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童话 关心则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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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童话 关心则乱- 第1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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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比只觉得眼冒金星,好像世界末日到来了,她不死心的挣扎:“你…不觉得那样写,很肉麻吗?”
  “虚情假意当然会肉麻;要是真情实感,那有什么好肉麻的。”魔王说的理直气壮。
  
  “我不会写!!”
  艾比赌气扭过头去——她一个理科生,从小到大作文写不好,回回作文分数都是低空飞过。
  “不写就现在跟我走!”魔王作势要来抓艾比的手臂。
  艾比立刻服软:“好啦,好啦,我写。不过…不保证质量哦!”
  ——这句话很重要,烂信也是信。
  
  “每封信至少得五英寸长,上不封顶。”魔王心思也很细致。
  “开什么玩笑?!五英寸?!魔法史的论文也才四英寸!你想逼死我啊!”艾比呼天抢地——哪有那么多废话好写的,又不是梁山伯与祝英台,
  “…拜托,拜托,我会写好的,就少一点吧!少一点吧!不然,…一个月一封信,怎么样?!”艾比捧着双手讨饶。
  ……
  
  讨价还价的结果是,两周一封信,每封信至少四英寸羊皮纸。
  艾比看看天花板,再看看搂住她不停啃她耳朵的魔王,叹了口气,霍格沃兹现在是宽出严进,要寄信出去倒是不难。
  
  *** *** ***
  
  这一天,在完成了作业之后,艾比回到寝室开始构思作文内容了,可是…到底写什么啊?!可不可以写一百遍‘我很好’呢?
  艾比摸摸脖子,决定还是不要投机取巧了,摇摇头,动笔写了。
  
  “艾比,你在干什么啊?作业不是已经写完了吗?”西尔维娅像大姐姐一样关心她。
  “…写家信。”艾比闷闷地说。
  “写家信怎么写的满脸痛苦啊?!”梅丽莎很是奇怪。
  “…因为不知道写什么好。”
  “写不出来就别写了啊!”梅丽莎笑嘻嘻的说,“我们来聊聊嘛!…现在是八卦时间哦!”
  
  艾比知道她们想聊什么,最近这一段时间以来,她们的话题都只有一个——那天来校的观赛的魔王大人。
  男孩子们狂热的追捧他强大的力量,女孩子们则陷入了疯狂的桃色想象之中;于是拉巴斯坦最近突然成为了香饽饽,大家都纷纷向他打听的魔王的消息。
  
  “拉巴斯坦,Lord Voldemort他到底会多少黑魔法啊?”
  “他和邓布利多校长比,谁更强啊?”
  ……
  以上属于男生问题。
  
  “拉巴斯坦,Lord Voldemort结婚了吗?”
  “他有女朋友吗?…有情人吗?”
  ……
  以上属于女生问题。
  
  艾比听的十分无力,她已经很了解魔王了,不用再聊他了啦。
  “…真没想到那个男人居然会是Lord Voldemort,那个黑魔王耶!”露西最心急,立刻就直奔主题。
  “那又怎么样?”艾比没好气的白眼。
  “你怎么一点也不惊讶啊?”露西有些奇怪,“你以前见过Lord Voldemort吗?”
  “我不惊讶是因为我见多识广!”艾比厚着脸皮。
  
  “我真没想到,黑魔头居然这么帅!”淑女的西尔维娅也满心感慨,
  “帅?!”艾比几乎怀疑自己的耳朵,认真想了想,怪声怪气地问:“你是不是没睡醒啊?他那脸……怎么能叫帅?!他的脸有一半不能看呢!”
  “你个小丫头懂什么?”西尔维娅怜悯地拍拍艾比的头,“这是魅力!魅力!男人的魅力不是靠一张脸的!!”
  “是呀!是呀!”梅丽莎口气十分梦幻,“他简直是……太迷人了…”
  “就你这样还见多识广?”露西咧着嘴嘲笑艾比。
  她们三个的花痴模样让艾比乱不爽一把的,她几乎想把写信的重任交给她们完成算了。
  
  “你们可以去向他要签名,不过,梅丽莎,请别忘记你那可怜的输了比赛的男朋友,那天他哭了吗?”艾比毫不客气的泼了这花痴一瓢冷水。
  对于艾比的不解风情,三个女孩一起向她瞪眼。
  
  *** *** *** *** ***
  
  第一封信寄出,魔王回复批语:流水账,没有中心思想。
  第二封信寄出,魔王回复批语:内容空洞,没有真材实料。
  第三封信寄出,魔王回复批语:感情冷淡,不够热情。
  ……
  
  艾比几乎要骂娘,当年她的语文老师都没这么数落过她过,Voldemort是从事的魔法恐怖活动,又不是北大文科教授,这么挑剔干什么?!
  找茬的家伙!!
  
  三封信过后,艾比终于摸索出了魔王的批评规律,他的作文要求很传统。
  
  起因:她想他了,所以给他写信。
  经过:学校里的点点滴滴,要写详细,但重点是都很无聊,没有和他在一起时有趣。
  结果:她更加想念他了。
  ——以此类推,每封信都不要离开这个模式,那魔王大人就会很高兴;要是艾比在他跟前,他一定会咬几口小猪耳朵。
  
  艾比的生活又开始平静了。
  当她写到第三封信的时候,小蝙蝠回来了;当她写到第五封信的时候,学期结束了。
  七年级们要毕业了,艾比迎来了一个‘惊喜’。
   
马尔福番外 。。。
  可能没有人相信,从我童年起马尔福家就是一个被掏干了的空壳子,徒具好听的贵族名声,却不具有其相应的财富和社会地位。
  这得归功于我亲爱的父亲和慈爱的母亲。
  
  我的父亲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是一个典型的享乐式贵族,他有绝佳的品味,风雅的情趣,喜欢名画雕刻,喜欢美酒美女,他尤其喜欢豪华奢侈的旅行历险。
  这些都需要钱。
  
  父亲似乎生来就是为了享乐,除了享乐之外的任何事情都无法引起他的兴趣,包括结婚。可是延续家族的血脉毕竟是他的应尽的义务,于是在他将近四十岁的时候,在祖父的怒吼中和家族的安排下,不甚在意的娶了我的母亲,也是一个来自古老纯血家族的女子。
  在生下了我之后,他就把家族的义务和幼子的教育都留给了我的母亲,然后继续他永无止境的历险游乐去了。
  四岁的时候他回家来看我,我以为他是好心的邻居,不然就是母亲的新情人。
  
  而我的母亲则是一个天才,花钱的天才。
  她喜欢奢华的生活,顶级的黑海鱼子酱,精美的黄金宝石首饰,厚实的北极熊皮毛地毯她可能会踩着高跟鞋上去跳舞,两百个罗马尼亚织工花一星期赶制出来的纯手工落地窗帘她可能三天就看腻了,五天就想换新的了……
  在父亲长年不理家事的情况下,她愉快的挥霍着马尔福家族世代积累下来的财富;不过即使父亲在,我也不认为情况会有什么改善,没准他们俩会一起交流如何更有效率花钱的心得体会也说不定。
  
  其实我并不反对女人花钱,相反我认为需要精打细算的生活方式是下等人和泥巴种家庭里的女人才需要学会的技能,纯血贵族家庭里贵妇就应该有相等的高贵生活方式。
  可是得有一个前提,她的丈夫得是个会来钱的主;可惜,我的父亲同样是个烧钱的料。
  
  在我父母俩齐心协力的努力下,金光闪闪的马尔福家族变成了一座镀金的巨大的外壳。
  好在我母亲在我十岁的时候就去见Merlin了,据说是金酒杯上的宝石没嵌牢,掉进了酒里,结果我母亲没发现,一口气喝下去时被堵住喉咙给卡死了。
  很豪华的死亡方式,相信她也能瞑目了。
  
  她的早逝使马尔福家总算还留下了一些家底,不至于破产,可是在我十岁的时候马尔福家还是已经十室九空了,只留下了一个光鲜亮丽的空壳。
  好在我伟大的祖父早早就被气死了,没有看见这悲惨的一幕。
  
  在我刚满十一岁的时候,我祖父遗嘱保管人来到我家,向我宣读了我祖父最后的一份遗嘱,内容是从这一天开始,我就可以独立处理家族的事物而不必事事经过我父亲的同意。
  我永生难忘那个尖酸刻薄的老头看我的样子,他眯着凶狠的三角眼,把我上下打量了一番,说了一句话:
  “如果你和你老子一个德行,那么马尔福家族就可以划下据点了!不过这也没关系,到现在为止没落败亡的纯血家族也不止你们一个!!”
  ——我笑的很恭敬,点头向他致谢。
  
  我十一岁入学的时候,没有父母在身边,我只能一个人去对角巷买东西;我高高的昂起头,骄傲自若的对店员说话行事,决不让任何人看轻了去。
  当时我就暗暗下定决心,将来,我绝不让我的孩子也一个人去对角巷买入学物品,我要给他最好的,让他的生活永远不知道什么叫缺憾。
  
  这一天我成年了,十一岁的卢修斯?马尔福将为自己规划完美的人生。
  
  霍格沃兹的生活其实并不难,所谓烂船也有三斤钉,不论马尔福家的实际情况如何,在外人看来我还是一个古老高贵家族的继承人。在良好的家世背景之下,再加上我个人的努力和为人处世,很快我就在斯莱特林混的风生水起。
  我四年级就成为了魁地奇球队队长,五年级又毫无争议的当选了级长,我指挥的球队从无败绩,我领导的斯莱特林年年都得学院杯。
  
  在风光的背后处处都有嫉恨的目光和阴暗的算计,我知道他们是怎么称呼我的——“狡猾的银蛇”!可是,那又怎样呢?事实是:
  我获得了荣誉——尽管那是我使了诡计,
  我完成了职责——没错,我趁教授不注意暗算了对手,
  我没有触犯校纪校规——对,我钻了漏洞。
  
  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当许多年后,新入学的学生看见霍格沃兹留存的记录时,难道他们会知道这些成绩是怎么来的吗?不,他们只会惊叹我的成功和胜利。
  重要的不是手段,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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