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末年当神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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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末年当神棍- 第9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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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饶是如此。现在的镇远城依旧无比的重要。别的不说,单单是作为仓库,里面堆满了各种各样文大天师从现代时空弄来的商品。还有从本地收购来的各种物资,皮毛,玉石,黄金白银。都在这里堆积着。
    如此重要的地方。自然守卫十分森严,夜里的巡逻从来都不会简短。
    反倒是文大天师闭关的静室附近,守卫反而显得松懈了一些。
    一来是文大天师无敌的形象深入人心,没有人会觉着有人敢来骚扰文大天师。
    二来,却是因为扶桑树的关系,有这个神树的缘故。更是没有谁能够轻易走入这里。
    然而,今夜,却有着一个人影鬼鬼祟祟的出现在了这里附近。
    就连那扶桑树都悄悄的。没有半点动静。只有四个忠诚的守卫牢牢的守护着静室的门口的时候,一股甜香的味道。却传入了鼻端。
    这种味道,让几个护卫开始都还没有在意。但是等到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却一个个头脑发沉,晕倒了过去。
    月光之下,一个黑色的影子悄悄走出。正是斗篷男,他神色带着狰狞和激动,但是脚下却和幽灵一般的,没有带起来半点声音。
    一咬牙,他一推静室的大门。木门应手而开,发沉吱呀的声音。
    看得出他极其的紧张,这么一点声音吓得斗篷男差点跳了起来。连他都没有想到,这静室的大门居然根本都没有反锁,而是一推就开。
    也不知道惊动了里面的人没有?斗篷男的紧张的拿出了一个小瓶子来,轻轻的拔开了塞子,就有一股十分好闻的香味,传入了进去。就和迷倒那些守卫的甜香一样。
    过了良久,这斗篷男觉着药效已经发作了。这才大着胆子,推门闪身而入。
    这个时候的斗篷男,不仅小心翼翼,而且满心之中都是悲壮。
    这种感觉,就好像传说之中,去用着偷袭的办法杀死恶魔的勇者一样。一种伟大的使命感,在他的胸中的回荡!
    静室之中点燃之着如豆子一般的长明灯火,虽然不太亮,但是却也足够看清楚里面的情形力量。
    斗篷男浑身发着抖,也不知道是激动还是害怕。总之,他的手腕一翻,就多出了一把匕首来。
    下一刻,斗篷男已经一刀向着文大天师刺去。
    “珰……”匕首好像刺在了一块石头上,或者是钢板上。火星四溅,连斗篷男的手腕都快要折断。
    该死,难道我看花眼睛,刺在了墙壁上面?这个想法,让斗篷男不寒而粟。万一这下子惊醒了文大天师怎么办?那后果可是不堪设想。
    然而,让斗篷男震惊的是。自己绝没有眼花,一匕首刺在了墙上。而是确确实实的刺在了文大天师的身上。
    但是,他的那把锋利的用精钢打制的匕首,居然连文大天师的衣服都没有刺穿。
    “见鬼……”
    一种从脚底生出的寒意,一下子涌上了斗篷男的心头。开什么玩笑,怎么可能?
    难道这大魔王甚至连刀枪都不能伤么?或者是他身上穿的有铠甲?对对,一点是这样,他的身上一定穿的有铠甲。
    尽管这种想法不合理的地方极多,他甚至连文大天师的衣服都没有刺破。
    但是现在这个理由,又重新带给了斗篷男勇气。
    最重要的是,过了这么久,文大天师都没有半点反应,甚至眼睛都没有张口。
    这让斗篷男的心中稍稍一定,心中发狠,一匕首就要往文飞的脑袋上刺去。
    但是这一刻,他却又有些犹豫了起来。是害怕再刺不入唤醒了文大天师?还是因为其他别的什么原因?
    这一点,斗篷男自己都说不清楚。但是这个斗篷男终于想起了马克西,那位可爱的马克西小姐。
    一种虔诚的,几乎是使命感一样的东西,从心中涌了起来。他不能让马克西小姐再被这魔王给诱惑了,他要干掉这个家伙。
    想到这里,斗篷男再次稳稳心神。原本他只是以为马克西不过是文飞这个魔王给强迫的,但是现在到了镇远城之后。
    他却发现,马克西根本好像就是心甘情愿的。这种打击,对于他来说,是无比的严重,以至于连整个世界,都在眼前摇摇欲坠。
    斗篷男绝对不能接受,马克西小姐会这般心甘情愿的爱上文大天师这个魔头。
    当然了,说不定深心之中,恨不得马克西永远不要爱上任何一个人,那么,自己也好永远的守护在他她身边。
    而现在的情况,让斗篷男根本接受不了。他要文大天师死!
    匕首挟带着尖锐的风声,刺上了文大天师的头顶。
    “珰……”
    一声轻响,匕首整个折断。
    斗篷男惊讶的看着这么一幕,他的手腕以飞快的速度,红肿了起来。
    “该死,怎么可能……”
    斗篷男失魂落魄的向外走去,宛如一具行尸走肉,甚至连什么都没有收拾,就那么跌跌撞撞的走了出去。
    “为什么,别人坐在那里让自己杀,自己都杀不死?难道我和之间的差距就这么大么?”
    斗篷男口中喃喃自语,自信心几乎在这次闹剧一般的刺杀行动之中,损失殆尽。
    而早已经坐在了阿齐曼部落,那温暖的篝火边上,看着阿齐曼人狂欢的文大天师。脸上带着笑意,眼中似乎能够看到一切!
    “怎么了,有什么好笑的?”阿齐曼巫师好奇的问道。
    “巫师,你还是没有变化,永远都是这么好奇。大约这也是你比一般的印第安人有智慧的原因了!”文飞笑道。
    阿齐曼不以为然:“这个世界,不是有那么多值得好奇的事情么?要不然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岂不是一成不变!”
    他说着,又给自己灌了一口美酒,懒洋洋的靠在舒服的皮毛之中。多日不见,这个家伙已经显得又胖了不少,半卧在那里,看起来就好像一堆肉山。
    文大天师大笑:“没错,我上次就问一个飞云部的小家伙。我问他,你想干什么?他说,杀野牛。为什么杀野牛,是为了娶媳妇。为什么娶媳妇,是因为生孩子。为什么生孩子,又是为了杀野牛……”
    阿齐曼听的也都笑了出来:“这是我们印第安人的生活,祖祖辈辈,一直如此。”
    “那么你甘心么?”文大天师微笑着说道:“阿齐曼,你和别人不同,你甘心就这么过一辈子么?就和别的部落巫师一样,就这么无趣的过一辈子?”
    “不甘心又能怎么样?”阿齐曼叹息说道:“这就是我的职责,我要守护部落!”
    文大天师笑了,说道:“我能够给你一个过上不同生活的机会,怎么样?想不想试试?而且不会耽误你守护你的部落?”
    阿齐曼笑了起来:“天师,我一直都知道你和我们不同。看看,你们现在做出了多大的成就。甚至连南方最强的易洛魁联盟,现在都被你收服了!”
    “你只要不怪我改变了你们祖祖辈辈的生活方式就好!”(未完待续。。)



第三十四章 重临旧地
    文大天师不动声色的说道。 便是易洛魁联盟之中,都有些人暗地里反对他文大天师。
    那些守旧的家伙们,认为文大天师改变了他们的生活方式,甚至建造城池,已经把他们变得不再享受印第安人。
    “哈哈,说什么傻话!”阿齐曼巫师笑了起来:“只要能够过的更好,什么样的生活方式不是好的?非要学着以前那般的受苦么?其实不瞒你说,我现在也正在考虑着改变文明的生活方式……”
    “咦?”文大天师惊疑的看过去。
    阿齐曼再舒舒服服的灌了一口酒,这是文大天师所带来的美酒,他叹息道:“看吧,也只有你的手中,才会有这样的美酒,在别的地方是喝不到的!”
    他接着再说:“从你们走了之后不久,又来了一批人。用你的话来说,又来了一批白鬼。不过这些来自英格兰的家伙们和法兰西人不同,他们温和,勤劳自制,一直和我们相处的不错……”
    “他们是谁?”文大天师一阵好奇,能够得到阿齐曼巫师这么高的评价的,却也是非常不容易了。
    “我也不知道,你知道的,我能够知道他们来自英格兰已经很不容易了。毕竟那是个太过遥远的世界,真想没事去那里走走……好吧,我跑题了!”
    “没有,我亲爱的朋友!”文大天师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来,听到阿齐曼的话,很久没有动静的,那微妙的命运丝线,再次给拨动了起来。
    这是一种无比奇妙的感觉,以至于文大天师都忍不住浑身轻微的颤栗起来。
    阿齐曼巫师说道:“总之。我觉得他们都是好人,和以前那些白鬼们不同的好人。他们现在已经占据了那个,就是那些白鬼们所占据的城堡,对了魁北克城……我一直想着。甚至向他们学习一下他们的生活方式。
    但是。看起来我的这些新朋友们生活过的挺糟糕。他们人数并不多,还要打猎开垦田地。但是他们显得很快乐。
    最重要的是,现在他们都病了。似乎是一种瘟疫,从几个月前开始,这里就开始流行那种瘟疫。很多部落的人都死了。
    不过谢谢你。天师。自从你给我们打针过后,那些瘟疫就不会传染给我们。现在只剩下我们阿齐曼部落没事……”
    文飞微微一笑:“那么你的意思呢?我的朋友?”
    “我想你帮忙救救他们,毕竟他们都是好人,甚至因为我们帮过他们的原因,还愿意教给我们打铁的技术……”
    文大天师吹了一声口哨:“还真的是一些好人!”
    他说道:“最后一个问题,这些家伙们是不是乘坐着一艘叫做五月花号的船只来到这里的?”
    “你怎么知道?”阿齐曼巫师愕然说道。
    文大天师干掉了手中的酒,说道:“阿齐曼巫师。我再给你讲一个故事吧。是来自于我们中土的预言,一个冬天里的农夫,挖出了一只被冻僵了的毒蛇。这个农夫觉着毒蛇可怜,于是就把毒蛇放在怀里暖和。结果。毒蛇解冻之后,当即咬了农夫一口,就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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