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最强武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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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最强武松-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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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说完,拿起土兵用来挑行礼的扁担,双臂用力,啪,扁担立刻折成两段,吓得围观的人都跪了下去,口中称赞:“真是天神啊!”

武松纳闷,为什么这里的人那么喜欢跪,男儿膝下有黄金,这句话不是古人说的吗,看来是假的,希望我这次的神威,可以救武大一条性命吧。

想到武大,他不禁看了一眼,心讨,这武大样子其实不丑,跟我还有几分相似,怎么就给人说成那般不堪,估计古代人评价美男子的标准,身高很重要,不像现代,某作家也矮,可也有人说他帅气。

“二哥,我替你把行礼拿进去,大嫂已经收拾好房间。”武大郎笑眯眯的过来挽起一垒行李。

武松把手中的彩布双手俸给潘金莲,也不敢再胡言乱语:“大嫂,方才武二喝了酒,神志不清,得罪了,这匹彩布送给你谢罪。”

潘金莲听了心中莫名的喜悦,她也不是扭捏之人,立刻双手交在身前,行了一个礼,才接过彩布,笑道;“叔叔是自家人,日后不要说两家话可以了。”

“二哥,你真有眼光。”武大郎抚摸着彩布,笑道:“这颜色是大嫂喜欢的,我也打算过年了,才买一匹送给她,谁知道你竟然买了。”

武松把雪梨分给了邻居,跟着武大郎进了房间,房间十分简陋,一张木床,一张桌子,两个马壶,一个炭炉,仅此而已,大不足五平方,倒也十分干净。

潘金莲进来为武松铺好床铺,武松坐在上面,十分的舒服,正准备去点炭炉,潘金莲已经倒了一盘热水进来,手里拿着一对软鞋和袜子。

她轻盈的弯下腰,把盘子放在地上,鞋子和袜子放一旁,那对皓白如满月的肉团又透过蓝色抹胸跳了出来,配合着她蹲下的动作,十分诱人。

武松禁不住拉了一下被子,盖在裆部,免得有不必要的尴尬,心中像藏了一个兔子,她该不是要替我洗脚吧,这怎么拒绝。

“叔叔。”

“啊!”

潘金莲被武松突然奇来的一声大叫吓了一跳,随之抿嘴笑道:“叔叔,洗脚水备好,你洗好后换上袜子和软鞋,奴家告退了。”

“这人打流氓时神威凛凛,怎么寻常里却是神经兮兮的。”潘金莲侧身出去,顺手带上了门,走回自己房间。

其实她的房间也不外乎在隔壁,只需两步就到了,武大郎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一下子摸摸口袋有没有留下铜钱,一下子撩撩炭炉,看够不够温暖,一下子数着手指,想想明天应该做多少的烧饼。

潘金莲已经看惯了武大郎这墨迹的性格,不过今晚有点异样,总感觉这个心肠不错的男人,就是比隔壁那个差太远。

想到隔壁那男人,禁不住脸上红潮显现,武大郎傻傻的问道:“大嫂,炭炉太猛了吗?”

“大哥,你出外做生意,也累了,让我服侍你就寝吧。”潘金莲摸摸自己涨红的脸,心里的小思绪,令她答非所问。

武大郎轻轻坐在床边,看着如花似玉的妻子,十分的怜惜,潘金莲跪在床边,替武大郎脱去鞋子,她是丫环出身,经常要伺候夫人小姐的,自然是有一套熟悉的手法了。

她双手如同弹琴一般,在武大郎的大腿上轻柔浅按,一下子到了重要部位,武大郎吓得一把抓着她的小手,自责道:“金莲,我不单只性格懦弱,身体也是十分的虚弱,要是能有二哥那气力就好了,是我亏待了你,不如就写一纸。。。。。。”

潘金莲的小手捂着了武大郎的嘴,头伏在他大腿上,柔声道:“大哥,你应该是由来就看小自己,令心里不畅快,以至于身体也。。。。。。让奴家好好侍奉你,或许可以唤起你的雄风,你跟他都是一奶同胞,不可能就差过他了。”

“金莲,你今晚为何如此的动情。。。。。。”

。。。。。。。。。

这一夜过去,可苦煞了武松,隔壁房间的风光是听个清楚,他是田小七穿越过来,心中是受了外国教育,对于那方面持开放态度,自然很小就懂得,现在有了武松这神一般的身体,更加的血气方刚,不能自已。

早上起来,那年轻男性特有的征兆,令他躲在房间里,任凭武大郎招呼了三次,才勉强平静下来,微微弯腰,整理了一下裤子,看看裆部,也没有鼓起来了,才缓缓走出房间。

潘金莲也正好端来早饭,看到武松,脸上一阵潮红,作了一个福,道一声:“叔叔早安。”

“有劳大嫂准备早饭,大嫂何故脸上通红?”武松狐疑道:“而且眉宇间有一点的哀怨,难道有不称心的事情,或者有人欺负,大可跟武二说一声,没有做不到的!”

第四章武松要做烧饼

“有劳叔叔记挂,奴家只是准备早饭受了炉火的热气罢了。”

潘金莲嘴上虽是那样说,可心中感慨万千,哎,这叔叔为人刚直,原来心中仔细,但我这闺房中不悦之事,怎可跟他诉说。

“哦,嫂子若然有人欺负,一定要跟二郎说一下!”

武松说完大咧咧的坐在桌前,不禁乐了,只见桌上摆了一只肥鸡,二斤卤牛肉,还有两瓶酒。

“哈哈,要是有个白饭不成正餐了!”

“哎呀,是奴家心粗,这便给叔叔盛饭去!”

尼玛!还真有白饭!可武松一早起来,只想吃个白粥油条的。

潘金莲慌忙往楼下走去,看着武松那魁梧的身材,忍不住偷眼望去,失声道:“叔叔,你的棉袄破了!”

武松往身后一摸,果然有一条大裂缝,估计是昨天收拾流氓时候扯烂的,连忙把棉袄一脱,露出一身紧身衣服,背部肌肉鼓鼓的,看得潘金莲有点慌神:

这男人真是天神一般,那肌肉岂是一般男儿拥有,哎,我这是想什么呢,他可是我叔叔,潘金莲心猿意马,跟从楼下走上来的武大郎撞了个满怀,把他托盘上的三碗白米饭洒了满地。

“大嫂何故慌张,把好端端的白米饭都洒了满地。”武大郎心痛的说道。

潘金莲哪里敢说话,红着脸低头收拾着,武松哈哈一笑:“正好,我今天不想吃米饭,大哥,听说你做的烧饼味道一流,拿点给我尝尝。”

武松说的是大实话,潘金莲听了,心中一甜,这叔叔真是懂得世故,在这世上还有人摆着白花花的米饭不吃,要去吃那破烧饼,他一定是担心我被大哥责骂,才这般说。

“大嫂,二哥从小就喜欢吃我的烧饼,我没说错吧,你下去拿上来,这里我收拾好了。”

“呸,你真是猪油蒙了心。”潘金莲低声骂道:“叔叔怎么会喜欢你的烧饼了,那是。。。。。。。”

潘金莲不敢说下去,匆匆下了楼,武大郎却是另有一番心事,他笑眯眯的走过去,把武松手里的鹦哥绿纻丝棉袄拿在手上,说道:

“呵呵,二哥,这棉袄破了,缝补起来你穿出去也不合适,你是本县都头,就给我吧,我身材矮小,把下摆剪了,用来做个头巾也不错,这鹦哥绿我看着就喜欢!”

本来武松是没所谓的,可听到他最后一句,双手猛摇:“大哥,你不适合穿绿色,这辈子也不适合,会交霉运,而且隔壁那货又姓王,这老王小王的,不能给你!”

“兄弟做了都头,就忘记了大哥。”武大郎哭丧着嘴脸,眼睛变成了水汪汪:“你小时候还不是穿大哥的衣服,这长兄为父,这舐犊情深。。。。。。”

“行了!木兰无长兄!”武松听到“长兄为父”无厘头的接了一句,他是最怕打亲情牌的,怜惜的看着武大郎叹气道:“你喜欢就好,原来你千古留名,也是有原因的。”

武大郎才不管他说什么,美滋滋的捧着鹦哥绿纻丝棉袄屁颠屁颠的跑回房间。

“叔叔,不知你爱是荤馅的还是素馅的?”潘金莲捧了两竹笼子的烧饼上来,对着唉声叹气的武松问道。

“哦!”武松一声错愕,回过神随口说道:“我最爱吃肉!”

潘金莲脸上一红,偷偷的看着武松,只见他神情安静,并没有调笑的意思,心中开始释怀,原来这叔叔就爱那样说话,看来昨天他说的那些话也是我会错意,可他说我是天下第一淫哇档妇,这句话有怎么会会错意呢!这人真是难以猜测,莫非这两年他经历了什么事情。

“叔叔,听大哥说你在外奔走了两年,都到了什么地方?”

“澳洲,那里都住了红发碧眼的洋鬼子,觉得很不爽,就回来了。”

“大哥!”潘金莲对着房间里面的武大郎失声惊呼:“叔叔这两年原来跟鬼住在一起,怪不得有时胡言乱语。”

“我怎么。。。。。。”武松正要解释,回头一想,那不正好吗,昨天的误会全部都推到鬼的身上,他眉头一展笑道:“不错,那些鬼身高力壮,比我还高一个头,能举起一辆汽车!”

“汽车?”潘金莲更加肯定武松是被鬼的恶所侵害了。

“大嫂,做完买卖我到西门大官人的生药铺抓一副安神宁气的药回来,劳烦你煎上,二哥吃了一定没事。”武大郎听了潘金莲呼唤,在房间把棉袄把弄了一阵,才慢慢走出来,他这性格,除非武松当场暴毙,不然也难得他可以敏捷。

“还做什么买卖,兄弟的性命重要,现在就去!”潘金莲杏眼一瞪。

“好,吃了早饭就去。”武大郎把从地上收拾好的白米饭用水洗了,就着酱牛肉,美滋滋的吃着。

潘金莲是又好气又好笑,面对这慢性子的丈夫,她是费了不少气。

武松闻着香喷喷的烧饼,伸手抓着来吃,一口下去,浓浓的肉汤渗出来,包裹着脆脆的面皮,他闭着眼睛赞叹道:

“好吃!比意大利披萨好吃多了!嗯,香葱有油炸过,面皮和上了姜汁,这猪肉馅,奇怪,为什么那么香,难道我们的猪都改变了基因,北宋的猪才是原汁原味的?”

武大郎听得糊里糊涂,什么意大利,什么披萨,什么基因,不过他还是笑着说道:“二哥小时候都不懂得饮食之道,出去两年怎么变成御厨一样?这猪肉是用上等的花雕腌制过,才有这般美味!”

“大哥,教我做烧饼,吗滴,学校外面那老头,冒着你的名堂,卖武大郎烧饼,又贵又难吃,你待会写个授权书给我,我回去给你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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