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部:大阵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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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部:大阵仗- 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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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闲事”,因为那就是他们的“正事”──当然,也有比强盗还不如的捕役官差,这也是小说里的好材料──而且在黑白正邪间选择,也比任何“武林中人”更尖锐逼切。
除了“四大名捕”,最近我也写了各类不同层次人物的故事,譬如相士李布衣、医师赖药儿、贫贱子弟关贫贱、游侠纳兰、白衣方振眉、七大寇的首脑沈虎禅、内厂高手、朝廷高官、东瀛武士、世家公子等。
英雄侠士、武林豪杰的故事太多,其实,江湖的运作还是清道夫到打更佬维持的。
当然,在古代很多东西都不是书里所写的情形,他们不是这样的谈话,不是这样的恋爱,思想方式也不是这样子的。如果撰写历史的时候犯这种错误,是不可原谅的,但写小说却不需要如此严格的限制。现在读者读武侠小说,不一定为了重温古典的气息,可能更重视的是传统里如何注入了现代的精神,古代的人失恋会很伤心,现代的人也是,虽然失恋的方式、表达、反应都不甚相同。从前的人恨一个人想杀了他,现代的人恨一个人的时候也会也这种想法,不过,幸好人有理智,知道这样做无补于事,社会上有法律保障,有警察维持治安。古代捕快也站在这同样微妙的位置上。冷静而聪明的读者都知道,武侠小说常是假借法理来不法。侠士替天行道,其实他也无权杀人,而在小说里的办案过程中,捕快在执行任务时造成的杀伤与破坏,往往是逾越了他们的职权,甚至是不合法纪,相当个人英雄作的。
这是一种讽刺,对作者和读者都是一样。“儒以文犯法,侠以武犯禁”,在武侠小说里,这两件事合起来变成同一件事。
稿于一九八二年八月五日:新加坡新明日报汇来“神州奇侠”稿酬。
校于一九九一年二月八日至廿三日;七返马照料母病危侍疾(3rd PART)。
再校于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六日:濠江小挫,康凌重归,我派壮大,趁机戒赌,秣马厉兵,徐图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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