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的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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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狂欢- 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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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人:
  我感到很痛苦,又陷入了绝望,因为下士回来,我们今晚绝不可能见面了。
  愿快乐万岁!全身心思念你。
  没有感情,爱情就毫无意义。
  没有爱情,感情就更少。
  人们说,人绝不要绝望。
  人们又说,下士先生星期三上岗,那么,该轮到我了。
  大家都会轮到。
  等到那时——爱情万岁!肉体爱万岁!
  这情书的确写得精彩,因此那位教士只是把其中的“下士”改成了“伯爵”,没有提星期三上岗的事就原样照抄下来了。也正是这封情书使我开始注意其他的情书,尤其是那些产生于据说当年也曾轰轰烈烈地恋爱过一把的名人笔下的。我倒不是有什么窥私癖,我只是很单纯地想从“技术”角度了解那些名人是怎么处理诸如“下士”这类尴尬事的。
  但结果和我想象的并不一样。萧伯纳当年和那位“兰心剧院”的女演员也算闹得满城风雨,可是读他们的情书和看《汉堡剧评》差不多。柴科夫斯基与梅克夫人也只是在没完没了地谈“我们的交响曲”。在缪塞与乔治·桑的情书中倒是提到了一个颇令我为之一振的细节:上岗,但除此以外还是不着边际的话——如果当年缪塞的恋情真的如此“柏拉图”,他也不必假充“世纪儿”写什么忏悔。其实我也没想从这些情书中找什么隐私,让我厌烦的是这些信的作者好像都已经清楚自己将以何种身份名垂青史,于是在一封普通的情书里剧作家不忘谈戏剧,作曲家不忘谈音乐,作家不忘谈文学。 txt小说上传分享

No。1 婚姻圈套(13)
后来我把这解释为“职业病”,但不久后我又有幸被允许看了我认识的一个人大学时期写的一封情书。信中除感情外还谈到了绘画、音乐、诗歌、哲学、伦理学乃至历史学。据我所知,那个人到现在为止既不是画家、作曲家、诗人,也不是哲学家、伦理学家、历史学家。我又被搞糊涂了。
  丢脸的是,迄今为止我还没有写过或收到过一封情书。不知道以后经我手的情书会是什么样子。不过,如果真的谁都不能免俗的话,我倒希望至少能看到一点爱因斯坦式的气度——这位以“相对论”出名的名人曾在他的一封同样无聊的情书结尾处写道:“写信是件蠢事。”()
  爱情故事
  ∷∷ 杜比
  
  
  
  有这样一个手机广告,一个男人随便说到女友的名字“安妮”,他那个具有“语音拨号”功能的手机就接通了安妮,男人接着絮絮叨叨地说话,安妮在那边听着。
  据说,这个广告有另一个版本,讲的是一家公司,公司里的职员和领导不太和洽,有一天,公司职员随便说到“傻×”一词,那一边领导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我非常喜欢这后一个版本,非常不喜欢前一个“爱情版本”,因为它涉及到了爱情中的争执、猜疑、原谅等烦心事。
  最近,这个手机又推出了新版本的广告,描述一对狗男女如何在游泳池边相互勾搭,这样的爱情好玩一点儿。对大多数的爱情故事而言,男女主角的相识是最有魅力的情节,15秒的广告也好,几十万字的小说也好,都避免不了这个俗套。而接下去要讲他们怎么谈恋爱,那可费劲了,因为谈恋爱说的都是些最最无聊的话。
  日本电影《情书》比较好,男主角根本就没说过几句话,出场时已经死去,他年幼时暗恋女同学藤井树,但始终没有表白,这样的故事好。
  好的爱情故事应该让人觉得爱情是个美好的东西,坏的爱情故事会让人萌发出家为僧的念头,觉得爱情不胜其烦。这方面的例子嘛,你可以去看看最近播出的电视剧《将爱情进行到底》。
  我年轻时读琼瑶的小说,像什么《彩霞满天》、《心有千千结》呀,都能萌发谈恋爱的冲动,如今回头再看,就觉得索然无味。因为他们谈恋爱谈得太多了,谈得太肉麻了。
  曾经有这样一道测验题,测验你在男女关系上的智商,问你和一个成*人约会去看电影,你选择哪一种类型的影片,是恐怖片、侦探片还是言情片。你选择看言情片则说明你智商较高,选择别的影片则表明你还不太懂得怎么和女人打交道。
  我一直弄不明白这道测验题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答案,但我渐渐觉得一对夫妇应该多看看爱情电影和小说,这样可以促进家庭团结。因为有许多故事会让你庆幸,你终于可以不用谈恋爱了。
  ()
  灰姑娘
  ∷∷ 王星
  
  
  
  迪斯尼公司出的大型动画片几乎每一部都有自己的世嘉游戏。这些游戏的玩法其实大同小异,都和“超级玛里奥”差不多:蹦蹦跳跳地拣点东西。拣的东西会随人物的不同有所改变。当过魔法师的米老鼠可以拣纸牌,傻乎乎的古非就只能拣点气球;我不清楚迪斯尼的灰姑娘有没有这种游戏。如果有的话,灰姑娘拣的肯定应该是水晶鞋,最后再用水晶鞋打倒她的继母、姐姐通关。
  据说“灰姑娘”是童话中最重要的母题之一。一个原本无人知晓的女孩突然被一个既有钱又有权,长得也还说得过去的男人看上,两个人还终成眷属,这听起来的确让人羡慕。不管结局如何,查尔斯与戴安娜的婚事曾是本世纪最出名的灰姑娘童话。但无论是在童话还是在现实里,灰姑娘的事实再也算不上什么奇迹:倘若灰姑娘的继母、姐姐没被邀请参加舞会,假如戴安娜没有贵族出身,她们也许永远没有机会见到自己的王子。就这一点而言,灰姑娘在游戏中需要拣的倒并不是水晶鞋,而是各种名片、请柬、邀请函。 。 想看书来

No。1 婚姻圈套(14)
另一方面,“灰姑娘”一词如今也未必意味着“幸福”。我认识这样一个女孩,那天与她相处了很久的一个男孩突然很认真地问她是否知道《灰姑娘》这首歌。当时那个女孩对郑钧一无所知,于是想当然地很幸福地觉得自己找到了归宿。后来她才知道那首《灰姑娘》的歌词实际是:“我总在伤你的心,我总是很残忍。我让你别当真,因为我不敢相信。”
  我自己最近一次听这首歌竟然是在一次电视选美节目里。郑钧唱得还是老样子,但歌曲的伴舞着实让我开了眼界。先上场的是*个戴着墨镜扮酷的大男人。每个人都上身穿短袖透明T恤,下身皮裤,怀里抱着一把木吉他扭来扭去。身穿银色短舞裙的“灰姑娘”们穿没穿水晶鞋看不清楚,她们的大腿倒很显眼,很像是在夜总会表演而不是参加皇家舞会。
  至于那个女孩,我不知道她是已经成了童话中的灰姑娘还是仍然活在歌里。其实童话的结局也未必美好。有一种版本的《灰姑娘后传》是这样的:王子慢慢厌烦了灰姑娘,把她冷落在后宫。寂寞的灰姑娘后来与自己的一个侍卫产生了感情。有一天那个侍卫终于对灰姑娘说:“今天午夜南瓜马车还会出现,我接你去我们的天堂。”灰姑娘答应了。晚上南瓜马车真的又出现了。灰姑娘与侍卫在车里坐了很长时间以后才惊恐地发现自己来到了荒郊野外。这时侍卫拔出了剑,说:“对不起,我必须杀死您,然后自杀。我别无选择。一切从一开始就是王子的安排。”
  告诉我这故事的人还补充说,这个后传其实反映了民间对戴安娜之死的解释。如果是这样,我就更感到迷惑:查尔斯与卡米拉现在演的又是故事里的哪一段?难道最终还是要回到《灰姑娘》那首歌里所说的:“我曾经忍耐,我如此等待。也许在等你到来。也许在等你到来。”()
  美丽的女人与伟大的女人
  ∷∷ 林鹤
  
  
  
  写小说的米切尔原先打算在书里塑造的女一号不是郝思嘉,而是那个“伟大的女人”(白瑞德的评价)媚兰,只不过个性鲜明的思嘉才被捏造出来就抢足了风头,这也是米切尔自己的本性搂不住要*的原因。但是另一方面,为什么她立意要写安静的媚兰呢?要知道,红玫瑰和白玫瑰之间,难描难画的是白玫瑰呀。
  以小人之心来揣度,原因之一是,选媚兰来当主角在道德上比较讨巧,因为她不仅代表着旧南方的女性典范,而且也是世世代代男性理想中的女性典范。她说得上好看,却不算美(米切尔的原话是,平淡而高贵),所以为*就很让人放心。她永远慈悲为怀,是所有人的守护神。她明明很有魄力,却显得柔弱宁静,辅佐了丈夫,又不伤及男性的自尊和体面。最重要的是,媚兰是无私的,她没有自己。思嘉直到媚兰临终才发现她一向是自己的支柱,其实我们多少也被这个“伟大的女人”骗了许久。最逗的是,书里写了两个“伟大的女人”,思嘉的母亲爱伦活到34岁,媚兰只括到29岁。米切尔若非故意,就是在潜意识里知道,做一个“伟大的女人”太可怕,不是常人所能胜任。如此,这就不是一个合乎情理的理想了,为了伟大先得死掉,无论如何有点儿强人所难吧。
  媚兰的伟大举止当然有一个出发点,就是她对丈夫的爱。以前对此深信不疑的我,现在有点儿狡猾了,可就不肯再上当。要是她的的确确在爱着,不可能没有意识到思嘉是个咬牙切齿的情敌。如此说来,她对思嘉、对丈夫的态度仍然若无其事就太虚伪,太不符合她的好女人定位。因此她也许并不像米切尔编的那样深爱艾希礼。那她又何苦呢,如此自觉自愿地不把自己当人? 。。

No。1 婚姻圈套(15)
再来看看讨人嫌的思嘉。其他女人烦她当然是天经地义,因为她风头太健,是所有同性的天敌。在人品天性缺点的背后,真正的犯忌处,是她以一个女人家居然能够独立经营、生存(相形之下,媚兰那时是躲在思嘉的背后,半辅佐,半寄生,其可怜可爱之处自然多矣),而经济的依附状况却是男性驾驭女人的一大杀手锏。
  设想我的身边有这么一个活生生的思嘉,忝为同性,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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