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光之行》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逆光之行- 第67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而那些事,恐怕是身为学生的夏晓延所无法想像的。
  “后来,初三某一天平静的傍晚,我忽然又见到了她。”
  夏晓延说着,那种悠悠追忆的神色忽然转暗,继而被一种幽沉的黯然取代。时间真是一种可怕的东西,如果能永远停留在小时候,没有利益、没有爱恨、没有这种让人想要将对方剖开看看内心的可怕情绪,那有多好。
  “她搬了回来,有些落寞,眼睛里有种破碎的倔强。她给我看她的结婚戒指,哭着说她的丈夫刚刚死了,问我能不能收留她。她虽然还是隔壁那房子的主人,但那里安静得可怕,偌大一片却没有她可以落脚的地方。”
  “那时妈妈不在家,我自作主张,就像在冥镜湖边把你俩捡回来一样,收留她住下了。”
  骆逸云叶莹雪互看一眼,对自己金主擅长把麻烦揽上身的奇葩性格表示无奈。
  “我很想知道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但她绝口不提,消沉了一阵,也慢慢好了起来。我发现短短几年她已变得十分坚强,再不是原来那个需要保护的玻璃公主了。童年那个傻傻迷茫的天野耿莎消失不见,那时候的她,已俨然是位可以依靠的大姐姐,可以教给我东西,可以让我崇拜的一个全能大姐姐。”
  夏晓延说着目光渐渐舒缓,仿佛这一段回忆在现在看来令她向往而又不敢触碰,只能远远追忆,如同一个不切实际的美梦。
  “学柔道是受她影响,她在日本接触这项运动,觉得是锻炼毅力与勇气的绝佳法宝。而莲静的柔道社名气很大又有悠久历史,她心向往,特意去拜访老教练并尽力通过考核,也为了打发时间,就在咱学校做了助理教练。那一段时间……是我感觉生命里最最激扬振奋的一个夏天。”
  夏晓延说着眯起眼睛仰望天空,一点、一点,慢慢回味:“参加柔道队从一个门外汉一步一步前进,每走一步都是汗水挥洒酣畅淋漓。很兴奋于天野耿莎带我来到的这个国度,每一天都是充实,每一天都能写成日记做一篇千字作文。而且,那时……”她的唇角扬起笑,一种幸福,而带些羞涩的甜笑:“那个夏天,我和李翊辉打打闹闹……恋爱了。”
  骆逸云听着一愣,忍不住也和她一样温柔地笑起来。是啊,这段应该是……年少时最美好的回忆吧。
  “那个夏天,天野耿莎鼓励我去表白,于是傻傻的跑到他跟前不知说了些什么,那死小子竟然明白,虽然不好意思也默认了。那时我俩本来天天打架,忽然有天换种姿态对他说我喜欢你,真不知我哪来的勇气。表白时候我胡乱说我追你吧,他竟然说,不用麻烦,咱俩现在不是很好吗。”
  夏晓延脸红了,声音也渐小。但那样画面太甜蜜,不描述出来与好友分享实在难受。初恋不就是这样么,一个人一生爱情的初始,羞怯如含苞待放花蕊,芬芳明丽,世间最美。
  说到这段时,语气都跟着溢满浓浓蜜意:
  “初三中考在即,生活虽然忙碌,却有着最最充实的节奏。那时翊辉那臭小子已经从家里搬了出来,每天都骑自行车去公交站接我,俩人一起跑到公园草地上给他恶补功课。说是在谈恋爱,可依旧还是打打闹闹,恨不得把对方贬做白痴弱智,就自己最厉害。恩,好像印象中……他只有一次承认是我男朋友。”
  夏晓延说着却不生气,反而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叶莹雪在旁忍住按脑门冲动,当然知道沉浸爱情中的人都是白痴,周围闲杂人等只能自行想办法接受。想像一下夏晓延和李翊辉两名初中小呆瓜在一起打闹的画面就是搞笑,不知当初有没有影像记录或是别的,拿来娱乐一下绝对很有效果。恩,李翊辉那小子,别看他脾气很怪嘴巴很臭,真要和人谈起恋爱来,恐怕会让人耳目一新,别有一番美好感觉。
  想到这里向一旁骆逸云飞一飞眼,用眼神挑逗。
  ——怎么样,羡慕吗?后悔了吧?在韩佑峰那厮醒之前,和小男生谈场恋爱也不错哦。
  骆逸云无语,想象一下臭脾气小酷哥深情款款的样子,忍不住好笑,摊开手来示意:
  ——要谈恋爱你自己试去,祝你幸福啊。
  ——谢啦~我会去的。
  果然是没正行绝顶鬼灵精,夏晓延的初恋引人羡慕诱人神往,这边她的好友竟然一手撑肘一手托腮,真的在思考实验可能性。
  而另边,她们金主的回忆还在继续:
  “那段时间真的很美,后来放暑假了,上午一般都和李翊辉到处疯玩,下午去柔道社洒汗,晚上几个好朋友总是聚在一块吃吃喝喝。现在回想起来那是一段多么无忧无虑的时光啊,如果能将时间永远定格在那一段该有多好,如果那是一场不切实际的美梦,我希望永远不要醒来。”
  夏晓延说着叹了一口气,眼神里那种黯然又复闪现。而这次,幸福的回忆过后,还有一种忧郁情绪挂在女孩眼角,那或许就是一种……所谓成熟的讨厌气息。“我不知道天野耿莎到底是不是一开始就别有所图,那时我们总是成群结队一起行动,即使是和李翊辉在一起的时候,她也会时常在旁出现。想一想当初还是她鼓励我去告白的,也许就在我们谈恋爱了以后,她才会有更多机会,接近我们,接近他,打小报告给那个人,然后,得到她想要的东西。”
  涉世未深的高中女孩嘴角竟有一丝苦涩,不住自嘲,恨自己有眼无珠太笨太傻,被人卖了也毫无反抗能力,而且,到现在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
  “初秋的一天傍晚,我本来和翊辉一起去吃路边摊,饭后路过学校想起柔道服太脏要回家洗,便指使他一路张扬地骑着摩托车往学校那奔。哦,那时那小子刚弄了辆摩托车正在嚣张,还神秘兮兮说他一个好朋友最近醒了,改天要带我去见。不过最后我也没见到他的所谓神秘朋友,后来发生了太多事,每一件都让人措手不及,根本没有反应余地。”
  骆逸云与叶莹雪对视一眼,这边夏晓延平铺直叙,语气里一种深入骨髓的冷:“我看见,明亮柔道场内,一个男人板过天野耿莎的脸吻了她。虽然震惊于那么激情澎湃爆人血管的场面,但不知为什么,那男人手指上闪亮的婚戒更加夺人眼球。很奇怪,我在呆愣之余一眼就看清了——那婚戒和天野耿莎手上是同样款式,据说为量身定做独一无二最最深情的结婚对戒。”
  “那个男人,脸颊边有一片蓝紫色妖野的刺青,像是另类漫画里浓烈绽放的罂粟花,既让人感觉恐怖、冲击,又带给人不尽诱惑。当时还没有闹明白,后来总算清楚了,他就是天野耿莎说过的丈夫,那个在婚礼当天死掉抛下了一切的人。”
  “罗刹。这个名字,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第56章 成长的代价

  故事仿佛终于讲到重点,迷惘幼年,坎坷成长,脱胎换骨般的蜕变。待到此时,影响一生轨迹的那人终于出现,带着无尽诱惑与不可抗拒的笑,将她从地狱拯救,抑或再亲手,将费尽千辛万苦爬到天堂的她,再次拉回地狱。
  听故事的骆逸云不自觉直起身子,叶莹雪也是眯眼,静静听着关于那个人的一切。
  对于罗刹曾经“死”过一次的事,大家都是有所怀疑的。然而即便夏晓延也不清楚,因为她曾经的朋友放弃坦白,用一个个谎言与圈套让人再无法诠释“信任”这两个字。
  那个叫罗刹的邪气男子忽然出现在她们生活中,带着一种不可抗拒的姿态。夏晓延不明白,天野耿莎不是说自己丈夫在婚礼那天死了么?怎么还会再有一个自称她先生的人出现?而随着这个人的到来,祸端接踵而至,不消一星期天野耿莎就已遭受三次暗杀,险些丧命。有一次夏晓延眼睁睁看一辆车向着她直冲而来,没有刹车,只有引擎强烈转动的烧焦味儿。那一刻她真的害怕了,抓着好友让她报警,却被坚定拒绝。
  “不过是为了争家产试图把我除掉的人渣而已,警察管不了。”
  那时的天野耿莎脆弱又坚强,似乎想要竭力摆脱什么,却又那么无能为力。挣扎、妥协、并且冷酷。
  “我想我在她心里会是怎样的存在呢?想了好久,‘浮板’两个字似乎最最贴切。需要的时候抓紧,不用时抛开,不仅要抛开,她还要转过身来踹上几脚,把它彻底踩烂,再无上浮可能。”
  夏晓延说着,冷冽地笑了一笑。一旁听故事两人早已猜出大概端倪,但任何的猜测,又怎比亲身经历来得惊心动魄……
  “那时我质问她,为什么非要争什么家产呢?你说那些是人渣,跟人渣争是不是也贬低自己了?可她冷冷一笑,目光里有凄凉的决绝。她说,我没有比人渣好多少,争家产,是那个人需要。”
  “那个人就是罗刹,这个不把人当人看,虚情假意人面兽心生儿子没□□要糟天打雷劈的臭男人!”
  夏晓延一口气说完,鼻子里直喷气。一旁俩人不约而同噗地笑出来,不知道这么可爱的骂人话语那个罗刹听了,会是什么反应。
  那个人如此自负,难道真的只当自己妻子是件工具,只是名义上,为实现自己目的而设?
  “有一天,就在学校门口,我亲眼看到罗刹在车里和一个金发女人热吻。那种火热与限制级别,远远超出光天化日下能做的事。”她说着抽抽嘴角,忍不住跟李翊辉一样地骂:靠,他妈的恶心,污染我们高中生纯洁健康心灵!
  “很明显他是在等天野耿莎的,但他明明看见我从远走近,不但没一点反应,反而变本加厉!从那刻我意识到天野耿莎在这个男人心中到底怎样地位,他吻着美女,等着妻子,邪邪的笑。那种笑……简直就是罪恶!到现在我还记得清清楚楚,男人好像是嘴角带着血还向你诱惑的恶魔,来吧,来吧,乖乖来我身边,让我咬住你颈动脉,吸干你所有的血……”
  她说着扫眼向一旁的好朋友,长出一口气,稳定一下摇曳的情绪。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