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战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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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战奇略- 第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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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被敌人打败。“勇者必轻合;轻合而不知利”句,系引自《吴 
子》一书 。这里所说的“勇者”,是指有勇而无谋的鲁莽将领; 
 “轻合”,是说轻率与敌交战。本篇继《计战》之后,再一次 
集中地论述了从敌情实际出发,进行战争谋划的重要性,剖析 
了“不计而进,不谋而战”的严重危害性,提出了“料敌详审 
而后出兵”的重要作战指导原则。这是十分可贵的思想。 
      发生在周襄王二十年(公元前632年)的城濮之战,是 
春秋时期晋楚两诸侯国争霸中原的一次具有决定意义的战争。 
从当时双方的兵力对比情况看,楚军明显优于晋军。然而,战 
争的结局却是楚败而晋胜。楚军之所以失败,主要是在作战指 
导上缺乏周密计划,存在侥幸取胜的心理,是“不计而进,不 
谋而战”的典型战例。作为楚军统帅的子玉,骄傲轻敌,刚愎 
 自用,气量狭窄,性情急躁。晋文公正是利用子玉这些致命弱 
点 ,以“拘宛春于卫”见《左传·僖公二十八年》)的手段, 
激怒子玉错误地作出决战的决定。由于子玉不察敌情而轻率出 
战,先是中了晋军“退避三舍 ”(同上)的诱敌之计,继而在 
接战中又误断晋军“伪遁”是不支而退。于是,贸然下令追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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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导致连丧左、右两军,“楚师败绩”的结局。 

       【译文】 
      大凡对敌作战,必须首先做到判断敌情周详准确,然后再 
出兵与敌人攻战。如果不研究敌情就轻率前进,不进行周密谋 
划就贸然出战,就一定要被敌人打败。诚如兵法所说 :“有勇 
无谋的将领必定会轻率与敌人交战,轻率与敌交战而不考虑有 
利与否是不可取的 。” 
春秋时期,晋文公率军与楚国军队交战于城濮。晋文公了解到 
楚军统帅子玉自负好怒、狭隘急躁的弱点,于是以囚禁其派往 
晋军的使者宛春的办法来扰乱他的情绪。子玉果然中计上当, 
盛怒之下贸然率军进攻晋军,结果楚军被打得大败。 

       【原文】 
      凡与敌战,必须料敌详审而后出兵。若不计而进,不谋而 
战,则必为敌人所败矣。法曰 :“勇者必轻合,轻合而不知利。 
 “① 
春秋晋文公与楚战②,知楚将子玉③刚忿褊急,文公遂执其使 
者宛春以挠之。子玉怒,遂乘晋军,楚军大败。④ 

       【注释】 
     ①勇者必轻合,轻合而不知利:语出《吴子·论将第四》 
     ②晋文公与楚战:即春秋时期的晋楚城濮之战。 
     ③子玉:即楚国贵族成得臣。楚成王时,因其伐陈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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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继子文为令尹。城濮之战后因兵败而自杀。 
      ④本篇史例出自《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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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重战 

       【提示】 
      本篇以《重战》为题,乃取“持重”之义,旨在阐述如何 
坚持慎重用兵的指导原则问题。它认为,对待战争必须持慎重 
态度,不可轻率行事而妄启战端。对敌作战中,只有真正做到 
 “见利则动,不见利则止”,才能使自己避免陷于危亡之地。 
这里所说的“见利则动,不见利则止 ”,乃是本篇所强调的用 
兵“须务持重”的指导原则的生动体现和根本标志,它实质是 
讲用兵打仗必须依据客观情况的利弊而决定动止。就是说,情 
况对我有利对就向敌人发动进攻,情况对我不利时就停止进攻 
敌人。可见,无论是“见利则动 ”,还是“不见利则止 ”,都 
是用兵“持重”的表现。本篇所强调的“须务持重”的作战指 
导原则,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春秋时期发生在周简王十一年(公元前575年)六月的 
晋楚鄢陵之战,就晋军方面来看,便是生动体现用兵“须务持 
重”指导原则的战例。当时,楚国与郑国等联军已迫近晋军而 
摆开了阵势。面对楚军方面的攻势,晋军军吏十分担心,而在 
商讨战守之策时,大体上形成了三种主张意见:一是以中军副 
将范文子(士燮)为代表的,他以“外宁必有内忧 ”(见《左 
传·成公十六年 》下同)为辞 ,力主“释楚”而不战;二是 
以中军主将栾书为代表的;主张“固垒而待之”,先守而后攻; 
三是以新军副将郤至为代表的 ,他在深入分析“楚有六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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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楚军将帅不和、行阵混乱、彼此观望、纪律松懈、士无斗 
志等六大弱点)之后,主张乘间进击、速战速决。范文子之子 
范匄主张立即“塞井夷灶 ”,摆开阵势,反攻楚军,这显然是 
与郤至的主张相一致的。身为晋军最高统帅的晋厉公,在对上 
述各种主张进行权衡之后,欣然听从郤至之言并兼纳范匄之谋, 
从而取得了鄢陵击败楚军的作战胜利。从表面现象看,郤至等 
人的速战主张似乎是不持重 ,然而,在已经具备了速战的客 
观条件和有利时机的时候,能够及时果断地作出速战的决策, 
这非但不是轻率盲动的表现,相反倒是一种恰到好处的持重。 
这也正是晋军所以能够战胜楚郑联军进攻的一个重要原因。 

       【译文】 
      大凡对敌作战,务须保持慎重态度,见到有利时机就采取 
进攻行动,不见有利时机就按兵不动;要审慎持重,不可轻举 
妄动。如能做到这样,就一定不会陷入危亡之地。诚如兵法所 
说:“军队停止行动时,应当如同山岳那样稳固不动。” 
     春秋时期,晋国将领栾书奉晋厉公之命率军进攻楚国,双 
方军队即将开战之时,楚军一大早就迫近晋军而摆开阵势。晋 
国的军吏对楚军的来势迅猛很担心,但副将范匄(范文子之子) 
却快步向前建议说 :“填塞水井,夷平锅灶,就在军营中摆开 
阵势,把行列间的距离拉宽(以利出战和击刺 )。晋、楚两国 
都是上天所赐予的国家,有什么可以担心的呢?”范文子一听 
生怒,遂手持戈器把他赶到一边,说 :“国家的存亡,这是天 
意,你小孩子家懂得什么?”栾书说 :“楚军轻佻而缺乏坚韧, 
我们审慎持重地固守营垒而等待他们,三天之后楚军必定退走。 
乘其退走而出兵追击之 ,一定可以取得全胜。”郤至听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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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国有六个可资利用的空隙,我们不可以坐失这个良机。他 
们的两卿子反、子重互相排斥,楚王的亲兵们从旧贵族家选拔 
担任,郑国军队虽然摆开阵势却不严整,蛮夷虽有军队却不会 
列阵,楚军摆阵之时却不避晦日,其士兵在阵中大肆喧闹,阵 
合应静而楚军更加喧嚣不止。楚方各军互相观望依赖,没有战 
斗意志;旧家出身的士兵未必精良有战斗力,晦日出兵列阵已 
冒犯了上天所忌之规。因此;我们一定能够战胜他们。“晋厉公 
欣然采纳了郤至的建议,终于把楚军打败在鄢陵之地。 

       【原文】 
      凡与敌战,须务持重,见利则动,不见利则止,慎不可轻 
举也。若此 ,则必不陷于死地①。法曰 :“不动如山。”② 
春秋晋将栾书③伐楚,将战,楚晨压晋军而阵,军吏患之。裨 
将范匄④趋进,曰:“塞井夷灶,陈于军中,而疏行首⑤。〔晋、 
楚唯天所授,何患焉?”〕〔文子⑥执戈逐之,曰:“国之存亡, 
天也,童子何知焉?”〕栾书曰:“楚师轻佻,吾持重固垒而待 
之,三日必退 。退而击之,必获全胜。”〔郤至⑦曰:“楚有六 
间,不可失也。其二卿⑧相恶,王卒以旧,郑陈而不整,蛮军 
而不陈,陈不违晦,在陈而嚣,合而更嚣,各顾其后,莫有斗 
心;旧不必良 ,以犯天忌,我必克之。”〕公说⑨。于是败楚 
师于鄢陵。⑩ 

       【注释】 
     ①死地:谓危亡之境地。其义与《孙子兵法·九地篇》所 
讲之“死地 ”(即“疾战则存,不疾战则亡者,为死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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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相同。 
      ②不动如山:语出《孙子兵法·军争篇》。 
      ③栾书:春秋晋国将领。晋文公时下军主将栾枝之孙。晋 
厉公六年(周简王十一年,公元前575年)在晋楚鄢陵(位 
于今河南鄢陵北)之战中,他任中军主将。 
      ④范匄:即士匄,晋国大夫士燮(亦称范文子)之子,卒 
后谥宣子,故又称“范宣子 ”。 
      ⑤疏行首:谓拉宽行阵间战道的距离,以利出战、击刺。 
行首,即行道,战道也。 
      ⑥文子。即范文子。 
      ⑦郤至:春秋晋景公时为温大夫,故又称温季。厉公时晋 
楚战于鄢陵,他任新军副将,以“楚有六间”为据,力主速战 
勿失良机,为晋厉公所采纳,遂败楚军。 
      ⑧二卿:指楚公子子反、子重,二人矛盾甚深。 
      ⑨公说:自此以下句,汪本作“终败楚师 ”,因其不尽史 
载原文,故据《国语·晋语六》补。公说,谓晋厉公欣然采纳 
郤至的建议。公,即晋厉公;说,通“悦 ”,高兴。 
      ⑩本篇《重战》马本及唐本 、王本均无史例引文,今据 
汪本补入。此篇史例出自《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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