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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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皈依- 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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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也一样,弄一张纸巾塞住鼻孔,然后抬起手臂,走完山路的时候它便已经停止了啼哭,只会略微的传递一丝疼痛的讯息与我。

虽然挨了肖雪一拳,但是我并没有生出恨意。当时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只因为觉得自己要像个男人。既然是男人当然就不能小肚鸡肠。男人的肚里应该是该撑的过船的,不说万吨巨轮,至少扁扁小舟得容下一只。

从玫瑰园下来已经是七点。到索桥的时候最后一趟公交车刚好留了个车屁股在我的视线里,那一刻,我只能靠在桥头上埋怨自己为什么不走快一点。正想着是不是又该去爬一次那向天而歌的小山道,一辆摩托车却“嗞——”的一声在我面前做了一个极为漂亮的急刹调头。

车上是一个顶着一撮黄毛的年轻人。我心里不由一紧:小县城的治安不至于差到这种地步了吧,大半天的也能撞上“拦路虎”?

人遇变故的时候总是先无措,等事情过后才会放个“马后炮”,其实怎么样怎么样。殊不知那只等同于“亡羊补牢”。当时的我表现的也是那样,我忽略了自己从小就练习跆拳道。

不过幸好那天我遇到的不是拦路抢劫,否则我也只能乖乖的把兜里的钱包掏出来双手奉上,然后就倚在桥头等冷静下来再唉声叹气,“我是会功夫的呀,为什么要把钱包给他呢?”

结果停在我面前的那辆摩托车是专门载人的“野摩”。

所谓“野摩”其实与成都的“野的”大同小异。

成都的大街上合法的短途载人工具有公交、的士、三轮摩托,这些车辆需要办理相应的证件,缴纳税款。而抛却这三种合法的,其实在火车站、五桂桥、九眼桥等地还存在着另一种载人车辆。那些大多是一些没有固定工作的闲置人员为了养家糊口而弄出来的求生方式。他们打着法律的擦边球,同时也揣摩着乘车人的心理,低收费、高效率,同样也赢得了生存空间。只不过少了政府的支持和监督,他们的安全系数明显的要低了很多。对于这样一类载人工具,人们给了一个很形象的称谓——野的,言下之意便是没有户口的。

而小县城本身就属于小麻雀,的士在那里都没有用武之地,当然就更别说“野的”。那里最普遍的交通工具便是三轮摩托,当然也是要在交通部门登记,然后办理相应手续之后方可载人。

虽然地方小,但是却也一样有着无固定工作的闲人,小县城没有条件让他们弄“野的”去打法律的擦边球,但是人的聪明却是可见一斑的,一种全新的“野摩”应运而生。便是那天停在我面前的那类两轮驱动的摩托车。

那次我坐的那辆“野摩”相当的神速,十分钟不到,我的双脚便踩在了学校的土地上。没有特别的想法,给钱,走人。那时候“野”和“合法”在我心里的概念还并不是那么清晰,更多时候我会更加在意结果而非过程。现在想来也就是因为我将这样的处事方式运用的太过于娴熟,所以才会生出那许多的遗憾,在今天也才有了要“皈依”的想法。

到学校的时候,晚自习的钟声刚好敲响,我忙不迭的往教室里赶去。

路上我遇到了班主任杨老师,心里顿时一沉,不会责骂于我吧?当时心里直打鼓。

不过后来证明是我多虑了。他只是问了我一句“假期过的怎么样”之后便没了下文,甚至都没有问我额头的纱布是怎么回事。或许在他眼里那不属于他该关心的事情,又或者我这样的人遭到那样的待遇是无可厚非的。原本因为突然撞见,我心里还有些许恐慌,于是极力装出一副低头哈腰的样子,结果无意间瞟到他那一脸的平静,我瞬间抬头挺胸,然后堂而皇之的向教室走去。

那次算是我真正在学校里放逐自己的开始。

到教室以后邱瑾只是看了我一眼随后便又开始看起书来。我并没有在她眼里看到什么不一样的情绪,所以便也没有解释什么。我乐意那么糊里糊涂的把一件事情赖过去。做人难得糊涂。

尔后那两天日子过的平淡无奇,张默和金哥先后给我来过电话,大抵是询问我的伤势怎么样了。那时候佟勇他们仍然坚持帮我换了一层新的纱布,但其实伤口已经好的差不多了。而佟勇他们之所以坚持却是因为觉得那伤口太影响形象,他们说看到那四根交错的黑线就像是一只爬虫的脚,恶心。对于此我没有太多的抵制情绪,缠不缠纱布对我来说不重要,顶多是多出一点汗而已。

张默没有继续在我与家庭的问题上纠缠。虽然我知道他打电话更多的是想要说那一个方面的话,但终究没有开口。那时候张默的变化是显见的,他变得越来越理性,同时他也希望能够用那种理性来影响我们。殊不知我们几个人却都是拥有自己个性的人,而且个性鲜明。按照心理学上希波克拉底的“体液说”,我们都属于粘液质的人。态度持重是我们最显著的性格特征,自我控制能力和持久能力也较一般人要强的多,受外界的影响的现象就更是微乎其微。所以我们要想彼此影响那完全就是一项基本不可实现的挑战。或许张默意识到了这点,所以他放弃了。

两天后,在校园歌手大赛上我以一首原创歌曲荣登冠军之位。那首歌曲赢得了一个音乐老师的注意,即第一次升旗时被肖聪敏他们误以为是学生的那个漂亮女老师,罗悦。也由此我成了她班外的学生,随行的还有邱瑾。

对于我来说,能够跟随罗悦学习音乐比我获得冠军拿到荣誉证书和奖金更值得珍藏。因为罗悦是正宗的科班出生,在理论上能够给我更多的帮助,比我自己摸索要强了很多。

虽然我并不怎么关注歌手比赛本身的结果,但是佟勇他们却格外神往。不止因为有两百元奖金可以挥霍,更多的是因为那次比赛我的人缘剧增。他们神往的是我的人缘。那次歌手比赛之后,他们更多的时间都会和我黏在一起,因为那样认识美女的几率会大增。

秉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思想,我没有刻意回避那几个小子表现出来的殷切,更多时候我还会主动将他们介绍给与我搭讪的女孩。

十六七岁,正是对异性生出觊觎的年龄段。那感觉就似雾里看花,对雾气那边的景象充满了无尽的幻想。总想拨开那云雾见到后面的真实景象。

那是青春期的悸动。

第二十四章 猎艳

 第二十四章猎艳

情窦初开,是描述十六七岁少男少女最贴切的形容词。那个时候的少年,就跟春天里的猫一样,刚刚变嗓完成,于是就调起自认最勾人的调调整天呻吟着。男的遇见女的,目不斜视,目光始终随着那女的脚步移动。脑袋在脖子上扭了180度,仍不觉过瘾,心里疾呼:为啥咱脖子的极限就这么点啊?能否像爱因斯坦的大脑那样再开发点呢?而女的看男的则要含蓄多了,两眼笔直的盯着前方,一本正经:我不花痴。但是如果你走近仔细查看的话,你便会发现那笔直其实只限于眼皮,她们目光是发散着的,而且焦点绝对是同时落在几个男的身上。

所以去到花季少男少女簇拥的地方,绝对比去“天涯海角”还要过瘾。虽然不会有海风,不会有浪花,但只那份跃跃欲试的躁动就已经足你大饱眼福了。含情脉脉总是最沁人心脾,不论那情是从男生眼里流出还是在女生眸里徘徊,风味却大同小异。同样是未熟的青涩果子,待熟未熟,却最是引人入胜,因为那里有着最原始的纯净。

但佟勇和陈龙却怎么也列不到纯净的那个阵营去。用他们自己的话说:禁果,那玩意早没了,在咱毛毛还没长齐的时候就已经耐不住,咽肚里了。

于是只要晚上一关灯他俩便倚在郑可的床头诉说他们一不小心弄丢的那枚果实。他们的无聊和无耻我早已领教多次,但是在得知他们的初次归属之后,我仍然感叹了很久。

我感叹大千世界真的是无奇不有。“什么样的树开什么样的花”这句话果然没错。

佟勇他俩的第一次奉献给了妓女。两个官家少爷居然骚动到嫖妓,而且是双双未满十五岁的时候。那时候我想起了小鱼的初次,那厮比起佟勇他们要稍微上点档次,没有把初次奉献给妓女,而是给了酒吧的一个啤酒妹。但是分别大么?同样是十四岁。

那些热风洋溢的夜里,我对于佟勇陈龙的话反应不大,一如既往的静默着。郑可因为白日里饱受“火箭班”的狂轰滥炸,整日整日弄的筋疲力尽,我们曾一致推崇肖聪敏对于郑可的状态的描述,“比一夜开十炮还惨”。所以郑可也是不可能在佟勇陈龙的话里有所触动的。于是佟勇陈龙的拥护者便只剩下李光明和肖聪敏俩人。

人说温饱思淫欲。几次勾兑之后,那四个人瞬间生出“相见恨晚”的感慨,那模样只恨不得立马烧黄纸、斩鸡头,然后给高老庄那主狂磕响头。他们很快达成共识——猎艳。

而他们猎艳的途径之一当然便落到了我的身上。

他们一连半个月的好酒好菜,硬是没让我掏一分钱。当时我只一感受:色字头上一把刀啊。连肖聪敏那种“抠门世家”出土的文物居然也拔毛了,我不得不惊叹“肉欲”的惊人魅惑力。

整日好酒好菜消受的时候,当然也少不了他们在耳边的聒噪。常常催问美女何时入怀。

俗话说的好,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吃了喝了总不能不办事,否则那岂不是拂了兄弟的阿谀,同时也丧了自己的颜面?当时的年少气盛决定了我要去做一些损阴德的事情。明明知道那些家伙只是想要排泄一些过剩分泌的荷尔蒙而已,但是我偏偏没有觉得那事情有伤天害理之嫌。仍旧在湍急的河流里逆流而上。

但我不是唐代的冰人,也不是现代红娘,更不是杨白劳,有现成的喜儿可以推销。我还没有缺德到主动去给他们物色女人的地步,于是我建议让他们自己去瞟,看上谁了跟我说一声,我负责牵线搭桥。似乎他们也知道我那么做已经达到了最底线,又或者时他们的确有些急不可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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