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好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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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好女婿- 第9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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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老吴,苏木一直没看到过人。
可那老头白天一直轻轻咳个不停,时不时来个天空一声微响以示存在。吃过晚饭之后,咳嗽声终于消失,院子里响起了老举人的鼾声。
吴举人睡得早,看起来睡眠很不错的样子。
小蝶将小书桌收回房间,苏木就点了灯,打开抽屉,要去寻以前的手稿,接着《红楼梦》的第一章继续写下去。
可伸手在里面翻了半天,却怎么也找不到,忍不住问:“小蝶,你是不是动过我的东西?”
“什么东西?”
“稿子啊,大约六七张写满了字的纸,是我做的文章。”
“啊,我没动过呀。少爷,你也知道的。家里只要是写了字的纸小蝶都不会乱扔,而是收到一起,每个月化一次。”听少爷说写的稿子不见了,小蝶也是着急,不停地在屋中翻着,时不是拿一叠稿子出来,问“是不是。”
见苏木摇头,小蝶再接着着找。
这样忙了半天,几乎将所有放稿子的地方够翻遍了,还是没有找着。
小蝶心中一急,眼睛微红:“少爷,都怪我,都怪我。”
见她难过,苏木忙安慰道:“小蝶,你别急,再回想一下。昨天你收书桌的时候是什么情形,又没有落下东西?”
“昨天……对了,我记起来了。”小蝶惊呼一声:“昨天你不在,书桌是吴姐姐帮我收的,会不会是她扔掉了?”
“那个吴姐?”苏木问。
小蝶:“就是吴老二的姐姐,吴小姐,住对门那个。”
苏木不等小蝶说完,呼一声站起来,推门出去。
他心中也是急了,那五千字有一半是从新创作,可是花了不少心血的。如是丢了,再从头写,也不知道要费多少脑细胞。
写过小说的人都知道,开头几万字是最难写的。你必须在区区两到三万字中用一个精彩的故事,把主要人物、故事主线、历史背景交代清楚,非常考量作者的功力。
这次若是将第一章丢了,如果再写一遍,苏木不觉得自己还能比上一次写得更好。
他现在只有求上天保佑,保佑那个吴小姐千万别把第一章当成没用的废纸给丢了。
等冲到吴小姐门口,举手欲敲门的时候,心中突然有些后悔:再怎么说,人家吴小姐也是大家闺秀,男女有别,大半夜找上门去好象不太合适。
其实,再这几天,苏木总共才见过她两面。
同在一个屋檐下,只要有苏木在,吴小姐都很自觉地呆在房间里不出来。
可是,如果不拿回稿子,自己的心血岂不要付之东流。
正犹豫中,门悄无声息地看了,缝隙中露出一只漂亮的杏眼,依旧是柔柔的声音问:“见过苏公子。”
苏木有些不好意思,一作揖,小声问:“晚生造次,还请小姐谅解。想问一下,我是不是有一份稿子落到你这里了,那可是在下的心血,还请小姐归还。”
“是在我这里,昨天见到那份稿子之后,觉得有趣,就收了起来,忘记同公子说了,这就给你。”
说完话,门就关上了。
又等了半天,依旧是开了一条缝隙,有只洁白的手将一叠稿子递过来:“公子要的是不是这份稿子?”
苏木接过去,借着灯光看了一眼,正是《红楼梦》的第一章,大喜:“正是,多谢小姐。”
里面微微一笑,“别忙,公子还有一份稿子在我这里,是不是也要讨回去?”
“还有一份,什么稿子?”苏木顿时被她弄了个丈二金刚摸不清头脑。
这个时候,又有几页稿子递了出来。
苏木定睛看去,却是自己先前扔掉的那篇幅写得不甚满意的八股文章,忙摇头:“不要了,这文章作废了。”
“公子不用太谦虚,这篇文章其实还是很不错的。格式什么都对了,立意也好,很多地方都令人深思,只不过词句上用得不够贴切。”
听她悄悄指出这篇文章的不当之处,苏木倒是吃了一惊:“小姐也懂八股时文?”
里面又是轻轻柔柔地说道:“我不过是一个弱女子,懂得什么八股时文,这些话都是家父先前看你公子文章的评点。对了,这上面还有家父的批改,公子不妨看看。若有不到之处,献丑了。”
“你父亲吴老举人看了小生的文章?”苏木更是吃惊。
吴小姐:“恰好看到,公子以后的文章若写完,觉得不好,就从门缝里递进来,我再转给父亲大人批阅。你也知道,家父身子不好,我选他精神好的时候再交过去好了。”
苏木心中倒有些奇怪,没错,他现在是缺名师指导,如果有人肯免费帮忙修改作业,自然最好不过。可他却不知道吴老举人水准如何,如果遇到韶泰那样的好老师自然是运气,反之,岂不是反将自己耽搁了。
再说,大家有不熟悉,甚至连一句话都没说过,这样去麻烦人家不太好吧?
可还没等苏木说话,吴小姐已经将门轻轻地关上。
回到屋中,借着灯光,苏木将稿子摊开,这一看,立即大觉佩服:这老举人果然了得!
    
    
第一百二十四章 好字好文,风流人物

    却见自己先前写的那篇文章已经被人细心地重物熨平,显得很是整洁。
而文章之中也是圈圈点点,用了蝇头小楷修改了许多处,并加上了评语。
看得出来,吴老举人是个很细心很会做人的。苏木作得好的地方,他也不吝笔墨大大褒奖。至于不到之处,也说得很婉转,比如:此处语句不通,如果删去这一句是否更好些?
又或者:此处若是加个设问,似乎更佳。
通篇上下只有修改意见,却没有一句指责。
可苏木却看得出来,对方对自己的文章非常不满意。
而且,被修改的地方实在太多,可以说只破题和承题没有问题。起股、中股、束股,到最后的大结,都被人涂涂画画,增删润色到面目全非。
因为状态的缘故,苏木对这篇废稿也是相当不满意。可被人改成这样,他还是老脸微红。
心想:这算是我最差的文章了,吴老举人看了,也不知道要将我鄙夷成什么样子?
不过,老夫子的水准还真是不错,毕竟是中过举人的,就他修改出来的文章来看,其水准同韶泰已经不相上下。
只不过,韶先生授课的时候专一讲究实用,对格式和文章的大意气韵有严格的要求,说难听点,就是务必要让人从你的文章中挑不出半点错来。……………这是典型的实用主义,专门用来对付科举考试的。
这个吴老举人却与之相反,就他修改的字句来看,其中充满了一种说不清倒不明白的灵动,有种特殊的文字之美。…………这是典型的浪漫主义。
拿二人来比较,也分不出孰高孰低。
不过,就苏木目前的情况来看,作为一个现代人,对八股文的格式他非常看重,又在韶先生那里读了那么长时间的书,自认为算是基本掌握了这一体裁的规律。可文言文写作死活也过不了关,没办法,毕竟是一个现代人,在这方面先天就比古人弱上许多。
而在以前,韶先生也不以文笔见长,也给不了苏木多少指导。
相比起韶先生来说,这个吴老举人以文采出众,更适合这一阶段的苏木。
所以,在脸红之余,苏木对老举人的文笔也是异常佩服。
又想起先前吴小姐所说,但凡有作业,不妨交过去让他批阅的话,心中自然是愿意了。
见苏木看着稿子,小蝶也将脑袋伸了过来,看得专注。
苏木用稿子拍了她的脑袋一下:“小蝶,你又不识字,看得懂吗?”
小蝶鼻子里哼了一声:“我是看吴老爷的字写得漂亮,心中喜欢,看得热闹好不好?”
“你也能看出字的好坏,相比之下,你觉得他的字好,还是本少爷的好?”说起书法,苏木定睛看去,吴老举人的字还真是娟秀,一笔一画,清爽干净得让人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这种书法不是不好,只不过缺乏力道,专一追求形式上的美感,少了一种打动人心的东西。
不过,老举人病了这么长时间,精神不济,写起字来自然是谈不上什么力度。况且,他的文章本就秀美,这样的文字配上这样的字才合理。
“少爷的字自然是好的,可却没吴老爷的字好看。怎么说呢……”小蝶想了想:“我不识字,也不知道说得对不对。少爷的字吧,就好象是那庙里的匾,又大又亮,让人有些畏惧。吴老爷的字,却像是花儿一样,看得人心中喜欢。”
“你啊,还真说中了。”苏木点点头,当初在保定的时候他以一手董其昌体闻名。其实,当年学书法的时候,却师从颜真卿,以重拙大为底,肃穆威严为气,小蝶说自己的字跟庙堂匾额一样,倒说到点子上去了。
苏木的字是有神的,吴老举人则有形无骨,层次上就差了许多。
当然,他也不可能在小蝶面前说这些,只叹了一声:“吴老举人的文章真是不错,更难得的时候他肯指点于我,小蝶,看样子,我要拜他为师了。不过,老举人未必肯收我这个学生,只让我每日将写完的作业送到吴小姐手头,再转过去。”
小蝶也是欢喜,“少爷本就是个才子,吴老爷能够让少爷你如此称赞想必非常厉害,做他学生却是好事。”
苏木有想起一事:“按说,老举人肯为我改作业,就算是收我入了门墙,正该当面请教,怎么反要从吴小姐那里转一道手?”
他心中也是非常奇怪。
小蝶的话却让苏木解了惑:“少爷你这就不知道了,吴老举人得了一种怪病,不能见风见光,更不愿意见人。”
苏木:“却是怪事,见风见光又怎样?”
小蝶这几日估计和吴小姐混得熟了,就道:“我也是听吴小姐说的。十年前,吴老爷一家搬到京城来参加会试,说是要考个进士。可一考就是三届,竟场场落榜。到两年前那一场知道上榜无望之后,吴老爷受不了这个打击,就犯了病。回家之后在床上躺了两个月才能下地,可就是见不得光,一看到光就双目流泪;被风一吹就会头疼。就这样,吴老爷已经两年没出过门了。”
苏木摸了摸下巴,心想:老夫子这病估计是一种神经官能症,当年永远健康的副统帅好象也得的是同样的病。这病,也只能慢慢养。既然老夫子不肯见我,那就算了,大不了将作业先交给吴小姐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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