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与通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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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与通识- 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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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从尸体的右耳中掏出有半斤重的棉絮。

    邓公对衡水县县令说: “这就是奸夫淫妇的作案手段。”妇人和某甲终于认罪。

    这个故事,中国人很熟悉,包公案,狄公案,三言二拍中都有过,只不过作案的手段有的是耳朵里钉钉子,有的是鼻子里钉钉子,还有的是头顶囟门钉钉子,几乎世界各国都有这样的作案手段,我要是个验尸官,免不了会先在这些经典位置找钉子。

    破案的路径差不多都是托梦,鬼魂显形,《哈姆雷特》也是这样,只不过凶手是往耳朵里倒毒药,简直是比较犯罪学的典型材料。你要是对这则笔记失望的话,不妨来看看纪晓岚的一则。

    《阅微草堂笔记》里有一则笔记说总督唐执玉复审一件大案,已经定案了。这一夜唐执玉正在独坐,就听到外面有哭泣声,而且声音愈来愈近。唐执玉就叫婢女去看看怎么回事。婢女出去后惊叫,接着是身体倒地的声音。

    唐执玉打开窗一看,只见一个鬼跪在台阶下面,浑身是血。唐执玉大叫:“哪里来的鬼东西!”鬼磕头说:“杀我的人其实是谁谁谁,但是县官误判成另一个人,此冤一定要申啊。”唐执玉听说是这样,心下明白,就说“我知道了”,鬼也就消失了。

    次日,唐执玉登堂再审该案,传讯相关人士,发现大家说的死者生前穿的衣服鞋袜,与昨天自己见到的鬼穿的相同,于是主意笃定,改判凶手为鬼说的谁谁谁。原审的县令不服,唐执玉就是这样定案了。

    唐执玉手下的一个幕僚想不通,觉得这里一定有个什么道理,于是私下请教唐执玉,唐执玉呢,也就说了昨晚所见所闻。幕僚听了,也没有说什么。

    隔了一夜,幕僚又来见唐执玉,问:“你见到的鬼是从哪里进来的呢?”唐执玉说:“见到时他就已经跪在台阶下了。”幕僚又问:“那你见到他从哪里消失的呢?”唐执玉说:“翻墙走的。”幕僚说:“鬼应该是一下子就消失的,好像不应该翻墙离开吧。”

    唐执玉和幕僚到鬼翻墙头的地方去看,墙瓦没有裂痕,但是因为那天鬼来之前下过雨,结果两个人看到屋顶上有泥脚印,直连到墙头外。

    幕僚说:“恐怕是囚犯买通轻功者装鬼吧?”

    唐执玉恍然,结果仍按原审县令的判决定下来,只是讳言其事,也不追究装鬼的人。

    两百多年前的那个死囚可算是个心理学家,文化学者,洞悉人文,差一点就成功了。幕僚是个老实的怀疑论者,唐执玉则知错即改,通情达理,不过唐执玉的讳言其事,也可解作他到底是读圣贤书出身,语怪力乱神到底有违形象。

    一九九七年五月 上海青浦


《还是鬼与魂与魄,这回加上神》


    人类学者认为“自我意识”的发生,是很晚近的。知道这一点,可以很好地避免“以今人度古人”的混乱发生。

    “自我意识”对于今人,也就是当下的我们,已经是常识,而且常识到我们现在看神话,根本是以“自我意识”去理解神话,体会神话,结果常常闹笑话。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的文字材料,可以整理出一大本用现代语词写成的《中国当代神话笑话选》。

    中国文化中,“自我意识”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呢?这个大诘问中的“中国”,是有概念问题的。传说时代,有“中国”这个概念吗?我姑且用我们混乱的约定俗成来讲这个中国。

    研究意识发展史的西方学者认为,“自我意识”的出现,起码在埃及金字塔之后。公元前十一世纪的荷马史诗《伊利亚特》,描述的是神话时期,那个时期,神话就是历史。之后的《奥德赛》,则开始有了“自我意识”,这个脉络是清晰的。

    相当于《伊利亚特》的神话样式,中国却是公元后十六世纪的明代有一本《封神榜》,讲中国在公元前十一世纪的传说。作者陆西星是个有“自我意识”的人,来写三千年前的神话时代,除去他使用的他的当代语词,在神话学上,陆西星做得相当准确。

    而相当于《奥德赛》,则是中国西周时的《诗经》。《诗经》里的“颂”,是记录神话传说,“风”、“雅”则全是“自我意识”的作品,大部分还相当私人性,而且全无神怪。很难想象那时会产生如此具有“自我意识”的作品。

    更进一步的是之后的屈原的《天问》,问上问下问东问西,差一步就是质疑神怪了。我们若设身处地于屈原,是能觉得一种悍气和痛快的,当然其中不免有些“以今人度古人”。

    不过孔子是文字记录中最早最明确的“自我意识”者。孔子“敬鬼神而远之”,“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想想他处在一个什么时代!到了汉代的董仲舒,反而“天人合一”,为汉武帝的专制张目。在此之前,只是顺天命而已,没有人视自己为神的代表。《尚书》中的周天子亦只是顺天命,有一份谦逊。谦逊是一种自我意识,用来形容周代初年,也许合适也许不合适。

    与董仲舒同时的司马迁,则是自我意识很强的人,所以他的《史记》现代的中国人读来还是同情和感叹。司马迁简直就是和董仲舒对着干,笔下的刘姓皇帝,全都没有龙种的样子。我怀疑司马迁写陈胜吴广揭竿而起时做手脚的细节,把写好字的布条塞到鱼肚子里,半夜学狐狸叫,像是说,你们刘家,比这也好不到哪里去,何来的天人合一?

    意识史学者叶奈思(J。Jaynes)定义过“自我意识”,即“以其思想与情感而成为一个独特个体”。孔子和司马迁都有事迹证明他们是有很强的自我意识的人,但这并不等于说,当时的所有的人都是如此,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自我意识会在社会中越来越强。相反的,自我意识在历史和现实中,载沉载浮,忽强忽弱,若即若离,如真似假,混杂在载体之中。

    这个载体,是由人类的神、鬼、魂所体现的潜意识。在人类行为的沼泽中,这些潜意识,频频冒泡儿,经久不息。它混杂了集体潜意识和集体潜意识中的个人经验。

    这个潜意识,常常表现为神、鬼、魂、魄。

    中国人认为“魂”是类似精神的东西,人受到惊吓,有时候会“魂飞”。“魄”呢,则是物质性的魂,所以我们常常会说“魂飞魄散”。魂飞魄散之后呢,留下的是尸。假如魂飞了而魄不散,这个尸就是僵尸。

    中国民间传说和明清笔记小说中关于僵尸的故事是很多的。清代袁枚的《子不语》里有则“飞僵”,说有个僵尸会飞来飞去吃小孩子,村里人发现了这个僵尸藏匿的洞,于是请道士来捉。道士让一个人下到洞里,不停地摇铃铛,这样僵尸就不敢回洞了。道士和另外的人则在外面与僵尸斗来斗去,天亮的时候,僵尸倒在地上,大家用火将僵尸烧掉。

    “僵尸野合”说的是有个壮土看到一具僵尸从墓中出来,到一家墙外,墙里有个穿红衣的妇人抛出一条白布带子,僵尸就拉着布带子爬墙过去了。壮士跑回墓中将棺材盖子藏起来,不久僵尸回来了,找不到棺材盖子,很是窘迫,于是又回到那家墙外,又跳又叫,可是红衣妇人拒绝僵尸进去。鸡叫的时候,僵尸倒在地上,壮士约了别人到这家去看,发现这家停放有一具棺材,一个女僵尸倒在棺材外面。大家知道这是僵尸野合,于是将两具僵尸合在一起烧掉了,如此看来,僵尸是有食、色欲望的,同时有暴力。洋僵尸也是如此,美国半夜过后,电视里常放这类电影,喜欢僵尸题材的人可大饱眼福,同时饱受惊吓。

    我们不难看出,“魄”,可定义为爬虫类脑和古哺乳类脑:“僵尸”,是仍具有爬虫类脑和古哺乳类脑功能的人类尸体,它应该是远古人类对凶猛动物的原始恐惧记忆,成为我们的潜意识。

    于是,我们也可以定义“魂”,它应该就是人类的新哺乳类脑,有复杂的社会意识,如果有自我意识,也是在这里。

    中国人认为“鬼”是有魂无魄,所以鬼故事最能引起我们的兴趣,牵动我们的感情,既能产生对死亡的恐惧,同时又是轮回中的一段载体。

    还是袁枚,还是《子不语》,有个“回煞抢魂”的故事。说是淮安县有个姓李的人与妻子非常恩爱,却在三十多岁时死了。入殓的时候,他的妻子不忍将棺材钉上,从早到晚只是哭。

    按习俗人死后九到十八天,煞神会带亡魂回家,因此有迎煞的仪式,亲人都要回避。可是这次煞神来的时候,妻子不肯回避,她让子女到别处去,自己留在灵堂。二更的时候,煞神押着丈夫的魂进来,放开叉绳,自顾自大吃大喝起来。丈夫的魂走近床前揭开帐子,躲在里面的妻子就抱着他哭,可是觉得丈夫像一团冰冷的云,于是用被子将魂裹起来。煞神一见就急了,过来抢夺,妻子大叫,子女也都跑来了,鬼只好溜掉了。妻子将包裹着的魂放到棺材里,丈夫的尸体开始有气,到天亮的时候,丈夫苏醒过来。这一对夫妇后来又过了二十年。

    也是清代的李庆辰在《醉茶志怪》里录了个故事,说是有个姓朱的人有天夜里经过一条小巷,看到一个男人在一户人家的后窗往里看,就上前责备说:“偷看人家,像个什么样子?”那个人却不理他,还是看。

    姓朱的大怒,就去拉这个人。这个人忽然回过脸来,只见他面如朽木,发如蓬草,眼有凶光,说:“关你什么事!”接着用手扭住姓朱的背,姓朱的觉得这个人的手凉如冰雪,抓得自己很痛,可是刹那间这个人又不见了。

    姓朱的吓得狂奔而逃。第二天有人告诉他,鬼偷看的那家人娶再嫁的媳妇。大家都说姓朱的看到的是新娘的前夫。

    明清笔记小说中最多的是反映被压抑的性的潜意识欲望,这类鬼故事最受人欢迎,中国人差不多人人都有不少这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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