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的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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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狂欢- 第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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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这样的人还写了一本《我问故我在》,真奇怪。最近,金庸又去浙大当教授,这也让我失望,我本希望他能在西湖边上隐居,就像令狐冲,作家跟小说结为一体有一种力量,比如古龙,酗酒好色,其人其文都充满缺憾,但还是因此而有力量:一个人的创造精神和他的作品血肉相连。
  金庸不隐居,反而要当教授,看来,主流文化有一种难以抗拒的魅力。金庸当教授让我失望,就像那些喜欢另类音乐的人,他们最怕自己喜欢的歌曲哪一天忽然上了排行榜。
  王朔的小说本来还有些另类的味道,如今新作一下印20万本。这阵式不错,塞林格隐居,推出《九故事》时简直成为轰动事件,他的书迷等待着新作。王朔的新作也颇煞有介事,遗憾的是,主流文化对他同样具有不可抗拒的魅力,他摇身一变真把自己当成个作家要求了。实际上,中国文坛多个把个作家没什么意思,原本当个文化英雄不错,当个痞子不错,非要当作家??
  《一点儿正经没有》里,马青对杨重说:“你们搞文学怎么不叫上我。”如今,这讽刺变得无趣了,王朔自己真的去搞文学了。《笑傲江湖》中,莫大先生醉卧长江边的小酒馆里说:“这江湖上的事,老夫是越来越瞅不上眼了。”如今,金庸先生对江湖上的事不是瞅不上眼,而是眼热得很呀。
  所以“红尘多可笑,世事最无聊,目空一切也好,此生未了,我心已无所扰,只求换得半世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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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与14
  ∷∷ 施武
  
  
  
  《格调》这么一本消遣书差不多掀起了一场新土改运动,给人定成份。这主要不是说作者,作者不一定熟悉这种运动,而是指译者。本来人家叫《Class》,照直了译可能什么事也没有。谁是地主谁是资本家得看他是不是有地产房产什么的。你要没有一片地,谁也不会愣把你划成地主——土改也是有政策的。说《格调》这个译名是新土改,因为它不讲政策,完全是*的逻辑,它不讲出身,只强调表演性。你是不是地主有没有地被搁置一边,被虚化了,关键是你有没有一副地主的做派和玩意儿。一个演员演像了坏蛋,就被当成坏蛋来批斗。放在现在的形势下,你穿上贵族的衣服,就可以自我感觉为贵族了,还可以按“革命”的逻辑说:你背叛了自己那个阶级,走上了正路。
  凡是运动,免不了夸张。在这种夸张的气氛中,刚挣脱了贫困,小康起来的哥儿姐儿,竟仔细检点起自己是否沾染了中产阶级的贱毛病,这就不好了,不仅背叛了自己的阶级,还给自己添麻烦。 。 想看书来

No。5 想象力贫血(8)
还是作者有点同情心,在书中专设了“另类”一章,给那部分追求高尚生活,又没什么经济实力的人指出了一条活路,多少让人喘了口气。一个社会不能让太多的聪明人自轻自贱啊!但是“另类”这样边缘状态让他这么一写,尤其是在“格调”的译名下,也被毁成了“某”一类,就显得没什么格调了,会臭了街。
  Q原来是另类,自从看了这本书,尤其是“另类”一章,他就准备买一个最艳俗的床架把他那个被认为属于另类的床垫从地上搬上床架。后来他又改主意了。问其原因,他给我们讲了“13”的故事:
  街边有一口井,井边有一个人天天围着井绕圈,口中念着:13,13,13??这一现象传到了科学家的耳中,深感其中必有奥妙,问及绕井人,发现他是个傻子,什么也说不出。科学家认定一定是井中有什么问题,傻子虽傻却可能有常人所没有的意识能力。于是,科学家来到井进,趴在井口,仔细向里张望。只听“扑通”一声响,傻子把科学家踢入井里,从此改口为“14,14,14??”所以Q说《格调》应该改名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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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海明威,你还记得什么?
  ∷∷ 布丁
  
  
  
  有一套丛书,大概叫“世界上成就辉煌的残疾人”,其中两本我印象深刻,分别是贝多芬和凡·高的传略,贝多芬耳聋,归入残疾人之列说得过去,凡·高自残身体,割下了一个耳朵,说是残疾人牵强了些。
  对残疾人我不怀任何偏见,我只是怀疑这套丛书编辑者是何用心。最近,我看到这套书多子一本海明威的传略,不禁添上一丝忧虑——我的记忆力出了什么问题?怎么想不起海明威有何残疾?海明威晚年得了不少病,开枪自杀,但算不上残疾。他患阳痿?那是《太阳照常升起》中的男主人公,不能虚构与真实混为一谈,何况阳痿不算是残疾。海明威先后有四任老婆;他有什么残疾?
  前一段时间正赶上海明威诞辰100周年纪念,我就问周围的朋友,谁知道海明威有何残疾。没有人知道,在大家的心目中,海明威是个健康得不能再健康的作家。
  有评论说,海明威是作家中的头一个偶像,我认为这个评价比把他说成是“有成就的残疾人”恰当得多。
  关于海明威,我还记得什么呢?记得《白象似的群山》,那种冰冷的叙述方式真是“酷”。还有《乞力马扎罗山的雪》,不过脑子里全是电影画面,格利高里·派克对非洲黑人说:“我们文明人不像你们,用牛去换女人,不喜欢了再把牛换回来,我们是用感情。”。
  海明威不喜欢格利高里·派克演的这部电影,好像说过这不是乞力马扎罗山的雪,这是贝弗利山的雪,谁知道呢?如今我记忆中的海明威也充满了好莱坞味道,像《流动的圣节》,那是写巴黎的随笔,我记住的是浪漫与奢华;《正午之死》,那是讲西班牙斗牛士的故事,我记住的是惊险刺激与游戏;《非洲的青山》,那是非洲狩猎,我记住的是异域风情与生命的绚烂。
  还有呢?海明威曾和一个女人过夜,第二天早上醒来,那女人看见海明威满身的伤疤,说你真丑。由此可见,男人除了头脑健硕、气质不凡之外还是要护理好自己的皮肤。真正能数着他的伤疤,听他讲述西班牙内战的女人很少,尽管许多女人会说她们喜欢海明威。
  满身的伤疤并不能将他归入残疾人之列,海明威患有抑郁症是“辉煌成就”丛书编辑者的理由,照此逻辑,你想要编辑一套“成就辉煌的健全人”丛书,我保证你找不到一个合格的人选。

No。5 想象力贫血(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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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奇
  ∷∷ 牛荒
  
  
  
  《华盛顿邮报》女总裁凯瑟琳·格雷厄姆的父亲1904年开了自己的商号,1906年成为百万富翁,1925年借给美国财政部499万美元,从灾难中拯救了美国农业,1933年被胡佛任命为联邦储备局局长,1946年被杜鲁门任命为世界银行第一任主席。
  她母亲是美国第一位女记者,当时受过高等教育的女人当记者被认为是自轻自贱,长辈对她说“我们宁可看着你去死”。但她出了名,在欧洲狂游,在哥伦比亚大学读完了生物、经济和历史的研究生课程,还把自己培养成了汉学家和艺术鉴赏家,众多著作中有一本是《李龙眠的思想和艺术对中国画的影响》。她一生总在与不同凡响的人交朋友,当了外婆以后疯狂单恋托马斯·曼,并因此酗酒,险些自杀。
  这些都是凯瑟琳·格雷厄姆的《个人历史》告诉我的。这本书写得一般,翻译极差,但是像很多其他名人传记一样,让我唏嘘不已。
  比如凯瑟琳说她姑父是利维斯·斯特劳斯的侄子,继承了老斯特劳斯的产业,老斯特劳斯在淘金热的巅峰时期去了旧金山,给矿工卖帐篷布,顺便拿这布做工装裤,加上铆钉扣,“利维斯”就成了牛仔裤的世界名牌。
  还有她小时候在德国旅行,碰见一个老头,头发像鸡窝,手里拿个烟斗,独自划船,船的底部非常平,免得他分神的时候翻船。每当这老头和他的船在湖中心打转儿,人们就知道一个新的理沦诞生了。显然,这老头不可能是别人,他就是爱因斯坦。
  这世界真奇妙,传奇人物各有各的不同,但他们就跟标着只有自己人才看见的记号一样,经常在茫茫人海中遇到彼此,结成逆友、夫妻或者亲家。传奇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茨威格跟罗曼·罗兰是铁哥们儿,李鸿章的外孙女生了个张爱玲。
  当然也有横空出世的传奇,比尔·盖茨的爹娘就什么都不什么。我小时候一看到这样的故事,就好感动好感动,偶尔还拿谁做个role model。现在终于明白自己恐怕只能乖乖傻傻一生一世了,但我还是顽固地喜欢各种各样的传奇。我一个朋友连溥仪的侄媳妇的画都献宝似的,隆重装裱挂在新房,足见平凡生活对传奇生活的向往。
  像我们这样的人撒满了大街和居民楼,就叫芸芸众生。把凡夫俗子当分母,传奇人物就是分子,做分母的我经常很天真的希望分子再大一些,相遇再频繁一些,让世界再奇妙一些。结果很多事我沾不上边,却能沾上光,生下来就有牛仔裤穿,有好文章读,有网络英雄和社会革命家包打天下。窝在尽职尽责挣钱养家有空出去转转的日子里,及时被告知世上有传奇,也是一种满足。()
  鲁迅也曾令我莞尔一笑
  ∷∷ 娜斯
  
  
  
  我不知道为什么王朔让这么多人生气。我是看了他的文章总要笑的。就是听一些北京人说话的那种,不管你觉得他说的是正理歪理,同意或不同意,你总是要笑的。
  我还是比较喜欢王朔让我特别发笑的那些东西。比如《千万别把我当人》。那是1989年夏天,一个朋友抱着在我家沙发上看,边看边笑歪,笑完了,一起到学校去报考GRE。
  我不知道谁在炒谁,王朔胡乱说几句话,搞得如此沸沸扬扬,我觉得不正常。换了我,如果你问我,我可能也会有这一类的议论,比如你要挑个当红的余秋雨问我,我会说读不下去。你问我那个批他的*,我也会说,读不下去。我是个没什么名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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