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色女侯爷: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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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色女侯爷:昏- 第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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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自然是万万没想到,小小手雷威力竟有这么大,不是亲眼所见,他还以为顾珩夸大了,后来李知恩扔的第二个众人更是看的清清楚楚,能把地上炸出那么大一个坑,要是炸人的话,还不当场变成堆碎肉?那可真就叫粉身碎骨了。

    荣瑾想的更远,这要是用在跟胡人对战上,任凭多勇猛的骑兵,恐怕都是有来无回,除开惊人的杀伤力不说,光是爆炸时候的声音火光,也能把骑兵恐怖的冲锋给破了,再训练有素的战马,总归也是牲畜,怕火怕惊吓。

    体积小,爆炸快,威力大,还能惊马,这东西简直就是天生用来克制胡人的。

    向来胡人以擅长骑射对中原骚扰不断,骑兵速快,弓箭射程远,他们又不带辎重,抢一把就走,说的上来去如风。大秦虽也有骑兵,可练出来的骑术怎么也没有胡人天生长在马背上的精绝,往往骑兵对战,大秦的军队总要吃些亏。

    要不是胡人数量少,他们又不擅耕作,只怕连天下都要换了主人。

    荣瑾心中暗想,要是八十万禁军全都配上手雷,一起开到草原上去,见人炸人,见马炸马,炸他个人仰马翻,看那些胡人还敢不敢来要求通商,还和亲,朕的后宫里难道就缺一个胡人的女人?

    荣瑾在心里暗爽了一把,再看顾珩就不一样了,他现在相信顾珩绝对有他说的那个能力。

    同时心里也不由感叹,这就是人跟人的际遇了,顾霖平和,父皇仁善,顾霖用织机投石问,想用他的问造福姓,父皇却担心机器干了人的活,导致姓无法谋生。两人的出发点都是好的,但却南辕北辙走不到一起去。

    而他跟顾珩则不同,他并不忌惮做一个冷酷的帝王,只要大秦能够更强大,顾珩的眼里也并不只有衣食住行,姓吃饱穿暖固然重要,但没有强大的军力,再富足的姓也只能是敌人铁蹄下的羔羊。

    所以顾霖献给父皇的是两部织机,而顾珩拿出来的,却是手雷。

    荣瑾看着顾珩,像是看着一件稀世珍宝,语气郑重中夹着一丝狂热,说道,“从今日起,卿就是朕的卫鞅,朕就是卿的孝公,青山松柏,永不相负!”

    顾珩头上顶着刚才被炸起来的泥土碎屑,耳边还挂着一叶枯草,脸上黑一道灰一道的,一双眼却亮的惊人,同样狂热而又郑重地道,“有陛下这句话,顾珩就是粉身碎骨,也绝不辜负陛下期望!”

    君以国士待我,我当以国士报之,顾珩虽然装了一肚的后世新,骨里却仍是个地地道道的读书人,荣瑾一句永不相负,哪怕将来有一天两人终究会反目,但此时此刻,这一瞬间,他愿意为荣瑾去死。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这便是士人的情怀。

    “好,跟朕回宫,朕要与卿秉烛夜谈,那个工业革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朕还是不明白。”荣瑾携手顾珩再次一同登上御驾,这次两人却再没有互相试探,而是敞开心扉真正地推心置腹起来。

    御驾后是皇城司浩浩荡荡的队伍,韩彬骑在马上,身一晃一晃的,双手却没有笼在袖里了,而是一手执笔在一个册上写着什么。

    元康年二月十六,帝得扬州士顾珩进献手雷,试雷于西郊大营,威力绝大,帝喜甚,携顾珩同驾而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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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虽不中亦不远矣
    霍臻从那天知道赵相在朝会上表现异常后,就叫霍安派人盯住了相府,她虽然不大相信赵敬会公然与胡人私通,却仍有些怀疑他那么做的用心。

    赵敬这些年虽然专断,有时还给荣瑾挖坑下绊,拖个后腿什么的,但出格的事倒没做过,霍臻开始就只是好奇,没想到霍安居然真的抓到了那个胡人。

    看着被绑的跟个粽似的天四郎,霍臻觉得有些棘手,她没想到霍安这么霸气,直接就把人抓来了。

    霍安却不觉得有什么,一个胡人罢了,他当年跟着侯爷南征北战,死在他刀下的胡人没有一也有八十。这人鬼鬼祟祟深夜潜入相府,一看就不是好东西,加上他的身份,说不定就是胡人派来的奸细,这奸细跟赵敬勾勾搭搭,谁知道他们在搞什么名堂。

    万一是想勾连起来对朝廷不利呢,霍安想都没想,就把他抓了回来。

    霍臻举着蜡烛走到天四郎跟前,仔细一看这个胡人的确跟赵含章长得有几分相像,不过眉宇间那股英气,却是赵含章比不上的。

    霍臻自然不会像霍安想的那么简单,两军交战尚且不斩来使,现下大秦跟胡人还没开战呢,就抓了人家的使者显然是说不通的,不过人既然抓来了,总不能就这么放着浪费了。

    “用大嫂的人,进宫跟皇上说一声,这人毕竟是使者身份,咱们也不好随便就审他。”霍臻对霍安说道,霍安点了点头,“公放心,小人亲自去办。”

    也不知霍安抓他的时候下了多重的手,霍臻在屋里又坐了半天,天四郎才悠悠醒过来。

    他那天答应了托娅想办法叫皇帝同意通商,但又不用和亲,虽然在托娅面前表现的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其实他心里根本没底。

    他不过大汗帐下一名小小侍卫,皇帝连他是谁都不知道,他又哪来的通天手段做到那样的事,他所凭仗的不过是自己的身世。

    从那天在朝会上祖父的表现来看,他大概是愿意认自己的,但天四郎拿不准,这位大秦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老人,是不是愿意为了自己这个初次见面的孙儿,做出那么重大的决定。

    毕竟通商对大秦没什么好处,大秦地域广大物产丰饶,实在不缺草原上那些皮毛和药材。大汗之所以敢于派出使团提出这种要求,倚仗的不过是草原铁骑战力凶猛,汉人轻易不愿开战。

    怀着这样忐忑的心思,天四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偷偷潜入了相府,但他之前想的有些简单了,他以为赵相住的地方就像大汗的王帐一样,一片帐篷里找最华丽最高大那个就是了,却没想到汉人的院落一重套一重,每间屋都差不多,弯弯绕绕几乎无穷无尽。

    他在相府找的晕头转向,又不敢抓人问生怕打草惊蛇,找了半晚上最终铩羽而归,想着今天找不到,明天再来就是了,反正使团这次不达目的是不会走的。

    哪知刚从墙上跳下来,就被人打了闷棍,打他那人手段为老道,一棍下去天四郎哼都没哼一声,就晕的像条死狗一样,被捆来了定远侯府。

    “你是谁?为什么抓我?”天四郎瞪着眼前这个好看的过分的年轻人,确定自己并没见过这人,就凭他的长相,要是见过自己绝对不会没有印象。

    他没有用力挣扎,对方抓自己的目的还不清楚,也许是场误会,就算不是误会,天四郎也不担心自己的安全,虽然在大汗面前他只是个侍卫,但现在他是草原的使者,没有人敢轻易动他。

    “我是谁你不用知道,我问你,你为什么深夜潜进相府,鬼鬼祟祟,你想做什么,草原来的勇士。”霍臻微微侧着头,看着对面那张英气勃发的面孔,平静地道。

    天四郎心往下一沉,他知道自己的身份,却还是把自己抓了起来,看来这人并不忌惮自己是使团成员,能有这种底气,他是什么人?

    “告诉我,不然你会后悔。”霍臻语气平淡,却比疾言厉色更加令人生畏。

    天四郎眼睛眯了眯,“你不敢杀我,你在吓我。”

    霍臻盯着他腰上栓的红色手帕看了眼,说道,“是不是吓你,试试就知道了。”说罢冲身后道,“穆棱,打他。”

    小九喏了一声,他在家中行九,所以霍臻平日都叫他小九,但若是心情不好或是对着外人的时候,霍臻都会叫他的名字。

    穆棱活动了活动手脚,走到天四郎跟前,霍臻冲他点了点头,穆棱便放开手脚对着天四郎一通拳打脚踢,他是跟着大公的功夫,直来直去没有半点花俏,很快天四郎就被打的委在地上,弯着腰蜷缩成一团,像只虾米似的。

    见打的差不多了,霍臻对穆棱道,“停手吧。”

    穆棱回来站到霍臻身后,天四郎歪在地上喘了半天,霍臻平静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不疾不徐道,“洛京很大,曲江很美,如果一个初次来到洛京的胡人,喝醉了美酒不小心掉进曲江淹死,想来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天四郎一听,气愤地支起头瞪着霍臻,“你威胁我!”

    霍臻看着他,语气中丝毫没有威胁的意思,淡淡道,“你要是不说实话,明天你那位心爱的姑娘,就会在曲江边看到你的尸体。”

    “上好的苏缎,金丝银线绣的鸳鸯,你的心上人一定地位显赫,说不定就是那位来和亲的公主,我说对了吗?”

    从小在女人堆里长大,霍臻虽然自己女红做的不怎么样,眼力却是有的,此时她随口猜测,居然猜对了,天四郎脸色倏地白了,“你怎么知道?你是谁?!”

    霍臻也有些惊奇,原来这人竟是那位黄金家族的公主的情人,那他夜进相府的原因,可能性就多了。

    他要是为了自己的情人想去刺杀,也该是去刺杀荣瑾而不是赵敬,难道他是想仗着赵相昏了头认孙,去替那公主求个情,不必和亲?

    简直荒唐,霍臻脑里胡思乱想,却不知道她猜测的结果虽不中亦不远矣。

    “公,李大人到了。”

    霍臻正跟天四郎大眼瞪小眼,霍安一闪身,李知恩冒着汗的脑袋露了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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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 狂霸酷炫女总裁
    李知恩真是有点服了这位霍大人,他怎么就能那么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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