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溶化了他那双蜡造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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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溶化了他那双蜡造的翅膀-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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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继璋&四季的序

梁继璋的序

武侠小说中,常见那些浪人侠客告别时,总爱手执宝剑一拱,口中说句:后会有期。

人与人分开后,真的可以后会有期吗?

认识李敏,始于梦剧院时代。那时候我正主持一个叫《中文歌集》的电台节目,而某一次半小时的访问,就是我与她唯一一次的人生交叉点。要说说当时对她的印象嘛,也恐怕办不到,因为太零碎亦太模糊了,只记得她的双眼很小巧,很易连成一条直线,如果说眼睛是最容易泄露人心底秘密的话,她的秘密一定收藏得很好。

虽然只有半小时的缘份,不过访问后她却笑意盈盈地递上一本她的新书《梦中见》。打开第一页,见到她用粗黑色的signpen写着:「继璋哥哥,虽然你三十出头,但相信你很快便会找到另一半,来个『天生一对』,敏89」当时心里着实有点感动,因为连我妈妈都未关心过我的姻缘问题,而这个祝福却出自一个不算熟稔的人口中了。

在我未来得及说多谢前,李敏这个人又已经从我生命中消失。

我甚至未能对她说一句:后会有期。

◇◇◇◇◇◇◇◇

六年后,亦即95年初,正主持一个晚间清谈节目,需要每个星期邀请一个女嘉宾,是日正与一个朋友闲谈起这件事时,她突然说:「不如搵阿ca吖,佢口才好好架?」我说:「边个阿ca?」

「李敏!」她答。

于是,我们又再碰头了。

后来在节目一改再改下,那个清谈节目更演变成只有我和她二人主持的「一夜情」。

◇◇◇◇◇◇◇◇

她的作品,好看不好看?要看你的脑电波与她是不是吻合,因为她的作品从来不是为别人而写,而是因为她喜欢这样写。正如穿衣服一样,有人穿的衣服是大众喜欢的、公认为合潮流的,而有人穿的衣服,只是因为自己喜欢这样穿,从来没介意过别人怎样看。

本来想写点对这个故事的阅后感,不过最后都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我觉得要好好地享受一本书,就不应该有任何先入为主的感觉掺杂其中,最好每一个情节、每一组文字都是新鲜热辣的在眼前滚动,该作者的思绪感情与读者融为一体,在广阔无边的小说世界里奔驰。

你或许会喜欢这本书,或许会不喜欢。

对于李敏,又何尝不是。

衷心祝福李敏在未来的创作世界里,有更多未被发掘的宝藏与我们分享,套用一句她常常 挂在口边的话回赠:Maylifebegoodtoyou!Erica!

梁继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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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dicationtoC。K。;Donald&;Eric
Inmylife;Iloveyou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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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的序

从前,有四个女孩子,她们是好朋友,刚巧又在不同的季节诞生,所以就是「春、夏、秋、冬」。



迟来的春天
最后也没有交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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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找我替她的新书写序,我没有看过她的新书,也不知道书的名称,但这并不重要,因为我要写的是李敏。

李敏与我一起长大,也许每个人身边总有或曾经拥有这样的朋友,一起成长、分开,然后又重聚。某一天,李敏告诉我她的文章快要出版成书,她说她不是张爱玲,只不过想透过文字来说故事。其实每个人都有说故事的冲动和听故事的渴望,有人爱停留在幻想的阶段,有人选择听流行歌曲或看电影,而李敏则选择了写作。她努力、认真、毫不苟且地渴望能透过文字表达想说的故事。也许这世界上会有第二个张爱玲,但却只有一个李敏。李敏和她自己的方式,还有她笔下的故事,我希望能满足你爱听故事的渴求。


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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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算也不行,要用笔才计算得到,认识李敏已经超越「水晶婚」纪念。

初中她教我英文,我教她中文。

今天,她叫我买中文字典,说:「你写了很多白字!」

世事无绝对,又一例证:谁说三岁定八十?

我倒是想不到李敏会这么不经意地写出这个有情有节、有骨有干、有血有肉、有笑有泪的爱情故事。

就是那么不经意不造作地创作了一个叫人看得舒服的故事,好像冬天躲在被窝饮一杯热柠蜜一样的感觉。

我看了这个故事三次,第一次是阅读,第二次是校对,第三次是再校对。我不敢说百看不厌(因为我不喜欢hardselling),但每一次看这个故事,你会找到不同的惊喜,捕捉到值得你回味再回味的片段。

她问我:「有没有哭?」

我老实说:「没有哭,但很touching(不是感动,而是很感性)。」

我不写原因,留待各位自己去感受这个故事的喜与悲,乐与愁。


1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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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ZZ……

我是冬天
我在冬眠



(1)秋分

秋分

九月二十二日,秋分,太阳正高挂在赤道之上,相信除了春分便没有一天比今天的日夜更平均。

认识他是在五年前的一个暑假。不!真正地认识他应该是在秋分之后,而之前的时间,我就只能说我知道有他这个人存在于地球的表面上,「认识」和「知道」是不同层次的事,绝对不同的事!

在说话用词方面,我一向很小心,经过六年来的专业训练,我固然变得醒目了些,而在待人接物方面亦谨慎了。但谈到感情,就似乎像医院里的植物人一般麻木。假如上帝这个写程序的神,给我重新选择的机会,我未必再会选择在这个年代当一个女医生。现在,我每天看的就只是生、老、并死。我相信我在这六年来,真的曾看过超过百多宗死亡的例证,数不清的病人正在回答死神的敲门声;还有,曾为三千多个女病人做过妇科检查,看过她们由上至下的一切一切。也许,我在职业上作了一个错误的抉择。总之,今天的医生再不被病人所尊敬,有时,甚至连自己也提不起劲去给自己些少自尊。

有很多病人,都不再听从医生的意见,喜欢自作主张,又中医又西医的,弄得满天神佛。其实,这是现代人的通病,他们不再相信别人了。「信心」这回事已经停止跳动。若果找一个朋友倾诉,倒只是为了想发泄一下心中的不满,很少人愿意接受别人的提议,很少人愿意改善自己。

所以,当我今天得悉这消息时真的令我很意外!想不到六年前随便给他的一个意见,他竟然真的接纳并实行了。但我没因此而重获一些自尊,我反而觉得是我害了他。硬化了的感觉已经渐渐活跃起来,内疚得喘不过气。现在要哭也太迟,他不会再愿意听我说一句:对不起!现在哭也真的太迟,因为我没法忘记……

我认出是秋分的气味。干燥的空气、无定向的风、踏在遍地枫叶上的声音。秋分就接着我最后的一个暑假来到我身边。

那一个暑假是属于医学院二年级的。明知升上了三年级之后,暑假不再来,因此,那年的假期是编排得最紧凑,最火辣,最浪漫的。我和相识了年半的男友,背着背囊,山长水远跑到欧洲流浪,他的名字是天尧,五官端正,而且还称得上是「俊朗」,他待我很好,好是指在各方面。和他一起的时候,很舒服,舒服得像一点炽热的感觉也没有,就只有舒服,像睡在一朵白云之上,不想动、不想说话。我们牵着手走过了手指在地图上点过的地方。伦敦、巴黎、苏黎世、梵蒂冈,而我们就是在希腊的米高洛小岛上互相失节给对方的。 本来失节应该是在巴黎的事,但那次他突然爬起来对我说:「我想我们还未彻底了解对方,反正我们尚年轻,不如等我们成熟一点才干这回事,好吗?」哈,你想我答些什么?他就是喜欢扫别人雅兴的。不过,我颇欣赏他这英勇的行为,我想,并不是每个男孩子也做得到悬崖勒马的事吧。

由法国到希腊,只是隔一个月的时间,到现在我还不明白为什么到达米高洛的第一个夜里,他便改变了初衷。也许,是这天体小岛所散发的魅力改变了他;也许,是这短短一个月的旅程里,他认为自己变得够成熟来干那回事。他,就从来都不像一个工商管理硕士毕业生。思想太幼稚、心地太善良的人在商界不会如意。

不过,我就是喜欢天尧的那颗童心,他令我觉得自己仍然生活在一个永远的士多啤梨园里。天尧是我的旧男朋友,是我现在的丈夫。

米高洛的下一个站是奥地利的维也纳。他一向最孝顺,一找到旅馆放下行李便跑到电话亭拨长途电话回家。女性的第六感觉一向都很强,尤其是我的就更厉害。我知他家里一定是发生了事,否则他怎会连护照也遗留在电话亭里?但他一直把心事收藏下来,直到翌日的黄昏,当我们在歌剧院门外看那些街头卖艺的音乐人时,他才说:「有件事要和妳讲……」

我:「是关于那个长途电话的吗?」

天尧:「妳怎知的。」

我:「不要告诉我你妈妈已经将你许配了给别人。」

天尧不敢作声,他只是用力地吞着口中的唾液。这时,在街头卖艺的那个音乐人,看来是亚洲人的小提琴手,刚刚奏完了一首曲。天尧从口袋掏出了一张一元美金,跑上前放进音乐人的小提琴箱内。

天尧打着盘说:「是唐人,我猜他是唐人。」

夸张地,我叹了一口气。

他才肯说:「我想,今天是我们在欧洲的最后一天了。」

「妈说三姨丈的父亲捱不住了,叫我们无论如何回家才算……」

我瞪着眼,盯着他。

他被我打断了,我很激愤。

「什么?三姨丈的父亲?那么远房的亲戚也关你事,我想他一定有遗产给你。你到底见过这个亲戚多少次?」

他答:「大约是一两次吧。」

「那你必定是他的私生子了,否则就是你妈妈大惊小怪。」

我一向都相信,他妈妈一直是暗恋着自己的儿子,换句话说便是「恋子狂」。我敢说她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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