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宫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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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宫回来了- 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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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倾衡量再三,最后只打了一勺肉汤浇了上去。
  林栋注意她的举动,哼了一声,放下手里的碗筷,从腰间拔出一柄尖刀,在锅里挑起一块巴掌大的肉来,刷刷的就切了几条食指粗细的下来,随手用刀尖挑到了叶倾碗里。
  叶倾瞥了他一眼,斯文的用筷子夹起了一小条煮的烂熟入味的肉条,也不知道是什么肉,
  鲜香可口,煮的入口即化,满嘴浓香,和糙米饭搭配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叶倾细嚼慢咽,吃的很慢,林栋却很快,狼吞虎咽的吃完满满一大碗糙米饭加一大块肉后,又打了两碗饭,三碗吃光,叶倾饭碗里的糙米饭才下去了小半。
  林栋把碗筷放到一旁,盘腿而坐,此时营中众人互相争抢起了锅中的肉食,倒是无人再注意他们。
  林栋突然开了口,声音低沉,只有叶倾听到:“王老三,十七岁刚成亲就出来当兵,到现在五年了,都没再见他媳妇一面。”
  “丁老虎,天生巨力,能生撕虎豹,在战场上杀敌无数,有百人斩之称,身上的大小伤疤也有上百处——”
  “付东,三年内父母相继去世,身为独子却不能回乡祭奠——”
  叶倾只觉得手里的碗越来越沉重,口中的糙米也堵着喉咙,难以下咽,她下意识的看向了林栋,后者正目光炯炯的看着她,“我的一身军功,没什么大不了,但是我这帮部下,是真正的在为大梁出生入死!”
  叶倾默然,的确,她和林栋的私人恩怨,却是不该把这些老兵们也牵扯进来,她回去后,还是问下舅舅,现在是个什么情况了。
  两个人沉默间,付东喜气洋洋的声音突然响了起来:“来来,吃了几碗饭也该喝喝汤,顺下食!”
  说着,他左右手往前伸出,各自端了碗汤送到了叶倾和林栋面前。
  叶倾接过,低头看了眼,却是用先前的肉汤又下了新鲜的菌菇,刚端到面前,就有一股野味独有的香气扑面而来,白色的肉汤里灰色的蘑菇浮浮沉沉,还点缀了些绿色的野葱,分外诱人。
  她先吹了吹,才小口小口的喝了起来,刚喝了两口,便听到林栋阴森森的声音响了起来:“丁老虎,你往哪里躲,上次休沐的时候,你跑出去喝酒,把人家酒馆砸的稀巴烂的事情,我还没跟你算账!”
  他的声音阴沉的像是从坟地里飘出,听的人一阵发渗,周遭的军士们动作瞬间定格,几乎同时回过头来,惊恐的看向了林栋,不知道谁第一个喊了出来:
  “我擦,谁给他喝酒了!”
  “快跑,将军喝酒了!”
  “闪开,别挡住老子的路!”
  场上的气氛瞬间紧张起来,为了争抢一条出路,一干军士大打出手,那边林栋还在幽幽的念叨着:“王老三!跟你说了多少次了,别把军饷都捎回家,然后就去别人哪里蹭吃蹭喝,你很讨厌啊你知道不!谁的钱不是血汗钱啊!”
  “付东,臭小子跑哪里去了!我早就想说了,你奶奶的还能更丢人点么!”
  “上次给个寡妇献殷勤,挑了三个月的水,最后怎么着,被人家小叔子打出门!你他妈的还是不是男人,不会打回去?!”
  林栋一个人念念叨叨,周遭的军士们终于逃的一干二净,全部缩进了帐篷里,只从帐篷的缝隙处露出了一只只眼睛,惊恐的向外张望着。
  最后只剩下了叶倾,目瞪口呆的看着面前的林栋,后者腰背挺的笔直,一脸的正气凛然,目光如电,看向那些只露出一只只眼睛的帐篷,依然喋喋不休的叨念着:“陈大壮,老子说了多少次了,你奶奶的自己爱喝花酒,别把你手下的兵也都带去,十五六就给他们开荤,你大爷的还是人么!”
  “一个个军饷花的精光,是真不想娶老婆了!”
  “田耗子,说了你多少次了,操练的时候别老跟娘们似的,一天不是肚子疼就是腿抽筋!一上战场就脚软,关键时刻,老子都回去救了你多少次了!”
  林栋不知道说了多久,这满营地的军士都被他数落了个遍,嘴巴又刻薄又恶毒,专门揭人短。
  他的眼睛又狠毒,仿佛都能透过帐篷看到里面的人,他盯上一个帐篷,那帐篷就迅速的落下帘子,再也不见半点气息。
  不知道过了多久,所有的帐篷都老老实实的关的严严密密,叶倾突然觉得林栋这厮是用一张嘴巴,把自己所有的军士都送进了监牢!这帮油滑的兵痞们还是自愿进去的!
  林栋打了个轻轻的饱嗝,似乎终于说够了,这才注意到在他身边不远处的叶倾,他盯着叶倾半晌,叶倾嘴角僵硬的笑了笑,就在她双脚麻木准备动一动的功夫,林栋终于开了口,“你是谁?”
  叶倾沉默片刻,柔声道:“我是你姐姐。”
  林栋哦了一声,乖巧的唤了声:“姐姐——”
  叶倾心中大爽,早知道就说是他娘了,想到林栋叫上自己一声亲娘,简直不要太爽!
  林栋砸了砸嘴,皱眉道:“你去哪了,我怎么一直没见过你。”
  叶倾谎话越说越溜:“我自幼身子弱,被爹娘送到乡下养病了。”
  林栋了然的点了点头,叶倾轻咳一声,决定先脱身为妙,她刚一挪动脚步,林栋立刻伸出手,捉住了她的衣袖,霸道的叫道:“不许走!”
  说着,他又打了个嗝,接下来,就嗝嗝嗝个没完没了:“嗝。我们姐弟——嗝,许久未见,倒是——嗝,要好生聊聊!嗝!”
  叶倾咬牙切齿的问道:“聊什么?!”
  林栋又连打了几个嗝,滔滔不绝的说了起来:“姐姐啊,你不知道,我可倒霉了!”
  “因为是长子嫡孙,打小就跟着祖父受训了,三岁就开始蹲马步啊!祖父一上朝,我就得蹲马步,一直蹲到他下朝啊!从小就没睡过一天好觉!”
  “二毛,三毛,还有四毛,五毛和六毛,”林栋拨拉拨拉手指,一个一个数着,“哼,从小就娇生惯养!六毛到现在才开始学拳!”
  “他们五个的生日,爹娘回回都记得,就我的,因为和祖父离的近,每次都顺便一起过了,就得一碗长寿面!”
  “我才不要面,我要娘给二毛做的新袍子,虽然袍子很丑,二毛一次都没穿过;我还要爹爹给三毛做的木马!虽然被我偷偷弄坏了!”
  林栋越说越是气愤,一双眼却亮的吓人。
  叶倾心道,好么,这家伙从小就够坏的了。
  林栋喋喋不休的说了一堆和弟弟们争宠的往事,末了,昂首挺胸,得意的来了一句:“不过,打从今年初我回来开始,祖父就把他们教到我手上,随我操练了,呵呵呵呵呵——”
  叶倾看着死死拽着自己的袖子不肯放手的林栋,歪着头,双眼闪亮的看着自己,脸上清清楚楚的写着——我很腻害快点表扬我吧,就忍不住发噱,她伸出手,敷衍的拍了拍林栋的脑袋,“恩,你最厉害了!”
  林栋一下就笑了起来,他不喝酒的时候,总是板着脸,两只眼睛瞪圆了看人,很是严厉,没想到喝醉了,一笑起来,两只眼居然是月牙形状的,看着很是有几分天真。
  叶倾想到他方才说的二毛三毛,一直到六毛,心里突然有了个大胆的猜测,她尝试着唤道:“大毛?”
  林栋刷的一下坐直了身体,头却依然是歪着的,“嗯?”
  叶倾忍不住侧过头去,连咳了数声,才把笑意生生压了下去,谁能想到,看上去英武非凡的林小将军会有个这么呆的小名。
  “大毛!”她忍不住又叫了一声,林栋眨了眨眼:“嗯?”
  “大毛!”“嗯?”“大毛!”“嗯?”
其实应该是酱紫的:
  ——大毛?
  ——汪!
  ——大毛?
  ——汪汪!!
  

第二十七章 养宠物那些事儿
 

叶倾兴致勃勃的逗弄着林栋玩了一会,突然感觉简直像是逗弄自己以前养的一只白色宠物犬,那还是番邦进贡的小玩意,叫做什么贵妇犬的,浑身白色长毛,毛茸茸的挺可爱的。
  一进宫,就被元妃看上了,谁也没抢过她,元妃直接心肝宝贝的抱走了。
  这在宫里养宠物,可是个危险的爱好。
  宫里的美人那么多,又一个比一个娇贵,那猫啊狗啊的,冲出来,冲撞上一个,这就是大祸。
  所以低位的妃嫔,都不养宠物,只有背景深厚,又或者得了梁平帝喜欢的,才敢养。
  叶倾记得,宫里就出过两起因为养宠物引发的倒霉事儿。
  其中一个,是一个新入宫的美人,生的明媚动人,又弹的一手好琴,很是得了梁平帝的喜欢,梁平帝连续翻了她七天的牌子,然后直接封做了九嫔之一的芳仪,还特意给了名号,琴,这在九嫔里可是头一份,芳仪虽然在九嫔居末,有了封号后琴芳仪却比昭仪还得脸。
  琴芳仪恃宠而骄,宫里没那么多好心人,对着一个下巴朝天的美人,告诉她柔妃病了,元妃省亲了,丽妃有喜,淑妃娘家刚刚被提拔,正低调做人,所以才轮到她填补空缺。
  当然,如果琴芳仪能低调点,也许会成为又一个丽妃。
  琴芳仪跟梁平帝撒娇,说自己从小就养了只爱犬,从来没分开过,现在进宫了,好多天没见,也不知道那爱犬吃的好不好,睡的香不香。
  梁平帝一听,好么,这么个娇滴滴的美人,居然还养了只猎犬,登时来了兴致。
  叫人把那只半人高的猎犬带进了宫,果然神武非凡,一身黑毛油光发亮,且训练的极好。
  最妙的是,琴芳仪居然可以用琴音来控制这猎犬。
  她一个宫音,那猎犬就乖乖坐下,一个角音,猎犬就人立而起,只用两条后足行走,再一个徽音,猎犬就倒地上打了个滚,十分聪明。
  当天,琴芳仪所在的品香苑笑声不断,半个皇宫的人都跑去看热闹,梁平帝龙颜大悦,亲口许诺,到了八月,带着琴芳仪和这只聪明的猎犬一起去猎场。
  须知御驾出巡,不比在宫内,每次最多带上三四个妃子,名额有限,四大宫妃每次都要占去两个,剩下的也就两三个名额,大小美人们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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