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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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大唐- 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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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野猪、黑熊等生物,都会对常斌造成威胁。虽然他有枪,但是他也足够警醒,知道不能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不多时,常斌看到了一头体型不大的棕熊慢慢悠悠地接近了这里,他迅速判断,这是一只没有成年的小熊,个头也就是跟一只大型犬差不多,按理讲这样的小熊应该跟自己的母亲在一起,但常斌并没有看到它的母亲。这只小熊还很稚嫩,明显没有注意到隐藏起来的常斌,只是边玩边经过这片区域。

    常斌握着枪,却没有将枪口对准这头小熊。虽然他现在是猎人,但是这不意味着他会打所有的猎物。显然猎捕这只小熊并不难,它跑得不快,而且还比较青涩,也不够凶猛。但它还小,猎人不能肆意地去猎捕动物的幼崽,这不仅仅是会破坏种群繁衍力,而且还有碍于猎人的底线。

    这只懵懂的小熊,并不清楚自己在鬼门关外走了一遭,它甚至没有发现藏在树上的猎人常斌,晃晃悠悠地边玩边走,消失在了丛林里。

    常斌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小的压缩饼干,放在嘴里,嘟囔着:“白中校有点慢啊。”

    他一面坐在树上吃东西,一面想些有的没的,穿越到了十八世纪,一切都是那么梦幻,常斌自己是一个糙汉子,一把年纪了居然还没有结婚,对家里也是牵挂不多,他对于军旅有着一种偏执的热爱。

    正当常斌发呆的时候,突然他听到了树下不远处传来了响动,似乎是什么动物啾啾怪叫的声音,常斌立即放眼望去,赫然发现了一群人!

    “印第安人!”作为一个现代人,就算没有出过国,见过活的印第安人,也在各种电视或者媒体上见过这些印第安人的装束,他们****上身,穿着简易的服装,手持简易的武器,用羽毛、兽皮来装饰自己。

    这群丛林里出现的印第安人,好像是在追逐。只不过这并不是一场狩猎,被追逐的对象是一个与后面众人打扮不太相同的年轻印第安小伙子。他的胳膊上有伤,应该是被后面的印第安人用弓箭射伤的,不过他在丛林中仍旧有着极为灵活的身手,奔跑迅速、闪转腾挪,后面的另一拨印第安人,只能死命地追他。

    就在常斌有些发懵的功夫,突然后面一个背着弓箭的印第安人,跳到了一块大石头上,搭弓射箭,这一支箭明显是这名印第安人手中制作最好的箭,箭杆削的很直很光滑,箭羽也对称整齐,箭头用得是打磨精致的骨头。这一箭射出来,直接射在了前面逃亡的印第安小伙的后肩上,小伙惨呼一声直接栽倒在地。

    后面的印第安人高兴地怪叫,拿着长矛的勇士就要一矛将他捅死。而坐在树上的常斌终于坐不住了,原本他不应该插手这件事,但是同情弱者的心态作祟,再加上几个印第安人已经看到了他,接下来可能就会找他的麻烦。

    常斌自然是不怕这些十八世纪的土著人的,他一拉枪机,对着那边的印第安人就是几个点射。一串子弹哒哒哒地射过去,当即就撩到了几个印第安猎人,长久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印第安人,根本没有见过这种神秘而强大的武器。

    枪口中释放的焰火,震惊了他们,同伴直接惨叫摔倒更让他们恐惧,无法理解的武器,还有打扮奇特的树上之人,使得这些印第安人根本没有萌生任何打算抗衡的想法,调头就跑。

    只是,这群印第安人的运气真的是相当差,他们没跑出多远,就看到了一群穿着绿卡其色军装的家伙,正是猎骑团正在这一带狩猎的猎骑们。他们刚才听到了枪声,迅速奔了过来,看到了“持械”的印第安人,也根本不顾什么缘由,端起枪就射。猎骑们使用的还大都是m1903和m1这样的武器,虽然是单发或者半自动,可数人同时射击,还是轻松放倒了几人。

    脱喇哈赤更加厉害,他直接抽出了一柄蒙古弯刀,狠狠地就砍在了一个印第安人的锁骨上,这个蒙古勇士果然是剽悍,直接与人短兵相接,三下五除二就砍死了所有的印第安人。

    猎骑中有人调侃着抱怨:“队长啊,你这把他们都宰了,上哪里去搞情报?”

    脱喇哈赤犹自不觉,嘿然道:“什么情报不情报的,你们会说这些土人的语言?而且,用得上收集情报吗?不用出动大部队,光咱们猎骑就踏平这些土人了。”

    常斌看到了同伴,也从树上下来了,招呼道:“过来帮忙,这边还有一个活的,刚才被那些家伙追赶,受了伤,我们把他带回殖民点去,医治一下。”

    脱喇哈赤知道常斌是现代众的士兵,而现代众的士兵都比他们高一头,脱喇哈赤也不敢造次,只能招呼着猎骑们将这个受伤的印第安小伙子架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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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 苏醒的苏穆里
    苏穆里从一阵昏沉中醒来,睁眼适应了一会儿,突然猛地从床上挣扎了起来,挣扎中他感觉自己的手背一疼,连忙看去,发现一根细细的针连着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细管子,管子的另一端是一个透明的容器,看上去十分精美,里面是水一样的液体。苏穆里是个聪明的家伙,立即明白这是什么东西正在往自己身体里输送。

    他慌忙将那细针从手背上拔了下来,不过以他一个十八世纪北美原住民的见识,是不可能知道起针之后要按住针眼的,血从他的血管里流出来,不过苏穆里毕竟是部落里最负盛名的年轻勇士和最棒的猎人,这点小伤他不放在眼里。

    苏穆里已经发现,自己是躺在一间简陋的帐篷中,这帐篷里没有任何神像崇拜物和其他装饰品,倒是自己躺着的床铺极为柔软舒服,特别是上面的被褥,比起自己部落里那些兽皮和甘草,要舒服一万倍。

    这个时候,帐篷外走进来一个人,苏穆里立即警觉起来。这是个肤色跟自己看上去差不多的家伙,但是五官与苏穆里见过的大多数印第安人不同,他的服饰也很奇怪,花花绿绿的,他并不算健壮,不过却全身满盈着一种精气神。苏穆里对于这种气质很陌生,按理讲只有骄傲的战士才能让他感到重视,可是面前的人精气内敛,看上去含蓄谨慎,苏穆里没来由就感觉到一股重压。

    苏穆里想要拿下他,逼问自己到底怎么了。恍惚过去后苏穆里已经记忆起了自己之前是被一群通瓦人追杀,然后受了重伤昏迷。

    紧接着,苏穆里感觉到了自己的虚弱,他受了箭伤,后背一牵动就是锥心的疼痛,原本精悍的印第安武士,刚想动手的工夫自己就摔倒在地了。

    走进帐篷的人说着一种苏穆里听不懂的语言,不过他的手势苏穆里看懂了,他双手举在胸前,表示没有武器,也就是没有敌意。一会儿,一个穿着白衣的姑娘走了进来,苏穆里没有见过皮肤那么嫩白的女人,虽然这姑娘不算多么美,但是苏穆里还是忍不住多瞧了她几眼。

    那白衣姑娘也似乎对于苏穆里十分好奇,不过她也十分小心,不敢靠近五大三粗的印第安青年。姑娘端着一个小金属饭盒,递给了那个花花绿绿的男人,男人轻手轻脚走到苏穆里跟前,将饭盒放在了他面前的地下。

    苏穆里闻到了一阵香甜的气息,伴着一股肉的香味。苏穆里当即明白那个看上去精致的小容器中,装着的应该是食物。他不知道自己多久没有吃过东西了,闻到食物香味的刹那已经没有什么抵抗力了。

    聪明的苏穆里至少知道几点,这绝对不是自己部落宿敌通瓦人的村子,这些看上去奇奇怪怪的人是他没有见过的,而且自己也没有在他们的身上感觉到恶意,这些家伙看上去很好相处。

    苏穆里来自洛杉矶以北的沿海地区的楚马什民族,楚马什是加州沿岸势力最强的印第安族群之一,又分为了大小数十上百家部落。苏穆里不仅是个强壮的勇士,而且还有楚马什人善于经商的特质,他知道,两年前在自己村子的北部,拉古娜湖之畔,一群白色皮肤的西班牙人就在那里建立了布道所。苏穆里也清楚,这些西班牙人跟印第安人有着极为不同的文化。虽然印第安人有着不同语言和风俗,但是大家多少都是近似的,但西班牙人带来了迥异的文明,甚至异端的信仰。

    在这个穿着花花绿绿衣服的男人和白衣的小姑娘身上,苏穆里感觉到了一种不同,他们的生活方式似乎跟楚马什人、通瓦人决然不同,这让他想起了在拉古娜湖畔建立布道所的西班牙人。

    肉粥的香气已经彻底征服了苏穆里,生活在北美西海岸的小伙子,一辈子都没有尝过大米的味道,这大米来自郑和船队,是郑和在东南亚采办的粮食,现在成了供应殖民点的重要食物。粥里面的肉是野猪肉,猎骑团这次的收获,炊事班的掌勺切了靠近猪皮带着猪油的一指肉,剁成细细的肉丁,炒香之后,然后洒在了粥里,跟粥又煮了一会儿。

    这样的食物对于任何一个普通的现代众来说,都算不上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对于有时候还必须茹毛饮血的印第安小伙,这一碗肉粥简直是美味珍馐,即便肉粥有点烫,但是苏穆里吃得极为香甜。他也没用勺子,捧着饭盒就往嘴里倒,一边吃还一边嘟囔着,不用猜也知道肯定是赞叹之类的话。

    这一顿饭之后,苏穆里对于面前的花花绿绿的男人也放心了一些,如果对方要对自己不利,也不必要给自己这么好吃的东西,显然是对方把自己当成尊贵的客人招待才会拿出如此美味食物。

    两人语言不通,只能是大体比划,苏穆里跟着男人走出了帐篷,然后他彻底震惊了。

    出现在眼前的是一望无际的帐篷群,苏穆里惊叫道:“你们的部落到底有多大?!”

    当然前面那个男人是绝对听不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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