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 杂志精华小说:女友2000-2002年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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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 杂志精华小说:女友2000-2002年珍藏-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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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找很多公关节目,见很多朋友,组织牌局饭局,总之终日有成堆朋友陪伴,人前没有理由苦口苦脸,玩乐会冲淡伤心。
  (三)拍照片,而且要着靓衫、化靓妆去拍靓照片,一定信心大增,望着好看的自己,不难憧憬好日子就快来临。
  失恋切忌:(一)辞职;(二)听曲辞悲哀的歌曲;(三)独处。以上三样做齐,会有自杀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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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派对
安妮宝贝/文
  朋友突然打电话过来,问我是否有兴趣参加一个派对,因为他有两张邀请函。派对在锦沧文华,是个五星级酒店,每天上班走过南京西路,会看到它高大的白楼。
  那天是下了班直接过去的。身上穿着旧的粗布裤子、毛衣,然后一件黑色的大外套和黑色靴子。这是我在冬天惯有的邋遢打扮,因为它让我感觉温暖而舒适。我是个喜欢走路的人,上海冬天的大街有时候会显得空旷而寂静。梧桐树的叶子都落光了,风飕飕地掠过来,刺骨的寒冷让空气非常清新。这份风情是躲在小车里的人无法体味的。
  朋友在晚上七点出现,穿着黑色风衣,头发乱蓬蓬的,我笑了。我们是一路人。走上二楼的偏厅,门外的接待小姐拿着托盘要名片,然后在女性客人的右手腕上扎一圈蜡光纸做的花环。两百平方米左右的大厅布置得简洁漂亮,侍应生来回穿梭,乐队现场演奏,还有主持人在台上插科打诨。派对的主题是马爹利之夜蓝色释放。
  一屋子衣着光鲜的*男女,身份有金融、广告、出版、网络、贸易等。派对的主人是一个在日本公司工作的漂亮女人,无法分辨年龄,穿着黑色短袖的丝缎裙子和玫瑰红的长靴,头发盘成一个乱乱的发髻,戴着两枚古典的大耳坠。我一直很欣赏这种穿梭自如的女子。因为自己一到陌生人堆里,只会找个僻静的角落,拿一大杯马天尼一大碟杏仁,然后陷在沙发上一边穷吃一边看人。在一个小时里面,我看到六位美女,一律长发披肩,化着极精致的晚妆,穿短袖的裙子,搭着华丽的披肩。看到三个高大英俊的欧洲男人,站在桌子旁边侃侃而谈,他们的视线像刚刚苏醒的兽。看到五个和我一样无聊的人,站在一边或抽烟或喝酒或呆坐,相同的是沉默无语的表情。
  我的朋友被抽到名片,灯光打在他的身上,一阵紧锣密鼓的打击音乐,他走上台去参加活动。活动内容是和陌生的女客人挤气球。因为他过于含蓄和矜持最终没有挤破两人之间的气球,于是又被罚表演武松打虎。我很希望自己能够在数小时里面可以不发一言,可是朋友开始逐个地介绍,在十分钟里面我交换了八张名片。在有可能被抽到上台之前,我终于离开了那里。
  第二天上班,给朋友发了封Email,对他说,昨天的Party看到这个城市真正小资的一帮人。朋友回信,说,小资是值得同情的人群,所以要和他们在一起好好玩。
  

玻璃之城
安妮宝贝/文
  所有我小说里面的故事,都发生在上海。只有上海。
  外滩是可以一直看到天荒地老的地方。夜色中的外滩流光溢彩,深夜以后就会显得冷清荒芜。人们每天穿行过狭窄阴暗的马路,两旁的旧楼造得太高大了,挡住了阳光,只有冷风穿梭,可是那些斑驳的黑色雕花铁栅栏,玻璃窗后面的白色布幔,门廊上精致的石头雕刻,是这样的美,抬头看它们的时候,心里一片寂静。
  冬日的上海,人们像鸟一样瑟缩着从巨大的楼群阴影里走过。和平饭店里的灯光一片幽黄。透过摩天大楼之间狭窄缝隙的阳光,淡淡地倾洒过来。走在大街上的人,淡漠的神情,匆促的脚步。寂寞对望的灵魂。
  喜欢看上海女孩在冬天的寒风中,裸露出秀丽的小腿。她们穿着透明*和细高跟的鞋子,略微匆促地在大街上走过。通常会裹一件黑色的长大衣,背着软皮的昂贵公文包。化妆是无懈可击的,口红的颜色很暗,香水的味道很颓,脸上的表情总是冷漠。她们是这个城市的皮肤,充满柔软的欲望。
  而地铁是这个城市的心脏。地铁站台给人空旷的感觉。有时候看到上面站满了候车的人,可是常常会觉得它寂静得似乎空无一人。有一些告别和邂逅在这里发生。地铁站是一个不会下雨可是潮湿的地方。如果在地铁站碰到一个陌生人,会有能跟着他走的错觉。对生活的失望,对某种愿望的焦灼。所以,所有的告别和邂逅又是轻易的。
  时间和速度同时飞快地呼啸而过,人的脸在地铁车厢的淡白灯光下显得苍老……
  相信每一个来坐地铁的人都目的明确。知道自己在哪里上车,又该在何处下车。可是,有时候在车厢里会看到几张熟悉的面容。每天的清晨或者黄昏,固定出现在这里,冷淡的眼光,隐藏着疲倦的忍耐。突然会觉得他们似乎已经失去了目的。像漫不经心的流浪的人,从末站坐到首站,又从首站坐到末站。
  因为不知道可以在什么地方停留下来,因为不知所措。
  生活就这样变成一段循环往复而空洞的过程。
  这种空洞,让上海成为一个喧嚣而荒芜的城市。就像马路上潮水一样的人群,在街头迎着寒风,等着对面的交通灯变绿,然后面无表情地穿过斑马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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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水情人
安妮宝贝/文
  周末的晚上,和一个朋友相约吃日本料理。那是一个聪明温和的上海男人,O型血射手座,有和他的星座名副其实的浪漫感情生活。他的工作很忙碌,我也是,见面的时候彼此却都很放松。喝点清酒,然后抽他的三五香烟,沉默,间歇地聊天,一顿饭能吃上四五个小时。
  那天见面的时候,天气已经很寒冷。朋友一身黑衣,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诡异的香水味道,悠然地流动着,让人的心不安定。问他用什么香水,他说是YSL的鸦片。那是男用的十大恶劣香水之一。他笑着说,有满满一瓶子,扁的长瓶子,暗黄色液体里混合着肉桂,麝香,青苔,是和情欲相近的气味。我问你喷在哪里,衣服上,头发上还是皮肤上。他说,当然是喷在皮肤上,香水只有和皮肤融合了才属于自己。
  记得自己曾经也有过一瓶鸦片,是从一个男人的浴室里拿来的。在盥洗台边他放了满满一排的香水,CK、KENZO、大卫杜夫、三宅一生、阿玛尼……他身上的味道始终在变幻中,抚摸着那颗飘忽不定的心。那瓶男用的鸦片香水,一打开深蓝的瓶盖,浓烈呛人的味道让人血液发热。我几乎立即喜欢上了它。于是把它带走。
  一直放在抽屉里。总觉得该用的时机还未到。设想中那是一个下雪的夜晚。上海的雪脆弱而短暂,细小的雪花清冷地飘飞在霓虹闪烁的街头,一个晚上就消失了。如果是和一个心爱的男人去酒吧跳舞,我会在锁骨、手腕、耳垂涂上鸦片香水,穿紧身的手工刺绣棉织长袖T恤,黑色麂皮裤子,然后直接裹上一件厚厚的带帽子的过膝棉大衣,用柔软的羊毛帽子紧紧地包住头发和耳朵。然后跟着他来到热腾腾的酒吧门口,脱掉帽子的瞬间,长发流泻而出,脱掉大衣的瞬间,鸦片绮丽迷离的气味就飘散而出……
  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场景。可事实上,整个冬天我只会在睡觉前洗完澡的时候在发梢抹上一点点兰蔻的“是我”香水。幽幽的水果香,能让空气里有泉水一样的湿润和清冷。它的广告美轮美奂。穿白裙的光脚女孩,和她心爱的男人站在高高的岩崖上。蓝天,碧海,深情对望的眼眸和喜悦的笑容。然后牵住彼此的手,一起纵身跳向大海。爱情就像疾风和潮水一样势不可当……那时我独自一人在上海体育馆看国际广告片展。黑暗的空荡荡的大场子里,只有银幕上的广告制造着这个世纪末的华丽。于是我去买了“是我”。
  香水是永不会分离的情人。但有些在想象中可以更完美,有些却能始终肌肤相亲。这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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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舍又难离
梁凤仪/文
  失恋的人为什么老是潇洒不来,死不放手?除了是真正喜爱对方外,恕我把男女关系看得现实一点,更大的可能性是因为前路茫茫,孤身上路,很有点恐慌。人贪于逸乐的性格,与生俱来。谁不知道恋爱十分的可爱?谁又心甘情愿放弃既得利益?
  试过月明花好的日子,自然怕人生旅途再无良伴。任凭旁人怎么费尽唇舌,讲尽坏的不去,好的不来的道理,局中人还是“死牛一面颈”,不愿为那未知之数赌一把。
  甚多佳偶变怨偶,就是纠缠不清。明明知道对方一无是处,还是宁可边埋怨边诅咒,却边以之为伴。鸡肋虽已无味,仍能勉强充饥,万一扔了之后,饥肠辘辘,岂非更糟?
  女人即使是扔掉不再穿的旧衣服,也往往一季拖延一季,直至衣柜额满,塞无可塞为止,何况是要撒手放弃一段关系与情爱?
  感情上的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是要胸襟气度眼光去支持的行动。
  为什么在工作岗位上头,跟上司同事一言不合,就拍拍屁股走个没影呢?因为“事浮于人”,找份工作并不艰难,所以才满不在乎。为什么朋友相交,打那么一场牌,小小冲撞,从此便成陌路?固然因为彼此感情有限,更重要的是相识遍天下,何须珍惜一二等闲人物。
  相反,流落荒岛的两个人,哪怕是世仇,也是顿成刎颈之交!
  甚而有钱,有道是千金散尽还复来,只要有青春有本事,三朝两日又是叱咤风云的一条好汉。唯其男女之爱,求之未必能得,一旦得心应手,就舍不得分离。呼天抢地,痛不欲生,可能是为了怕从此寂寞,再找不到替身。
  当然,我非常坚信世界上有替代不了的感情,属于生生世世。但在现实生活里,若出现了更美好、更完整的人际关系,而仍不能替代创痛的,实在是太罕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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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戒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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