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盛宠之邀妻入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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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盛宠之邀妻入怀- 第1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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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姑娘,初次见面便以剑相指,实在是不太礼貌,依本少看,姑娘还是放下凶器为妙。”
  闻言,任意抽回剑,因为她深知即使剑扣命脉,他依然可不费吹灰之力了结自己,尽管不愿相信,但还是不得不承认他的修为高出她太多太多!
  “得罪公子了,小女子也只是捉拿采花贼心切,还望见谅。”大女子能屈能伸,只希望以后与他桥归桥路归路,这人她目前还得罪不起。
  “除了极少数人可数本少名字外,其他人一律称本少为‘少爷’或‘安少’,‘公子’这称呼本少还没听过,不过听起来貌似还不错,本少就把这独特的称呼让给你如何,以后仅你一人能这般称呼于本少。”
  容浅安一口气说了这么长的话,而且还是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少女,若是被熟悉他的人知道,只怕要连忙抬头看天,看是不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和下红雨了,不必疑问,就是要二者同时出现才可能出现容浅安多语的情况,毕竟普天之下,除了皇上、皇后和荣安公主之外还没人能从他嘴里多撬出几个字。
  当然,任意自然不知她成就了别人一生都无法达到的高度,此刻她介意的是他这话……听着怎得如此暧昧?想到此,任意冷然的面容有丝丝龟裂。
  “安少说笑了,此等殊荣,小女子承受不起,小女子就此告辞。”说罢,任意走到采花贼面前,欲一剑结果了他,却听一阵嬉笑声传来。
  “哎哎哎,安少什么时候也学会调戏女孩子了,待本公子来瞅瞅是何等绝色美人,能勾得安大少爷心猿意马。”
  来人一袭藏青长袍,身姿挺拔,身材不胖不瘦,正属壮实有料型,他五官硬朗俊美,与容浅安截然不同的类型,走出去定然能迷倒一大群少女,然而呆在容浅安面前,也只有一个黯然失色的下场。
  他抱着一个约摸两岁左右的小女孩,小女孩正不停的扯着他的头发,弄得他不停尖叫,第无数次感慨,这家伙怎么就喜欢扯人衣服,跟她娘一个德性,长大了还不得像风铃那丫头一样无法无天啊。
  “你竟然把乐乐(此处读lè,为快乐之意)带过来了。”容浅安看着彥岚,不得不感叹爱情的神奇,他十一岁就有60多公斤,如今十年过去了,他身高见长,体重倒是没再长了,而这只因荣雨(荣轩与冰清的女儿)一句玩笑话:“彥岚哥哥,你怎么越来越胖了,这样不好不好!”
  “没办法,堂堂一品大将军临终,哦不,是临行托孤,我敢不答应嘛!”彥岚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将头发从小女孩名乐的手里解救出来,把名乐交给容浅安。
  “舅舅。”名乐清脆的唤道。怀抱易主,名乐不但不慌,反而有滋有味的去扯容浅安的头发,不过貌似名乐对容浅安则好多了,把玩归把玩,并没扯痛他。
  “铃儿确实越来越不像话了。”
  “那还不是你们一家子和名睿风那家伙给宠的。”
  风铃十一岁的时候认识了当年的新科武状元,也就是年仅十四岁名睿风,此后两人感情一直很好,两人待知晓男女之情时便自然而然衍生成感情,经过八年的爱情长跑,于十九岁时嫁给他,也算是半个青梅竹马了,嫁给名睿风不到一年便生下名之乐,两人感情如胶似漆,也算是人人称赞的了,只是有一点……
  风铃生性好玩,一年到头喜欢东奔西跑,从前作为她恋人现在作为他丈夫的名睿风就苦逼了,也是跟着她走南闯北,所幸因为凤秦没有战争,训练将士的事情可以交给底下人去做,名睿风这个一品大将军还算是蛮清闲的,可以和风铃一起走南闯北。这不,风铃这次又来个先斩后奏,不知奔哪去了,可怜名睿风又要千里追妻了,为此把名之乐托付给彥岚(因为彥岚是容浅安典型的跟班,换句话说,他是把名之乐托付给容浅安了)。
  “哎,姑娘,别走啊。”彥岚眼尖的见任意迈开的脚步,急忙说道。废话,难得看到一个让他们安少大开金口的女子,会放过她才见鬼了,指不定就是他们未来太子(因为容浅安怕容少卿撂挑子,把凤秦全丢给他,所以一直拒绝被立太子,然后这事一直拖着了)的未来太子妃了。
  “不……”
  “姑娘,难得有缘相见,坐下喝杯茶吧。”未等任意拒绝,容少卿便率先说道,然后不顾她不甘的眼神抱着名之乐往走向桌边,任意知晓,这是不允许她拒绝了。罢了,走一步看一步吧,这两人不像大奸大恶之人,总不会来个毁尸灭迹吧。
  任意还未走到凉亭,便凭空出现一银袍隐卫将地上的男人扒了衣服再提着他消失。这人竟敢穿他们堂堂银袍铁甲军专属颜色的衣服,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那人被扔去哪了?”任意随口一问,也没指望容浅安会回答她,可没成想他还真回答了:“衙门。”
  容浅安眯了眯眼,之所以不了结了此人,那是因为他——还有用!
  ------题外话------
  祝亲们七夕快乐。
  PS:一篇为七夕独家定制的番外,结果因为时间问题难以出炉,哎,先发个咱们安安的番外吧,七夕的番外雪明天补上。

  ☆、第2章:两名女子?毁三观

容浅安亲自倒了杯茶放在任意跟前,尽显主人风范。

“今年新出的云山雾雨,姑娘请!”

任意目光微闪,他举手投足间风姿绰绰,他的表情,太过风轻云淡,那一个倒茶的动作,本该是极其普通的,然由他做来,却已胜却人间无数。世间有那么一种人,天生就有一种气度可美化一切,合该让人仰视的。

茶香隐隐,闻之令人心旷神怡,本不喜喝茶的任意也不由地细细品味,任意心绪有丝丝的颤动,似是一种细微的骄傲,也许不是茶香动人,而是因能得这样一男子亲自倒茶,感到……三生有幸。

彥岚一个劲盯着任意,誓要找出这少女究竟有何不同,值得安少如此相待,他与他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但可从未有过这等荣幸,细细数来,能得浅安亲自倒茶的人,也不过就那么几个而已:他珍之重之的父母以及他疼之宠之的妹妹。

彥岚左看右看,这少女除了武功高一点,容貌漂亮得少见,但也不值得安少另眼相待啊,究竟哪里特别呢?

“阁下——看够了没!”任意美目一转,一缕目光射向彥岚,黑白分明的眼瞳明显映着“犀利”二字,再加上她略微停顿的问话,威胁之意十足,让彥岚的心不禁意的一颤。

被威胁的某人不但不生气,反而哈哈大笑。“我道是哪里特别呢,原来是因为属于一类人啊。”一样的冷漠,一样目空一切。

“姑娘,彥岚距离神经病只有一步之遥,你不必理会他。”

“喂,我说安少,我们好歹也是发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有这么损人的嘛。”

容浅安连眼色都没给他一个,神情依旧风轻云淡。“不好意思,本少从不用别人用过的东西。”

“得,我用你用过的东西成不。”

“不成!”

彥岚瞬间颓废,半是埋怨半是委屈地向任意诉苦:“有这样的发小,合该是倒了八辈子霉了,风头都被他出尽了不说,还时不时要被他损。姑娘,你说是吧。”

彥岚一副“你快同情我”的模样望着任意,任意的目光在两人间徘徊,端正坐姿,一副公平公正的模样道:“上天总是偏爱某些人,所以,不被偏爱的你被损纯属活该!”

“呃,我受打击了,安少,你让我找到角落哭会。”彥岚苦着一张脸,一副如丧考妣的表情。

“出凉亭左转再左转再右转就是墙角,那里不会有人打扰,你可以尽情的哭会。”容浅安终于舍得给他一个眼神了,不过一瞬又收了回去,途中从任意面上扫过,眸着带着一丝似有若无的笑意。

“这日子没法过了。”彥岚恨恨地起身飞出凉亭,可不知是不是任意的错觉,总觉得他最后看向容浅安的眼神怎地如此……奇特,因为他眼里分明写着:加油,祝你好运!

不过,这点小事任意还不放进心里,与他们只是萍水相逢,今日一别后再会无期,着实没必要为不相干的人费神。当然,任意是不会想到她这辈子注定要与某人捆绑在一起的,甩开了那一心利用她把容浅安拐回家的任箫,却又自投罗网,把自个送到他面前,也许真应了那句话:缘份来了,挡都挡不住。

“时辰不早了,我也该告辞了。”

闻言,逗弄着名乐的容浅安抬头,轻轻淡淡地问道:“不知姑娘芳名?”

“三月。”很奇怪他竟然会问她的名字,任意暗自留意,目光似不经意的打量,只是可惜那人从始至终神色都未有半分变化,教她无功而返。任意相信自己的直觉,这人——很危险!

“三月么?”容浅安斥笑一声,暗道一声:假!

目送着任意离开的身影,容浅安目露深芒:我们,还会见面的!

为祸一方的采花贼伏法,任意也没有了留在天和城的必要,当然,好不容易才逃出暗域的,她也不会上赶着回去,但是,下一站去哪儿嘛……她还没想好。

一男一女走上酒楼,坐在任意的邻桌,紧接着少年清越的声音自任意的邻桌传来。“老板,一只白斩鸡,一只卤花鸭,一份红烧排骨。”

他一袭黑褐色锦衣长袍,五官俊秀,肤色不算白皙,是介于白皙与麦色之间,稚嫩的颜容中透着沉稳的气度。活脱脱一小鲜肉的代表。

“棫哥哥,你点的都是我爱吃的。”少女约摸十四五岁,唇红齿白,柳眉杏眼,肤若剥了壳的鸡蛋,宛若明艳的桃花,既清纯又妍丽。

“妍妍既然唤我一声棫哥哥,那哥哥照顾妹妹是应该的嘛。”凌棫宠溺笑言,看着她亮若繁星的双眸,心忽的一颤,许是发觉自己反应太过,凌棫移开眼,把内心的悸动隐下,却因此错过了卓妍瞬间黯下的眼眸。

只是妹妹吗?

“妍妍,菜上来了,赶紧用膳吧。”

“好。”

一旁的任意听着两人的对话,顿时有种初中生相互有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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