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古代做弃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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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古代做弃妇- 第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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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哭,但是她实在找不到哭的理由,所以她还是不哭了。
  
  苏珍不是苏珍,一直都是鹤舞。
  而海珠不是海珠,却是发生不久的事。
  
  该哭的,是鹤舞吧?
  
  沉默。
  
  ——————————————————————————————————————
  
  鹤舞当然没有哭。
  
  他愣在当场,当她说:“别说对不起,你没有对不起我。因为……我根本不是海珠。”
  
  一时不知如何反应罢了。
  
  她不是海珠?
  
  “你不是海珠?”
  
  “不是……”
  
  她急急开始解释,他急急听着她解释,他想知道这到底是她的玩笑,或是真的?
  
  自她醒来,确实与海珠不同,“她”比海珠活泼,比她多话,比她爱笑——一切都这样不同,他也试着问过自己,“尊敬”数年的人,怎会突然动心?
  
  日久生情吧,他这样理解。
  
  可是……扪心自问,难道没有发现么?
  
  有,还是没有?
  
  ——————————————————————————————————————
  
  沉默了一会儿,他用比她更缓的语气道:“你……想知道我是谁么?”
  
  她点头。
  
  于是他们暂时放下了对她身份的讨论。
  他对她说了一个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一柄名剑。
  
  它铸于大盛朝之前的一千年前,那时候无数大中小国分裂着脚下这片大地。
  
  在那个兵荒马乱的时代,剑,尤其是坚不可摧的名剑,对于男人来说,是非常罕有的顶级奢侈品——跟出名的美人一样,相当于男人身份的象征。美人三围样貌都有专人精确记录,供世人敬仰。名剑也不例外。
  
  这柄剑,刃长三尺三寸,柄长六寸,刃宽五寸五,周身银白,乃一小国,翊国名匠甘矩,为贺翊国君王寿辰所铸。剑初起,白雾环绕,甚美。
  
  剑既成,甘矩殿前献剑。
  曰:“臣献宝剑。”
  王笑指鹤曰:“如何宝剑?立斩白鹤试之。”
  甘矩抬首,才见殿上有王之爱鹤,于殿中信步,神姿优美,见之神怡,惟好受惊,人不得近,适才王笑声响,鹤便惊飞起。
  甘矩凝神,向飞鹤持剑挥手,剑气满溢,却静而无声,鹤颅立断于剑下,血洒殿堂,而身未倒,仍腾飞半空。
  见其确乃旷世利器,虽使鹤死,乃龙心大悦,赐名鹤斩,重赏甘矩。
  
  从此鹤斩,名满天下。
  
  做柄剑难,做柄名剑更难,做柄小国出产的名剑更是难上加难。
  
  一次比试中,它斩断了邻国名剑涟漪——一听就软不拉几的,明明是随便什么剑都能砍断的软脚剑,只不过有个传奇点的“美人持剑耍涟漪”的来历,便成了传说中坚不可摧的名剑。
  
  断了吧?该!可是干什么偏偏要怪到它头上?
  
  它惊恐的发现,自己更加出名了!
  
  随着鹤斩名声大噪,数不尽的麻烦接踵而来。
  
  为了抢夺一柄剑,邻国之间数次掀起战争——也可以理解为,借着抢夺名剑这一高尚借口,实施吞并对方国土的野心罢了。
  
  不管如何,倒霉的总是翊国。
  
  翊国本就是一小国,这下还遭遇战乱,处境愈发的窘迫起来,几次战争,落到要钱没钱,要人没人的地步。
  
  偏偏翊国国王又是个咽不下气的男人,为保鹤斩,居然不顾国库空虚,最后一次迎战死扛到底,结果在一次御驾亲征中,被邻国大军打得全军覆没,国不成国,鹤斩也到了别人手里。
  
  这样的事一而再再而三,鹤斩在不同的人手中辗转。
  杀人,被夺,杀人,被夺,循环,循环,它不停沾染新鲜的血液,临死的哀号,渐渐有了灵性,有了自己的意识,杀起人来,愈发的快准狠,甚至不用主人劳力,它便可自行解决横在它面前的生命体。
  
  与此同时,它的名气越炒越响,身价越炒越高,抢夺的人越来越多,来抢它的人来头越来越大,开始还是小国之间,然后是中等国家,然后大国也来参一脚,偶尔还有几个一般是个人行动的刺客杀手之类,当然,他们都没有成功——最后,它莫名其妙的几乎已经成了问鼎天下的象征。
  
  重复着同样的生活让他烦躁,天下的人却乐此不疲,像是玩着最好玩的游戏。
  
  夺天下的游戏。
  而它便成了一个最冠冕堂皇的借口。
  
  “宝剑配英雄——大王,X国那小子不识好歹,死活不肯交出宝剑,分明是看不起您啊!”
  “我操!干他!”
  “不如趁这个机会,再把X国X河以南那万顷良田……”
  
  于是又是一场战争。
  
  血,战。
  
  渐渐,它对杀戮厌烦起来,却无力反抗——握剑的便是主子,哪轮得到剑反抗?
  
  数十年间,他几经易主,最后到了一个比所有人都牛逼的男人手中,他统一了天下。
  比较戏剧化的是,他是统一了天下没错,结果十年后他被最心爱的儿子给一剑捅死了,被儿子夺了他的天下。
  
  更戏剧化的是,那人儿子又被那人的孙子给一剑捅死,不同的是,那人的孙子登基之后,某日看着自己年幼的儿子,幡然醒悟,觉得弑父是大错特错,然后精神上受不了,为了不教坏小孩子,做一个好榜样,他自刎而死。
  
  用的是鹤斩。
  
  沾染了三位君王的血,鹤斩更加灵性。
  
  浑身热,它开始觉得剑身束缚了自己,它有了挣脱的意识。
  
  某天,它闲来无事,一个使劲,竟然当真挣脱了出来,它发现自己牛逼大了,居然成了精怪,成了剑魂一缕,有了自己的魂魄。
  
  好玩!
  
  它饶有兴味的看着自己躺在别人手中,或被摩挲,或被轻弹,或被擦拭,或……刺进温热的身体。
  不过最后一种情况越来越少了,以后的历代主人,似乎更加文明起来,他们更喜欢勾心斗角,而不是野蛮斩杀。
  为表示仁慈,他们自己很少动手,一般动动嘴皮子,就有人替他杀人,多方便。
  
  鹤斩更多的时候是被安置在主人身侧,作防身之用,不过有了无数个忠诚的护卫,它的存在更像是一种装饰。
  
  乐得清闲,只是……有些发闷了……
  
  又不知过了多久,后来在一个叫做大盛朝的朝代,它被年幼的君主赏赐给一个青年,苏炜。
  他眉目英武,然而身子瘦削,鹤斩懒懒坐在他面前,想,跟着他,想必也是呆着发锈的命罢?
  
  没想到。
  
  在叩谢圣主隆恩之后,苏炜对它一笑——不是对剑一笑,而是——
  
  对它一笑?!
  
  他能看得见它?!
  
  来不及细想,它便被他带离大殿,仿佛回到了那个腥风血雨的时代,它跟着他冲进战场。
  
  鹤斩出鞘,如白鹤展翅,泱泱如水消溶,光芒如高山清泉泻入深潭,战场厮杀,它再熟悉不过,指挥着剑身,它惊讶得发现,自己与苏炜的身手居然配合得天衣无缝。
  
  “怎么样?感觉还不错吧?”苏炜笑盈盈的问。
  
  军帐中只有它和他。
  
  要开口么?它从未与人说过话呀!话先于理智一步出口:“还……不错。”
  
  想了想又问:“为什么看得见我?”
  
  苏炜露出一口白牙:“不知道——大概是缘分吧?我就是看得见你。”
  
  “……你是第一个看得到我的人。”
  
  “嗯。”
  
  “只要我在你手中,我便只听你的。”
  
  这是它第一次发表从属宣言,并不是它的奴性,而是它在说一句显而易见的话,如此挑衅:只要你握得住我,我便是你的,但是若是别人有本事夺走我,就休怪我不讲情面。
  
  它的话不算客气,而他毫不为意。
  
  他大笑着,热情的望着它:“我不会让你离开我的手。那么你可否答应我,跟我一起,为皇上夺回天下?”
  
  鹤斩答应了,同时臣服于他眼眸中灼热的——忠心。
  
  那是它从未感受到,或者说从未感受得完全的东西。
  
  它服务过的并不止是历代君王,它从前也曾被赏赐,赐予君王手下,他们每个人都有私心,或多或少,握着鹤斩剑柄,都要有一丝贪婪——剑与主,在相握的那一瞬,便心灵相通。
  
  不过听到的并非隐私。
  
  不知为何,它能倾听到的,只有野心。
  
  它听到他们的内心,无一例外的重复过一句话:“我若是君主,那么——”
  
  而苏炜,它没有听过他心中如此言论,亦感受不到他有这样的想法。
  
  他是完全忠诚的,因为他没必要不忠——他是赫赫有名的青年将军,而他的妹妹是当今皇后,他的另一个尊贵身份是国舅爷,他只比皇上大十岁多一点,可以说是看着皇上长大的,感情自然不一般。
  
  他是完全忠诚的,即使他打了胜仗,安了军心,却乱了臣心,开始有人担心他权利过大,唯恐左右皇权,向皇上启奏,将苏炜降职——或者干脆革职,苏炜仍不以为意,他是君子,不屑于此道,他知道并相信,皇上也是。
  
  苏炜和皇上,他们可以互相信任——就如鹤斩和他。鹤斩满意的想,虽然它已经有了剑魂,不过作为一柄剑,即使无生无死,过一日算一日,但是仍是希望自己跟随一个好主子的,它也想风光风光,被人赞是名剑配名士,真正的名士。
  
  况且这位名士,还能真正的看到自己,让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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