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尸填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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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尸填魂- 第1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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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鹏哥很客气,几十岁的人了,走过来冲我抱了抱拳:“听说耿兄弟的道行很厉害,以后还望耿兄弟能多多指点在下!”
    一个大我三四十岁的人叫我耿兄弟,怎么听着都有些别扭,不过此人对我的崇拜仰慕之情,绝对不是伪装出来的。
    张小超说:“大家今天各自回去做好准备,明天一早出发!”
    退出聚义堂,我显得有些激动。
    颜苏问我:“你在激动啥子呢?”
    我笑了笑:“我也不知道!反正一想到能够出门,我就很高兴,成天在家里闷着,都快发霉了!”布亩爪号。
    颜苏翻了一个白眼:“你昨天不是才出去了一整天吗?我看呀!你不是因为出门而高兴,你是因为又能和大小姐一块玩耍而高兴吧!”
    “瞎……瞎说……”我涨红了脸,心中隐隐掠过一丝奇怪的感觉,难道我真的是因为能够时刻看见张梦雪而开心吗?
    回到厢房,我便叫仆人送来一些黄裱纸和朱砂。
    整整一下午,我都在房间里画符,同时恶补《奇门册》,争取多学习点知识防身。
    我也知道这趟任务肯定不会那么顺利,正如张小超所说,此次任务很凶险,能不能活着回来都还是个问号。
    颜苏召唤出半寸金,任由半寸金在她的手背上缓缓蠕动,颜苏发出咯咯咯的笑声。
    然后颜苏用刀子在手掌划了条口子,在瓷碗里盛了小半碗鲜血,用精血饲养半寸金。
    半寸金一头栽在瓷碗里,大口大口地吮吸起来,吸血之后的半寸金变得又肥又壮,整个身子膨胀了一圈。更加肥嘟嘟的,可爱极了。
    不过这家伙是个毒物,寻常情况下我都不敢轻易碰它,以免惹火烧身。
    颜苏的血液有毒,但是半寸金吃了颜苏的精血却不会中毒,反而还会滋长,这真是一件怪事儿。
    老九出现在我的肩膀上,眼馋地看着半寸金:“爸爸,我也要喝!”
    老九一脸乞求地看着我,脸上充满对鲜血的渴望。
    我不能培养老九饮血的嗜好,只能安抚道:“喝血是不良行为,不能喝,要是饿了就吃点奶奶吧!”
    “好呢!好呢!我要喝奶奶!我要喝阿清嫂的奶奶!”老九这小子也不客气,看来它对当初阿清嫂的奶奶回味无穷啊!
    “我到哪里去找阿清嫂的奶奶?”我白了它一眼。
    老九一脸口涎地盯着颜苏的胸脯,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叫唤声:“妈妈,我要喝奶奶!”
    颜苏也不恼,回答的相当淡定:“妈妈还没成年呢,没有奶奶!”
    “那……谁有奶奶呢?”老九脸上浮现出渴望的神色。
    颜苏道:“不知道,你去找大小姐问问,说不定大小姐有呢!”
    “好咧!”老九应了一声,就要往窗户外面飞,被我一把给拽了回来。
    哇!
    我算是看出来,这女人要是吃起醋来,那可了不得呀,连心地淳朴的颜苏居然都想出这种捉弄张梦雪的诡计,老九要真是飞去找张梦雪要奶奶,张梦雪估计会被吓晕过去吧。
    事到如今,我只好豁出去了,直接把上衣掀起,指着自己的胸口:“老九,来,吸爸爸的!”
    老九幽幽看了我一眼:“你当我傻呀!”
    翌日一早,我们一行人全部在聚义堂集合,这支敢死队共计十三人。
    张小超、马师爷。方小花、张梦雪、我、颜苏、溢泽、阴影、阳面、黑寡妇、谢伟辉、蔡丰源、还有鹏哥。
    集体用过早饭,张小超说:“在你们每个人的桌子下面都有一个小箱子,里面有各种武器,看看有没有自己所需要的!”
    只听啪啪声响,众人打开箱子。
    我满怀好奇地提出桌下的箱子,一打开,两只眼睛顿时就盯直了。
    箱子里面琳琅满目,有各种现代化的武器弹药,还有造型冷酷的军刀,以及重火力的手雷。除此之外,还有急救药、无线耳麦、指北针等精致有用的先进装备。
    张小超规定,武器可以随便挑选,但每个人必须带上急救药、无线耳麦、指北针等野外生存需要用到的东西。
    我在心里暗暗咋舌:“大舅该不会是军火贩子吧,他这是去哪里弄来这么多家伙?这感觉就像要上前线打仗似的!”
    颜苏第一个关上箱子:“算了,这些东西我都用不着!”
    她只遵照张小超的命令,取出了无线耳麦和指北针等东西。
    颜苏的武器是扁鹊针,对于习武之人来说,是不会选择这些现代化武器的。
    我也没有碰那些枪械,只选了一把野战军刀,那刀刃薄如蝉翼,还有五个指环,看上去非常酷,我还真有些爱不释手。
    在这十三个人里面,只有张小超、谢伟辉、蔡源丰三人配备了热武器,其他各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武器,比如我有定尸笔,颜苏有扁鹊针,溢泽有破月弓,就连张梦雪都有自己的武器,是一把龙王刺,长约一寸,可伸展成半米,通体泛着幽蓝色的寒光,中间是一根带有血槽的利刺,四周环绕着一圈圈的小刺,尤其是伸展变长的时候,四周的利刺会瞬间展开,是件非常恐怖的武器。张梦雪告诉我,这件龙王刺是外公张震天留下来的。
    张梦雪的龙王刺都不算是最特别的,最让我大开眼界的是黑寡妇的武器,两根可以随意控制的银丝。也不知道那银丝是用什么材质做成的,锋利坚韧,刀削不断,而且灵活多变,神出鬼没,这让我觉得黑寡妇一定是个厉害角色。
    张梦雪悄悄告诉我,黑寡妇手里的银丝叫做天蚕丝,但是具体是什么材质打造的,她也不清楚,只是告诫我黑寡妇阴冷古怪,是个狠角色,让我不要轻易去招惹她。
    张小超熟练地把玩着枪械,手持一把银灰色的左轮手枪,哗啦啦地转动着滚轮弹槽,然后将金灿灿的尖头子弹,一颗颗塞进滚轮弹槽里面,啪地合上弹槽。
    “哈哈哈!”作为一名铁血军人,这些武器在谢伟辉的眼中就是宝贝,他熟练地把玩着各种武器,兴奋得两眼放光,还时不时地抓起两颗手雷在手里掂着玩儿,看得人心惊胆颤。
    所有人都准备完毕以后,登上张家古楼门口的两辆商务车,朝着白帝城南面山头飞驰而去。
   

第一百三十八章 蟒尸
    白帝城三面环山,南面山头显得最为陡峭险峻,放眼望去,是一片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在这个污染严重、城市建设日益迅猛的国度里。这种纯净完美的生态丛林已经很难见到了。
    我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心中涌起要征服这片丛林的豪气。
    前面没路了,商务车停下,我们徒步进山,正式开始了这次的血海行动。
    这种原始森林表面看上去很美。但真的进入以后才会发现,在里面行走其实非常艰难。
    茂盛的枝叶遮天蔽日,太阳一升起来,森林里面就像一口大闷锅,连空气都带着燥热的气息,让人感觉胸闷气短。
    森林里能见度并不高。黑压压的,只有阳光穿透枝桠的缝隙落下来,才给森林里面透入了微微光亮。
    粗壮的树根朝着四面八方蔓延,相互盘绕纠缠,形成了一张巨大的地网。布边协巴。
    灌木丛里零星地绽放着一些山花,林子里偶尔传来一声鸟叫,更多时候则是浓浓的死寂。
    作为一名退役特种兵,谢伟辉有着丰富的丛林生存经验,所以在进入森林之后,由谢伟辉打头阵,负责带领整支队伍向前推进。
    刚开始我还好奇地东张西望,但是一整天映入眼帘的都是起伏不绝的绿色,我便有些想吐了,感觉脑袋闷闷的,很不舒服。
    第一天就在原始森林里面行走了整整一天。满天满地的绿色让人压抑的都快崩溃了。
    由于是首日,大家的精力都还比较充沛。一路上都没有停下来休息。甚至连午饭都没来得及吃,这一走就走到了日落黄昏的时候。
    残阳渐渐隐退,森林里变得更加昏黄暗淡。
    突然,走在最前面的谢伟辉竖起手掌,示意队伍停下来。
    一阵阴风卷过,带着几片落叶,空气中传来一股令人作呕的血腥味。
    张梦雪皱起眉头:“这是血腥味!”
    我点点头,这血腥味还真够浓烈的,差点没把我熏昏过去。
    再往前走了几步,血腥味更加浓郁,已经变得有些刺鼻了。
    众人情不自禁地放慢脚步,浓浓的血腥味让每个人的心弦都紧绷到极致。
    片刻之后,我们发现血腥味的来源。
    在我们正前方不到二十米的一棵大树干上,挂着一堆碎肉,还不断地往下淌着血珠子,风一吹,那股血腥味就满天满地的飘荡。
    那是什么东西?!
    为了安全起见,谢伟辉几乎是条件反射从身后拔出沙漠之鹰手枪,飞快地一拉枪栓,推膛上弹,举着沙漠之鹰一步步靠拢。
    几秒钟以后,队伍里传来一声不约而同的惊呼:“啊”
    所有人都被面前的这堆碎肉惊呆了。
    刚才隔得远了还没看得很仔细,现在近距离仔细一看,妈妈呀,这堆碎肉分别是一条水桶粗细的蟒蛇尸体!
    我发誓我绝对没有夸大的成分,那条蟒蛇真的有水桶那么粗,蛇身长度起码超过五米,就像腰带一样被挂在大树干上。这是一条丛林蟒,虽然毒性不大,但是攻击力还是相当强大的,也算是站在丛林食物链顶端的王者。但此时此刻,这个不可一世的王者却被人剥了皮,半截花花绿绿的蛇皮翻卷着倒悬在空中,露出里面白花花却又带着血红色的肉身。更令人恶心和惊恐的是,巨蟒竟然被人开膛剖腹,里面的五脏六腑流了一地,地上凝聚着一大滩血迹,怪不得血腥味逼人。
    这条巨蟒也不知道死了有多久了,皮肉里面已经长了蛆虫,看上去就像一片密密麻麻的白芝麻。皮肉上面早就爬满了一层苍蝇,重重叠叠地爬来爬去。隔着好几米的距离,都能听见苍蝇的嗡嗡声。
    谢伟辉从地上捡起一个石块,用力投掷在蟒蛇的尸体上面。
    就听嗡地一声,几百上千只苍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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