适合跑路。

    谭纵来了,来了广州,但直到如今,却一直没有跑路。

    因为老天给他关上一扇大门的时候,又给他打开了一只小窗流亡到广州不久,一个偶然的机会,让他遇到一家地下整形医院,准确点说是一个小小的地下整形诊所,里面只有一个医生一个护士的那种。

    一个医生一个护士的整形诊所,意味这里很不正规,选择在这里整形会很有风险,谁知道动手术的时候,那个医生会不会突然肚子痛,然后动刀动到一半突然去解大便了?

    谁知道这里有多少药物是违禁药物?有多少是过期未处理的?以及还有多少是重复使用,但杀菌不彻底的?

    甚至,谁知道整形整到一半的时候,会不会有在这里整形失败的人突然闹上门,然后就那么把他一个人放在手术台上,等他们解决完医患纠纷才想起他?

    风险太多了,如果是以前的谭纵遇到这样的整形医院,他可能不介意打一个电话让人封了这家诊所。

    可这家诊所对那时候的谭纵来说,无异于黑暗世界的一束光,这一束光里的每一颗粒子,在他眼里都是美丽的,天堂之光一般的美丽。

    没有犹豫,谭纵就选择在这里给自己换了一张脸。

    手术过后,曾经相貌堂堂的谭纵不见了,解开脸上纱布的时候,谭纵站在镜子前望着镜子里那张不大对称,刀痕还有点明显的脸,心里的不满有一点,但更多的是满意。

    当时给他动刀的整形医生站在他旁边有点心虚地解释:“这、这不怪我……我、我说了你原来就很帅、帅了,我、我可能没办法给你整得更好……”

    底气不足的一段解释还没有说完,医生的话就戛然而止,因为心情终于大好,终于感觉到未来光明的谭纵报答了他!

    谭纵的报道是突然一伸手掐断他脖子。

    随后收到这份谢礼的还有这家诊所唯一的护士一名还算漂亮的小护士。

    掐断这两人的脖子,谭纵还真诚地向他们的尸体鞠躬道谢,虽然他们把他整得丑了不少,但他的道谢是真诚的、由衷的。

    等他从那家诊所出来的时候,那里起了一场大火,熊熊大火吞没这间小小的地下整形诊所。

    谭纵只带走了这里的现金、首饰,以及那名医生的手机。

    有了一张新面孔,对谭纵来说就有了一个新的身份,从此以后,他只要不当众使用他们谭家的金剑,就几乎不可能再有人能认出他是谭家的嫡系子弟。

    他呼吸到了新鲜的空气,为了庆祝自己重获新生,他决定做一件好事,为广州人民除掉一个涉黑团伙。

    嗯,他没费什么工夫,就成功灭掉一家酒吧的幕后经营者,取得这家酒吧的经营权,从此以后,他摇身一变,成了这条酒吧街上的一家酒吧老板。

    出入再次有豪车、有随从、有秘书、有美女和美酒,每天赚到的钞票也如无尽江水滚滚来,这样的日子,谭纵过得很满意。

    比之前四处流亡的日子好太多了,比以前在谭家的日子也不遑多让,因为以前他上面还有很多人管着,但现在天大地大,谁也管不了他,自由的感觉……真好!

    为了珍惜现在的好日子,谭纵保留了一个习惯,一个忆苦思甜的好习惯!

    那就是没事的时候,亲手给自己煮一碗清汤挂面,就着超市里买来的辣椒酱,什么也不加,就那么一口一口吃下去。

    每次吃下这样清汤寡水面条的时候,他就越发感觉现在的日子很幸福。

    除此之外,他还新养成一个习惯那就是每天住在酒吧的监控房里,随时随刻,他都能通过监控画面看见进出酒吧的每一个人。

    他对自己说,这也是一个好习惯,小心驶得万年船!如果有一天岳家的人万一找到他,进门的时候,他就能通过监视器第一时间看见,好做准备。

    ……

    可此时,吃着亲手煮的清汤挂面,坐在监视器前面的谭纵突然目光一定,盯在监视器上一个刚刚进门的女子身上。

    “是她……”

    谭纵脸色一变,这道身影他一直牢牢记在心中。

第337章 买醉好啊!

    清汤挂面吃不下去了,谭纵刚送到嘴里的一口挂面,一半在嘴里,一半挂在嘴外,他面色阴沉地盯着监视器画面中那个戴墨镜的年轻女子。

    虽然她戴着墨镜,虽然刚才他只打眼见了一次她的正脸,然后就只有侧影了,但谭纵还是一眼就认出她来!

    这道身影,他印象太深了!夸张一点说:化成灰,他都认得!

    因为就是这个女人,那天晚上一鞭摘下他大哥的脑袋,也是这个女人,一路追杀他二十多里,差一点,差一点他谭纵就也死在她手中。

    所以,他忘不了她!绝对忘不了她!

    何况,她还是一个明星!

    雪幸!

    这个女人,谭纵以前看电影、看新闻的时候,偶尔也看到过,当时是因为这女人长得实在漂亮,女人的柔美与英气糅合一身,很抢眼!

    可在那晚之前,谭纵从来没有想过就是这个漂亮的女明星,竟然是袁家的余孽,那天晚上来向他们谭家报仇,她的手上沾了多少谭家人的血,谭纵不清楚,但他相信肯定不少!

    最让他心痛的就是他大哥的死!

    那天晚上他和他大哥心情不错地从一家会所出来,说说笑笑间,突然一条银鞭卷来,当时就卷住他大哥的脖子。

    只是两下!

    谭纵永远也忘不了,那条银鞭第一次发力,就将他大哥甩到旁边的墙上,砸出一片鲜血的同时,他看见他大哥眼睛瞪大,手脚抽搐,脖子扭曲成一个不自然的角度,明显是死了。

    第二次发力,缠在他大哥脖子上的那条银鞭就探囊取物一般,将他大哥的脑袋从脖子上摘走,那样的鞭法……

    那天晚上,她从头到尾都没有说她姓袁,是袁家余孽,但谭纵一见那种神乎其技的鞭法,就知道她绝对是袁家的余孽。

    否则,天底下还有谁家的鞭法能如此出神入化?神乎其技?

    距离谭家被灭,自己开始流亡,时间已经过去大半年了,谭纵也曾想过报仇,但后来自己打消了念头。

    因为谭家已亡,就算还有几个和他一样的幸存者,但几个人够资格找现在的岳家和袁家报仇吗?

    到现在,他都还不知道那天晚上灭谭家的,还有一个姓杨的家伙。

    他只知道灭谭家的,有岳家和袁家。

    应该是岳家为主,袁家为辅,因为袁家余孽被谭家追杀那么多年,就算还有幸存者,也不会太多,所以袁家余孽和岳家合作的时候,不可能占据主导地位。

    谭纵本来已经放弃为谭家报仇了,毕竟,蚂蚁撼树,永远也不可能成功,而且,他现在的日子过得很滋润,不想抛下现在的安逸日子去跟岳家、袁家死磕。

    不值得!

    就算杀掉一个两个岳家和袁家之人又怎么样?岳家和袁家会亡吗?谭家能重新出现吗?不可能了!

    可是此时此刻,他却看见那个杀他大哥的女人进了他的酒吧!她……自己送上门来了。

    有一句古话怎么说的来着?

    “天予不取、必受其咎……”

    这句话的出处,谭纵搞不清楚,但他记得以前看《三国演义》的时候,这句话出现过好几次,大意好像是:老天爷送给你的东西你如果不要,反过来就会受害!

    “哧溜……”

    谭纵一边转着念头,一边将嘴外的面条吸进嘴里,有一下没一下地嚼着,眼中的神色变幻不定。

    犹豫、恨意、愧意、凶狠……

    犹豫的是,如果他抓住这次机会杀这个女人,他谭纵的身份会不会暴露?就算这个身份不暴露,袁家其他余孽会不会在调查雪幸死因的时候,找上门来,到时候再次对他展开追杀,他谭纵又要亡命天涯?

    恨意和愧意,都是因为这个女人杀了他大哥,从小对他极好的大哥,而且那天晚上他是眼睁睁目睹她是怎么杀他大哥的。

    他大哥死的太惨了……

    可怜他大哥一身出色的修为,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她一鞭夺了性命,最后更是尸首分离,死无全尸。

    当谭纵的目光变成凶狠的时候,他一口吞下口中的面条,脸上的神色终于坚定下来。

    在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这一定是天意!天下之大,她却自己进了我的酒吧,这不是天意是什么?既然老天都给我提供机会为大哥报仇,我谭纵还能退缩吗?这样的机会如果都不抓住,我谭纵还有什么资格姓谭?”

    拿定主意的谭纵突然起身,一推面前的面碗,碗里的面汤溅了一桌子,他也没有看一眼,转身就从身后的床单下抓出一柄连鞘长剑。

    这不是谭家标志性的金剑,逃亡的途中,他的金剑早就丢了,也不敢带在身上,这是他在这里安稳下来后根据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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