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古代做弃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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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古代做弃妇- 第6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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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沾染,红绿相揉杂,触目惊心。

    鹤舞不知该喜该悲,不忍再看。

    清莲淡淡道:“莫要后悔,后悔也没用,再说她已成如此,不正如你所愿?”

    鹤舞不语。

    看着已经平静下来的木筠沉沉睡过去。

    “我见到你们的时候,真是吓了一跳。”清莲替她擦拭面上血污,那初次见面的景象,他还记忆犹新。

    清晨,深山中一个死寂的角落,周遭充斥着浓烈的腥味。

    清莲看到乌黑的焦尸。

    看到堆叠的新鲜尸体。

    他还看到一个纤弱的女字坐在血泊中,脸色苍白,一少年站在她背后,紧紧将她搂在怀里,不顾斑斑锈红染上他的白衣,眼中满是深深的悲哀和自责。

    女子看着前方尸横遍野,神奇异常平静,眉眼间毫无恐惧之色,尽是不可一世的傲气和犀利。她额间一点赤红,并未让她妩媚几分,过分鲜艳的色彩反而让她的脸庞更加惨白。

    清莲一愣慢慢走过去。

    那女子见到他,目光多了一丝阴冷晦涩的杀机,她身后少年察觉到异样,跟着抬起头来,发现清莲,一愣,脱口唤出他的名字:“清莲?”

    清莲面不改色,又向前走了几步,站定,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慢条斯理打开,取出一盏小灯,拿火褶子点燃了。

    仿佛精髓中的冥想,空气中升腾起一股馥郁而纯粹的味道。

    “她吃了麒麟心……”清莲轻道。

    鹤舞点头。

    灯中古老的香味,如碧水中莹润的莲花,暮春微湿的薄雾,宁静而悠远。

    女子的眼睛缓缓阖上,尖锐的目光被遮挡,她温柔的轮廓重新夺回了别人的目光。

    清莲静静的站着。直到那个女子向后倒在鹤舞怀中。

    “抱着她,跟我来。”

    ————————————————————————————

    “我本以为关于麒麟的事,再没有人知晓了。”清莲斜斜坐在院子中一棵高大青桐树下,换了身玄青色长袍,拖曳在地,阳光透连同时不时飘落的紫色花朵洒在他身上,让他的表情不自觉的带上几分懒洋洋。

    “太久了,连御麟山的名字都改了……是叫……长玉山?”清莲笑。

    鹤舞坐在他身边,靠在树身,淡淡道:“在故事消失之前,我已经记住了。”

    “可是你没记住让她安静下来的办法。”

    鹤舞偏过头看他苦笑:“你错了,我根本就不知道。”

    在这片古老的大地,曾经流传着古老的传说。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名叫麒麟的神兽。

    麒麟,乃圣兽之王,神之坐骑,它品性仁慈,满怀仁义慈悲,行步折旋皆中规矩,择土而后踏,不忍心踩踏任何活物,它头顶上的角,更是无上美德的象征。

    麒麟是妖力强大的生物,灵性让它谙悟世理,通晓天意,聆听天命。于是它的存在有了更重要的意义:麒麟顺应天命而生于凡间,当一个国家的帝王,无法以出身或功绩来评选,而造成国家混乱,帝王的人选便要由麒麟来决定,它要为自己的国家选出最终的王者。

    仁兽麒麟,多么美好,美好到即使人们早已不相信它的存在,仍将麒麟当作最完美的象征,并且自作多情的引申了无数更加美好,也更加残忍的想法——人们无限向往的说:喝了麒麟血,可以治疗百病,吃了麒麟的心脏,可以长生不老。这是无法抵抗的诱惑,真的有不少人,煞费苦心去去寻找。

    若他们知道,真相是,人类若想长生不老,吃麒麟心是没用的。必须以生命为代价,以妖为媒介,向麒麟祭祀,定下血的契约,便可以获得新不老生命——条件是,从此以血为生。那么,该如何寻找一只妖,就算真的寻到,谁又敢尝试先死一次呢?以生命为代价,对多疑的人类而言,确实残忍。

    “传说果然是骗人的,传说可没有说,吃下了麒麟心脏,会变成她那个样子。”清莲拾起一朵残花,淡淡道,“你已经见识到了,她杀人根本不受控制——是麒麟的惩罚么?”

    鹤舞若有所思:“我只想让她永生——她确实活过来了,可是她睁开眼,麒麟就在她面前,那么庞大……她伸手,我以为她要抚摸——结果她掏出它的心,毫不犹豫。”

    他根本来不及阻止……那个时候,她眼神凝重而坚决,那么自然,仿佛那是一件神圣的使命,而她在很久之前便被告知要这样做。

    清莲轻轻摇首:“你太急躁了些……险些酿成大祸,就连此刻她恢复神智,我都要拿天命锁困住她双脚,以防万一,更何况是当时。”

    “满月如血,我只有那一次机会,若不把握……”

    “若不把握,下一个百年,她早已成灰,如何跟你相守?”清莲替他说出心里话,自顾点点头:“后面发生的事任谁也料不到,你不必自责。”

    当时地上的尸首,除了守护封印之地的妖怪,还有不少人类。

    鹤舞垂眸:“那帮死了大半,只逃走了一小部分……我没料到他们会找上来……”

    “你一直在说曹适曹适,他是谁?

    “那帮山贼的大哥——之前是王府统领,我们莫名总是碰到一块儿。对了,他……很像苏炜。”

    “苏炜啊……”清莲看了他一眼,微微眯起眼睛,照在脸上的光线柔软而明亮,他梦呓般开口:“你还记得从前么?”

    “从前?多久以前?”

    清莲指指自己:“在我们还不是这副模样的时候……你是剑,我呢……”

    “清莲灯么……那的确是很久了……”

    清莲把头歪过来,靠在鹤舞身上,感叹道:“确实……太久了,久到我都有些不记得……”

    “嗯。”

    “我们这样的‘鬼怪’也会忘事么?你笑什么?”

    鹤舞轻扯嘴角:“就在不久前,我还对她说,世间无鬼怪。”

    清莲干笑了一声:“可是此刻就有两只物化的妖怪,吸收了日月精华成精的付丧之神,而且,她自己也成了怪。”

    鹤舞微微皱眉:“她说她不会恨我。”

    清莲闭起眼睛:“她当然不会恨你,只要是人,就有长生不老的欲望,为了这个梦想,多少人追逐不休,反而放弃了本该把握的一生。你活了这么久,还没见识么?你让她长生……只要不出意外,她便可以和你厮守,她怎么会恨你?”

    “但她必须以血续命。”鹤舞顿了顿,叹道,“人血。”

    清莲淡淡道:“人血又如何,你见得还少么?何时变得如此多愁善感?”

    鹤舞摇摇头:“不是我,是她。毕竟她……”

    清莲微皱纤眉:“咱们就不能说些高兴的事么?”

    鹤舞笑了:“你不高兴?”

    清莲扑到他身上,幽幽道:“我好不容易找到你,期望长相守,却无端多了个女子,我怎么高兴得起来!”

    鹤舞推开他,他又粘上来,一双明眸定定看着鹤舞,认真的问:“你真的喜欢她?”

    “你长大了。”鹤舞歪头看他,微笑,像看一个第一次问“我是从哪出生”的孩子,眼里满是戏谑。

    清莲急了,窘红了脸:“我可是说真的,她要是死了,你会如何?”

    “你不是看到了?我不会让她死。”

    清莲不语,他确实看到了。鹤舞可以冒着被她憎恨的危险,不打任何商量就替木筠决定了她的命运——因为他怕她拒绝,一个人类对嗜血的本能拒绝,他怕她宁愿死也不要过非人的日子,宁可先做,再去担心她是否会恨自己。

    “她若是不再喜欢你,或者——忍受不了以血为生的日子,宁愿死了呢?”

    “她不会。”鹤舞仰起头,自顾笑起来,语气却是不容忽视的决然:“她若有心,我会陪她一起。”

    清莲笑容逐渐有些勉强。

    “只要不出意外,她便可以和你厮守……”

    可是怎么会没有意外?意外随时都会发生。

    鹤舞,我也有自己的主人,他比任何人都需要麒麟的力量……

    ——关于麒麟的传说,还有另一个版本,这也是很久以前的传说,比版本一更久远,古老得可怕。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名叫麒麟的神兽。

    麒麟,乃圣兽之王,神之坐骑,它品性凶残,厌恶人类,满怀残忍暴虐,嗜食人血,它头顶上的角,象征着人类所能犯下的所有罪恶,意在对人类进行严酷的惩罚。

    麒麟是妖力强大的生物,无与伦比的灵性让它谙悟世理,通晓天意。麒麟安静潜伏凡间的某一处,伺机而动。当一个国家的帝王,无法以出身或功绩来评选,而造成混乱,麒麟便为自己的国家挑选出最终的王者——并且,对其余那些不自量力为权利痴迷的人类,进行最凶残暴戾的责罚,牵扯出更多悲苦,造成更多的灾难,给人类更大的教训。

    人类若想长生不老,必须以生命为代价,以妖为媒介,向麒麟祭祀,定下血的契约,便可以获得新不老生命——条件是,跟从麒麟,从此以人血为生——这是鹤舞所知道的。

    但是他不知道那后半条,清莲还没有告诉他,吃掉麒麟心脏的后果,将得到麒麟的力量,负担麒麟的责任,挑选最终的王者——然后一生结束,灰飞湮灭。

    后面这些,清莲本不知道,都是从他的主子——当今皇上那儿听来的。

    九五之尊,如何知晓如此事,清莲不得而知。他只知道皇上对麒麟之说坚信不疑,眼下被五皇子所逼,嘴上嚷着“攘外必先安内”,其实根本没有具体主意——心底全指望用麒麟这一招来“安内”。不仅暗地派人查看,自己私下也翻阅古籍,几乎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但他只知道麒麟的传说,麒麟再哪儿却毫无头绪,结果自然一无所获。

    为人臣奴,清莲怎么能放着不管?

    终于有一天,他站出来:“皇上,臣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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