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庸 - 纸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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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庸 - 纸刀- 第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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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宇寰一怔,随即大笑起来,道:“你错了,咱们是兄妹,说不上谁怕谁,只不过,帮中只有她一个女孩子,做兄长的难免会宠她一些。”

  林雪贞接口道:“如果我也要求加入旋风十八骑,大哥也会宠我吗?”

  “这……”霍宇衰呆了一下,才笑道:“你是清清白白的好女孩,怎可自甘堕落,与盗贼为伍。”

  林雪贞道:“像旋风十人骑这种劫富济贫的侠盗,不知比那些自命侠义之主要清高多少倍,只怕大哥嫌我无用,不肯收容,否则,我一定要加入,永远追随大哥,替世上千千万万可怜的人,一尽一份力量。”

  霍宇寰见她义正词严,不像是说着玩的,一时倒不知该如何接口才好,只得微微一笑,岔开话题道:“这些事以后再谈吧,现在我饿了,快些弄点吃的,吃饱了咱们好动身上路。”

  林雪贞却不肯放松,说道:“大哥,你得先回答我,究竟你收不收我这个妹妹?”

  霍宇寰笑道:“旋风兄弟与天下志同道合的朋友携手并肩,共襄义举,岂有不欢迎的道理,待你为师报却血仇之后,如果真愿加盟,大哥决木拒绝就是。”

  林雪贞大喜道:“大哥!真的呀,说话可要算数呀!”

  霍宇寰道:“大哥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数?”

  林雪贞伸出右手小拇指,道:“好!一言为定,咱们现在勾勾指头。”

  霍宇寰道:“勾指头干什么?”

  林雪贞笑了笑道:“这表示‘君子一诺,永不反悔’。”

  霍宇寰笑了笑,道:“瞧你还是信不过大哥。”

  伸出左手小拇指,和林雪贞紧紧勾了一句。

  林雪贞这才心满意足,雀跃着去了。

  不一会,捧来了水盆和面巾,侍候霍宇寰梳洗水又亲手叠被招褥,整理卧榻。然后,又欣然下厨,洗手作羹汤。,”

  林雪贞愉快地忙碌着。像一位殷勤的主妇、也像一位能干的妻子。

  然而,霍宇寰却由此产生了太多的感触。

  许多年来,他的饮食起居,都由铁莲姑亲自照顾,很少假手于他人,他行踪所至,铁莲姑总是随诗在左右,这情形,不仅帮中弟兄早已视为当然,连他自己也习以为常了。

  如今,铁莲站负气离去,眼前忽然换了林雪贞,即使亲切有胜铁莲姑,在内心的感受上,却始终有些异样。

  是对‘新’的俱怯?抑是对‘旧’的留恋?

  他不知道应该怎样解释这种感受?也无法形容那是一种什么滋味?可是,他却对林雪贞精心调制的饭菜,突然失去了胃口。

  陈家酱园在保定府西门城墙边,除了成堆的酱缸,只有数间木屋。酱园主人陈煌,是个独脚老人,今年已经七十出头,无妻无子,仅率领着五名伙计和饲养着几头美犬,经营酿制酱油的生意。

  陈煌既是旋风十八骑的暗舵主持人,那五名伙计,自然也非外人——他们都是由霍宇表一手扶养长大的孤儿。

  一名残废老人,带着几名年轻伙计做生意,表面看来,自是毫无起眼之处,何况,独脚老人陈煌待人很客气,除了督促伙计们经营买卖之外,每遇闲暇,总喜欢在城垣高处和孩子们放鸽子玩儿。

  陈老头最欢喜饲养鸽子,各式各样的鸽子,养了近百只,或许因为他身体残废了,行动木便,故而特别喜爱独坐城楼,看着成群的鸽子在空中盘旋飞翔,藉以回忆当年自己行动方便时自由自在的日子。·

  附近孩子们跟他厮混熟了,都叫他‘独脚陈爷爷’,大家跟他嬉笑戏耍,他都不以为件,但却有一点,绝对不能捕捉他的鸽子,那些鸽子,就像他的儿女,也是他的命根于,谁要是捉弄他的鸽子,那真比拿刀杀他还要严重。

  因此,邻居们又送给他一个绰号,叫做“鸽子陈”。

  时间渐久,这名字居然越传越广,保定府西门一带的居民,或许有不知道“陈家酱园”

  的,但只要提起“鸽子陈”,几乎家喻户晓,无人木知。

  然而,大家只知道独脚陈爷爷喜好鸽子,却谁也不知道他饲食鸽子的真正目的。

  这一天午后,陈煌又坐在酱园后方的城楼上,一面悠闲的吸着旱烟,一面仰望空中翱翔的鸽群。几名顽童;在城墙上追逐喀戏。突然,盘旋空中的鸽群纷纷敛翅落地,躲进笼中。

  其他鸦雀也争相飞避……

  天际黑影掠动,出现了两头秃鹰。

  顽童们都停止了游戏,用手指着叫道:“老鹰来啦!老鹰来抓陈爷爷的鸽子当晚饭啦!”

  陈煌敲去烟灰,忿忿地站了起来,咒道:“这畜牲,上次偷去一只乳鸽,居然食髓知味,又来找野食了!总有一天,叫你们死在我手里。”

  一名顽童拍手笑道:“陈爷爷,光发很有什么用,有本事你也飞上天去,把它们捉下来。”

  陈煌向地上重重吐了一口唾沫,笑骂道:“小猴儿患于,你就量定了陈爷爷不行?陈爷爷这条腿若是好好的,哼——”

  话未毕,忽见那两头在高空盘旋的秃鹰,突然一齐敛翅侧飞,闪电般直冲了下来。

  秃鹰下冲,必是发现了追捕的目标。

  陈煌纵目望去,脸上不禁骇然变色,因为那秃鹰扑击的目标,竟是一只灰白色的信鸽。

  那信鸽正由西南方振翅飞来,两翼吃力地鼓动着,分明已飞过很远的路程,体力显得有些不继了,以致对即将临头的大祸,犹浑然不觉。

  陈煌见状大急,无奈相距太远,难以援手,只得用力顿着那枝拐杖,厉声大叫,道:

  “傻东西,快躲——”

  呼声中,秃鹰疾降如电,一霎眼,已到信鸽头顶,巨翅一展,双爪飞击而下。

  “叭!”一声哀鸣,洒落满天碎羽。

  那信鸽翻翻滚滚摔落下来,显然已受了重伤。

  另一个秃鹰毫不放松,立即展翅疾追下来。

  那信鸽虽在体力疲备之际,又负了重伤,却不甘引颈待毙,翻落到距离地面十余尺处,重又鼓足余力,展动双翼,贴地疾飞。

  两头秃鹰尾追不舍,轮番攻击,一连俯冲了两三次,都被那信鸽擦着地面躲过。你一逃二追,渐渐纠缠到了城垣外。

  几名顽童都拍着手叫道:“看啊!老鹰抓鸽子啊!”

  陈煌怒目切齿,紧握着拐杖,眨也不眨盯视着那两头凶残的秃鹰。

  信鸽被追得无处躲避,拖着重伤垂危的身子,奋力掠上城头。

  两头秃鹰闪电般追到,铁翅掠过城墙,几乎扫中那几名看热闹的顽童。

  几名顽童失声惊呼,急忙抱头伏倒墙头上。

  就在这时候,陈煌突然一顿拐杖,飞身而起。

  他飞射之势,竟比鹰鸽更快,人在五尺外,右手凌空一招,已将信鸽擒到手中,右手拐杖挥处,“啪”地一声,正中一头秃鹰的胸腹。中拐的秃鹰应声摔落地下,另一头秃鹰见情势不妙,急忙振翅上冲,打算逃走。

  陈煌冷哼道:“畜牲,哪里走!”

  只见他猛然一挺胸,明明已经力尽,下堕的身子突又疾升数尺,反手一拐,又将那头秃鹰活生生地击落了下来。

  这些经过,仅只一瞬间事,几名顽童都没有看到。

  顽童们抬起头来,天上的老鹰和鸽子都不见了,只看见独腿陈爷爷柱着拐杖,匆匆下城而去。

  正当孩子们议论纷纷,猜不透是什么缘故时,城垣下阴暗处,缓缓走出一个人。

  这人身上披着一袭墨黑色的披风,头上戴着一顶阔沿草帽,使人看不出他的身材,也看不见他的面貌。

  但是,他却显然早已在城下逗留了很久,自然也看见了陈煌飞身腾空,击毙两头秃鹰的经过。

  他缓缓走到城墙脚下,缓缓抬起两头死鹰。凝目看了好一阵,然后缓缓走进了城门。

  这人的举止行动虽然都很缓慢,。举手投足间,却于人以沉重的压迫感。

  仿佛他的每一举步,便能踏碎一座城镇,每一抬手,就能推倒一座高山……

  “陈家酱园”做的是生意买卖,大白天里,难免有登门购货的顾客光临,店门自然得开着。

  但今天,陈煌的神情显得份外凝重,一回到店里,便吩咐搞闭店门,并且放出勇犬,不再接待任何客人。”

  五名伙计都明白,这情形,表示有极重要而紧急的消息传送到了。几个人立即搞上店门,放出英犬,同时各藏兵对,分别把守酱园四周,以防外人窥探。

  陈煌带着那只受伤的信鸽,独自进入院后木屋,小心翼翼拴上了门窗,然后打开抽屉,取出一柄锋利的小刀。

  信鸽左腿上,套着一只半寸长的红色小铁管,封口严密,并且有一个清晰的烙印,接着‘太一’两字。

  陈煌拆下小铁管,启开封口,省内却不是密函或文件,而是一小撮黄色粉末。

  他将那些黄色粉末倾在一只碗里,加了半碗清水调匀,碗中清水却变成了紫红色。

  接着,再叫小刀,将那只信鸽杀死,向碗里滴了几滴鸽血。

  血与水都是紫红色,二者混合,竟变为漆黑色的墨汁了。

  陈识叶利外鸽腹,从腹中掏出一粒蜡丸。

  他正要倒破蜡儿取出密函,突闻院中传来两声犬吠,同时有兵刃响地的声响——

  陈煌一惊,沉声喝道:“什么事?”

  院中无人回应,也没有再听到其他声音。

  陈煌警惕立生,匆匆把那碗墨汁藏进抽屉里,又把蜡九噙在口中,顺手抓起拐杖……

  就在这时,‘蓬’地一声,木屋门大开。

  门外直挺挺站着一个人,头戴草帽。身披披风,低着头,连连冷笑不止。

  陈惶不由自主倒退一步,问道:“你是谁?”

  那人不答,缓缓举步,跨进了木屋。

  陈煌被他气势所慑,身不由已,又倒退了一大步。

  那人缓缓掀开披风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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