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贾新语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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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贾新语注释- 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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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宋翔凤曰:“治要‘能’作‘大’。”吴康斋曰:“首二句一篇冒头。”器案:文以“通”“显”对言,与达同义。礼记聘义:“孚尹旁达。”正义:“达者,通显之名也。”
  〔二〕宋翔凤曰:“‘何以言之夫’五字,治要无。”
  〔三〕宋翔凤曰:“‘柟’,治要作‘梓’。”器案:文选刘公干公燕诗注、又司马绍统赠山涛诗注两引俱作“楩梓”。尸子佚文:“荆有长松文梓,楩楠豫章。”(据艺文类聚八八引)淮南子修务篇:“楩柟豫章之生也,七年而后知,故可以为棺舟。”汉书司马相如传:“楩柟豫章。”师古曰:“楩,即今黄楩木也。”
  〔四〕宋翔凤曰:“‘也’字依治要增。”陈懿典曰:“托谕用木说出士之通塞,信哉,用舍有数也。”张东沙曰:“材木以大而成大用,如贤才之通显,立喻亲切有味。”
  〔五〕宋翔凤曰:“治要无‘于’字。”
  〔六〕宋翔凤曰:“‘产于’二字治要无。”
  〔七〕“傍”,唐本作“旁”,古通,后不复出。
  〔八〕“大山”,李本、子汇本、程本、两京本、天一阁本、唐本、品
  节、折中、别解作“太山”,宋翔凤曰:“二字治要无。”
  〔九〕“宗”,宋翔凤曰:“治要作‘珍’。”器案:文选刘公干公燕诗注引作“珍”。
  〔一0〕宋翔凤曰:“治要无‘万’字‘之’字。”唐晏曰:“案文选注引作‘楩梓仆则为世用’。”案见赠山涛诗注。
  〔一一〕宋翔凤曰:“治要无此二句。”
  〔一二〕公羊传桓公九年:“京师者何?天子之居也。京者何?大也;师者何?众也;天子之居,必以众大之辞言之。”白虎通京师:“京师者何谓也?千里之邑号也。京,大也;师,众也;天子所居,故以大众言之。明什倍诸侯,法日月之经千里。春秋传曰:‘京师,天子之居也。’”王制曰:“天子之田方千里。’”独断上:“天子所都曰京师。京,水也,地下之众者,莫过于水,地上之众者,莫过于人。京,大;师,众也。故曰京师也。”
  〔一三〕宋翔凤曰:“‘之下’二字治要无。”
  〔一四〕宋翔凤曰:“此二句本作‘因于斧斤之功,舒其文彩之好’,依治要改。”说文斤部:“斤,斫木斧也,象形。斧,所以斫也。”王筠句读曰:“斤之刃横,斧之刃纵,其用与锄镢相似,玄应引贾逵国语注:‘斤,镢也。’”
  〔一五〕“捍”,傅校本作“悍”,天一阁本误“扬”。案:史记游侠郭解传:“解为人短小精悍。”则“捍”亦“悍”之误也。
  〔一六〕“■” ,子汇本、程本、天一阁本、品节、折中、拔萃、别解作“软”,俗别字,后不复出。
  〔一七〕“画”,两京本误作“昼”。
  〔一八〕“御物”,原作“●物”,各本俱作“御物”,今改正。
  〔一九〕“而”,宋翔凤曰:“本作‘不’,依治要改。”
  〔二0〕俞樾曰:“樾谨案:宋氏翔凤据群书治要改‘不’字为‘而’字,‘不’字是‘而’字非也。此当于‘卿’字绝句,上者为帝王御物,下者犹以赐公卿,则庶贱固不得而用之矣。此正见楩柟豫章之为天下名木也。治要不达此意,改‘不’字为‘而’,殊非其旨,宋氏从之,误矣。”唐晏曰:“与下文不接,疑有夺文尔。”
  〔二一〕宋翔凤曰:“‘闭绝以关梁’,五字治要无。”案:折中夺“闭”字,折中、拔萃无“以”字,汇函、拔萃“关”误“开”。楚辞宋玉九辩:“关梁闭而不通。”
  〔二二〕器案:此文以●与堤连言为义,治要又作“九派”,则●亦水泽之类。文选杨子云甘泉赋:“陈众车于东坑兮。”如淳曰:“东坑,东海也。苦庚切。”说文水部:“沆,大水也。从水亢声。一曰,大泽貌。”系传引博物志:“停水,东方曰都,一名沆。”太平御览七○引述征记:“齐人谓湖曰沆。”后汉书马融传广成颂:“弥纶坑泽。”皆谓坑或沆为水泽之类也。文选班孟坚西京赋:“绝坑踰斥。”李善注:“坑音刚。”楚辞九歌大司命:“导帝之兮九坑。”坑与翔、阳为韵,旧校:“‘坑’一作“坑’。”“九坑”当即“九
  ●” ,以陆氏为楚人而楚言也。其字从水,从土,或从阜亢声,其义与斥泽同类,传写误从山,而于是王逸注大司命以“九州之山”为说,古文苑又径改作“冈”,颜师古注汉书杨雄传上云:“坑,大阜也,读与冈同。”俱非也。〔二三〕宋翔凤曰:“治要作‘及其戾于山陵之阻,隔于九派之间,仆于块磥之津,顿于窈窕之溪’。”案:论衡超奇篇:“极窅冥之深。”谓深窅而
  幽冥也。
  〔二四〕“蒙茏”,李本、两京本、子汇本、程本、天一阁本、唐本、折中、别解作“蒙笼”,同。汉书晁错传:“草木蒙茏。”师古曰:“蒙茏,覆蔽之貌也。”
  〔二五〕“崭岩”,唐本作“崭岩”,汇函、品节、拔萃作“崭■”,并通。文选班孟坚西都赋:“蹶●岩。”李善注:“毛苌诗传曰:‘●岩,高峻之貌也。’”
  〔二六〕宋翔凤曰:“十六字治要无。”〔二七〕“通”,宋翔凤曰:“治要作‘道’。”〔二八〕“步担”,宋翔凤曰:“治要作‘徒步’。”案:李本、子汇本、
  程本、两京本、天一阁本、唐本“担”作“檐”,集韵以为“担”之或体字。〔二九〕宋翔凤曰:“十字治要无。”〔三0〕宋翔凤曰:“廿一字治要无。”案:汇函、品节、拔萃“僵”
  误“强”。李为霖曰:“此喻贤者不遇,老于沟壑,不如卑贱见收,令人三复
  兴叹。”〔三一〕宋翔凤曰:“治要‘时’下有‘尚’字。”〔三二〕文选宋玉高唐赋:“砾磥磥而相摩兮。”文与此相类,彼以磥
  磥形容砾石之众多,此则以●●形容枯杨根株之盘互臃肿也。〔三三〕“结屈”,李本、子汇本、天一阁本、折中作“诘屈”,汇函、
  品节、拔萃作“佶屈”,并同音通借,诘屈,谓根株之屈曲也。〔三四〕宋翔凤曰:“九字治要无。”〔三五〕左传隐公元年:“大都不过参国之一。”又闵公二年:“大都耦
  国。”史记货殖传:“通邑大都。”大都,犹今言大城市。〔三六〕孟子告子上:“大匠能诲人以规矩。”又尽心上:“大匠不为拙
  工改废绳墨。”大匠,木工之长。〔三七〕宋翔凤曰:“‘工’下本有‘则’字,依治要删。”〔三八〕宋翔凤曰:“‘断’,子汇作‘斲’。”案:折中亦作“斲”。〔三九〕宋翔凤曰:“‘坚’,治要作‘贤’。”〔四0〕宋翔凤曰:“‘续’,治要作‘接’。”〔四一〕唐晏曰:“按庄子:‘何不虑以为大尊?’韩诗说:‘总名曰爵,
  其实曰觞。’是尊大而觞小。”〔四二〕文选张茂先励志诗:“如彼梓材,弗勤丹漆。”〔四三〕宋翔凤曰:“按‘斁’与‘剫’通。”唐晏曰:“案毛传:‘斁,
  盛也。’又疑‘泽’之假借也。”器案:尚书梓材:“惟其涂丹●。”孔颖达正义:“二文皆言斁,即古涂字。”阮元校勘记曰:“卢文弨云:‘斁乃■之讹。’赵佑云:‘说文●字下引周书曰:惟其■丹●。孔疏盖本此,即古涂字四字,当为疏中之注。’案斁当作■,固为有据,但孔疏自据梅氏所上之本,非本说文也。”今案:说文丹部●下段玉裁注云:“杍材文。■,孔颖达正义本作斁,卫、包改作涂,俗字也。”宋人集韵径改周书之■为斁,云:“斁,涂也。周书:‘斁丹●。’”据此,则斁乃涂字,此为古文之见于疏者。群经音辨二
  ■部:“斁,涂也。音徒。书:‘惟其斁塈茨。’又同路切。”此亦据疏改经文也。唐晏以盛释之,非是。明光,谓丹漆之光辉。文选谢灵运入彭蠡湖口诗:“金膏灭明光。”〔四四〕“大牢”,李本、唐本、汇函作“太牢”。
  〔四五〕“采”,李本、子汇本、两京本、天一阁本、汇函、品节、折中、拔萃作“彩”,古通。后不复出。
  〔四六〕说文酉部:“酌,盛酒行觞也。”段玉裁注:“盛酒于觯中以饮人曰行觞。”
  〔四七〕“闭”,原作“闲”,唐本、汇函、折中、拔萃作“闭”,今从之。李本作“●”,即“闲”之俗别字。上文云:“闭绝以关梁。”汉书李寻传:“闭绝私路。”
  〔四八〕“次”,子汇本、唐本、折中作“吹”,不可据。次谓次序也。
  〔四九〕“处地”,折中作“剧地”,不可据。处地,谓出产之地也。
  〔五0〕陈懿典曰:“音韵协律。”翟昆湖曰:“讥刺卑贱小人之见录,快心。”文廷式曰:“此节文似赋颂,楚人固渐染屈、宋之流风也。”唐晏曰:“按此篇用韵,同、通、工与杨、堂并用,异于三百篇,西汉以下之音也。”器案:汉书艺文志诗赋略于屈赋之属之下即列陆赋之属,着录陆贾赋三篇,亡。文心雕龙才略篇曰:“汉室陆贾,首发奇采,赋孟春而选典、诰,其辨之富矣。”陆赋今不可得见矣,读新语之文,不翅尝鼎一脔矣。
  〔五一〕丘琼山曰:“转得有情。”器案:“相绝”与下文“相悬”互文见义,或以“悬绝”并言者,如文选李少卿答苏武书:“步马之势,又甚悬绝”是也。悬绝,犹今言差距甚大。文选左太冲吴都赋:“西蜀之于东吴,小大之相绝也。”即谓小大相距甚远。荀子荣辱篇:“以夫桀、跖之道,是其为相县也,岂直夫刍豢之县糟糠尔哉?”县同悬。白虎通礼乐篇:“贫富不相悬也。”文选嵇叔夜养生论:“至于树养不同,则功收相悬。”义俱与此相同。
  〔五二〕“才力”,唐本作“才美”,肊改。
  〔五三〕宋翔凤曰:“自‘饰以丹漆’以下九十字,治要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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