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烽火之开国大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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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烽火之开国大将- 第2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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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华日军及战后日方的人证物证

    侵华日军各级指挥机构当时的命令和军官的记录为直接物证:

    攻占南京的日军第6师团司令部曾接到命令:“不论妇女儿童,凡中国人一概都杀,房屋全部放火焚烧。”

    日军第16师团长中岛今朝吾的日记中也记道:“大体上不保留俘虏,全部处理之。”

    1938年1月11日,日本外相广田弘毅在电文中称:“自从前几天回到上海,我调查了日军在南京及其他地方所犯暴行的报道,据可靠的目击者直接计算及可信度极高的一些人来函,提供充分的证明:日军的所作所为及其继续暴行的手段,不下30万的中国平民遭杀戮。”(吴天威,译自华盛顿国家档案馆公开的《日、士兵的日记、证言也被列为南京大屠杀的证据:

    侵入南京的日军第6师团辎重第6联队小队长高城守一日记中说,1937年12月14日,他看到南京下关江边:“尸体像漂流的木头被浪冲了过来;在岸边,重叠地堆积着的尸体一望无际。这些尸体可能有几千、几万,数目大得很。”

    日军第16师团老兵东史郎的日记(《东史郎日记》)为重要实证,例如他在1937年12月21日的日记中写道:“哭喊着的支那(中国)人被装进邮袋中,西本(日本兵)点着了火,汽油一下子燃烧起来。就在这时袋子里发出了一种无法言状的可怕的喊叫声。袋中人用浑身的力气使袋子跳了起来,自己滚动。……手榴弹在水中爆炸了,水面一下子鼓了起来,然后平静下去。”

    其他重要的日本兵日记还有:《高岛市良日记》、《小原孝太郎日记》、会攻南京的日侵略军第十六师团师团长中岛今朝吾的日记等。

    《朝日新闻》记者本多胜一的著作《中国之旅》,记录“百人斩”等屠杀事件。

    笠原十九司教授,日本国内研究南京大屠杀的权威学者之一,曾多次提供南京大屠杀证据(《侵略亚洲的日本军队》,大月书店出版)。'13''14''15'

    相关事件

    中**队将领视察前线

    '16'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在整理档案时发现:南京大屠杀发生后,国民政府即公开进行了强烈谴责,并于1937年12月至1938年3月间分别派人赴美国纽约、英国伦敦及日本东京,全方位开展了揭露日军南京大屠杀真相的行动。其中,1938年初春秘密派遣人员赴日揭露南京大屠杀真相,是二次大战中绝无仅有的在敌国首都宣传的范例。这不仅仅是将一段被埋没的历史事实披露于世,而且有力驳斥了日本右翼势力所叫嚣的“南京大屠杀是中国人编出来的谎言,”“当时从未听说过中国政府有关日军南京暴行的说法”等谬论。

    据该馆副研究员、民国档案杂志副主编郭必强介绍,他们在整理国民党中央宣传部档案卷宗时发现了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兼国际宣传处处长董显光1938年4月致蒋介石的一封密呈,密呈中称:“国际宣传处”曾派外人四人赴日,将国际宣传处嘱其秘密携去之英日文宣传品广为递送。此中有甚多外人叙述日军暴行之文件,更携有外人在南京所摄日军暴行影片四百尺,曾密约东京各使馆人员及开明之日本士绅作数次演映等等。

    郭必强说,之后又发现了一份《三名外国友人日本之行报告》的英文档案,虽然与《董显光致蒋介石密呈》不是同一案卷,但两相对照,内容竟相谋合。通过这个案卷,了解到,“国际宣传处”因为工作需要,一般派外籍人士开展工作,这次秘密赴日宣传工作的就是4位外国人,其中有3位是日本人,由于当时仍在日军大屠杀期间,同时这又是一次秘密行动,所以他们都没有留下姓名、身份、甚至性别。另外一位外国人,我们在费奇的日记中找到了答案。费奇(A。Fitch)1883年生于中国苏州。南京沦陷前后,在基督教南京青年会工作,受命担任南京安全区总干事。他在1月18日的日记中写到:他将约翰·马吉摄制的日军南京暴行的影片送到上海柯达公司冲冼,赶制了四套拷贝,然后在上海美国社区的教堂中放映。“调查委员会(英国)的莫瑞尔·莱斯特(小姐)碰巧看到了一场放映,她认为如果日本一些基督教和政治领导人能看到这些胶卷,他们将会着手停止敌对……几个星期后,她报告说她已经给东京的一小组基督徒领袖放映。”从时间上看,莱斯特小姐的义举与3位日本友人赴日是一致的,应为同一行动。

    郭必强认为,这两宗案卷的发现表明,中国政府当时派员赴日本东京揭露南京大屠杀真相,不仅是一次在敌对国首都揭露真相的行动,还是一次受害国政府和人民对日军暴行的一次近距离的最直接的抗议和呼吁。

    遇难人数

    计算

    南京大屠杀的历史照片

    算法一:1946年1月19日设定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认定:在日军占领南京后的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及附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20万以上。……这个数字还没有将日军所烧弃的尸体、或投入长江、或以其它方式处理的人们计算在内。而日本战犯太田寿男的供词中清楚记述:日军在进行凶残的大屠杀的同时,为了掩盖其罪行,采用纵火焚尸、抛尸长江等办法,迫不及待地对横陈城郊的遇难者尸体毁尸灭迹,被处理的尸体总数达15万多具……,将这两个数字相加,所得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人数不低于35万;

    算法二:1946年2月15日成立的南京审判战犯的军事法庭认定:日军在南京集体屠杀有28案,屠杀人数为19万余人;零散屠杀有858案,尸体经慈善机构掩埋有15万余具。根据该判决,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人数不低于34万;

    算法三:根据埋尸记录:慈善团体埋尸18。5万,日军埋尸、毁尸15万,伪政府和个人埋尸4万。将这三方面的数字相加,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人数不低于37万。'17''18'

    历史记录

    1946年2月17日的上海《大公报》第二版,标题是《南京大屠杀案首期调查工作结束惨死同胞约三十万》,原文如下:

    (1)山本部队集体屠杀二百人;(2)大野部队任意屠杀三人。(3)中岛部队集体屠杀二十六万三千八百三十三人,任意屠杀三百六十六人,暗杀一百八十九人,伤害二十人,强奸五人,拒奸致死八人,抢劫勒索三二人,烧死一百七十八人,强制服役三人。(4)常谷川部队集体屠杀一千六百人,任意杀害二人,勒索二人,烧死二人。(5)支那派遣军任意杀害三人,勒索二人,烧死二人。(6)西部部队杀害四人,伤害二人,勒索一人,烧死三人。(7)畑中部队集体屠杀五百人,暗杀一人,烧死二人。(8)特务机关任意屠杀三人,暗杀一人,烧死二人。(9)特务机关任意屠杀三人,暗杀一人,烧死一人,(10)金条部队任意屠杀二人,烧死一人。(11)日空军炸死六人。(12)日海军任意屠杀十人,暗杀二人,烧死一人,轰炸死五人。(13)横口部队任意屠杀一人。(14)登一六二九部队毙死二人,强制服役一人。(15)箕浦部队集体屠杀三十八人,伤害一人。(16)山田部队任意屠杀二人。(17)后藤部队酷刑二人,火毁一人。(18)一六二五部队任意屠杀一人,暗杀一人,烧死二人。(19)多摩部队有以俘虏作实验材料罪证。(20)大熊部队任意杀害三人。(21)冢部部队烧死一人。(22)石岗(缺)。'合计'集体屠杀29万4921人,任意屠杀403人,暗杀203人,酷刑42人。虏役41人,强奸14人,**5人,强奸致死8人,强盗30人,勒索5人,烧死196人,轰炸死14人,强征服役8人,共29万5890人。敌商敌儒之各种罪行尚不在内。调查委员会并分函各社团扩大宣传,再鼓励人民赶快举发。'19''20''21''22'

    日方辩解

    “南京大屠杀并不存在,一切都是正常的战争伤亡。”这是多年来日本右翼分子对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暴行的辩解之词。'23'

    责任认定

    拉贝和南京安全区(20张)

    34万中国无辜的男女老少死于日军的屠刀之下,几十亿美元的财产遭到日军的破坏和掠夺,这样滔天罪行和暴行当然每个直接犯罪者都负有法律和道德的责任。

    1、日军在大屠杀期间普遍地杀人和强奸。

    随军记者小俣行男的报导:“不强奸的士兵几乎没有。”另有《每日新闻》社的记者铃木二郎出席“东京审判”为“南京百人斩竞赛”作证明时说:“在城内扫荡残留的中**人。如果捉到军官,就绑在杨柳树上,教新兵射击及劈刺的方法当活靶;士兵被捉了,就让他坐在坑前砍头。我是二等兵,只用刺刀刺中国兵。”世人多熟知的两位“杀人竞赛”日军向井敏及野田岩两少尉在入句容县城(距南京20公里)时即分别杀死我无辜平民78和89人,当两位抵达南京城外紫金山时,已分别杀至105和106人之数,但两人相约杀至150人为止。这两位“杀人魔鬼”的竞赛为东京报纸所赞扬,称之为勇士。但“杀人竞赛”之主凶为田中军吉大尉,以其“宝刀”砍死中国人300余人,惜尚未为世人所周知。

    事实上,所有来侵略的日本军官都是“杀人犯”,极少例外。田中、向井、野田三位日军官仅是比较特殊的例子。曾来纽约参加北美廿世纪中华史学会主办的七七事变五十周年纪念会的前日军第十二军军曹冢越正男在会场上痛哭流涕地说:“当上了下士官,变成了拥有二十六名部下的骑兵分队长,而且被允许佩带日本刀。佩有日本刀具有什么意义呢?变得想杀人,有一个叫试新刀的斩首项目。”冢越说,他在中国四年多,共杀死106个中国人。凡是被派到中国战场的排长必须当众,通常是团长营长和连长的面前,以其战刀砍杀中国俘虏,否则便无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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