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卷2-列王的纷争》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冰与火之歌卷2-列王的纷争- 第124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遮住背上未愈的鞭伤,但靴子散乱在草席,马裤也褪到脚底。门边的小桌放着奶酪和喝干的酒瓶,以及两只杯子。
  席恩拿起一只,嗅嗅底部残余的酒液。“负责巡城的是斜眼,对不?”
  “对,”罗伦道。
  席恩扬手将杯子掷进壁炉。“邓兰这白痴一定是拉下马裤想插女人的时候,反被那女人给插了。依这里的状况看,凶器是切奶酪的刀。来人,找杆枪,把另一个白痴给我从河里钓出来。”
  另一个白痴的情形比邓兰糟糕得多。黑罗伦将他拖出河面,大家当下发现此人一只手臂从肘部齐齐扭断,半边颈项不见踪影,原本是肚脐和私处的地方只剩一个黑窟窿。罗伦叉他上岸,长枪贯穿肚肠,臭气熏天。
  “冰原狼的杰作,”席恩道,“两匹一起上,应该是。”他满心作呕,便走回吊桥。临冬城有两道花岗岩厚墙,一条宽阔的护城河横亘其间。外墙八十尺高,内墙高度超过百尺。由于人手不足,席恩只好放弃外层防线,仅把守卫安置在更高的内墙上。在城堡随时可能变乱的情况下,他可不敢冒险,把有限的兵力放在护城河的另一边。
  至少有两个人参加此次行动,他认定。一边由女人勾引邓兰,另一位则释放冰原狼。
  席恩要根火把,领部下循阶梯登上城墙,然后放低火炬,扫视前方,寻找……就在那里,城墙内部,两个城齿之间的宽阔垛口上。“血迹,”他宣布,“没擦干净。据我推测,那女人杀了邓兰后立即放下吊桥。这时斜眼听见锁链的叮当声,走过来查看,然后送了命。接着他们把尸体从这个城垛推下护城河,以防其他哨兵发现。”
  乌兹顺着城墙看。“可下一座守卫塔离得不远啊。上面的火把还在烧——”
  “有火把,但没守卫,”席恩暴躁地说。“临冬城的守卫塔比我的人还多。”
  “大门有四个守卫,”黑罗伦道,“巡城的加上斜眼共有六人。”
  乌兹说:“他怎不吹号角——”
  老天,我手下净是些白痴。“试想想,换你在这儿,会怎么做,乌兹?外面又黑又冷,而你巡逻了好几个钟头,只盼早点下哨。这时只听一声异样的响动,于是你走向城门,突然,楼梯尽头有两双眼睛,火光下闪着绿光和金光。两个阴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下来。你看见利齿的寒光,放低长矛,接着便被“砰”地撞倒。他们撕开你的肚腹,像咬棉花一样咬开皮甲。”他用力一推乌兹。“你头朝下倒在地上,内脏流得到处都是,还被一匹狼咬着脖子。”席恩勒住对方骨瘦如柴的颈项,收拢指头,冷笑道,“你倒是告诉我,像这样要怎么吹你妈的号?”他粗暴地推开乌兹,使他踉跄着绊倒在城齿上,不住揉搓咽喉。进城那天我早该把这两匹野东西除掉,他恼怒地想,我见过他们杀人,明知他们有多危险。
  “必须把他们抓回来,”黑罗伦说。
  “天黑时办不到。”席恩无法想像在暗夜里追逐冰原狼:自以为是猎人,却成了猎物。“我们等天亮。在此之前,我有话要对我忠顺的臣民们讲。”
  他下到院子,男人、女人和儿童都被驱赶到墙边,挤成一团,惶恐不安。很多人来不及穿戴:有的仅用毛毯裹住身子,更有的裸着躯体,只胡乱披件斗篷或睡袍。十几个铁民包围他们,一手执火炬一手拿武器。狂风呼啸,忽隐忽现的橘红亮光映在钢铁的头盔、浓密的胡须和无情的眼珠上。
  席恩在囚徒之前走来走去,审视他们的面容。在他眼中,每个人都是叛徒。“丢了几个?”
  “六个。”臭佬踏步走到他背后,浑身散发着肥皂的味道,长发在风中飞舞。“包括两名史塔克,泽地男孩和他姐姐,马房里那个白痴,还有你的女野人。”
  果然是欧莎。他看见二只杯子时就怀疑她了。我该多个心眼,不应盲目相信她。她和阿莎一样诡计多端,她们连名字也这么像。
  马厩清点过吗?
  “阿加说马一匹不少。”
  “小舞也在栏里?”
  “小舞?”臭佬皱眉,“阿加只说所有的马都还在。惟有那个白痴丢了。”
  那么,他们是徒步前进。这是他醒来之后最好的消息。无疑,布兰被装在阿多背上的篮子里;欧莎得去背瑞肯——仅靠他幼小的腿脚可走不了多远。这下席恩确信他们还在掌中。“布兰和瑞肯逃跑了,”他对城里的人大声宣布,扫视他们的眼睛。“有谁知道他们去了哪儿?”无人应答。“他们不可能独立逃走,”席恩续道,“没食物,没衣服,没武器,他们是逃不了的。”他早已搜光临冬城里的每一把剑、每一只斧,但肯定有人藏匿武器。“我会查出谁帮助过他们。我也会查出睁只眼闭只眼的人。”只有风声。“当晨光初露,我就出发把他们抓回来。”他的拇指勾住剑柄。“我需要猎手。谁想要块上好的狼皮过冬?盖奇?”每次他打猎归来,大厨总是兴高采烈欢迎他,瞧瞧他有没有带什么野味猎获,然而现在却一言不发。席恩回头继续踱步,一边想从人们脸庞巡视出一点蛛丝马迹。“荒山野岭那不是跛子待的地方。想想瑞肯,半大小孩,怎么能撑下去?奶妈,你说他现在该有多害怕。”老妇人在他耳边唠唠叨叨了十年,给他讲过无数的故事,但而今她只朝他打呵欠,似乎根本不认得他。“我本可以把你们这些男人全杀光,然后把你们女人送给我的士兵享用,但我没有,我反而极力保护你们。你们就这样来感谢我么?”从前教他骑马的乔赛斯,教他驯狗的法兰,成为他第一次的芭丝——酿酒师傅的老婆……人人都避开他的目光。他们恨我,他终于意识到。
  臭佬靠过来。“剥了他们的皮,”他力促,厚厚的嘴唇闪着寒光。“波顿老爷常说:裸体的人少有秘密,但被剥皮的人没有秘密。”
  席恩知道,剥皮人是波顿家族的纹章;远古时代,他们家族的族长们甚至拿敌人的皮来作披风。无数的史塔克以这样的方式惨死。暴行大概在千年之前得以终止,那个时候波顿家族最终臣服于临冬城。话虽如此,但古道不死,我的人民不也一样。
  “只要我还在临冬城主政一天,就不允许北境发生剥皮这样的惨事。”席恩朗声道。在你们和他的怪癖之间,我是惟一的屏障啊,他直想大叫。他无法炫耀,只希望有人够聪明,赶快汲取教训,明白事理。
  城墙边缘,天空渐渐变成灰色。黎明不远了。“乔赛斯,给笑星上鞍,为你自己也准备一匹马。穆齐,加斯,麻脸提姆,你们也一同出发。”穆齐和加斯是城堡里最好的猎人,而提姆则精于箭术。“阿加,红鼻,葛马,臭佬,威克斯,他们也来。”他需要自己的人担任后卫。“法兰,我需要猎狗,你来指挥它们。”
  头发灰白的驯兽长抱起手臂。“凭什么要我去追捕我真正的主人,凭什么要我去抓几个孩子?”
  席恩走近他。“因为现在我才是你真正的主人,也只有我能保护帕拉。”
  法兰眼中的挑衅逐渐消散。“是的,大人。”
  席恩踱回去,一边仔细盘算。“鲁温师傅,”他宣布。
  “我对捕猎之道一窍不通。”
  没错,但我不放心把你留在城里。“你早该学学。”
  “也带我去。我想要那张狼皮斗篷。”一个男孩走上前,他年纪比布兰还小。席恩想了半天才忆起他是谁。“以前我常打猎,”瓦德·佛雷说,“我打过红鹿和麇鹿,甚至猎过野猪呢。”
  他表哥嘲笑道:“他是和他爸爸一起去的,他们甚至连野猪的面也没让他见着。”
  席恩怀疑地看着男孩。“想来就来,但要是跟不上,别以为我会过来哄你。”他转向黑罗伦。“我不在时,临冬城由你负责。假如我们没有返回,你可以机动行事。”你们这些操他妈的混蛋就祈祷我得胜归来吧。
  当第一缕苍白曙光掠过钟楼顶时,人们在猎人门前集合完毕,呼吸在清晨的寒气中结霜。葛马装备一柄长斧,长柄足以使他在狼近身前加以打击,而沉重的斧刃能将狼一击毙命。阿加戴上护胫铁甲。臭佬提着一杆猎猪矛以及一口装得满满的洗衣妇用的袋子,天知道里面是什么。席恩则带上了他的长弓——别的他不需要。曾经,他用一只飞箭救过布兰的命,他不希望用另一只箭做相反的事,然而真到情非得已的关头,他别无选择。
  十一个男人,二个小孩和十二只狗一同越过护城河。外墙之外,软泥地上的踪迹清晰可辨:狼的爪印,阿多沉重的步履,还有两个黎德留下的较浅足迹。及至走到林边,碎石和沉积的落叶使追踪变得困难,这时便轮到法兰的红母狗用鼻子上场了,它果然没有令他失望。其他猎狗紧跟在后,又嗅又吠,一对庞大的獒犬则担任后卫。他们的体型和凶猛在对付冰原狼时可以派用场。
  他起初猜想欧莎会带他们南下去找罗德利克爵士,然而眼前的踪迹却是向着西北,一直深入狼林。席恩对此深感忧惧。假如史塔克们径直投向深林堡,真不啻于莫大的讽刺——他们会正好落入阿莎手中。与其那样,我宁可让他们死,他苦涩地想,被当成暴君总比被看作蠢蛋好。
  缕缕苍白的迷雾在林木间穿梭。这里的哨兵树和士卒松比城里的粗厚,四季常青的森林是世上最黑最暗的地方。地面崎岖不平,散落的松针遮住柔软的草皮,使得行马变得危机四伏,他们不得不放慢速度。但再怎么说,不会比肩驮残废的男子走得慢,比个瘦骨嶙峋、背负四岁小孩的泼妇也要快。他告诉自己千万耐心,日落之前,一定能追上。
  他们追到一条峡谷的边缘,鲁温师傅策马跑近。“迄今为止,这场猎捕和林间放马没两样,大人。”
  席恩微笑道:“的确很相似。但不同在于,猎捕要以鲜血来划上句号。”
  “非得如此吗?他们逃跑是件蠢事,但您就不能发发慈悲?我们追踪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