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欢愣了一会,想了一会才明白,我说的木头是指守卫。
林欢冲我笑笑,然后走近那个守卫:“吴大哥,我认识小姐,你能让她随我进庄吗?”从她一进这山庄开始,吴大哥就对她好好的。
木头红了一下脸,很快便恢复了原本的冷漠模样,“既然是小欢你认识的人,那我也放心让她随你进庄。”
看来我猜错了,等我真的进到慕荣山庄我才有这体会,那个姓吴的守卫看来很听林欢的话,搞好还喜欢上了林欢哟!
在慕荣山庄走着,我的感觉跟以前在烈府、剑庭、观夜府瞎逛的一样,真他妈的大,也不怕把人给绕晕。
害我跟着林欢兜兜转转走了半天,才来到她的房间。
“你就睡这。”我极度鄙夷的打量着眼前的这个落角地,小小的,黑黑黑的,简简单单的,一点也不漂亮,肯定也不舒适。
“恩人,是小了一点,但是我们作为奴婢的也只能睡在这里了。”林欢边收拾边说。
“小倒不小啦!我只是觉得这里会不会太简陋了点。”除了一张床算有点份量之外,其他的算什么,根本就没什么东西嘛!
“对了,不要老是叫我恩人恩人的,我实在是不记得我是在哪里救过你了,我叫司徒非,你可以直接我叫我非儿。”我一把坐在了床上。
“哦!恩人,不,非儿。”收拾完,林欢也坐在了床上。
“林欢,我实在是记不起你,要不你跟我说说,说说你是怎样认识我的,又是怎样来到这里的。”
接下来到两个时辰,我一直坐在床上听林欢讲着她的故事。
我也终于记起她,我是真的救过她,不过纯粹是无心之举,没想到小小做一次好人,也能获得好报,我真是觉得我好幸运。
林欢拿了我给她的银子葬了她的父亲后,就跟着其他同乡的姐妹来到慕荣山庄做奴婢,因为慕荣山庄的待遇很好,一个月有一两银子,还能得一天休假,包吃包住的,就是有时候面对主子的责罚要忍气吞声罢了。(靠!这也叫待遇好,放在现代,莫说一个月只有一天休息了,一个月有八天休息也不足为奇)她一个人无依无靠的在这里生活,成了老夫人(慕荣俊清的老妈)的贴身婢女,而且吴大哥也很照顾好她(吴大哥——就守门口的那冷木头),常会送给她一些小礼物,还会在她受伤时送给她药,还会给她讲故事,还会……
我差一点就睡了,不过我还是耐着性子听完了。
我也向林欢介绍了酷可,当林欢知道我跟一个仓鼠是好朋友,也很是惊讶,倒是酷可一脸酷酷的望着她,反应很冷淡的。
当天晚上,我就跟林欢挤一张床睡了,随遇而安,人要活下去就得这样。
'穿越之五个帅老公 第四十七章:我成老夫人的贴身待婢'
半夜,我捂着肚子从床上爬起来,我轻手轻脚的离开了房间,因为我怕我的动作太大,会吵到林欢。
“酷可,厨房在哪!肚子好饿哦!”离开房间,我站在走道上问道肩上的酷可。没错,我是被饿醒的,所以大半夜的,我才会偷偷溜出来找吃的。
“吱吱吱。”不知道,站在我的肩膀的酷可连连摇头。
“我们一起去找找吧!我快饿死了。”没办法,林欢给我的那些食物实在是太少,只能靠自己想办法了。
有了决定,我和酷可便一起在慕俊山庄搜索着,东张西望,七找八找,绕了好久我终于找到了所谓的厨房。
用力的推开厨房的门,然后关上。里面好黑啊!这是我进来后唯一的感觉。
打开护手小包,拿出手机,借由手机微若的光芒在这个感觉起来很大的厨房搜索着。
摸了半天,我的感觉只能用生气来形容。靠他老妈的,有没有这么小气,连道熟食都没有的,好歹也放几个包子什么的让我先填着肚子嘛!
没办法,我只好先洗了几个苹果凑合着吃着,吃完苹果我还是好饿。搜索了厨房一圈,找定目标,自己动手做吧!又不是不会。
先弄了一个火把固定在灶边的墙上,然后洗了一些蔬菜和肉,切好菜,随便炒了几道小菜,拿盘子装好,便和酷可凑合着吃了,因为我找不到米,所以只能干吃菜了,说真的,光吃菜没饭吃,真的没啥味道,虽然我的厨艺极好。
吃完了,马上把碟子洗干净,也把锅子给洗干净,放回原位,熄灭了火把,收拾了那些残渣,才放心的走出厨房,合上门,仿佛从未人有过似的,神不知鬼不觉得又溜回房间继续睡觉。
“非儿,非儿,醒醒。”
“干嘛!”不耐烦的拍掉那只骚扰我睡觉得手,然后睁开双眼,瞪着眼前的林欢。
“非儿,这个时候要起床了,不然被冯妈发现,又少不了一顿念叨了。”
“好啦!我知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嘛!我现在就起来成不。”那个冯妈我是有听林欢说过啦!很严厉的一个人,是慕荣俊清的奶妈,在慕荣山庄也是很有威信的,她每天早上都会来巡查一次,看看有没有丫环偷懒。
说着,我连忙从床上爬了起来,迅速刷牙洗脸,可是没早饭吃。
“我说小欢,你现在要带我去哪里啊!”从我起来,我就一直跟着林欢,也不知道她要把我带到哪里去。
“非儿,可能要委屈你一下,我想把老夫人认识你,说不这她一高兴就让你留在山庄了。”林欢为难的说,她是到今天才想起,如果她平白无故的带着小姐进庄,被其他的下人知道,通报冯妈或是管家,那小姐就不能留下了。
“是,我当然明白。”说到底,还是主子大嘛!
老老实实的跟着林欢,而酷可则躲在我的怀里睡觉。
“奴婢见过老夫人。”林欢恭恭敬敬的拜见眼前的妇人,只是我很无所谓的站着,要我给人下跪,抱歉我办不到,所以我故意忽视林欢的小动作。
说真的,称眼前的这个妇人为老夫人,我实在觉得那些人很有毛病,她看起来顶多三十来岁,而且风韵犹存,咋看咋美,怪不得她的儿子慕荣俊清那么帅,原来是得到她的基因遗传。
“小欢,你身边的这位是……”
“她是……”
“我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有仇必报、有恩绝不还、惹祸第一、跑路最爽、成绩不高、个性开朗的网络超高人气美女司徒非。”懒懒的抢先答道。
我的回答很显然又让人受到惊吓了,看那老夫人傻呆呆的反应。
“你叫司徒非是吧!”再怎么年轻,也是见是见过大世面的,对于我特别的介绍自然很快便反应过来。
“嗯!没错。”我点点头,以示赞同。
“你认识林欢。”
“是她认识我,不是我认识她,我是来找你儿子慕荣俊清,不小心遇见林欢被她带进山庄的。”我依旧是站着,淡淡的解释。
“你认识我儿。”老夫人有着一丝诧异。
“我当然认识他啦!他还送我一块玉佩呢!还说什么拿着玉佩找他便可,切!骗人的,昨天我拿着玉佩让那个木头看了好久,他也没放我进来。”想来就有气。
“玉佩,你说清儿送给你玉佩。”老夫人更是惊讶了,看这女子如此自信的模样,不像是说假话,莫非她真的认识清儿,而她口的玉佩莫非是……
“就是这块。”懒洋洋的从身上取下那块玉佩递给老夫人。
当老夫人接过那块玉佩,脸上那显而易见的震惊,令我倒有点怀疑,不就一块破玉吗?有必要惊讶成这样。
这是纹龙,清儿竟然把只能赠予未来女主人的玉佩送给了眼前这个女孩,那岂不是代表着清儿认定她就是未来的女主人。老夫人若有所思的打量了一下眼前的人。
长的很美,眼睛也很清纯,若是就外貌来说,她配清儿绰绰有余,就是不知道其它方面如何了,不如……
“我可以直接叫你非儿吗?”带点恳求的味道。
“大家都这么叫我。”
“你想留在这里吗?”
“这不废话吗?不想留在这里,我干嘛来这里。”撇撇嘴,这妇人的问题很怪耶!
“那你可愿意留在我身边服待我。”
“我不愿意,我干嘛要服待你啊!”马上拒绝,在哪我不都是当客人,什么时候我成仆人了。
这个女孩有胆,竟然直接拒绝她,一般的人若听她这么说,怕是会高兴的跳起来吧!跟在她身边无疑是离清儿更近一步,近水楼台先得月。不过看这女孩,怕还是不知道这块玉的意义所在吧!不然她的反应不会这么无所谓。
“可是我们山庄不收留无用之人。”老夫人开始胁威了。
“我也没说我是废人啊!”随即反驳。
“那你想以什么身份留在山庄呢!”这个女孩有趣,说不定也正是因为她的有趣,清儿才会把纹龙赠送给她。
“如果慕荣俊清在,那我就是以客人的身份留下呗!他不在,我哪知道我拿什么身份留下。”我认识的也只有慕荣俊清,其他人,我哪好意思乱留下。
老夫人沉思一会,才说:“非儿,你看这样如何,你先留在我的身边做我的贴身待婢,等清儿回来。”
“你摆明不相信我嘛!不过也没关系,做你的奴婢可以,不过你别指望我会做什么事,顶多就呆在你身边陪你瞎逛逛而已。”我谈着条件,反正我也没地方可去,留在这里是个不错的选择。
“当然没问题。”这女孩很聪明。
于是乎,我便成了老夫人名正言顺的贴身待婢,对于突然成为老夫人的近待铁,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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