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匠情挑Fingersmith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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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匠情挑Fingersmith (上)- 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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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坐在那儿,抛着那枚先令,心想:“假钱能象真钱一样闪闪发光。”
  而我思绪杂乱,也不知是为什么。
  
  晚餐后,她在画室给她舅舅和绅士念书听,待了一两个小时。我那会儿没见过画室。只有吃饭时听魏先生和斯黛尔太太偶然谈论,才知道没我陪着她时,她都做些什么。我还是在厨房和斯黛尔太太的餐具室里消磨晚间时光,消磨那些个无聊乏味的晚上。

而这个晚上不一样了。
  我下楼进厨房,看到玛格丽特拿着一块烤火腿,火腿上叉着两把叉子,凯克布莱德太太正往上面舀蜂蜜。玛格丽特撅着她的胖嘴,说这是蜜汁火腿,瑞富斯先生最喜欢吃的菜。凯克布莱德太太说很荣幸为瑞富斯先生做晚餐,她没穿她的旧羊毛袜子,穿上了我给的那双黑丝袜。礼宾女仆也换了帽子,换了一种有摺儿的帽子。查儿斯,就是那个打杂的小厮,头发梳顺溜了,发缝分得刀切般整齐:他坐在炉边的凳子上,边吹口哨边帮绅士擦靴子。
  
  他跟约翰。威儒年纪相当,不过他白一点,约翰黑一些。他说道:“斯黛尔太太,瑞富斯先生说在伦敦能看到大象。他说他们把大象关在伦敦公园的笼子里,就跟我们养羊一样;只要付六便士,就能骑一次大象,你觉得怎么样?”
  “噢,上帝保佑我。”斯黛尔太太说道。
  她在往衣领上别领针,那是个服丧的领针,上面有些黑毛。
  
  大象!我心想。我几乎看到绅士走到他们中间,象一只公鸡走到一个母鸡窝里,叫母鸡们炸了窝。他们说他长相英俊,他们说他教养比有些公爵都好,他知道如何恰如其分地对待仆人。他们说,有个象瑞富斯先生这样聪明的年轻人又来到这所房子,这对莫德来说是件好事。
  
  如果我站起来告诉他们真相——他们是一班傻子,瑞富斯先生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他想娶莫德,搞到她的钱,再把她关起来,甚至多多少少想她死掉——如果我站起来告诉他们这些,他们也不会相信。他们会说我疯了。
  
  他们永远只相信那些看起来正派的人,而不是我这样的人。
  当然,我不打算跟他们透露任何事。我自己保守着秘密。然后,斯黛尔太太在她的餐具室吃完布丁,就坐在那儿摆弄领针,一言不发。魏先生拿着报纸去了厕所。他得服侍李先生晚餐,服侍他们喝两杯好酒;他是我们当中唯一一个不高兴绅士来的人。
  
  最后,我觉得我挺高兴的,“你是挺高兴的,”我对自己说道,“就是还不知道罢了,等单独见到他了,你会感觉到的。”——我觉得就这一两天内,我们得想个办法见一面。
  可我们真正会面,却几乎是两周后了。因为不跟着莫德,我就没理由在这所房子里四处走动。我不知道他卧室在哪儿,他也没来找过我。另外,布莱尔的生活太规律了,就好象一台巨型机器的运转,你改变不了它。
  清晨钟声唤醒我们,然后大伙都动起来,从这个房间到那个房间,沿着既定路线,完成既定事项,直到晚钟响起,我们才回到各自床上。地上仿佛有条为我们铺就的轨道,我们在轨道上滑行着。房子里仿佛有个巨型手柄,一只巨手操纵着它——有时候,当窗外景色隐没在黑夜或潮湿的雾气中,我就会想象着那个手柄,想象中几乎听到手柄转动的声音。如果它不转了,会发生些什么事?想到这儿就觉得害怕。这就是乡村生活对你的影响。

绅士一来,这一切好象变轻快了。巨大的手柄轰然启动,大家在各自岗位上震动一下,新的轨道铺就而成,立即投入运转,还象从前那样运作良好,只不过运转秩序不一样了,
  莫德现在不去见她舅舅了,不用在她舅舅做案头工作时帮他念书了。她呆在自己的屋子里,我们要么坐在屋子里做针线,或者玩纸牌,要么到外面散步,到河边,树林或者墓地去。
  至于绅士,他七点起来,在床上吃早餐,由查尔斯服侍他。八点一到,他就开始为李先生的藏画忙活了。李先生在一旁指导他。李先生对藏画跟对藏书一样痴迷,还特地辟出一间比他图书馆更昏暗、更拥挤的小屋,给绅士用。我猜那些画既古老又珍贵。我没见过那些画儿,没人见过。李先生和绅士随身带着钥匙,不管他们在不在那个小房间里,他们都把房门紧锁起来。
  他们一直忙到一点钟才吃午餐。莫德和我一道吃午餐。吃饭时我们都没说话。她几乎没吃什么东西,就坐那儿等着。
  到差一刻两点时,她会拿出绘画用具——铅笔和颜料,画纸和卡片,还有一个木三脚画架——她会把这些东西摆放整齐,非常整齐,永远是一个样子。她不让我帮忙。如果一支画笔掉地上,被我捡起来,她会把所有东西——画纸,铅笔,颜料,画架——重新摆一遍。
  我知道了,不能碰,只能看。
  
  两点的钟声响起,我们都侧耳倾听着。钟声之后,绅士来了,他来教她绘画课程。刚开始他们在客厅上课。他拿出一个苹果,一个梨和一个水壶,摆在桌上让她画。她画时,他站在一旁看,边看边点头。她手握画笔,好象握着锅铲一样;不过绅士自会夸奖她这些乱糟糟的画,他会歪着头,或者眼睛一亮,说道:“我敢说,李小姐,你摸到窍门了。”或者,“上个月到现在,你素描进步真大呀”
  “你这么认为吗?瑞富斯先生?”她会答道,脸上带着红晕。“这个梨是不是画得有点歪?我是不是应该按观察到的画?”
  “这个视图,可能,确实有点小缺陷,”他会说道,“不过你有天赋,李小姐,你的天赋可以超越技巧。你对事物本质有种洞察力,站在你面前,我都有点害怕了,我怕你眼睛会从我身上看到什么隐藏的东西。”
  他就会说这种话,说话声音由有力到轻柔,一口气说出来,带点犹豫;她看上去仿佛是个靠火太近的小蜡人。她会再画一遍水果。这次梨画得象个香蕉。然后绅士会说光线太差,或者画笔有问题。
  “如果我能带你去伦敦,去我自己的画室就好了,李小姐。”
  那都是他给自己编造出的生活——在切尔西的一所房子里,过着艺术家的生活。他说他有一班迷人的艺术家朋友。莫德说道:“也有女艺术家朋友吗?”
  “当然,”他答道。“因为我觉得——”他摇摇头——“嗯,我观点跟别人不同,我不迎合别人的口味。看这里,试着把这条线画的更有力点。”他走到她身边,伸手把住她的手,她转过脸对住他说道:“你不想告诉我你是怎么想的吗?你应该说得直白点,我不是小孩子,瑞富斯先生。”

他望着她的眼睛,轻轻地说道:“你不是小孩子。”然后他回过神来,继续说道:“总之,我的观点够温和了,这是考虑到你身为女性,这跟创作有关。有些东西,我想,李小姐,你身为女性,必定拥有这些东西。”
  她咽了一下,“你说的是什么呢?瑞富斯先生?”
  “是什么?是自由。”他温柔地答道。“我的自由。”
  她静静地坐着,然后动了一下,椅子咯吱作响,那声音似乎惊扰了她,她抽回手,抬眼看向镜子,又看到我在望着她,她脸红了。绅士也抬眼注视着她,这让她脸更红了,她又垂下眼帘。他看看她,再看看我,又看着她,手捋着胡须。
  她画笔又落到画上,然后——“噢!”她叫道,笔上的颜料泪珠似的滴落下来。绅士叫她不必在乎这些,他能帮她处理好。
  他走到桌旁,拿起梨,拔掉梨上的花。莫德有把跟画笔和铅芯成套的小铅笔刀,他拿出小铅笔刀,把梨切成三瓣,一瓣递给她,自己拿一瓣,最后一瓣他甩掉汁水,递给我。
  “差不多熟了,我觉得。”他使了个眼色说道。
  他把梨放进嘴里,两口就吃掉了。他胡子上沾了点梨汁,他若有所思地吸吮着手指,我也吸吮着指头。莫德第一次肯忍受脏手套,她神色黯淡,拿着梨小口吃着。
  
  我们各怀鬼胎。不可告人的心事和卑鄙勾当。一言难尽。当我我想试着分清楚,这里谁知道些什么,谁一无所知,谁无所不知,谁是骗子,我不得不停止思考,这个问题令我头昏脑涨。
  最后,他说她应该到大自然里去作画。我一下就猜出了他的用意。
  这意味着,他可以带着她到公园里散步,到那些幽暗的角落里,到那些偏僻的小径上,他可以称之为指导。我想她也猜到了,“你看今天会下雨吗?”她闷闷不乐地问道,脸贴近窗户,眼睛看着云彩。
  这是二月底,天气还是象以前一样冷。不过,正象这所房子里每个人都为绅士再次光临而略有振作一样,如今的天气似乎也清爽惬意,变得可爱了。风停了,窗玻璃不响了,天空一改晦涩,如珍珠般清亮明朗,草坪如台球桌般碧绿整齐。
  从前的那些清晨,我跟莫德一起散步,就我们俩的时候,我走在她身边。现在,当然了,她跟绅士一起:他伸出胳膊,示意她挽着,她犹豫一下,会挽住他。我觉得她习惯了挽着我的胳膊,现在挽着他就更容易了。她走起来还是非常地别扭;不过不要紧,他会使出一些小花招拉近她,他会朝她偏过头去。他会装着帮她掸去衣领上的灰尘。这些都拉近了他们之间的距离,不过他们一直靠的很近——最后,只听见他们袖子的摩擦声,和她裙摆碰到他裤子的声音。
  这些我都看到了,因为我就走在他们后边。我拎着她装颜料和画笔的包,还有她的木三角架和一个凳子。有时他们会不管不顾地走得很远,好象忘记我存在似的。然后莫德会想起来,转过身说道:“你真好,苏!走这么多路你要紧吗?瑞富斯先生说还要走四分之一哩才到呢。”
  瑞富斯先生老是惦记着这些。他带着她在花园里漫步,说他正在物色给她画的风景,而他寸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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