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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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子-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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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喜若狂。

  这是有着十来张餐桌的中型餐馆,经营的菜肴正如门外招牌所示,如此之凑巧,是永骏的家乡风味。

  “Hi,nice  to  see  you  again”,餐馆还没开门营业,有员工已先行到来,一圆圆面孔苗条身材的漂亮小姐迎永骏打起招呼,她是香港人,三十来岁的年龄。

  “How are you doing……”,永骏也挂着灿烂的笑容快步上前答礼。

  昨日见工时,两人已由大堂经理引见过,说是由这位小姐传帮带新人,因而师傅今日早早到岗等候徒弟,两人简单用英语寒喧几句,师傅笑着手一挥,“嗨!同是中国人,干吗说英语啦,你就称呼我萍姐好了,别人都这样叫我,这里的员工不是说广东话就是说国语,除了对老外,彼此从不说英语,不过,我的语言天份高,能说五种语言”

  “太好了,正合我意,还是说母语来得爽快”,永骏也开心和会意地笑了起来,“我有同感,两个同胞在一起憋着嗓门说外文,有点别扭”

  做些布置餐具和打扫卫生的热身运动,员工们陆续出现,营业开始,亚裔人种零星夹着西人面孔很快坐满了大厅。永骏手托盘子来回穿梭在了闹哄哄的餐桌中间,还穿上餐馆配备的西装和领带, 因大堂经理交代过,客户用餐是讲究心情的,伺应生眉目俊秀穿戴整洁,能令用餐环境蓬壁生辉,能令来客胃口大开。

  送走一桌桌旧客,迎来一桌桌新客,手忙脚乱忙过客流高峰,餐厅终于冷清了下来,永骏和萍姐端杯饮料围餐桌坐下聊天。

  “没想到我家乡的风味在温哥华如此大受欢迎,这里的生意真好啦”,永骏说得洋洋得意,又生出好奇,“餐馆谁开的,老板是来自大陆的江南城市?”

  “老板吗……你看那女人”,萍姐望着一旁的收银柜台,永骏的目光随手指移了那女子身上,大堂经理正与一妖娆动人飘逸亲和的年轻女服务生谈论着什么,萍姐补充一句:“她就是老板娘,从台湾来的”

  不会吧?永骏诧异地打量那娇小玲珑眉清目秀的女子,那人刚来上班就一声不响忙东忙西和忙里忙外,风风火火,好像没停下过片刻手脚, 干活麻利而又勤快,永骏以为她和自己一样,是打工的留学生呢,还感纳闷,按小时计薪的服务生,干吗那么投入啦?原来是老板娘!永骏顿有所领悟,台湾那地方麻雀虽小,五脏齐全,祖国各地风味是所无不有,这里的“江南风味”是出口转出口而已。

第一章  故乡风味 (4)
“没想到老板娘这么年轻,像是含苞欲放的妙龄美女!”,永骏自叹不如,又生微微的妒嫉,“只可惜餐馆的招牌有点欺世盗名,按别人的脚码买鞋,生搬硬套,没在大陆生活过,怎可能懂得那里的地方风味?她恐怕连‘江南’以哪条江得名,也未必知晓!”

  “你说错了,老板娘不年轻了,她是孩子的妈了”,萍姐目光在徒弟脸上盘旋,说得笑哈哈,“她虽是地道台湾女生,但大厨是从大陆的江南移民来此,菜单也受过内行指点,再说了,我在香港曾是美食天后,对大陆各地菜肴的色香味做过研究,只要一看一尝,便知正宗与否”

  她在这里有一下没一下打工已有了两三年的时间,因而对张家的儿子李家养之类风言风雨听了不少,此时凑到徒弟耳边小声说起了小道趣闻。

  老板娘名叫雨红,从清秀的相貌和匀称的身材不难推论,应是从大陆移居台湾的所谓“外省人”,她原本是这家餐馆的打工妹,据说和一名常来吃饭的大陆生意人要好、同居和生下了女儿,后来才得知那大陆生意人是已婚男士,有身份显贵的老婆在国内持家,还育有到了上学年龄的儿子。

  她从云端跌入了海底,不过那男人还算有良心,适逢这家餐馆过去的老板要卖店,那男士就出资和雨红共同盘下了店面,两人成了生意上的合伙人,等于为可怜的母女提供了生活保障。

  “好花插在牛屎上,真可惜!你千万别外传啦,这事没几人知道”, 萍姐说到这儿又自觉无聊,连连打招呼,“我看你为人沉稳实在,才一时嘴快给说了出来,其实我和你一样受过高等教育,不喜欢在人背后说短道长揭人隐私的”

  永骏诚恳表态一定如风吹过守口如瓶。

  萍姐又不无沮丧介绍起了自己记忆中的昙花一现的显赫家族,沾沾自喜说起过去家族生意做得有多大,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如何在挥金如土的气氛下成长,又深切体会到大老板是如何额头上插牡丹,忍痛图好看。

  由此得出结论,发财与否其实得靠运气,她记得小时候爱早早起床晨练,家人总要她按黄历指明的发财方向跑一个来回,说如此能给一天带来好运,她现在提此事是捂嘴嘿嘿发笑。

  日出东海落西山,愁也一天,喜也一天;遇事不钻牛角尖,人也舒坦,心也舒坦。

  “地烧三尺,寸草不留了,倒觉打工要比当老板划算,反正我是常这样自我安慰”,她表情复杂地仰头望天花板叹口气,“按小时计薪,无须为客户不上门而发愁,不用为生意成败而揪心,除了心理有点落差,还真是轻松省力实惠无比!” 。 想看书来

第一章 故乡风味 (5)


  员工开饭了,大大的圆桌上摆上了一盘盘荤烧素炒,人们纷纷围坐到餐桌一旁,永骏和萍姐聊得差不多了,准备起身过去就餐,这时背后传来轻盈盈的招呼声,一只白嫩纤细的小手伸到了跟前。

  “是永骏吧?欢迎,欢迎,我们认识一下,我叫雨红”,老板娘像一阵风飘到了过来,嗲腔国语柔软温馨令人回味无穷,她热情洋溢握住永骏的手道起了抱歉:“刚才实在太忙了,没机会和你说话”,再转过头问萍姐:“看你们聊得那么开心,你们过去就认识?”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呗”,萍姐连忙起身给徒弟介绍:“这是老板娘,待人热情厚道,和员工相处像自家兄弟姐妹,你们对‘江南’二字情有独钟,有千丝万缕的缘分,就更……”

  “我们是同事,什么老板娘啦?像是在称呼老太太,我没那么老气横秋”,老板娘摆手打断萍姐的话头,目光没离永骏的面孔:“你叫我雨红好了,这里人都这样叫我,我喜欢别人直呼我的名字,听来亲切”

  “我也不喜欢客套,有老板娘指示在先,我以后就入乡随俗”,永骏毕恭毕敬望着声音像娇气小女孩的成年女士,“我家乡有句流行语,宁和苏州人吵架,也不愿与……”,他顿觉离题万里;连忙开玩笑转变话头,“听说餐馆文化是大老爷坐堂,吆五喝六,没想到你把江南食品的口味引进温哥华,把江南甜美柔软的口音也带来温哥华,我在你领导下干活,恐怕会情不自禁哼起‘人人都说江南好’的小曲,你不会责怪我吧?”

  “好哇,真有这样小曲吗?我爱听,你一定要教我,也许可拿来为公司宣传所用”,老板娘故做惊奇地接腔,并示意两人坐下。

  “我肚子饿扁了,要吃饭了,你向领导同志汇报工作,我不奉陪了”,萍姐暗中诡诡向徒弟挤眼,“放午餐的桌子快坐满,我要赶紧占位置,顾不了你们了”,她转身快步离去。

  “倒也是,餐馆生意好,增添了不少人手,看来饭桌也得换大一点,不能让同事们说我是吝啬鬼”,雨红转头瞅一眼旁边的餐桌,那里果然已座无虚席,“我们不去凑热闹,就坐这里吃”,她招呼永骏坐下,然后快步取来餐具和食物,两人边吃边聊天。

  “听说你从内地的江南来,在这里干活会有思乡感觉吧?”,雨红把餐巾铺在自己膝盖,说得三天卖两条黄瓜,不慌不忙,“我老公出生在内地的江南,我表哥刚交的女朋友也是江南人,听说江南那地方山清水秀,尽出才子佳人,果然是名不虚传。餐馆名字是我老公取的,他是挑剔的美食家,所以我们食品应是非常正宗”,她抬头望着埋头用餐的永骏,“你感觉味道怎样?”

  “我对吃喝不讲究,也没研究,你说正宗就正宗吧”,永骏夹点菜到嘴里,拿起汤匙舀点汤,脑袋忽冒出了一疑团,问雨红道:“江南有好多城市,你老公是哪儿人?说不定我和他是老乡!”

  雨红没回答提问,倒反问内地是否有一个叫京口城的地方。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第一章 故乡风味 (6)
“是啦,那是在江南,在扬子江边”,永骏停住了手上汤匙,惊讶的目光投射到雨红的脸上,“我出生和生活在那里近二十年后才去了别处,你问对了人,也太巧合了”

  他稍一愣神,很快恍然大悟,那一定是雨红老公的故乡了。永骏小小年纪就去了大西北,仅在几年前为祖母奔丧,和为寻文婷下落去过几趟京口城,都是来去匆匆,现在对那里早已人地生疏,何况他向来和生意场无缘,从来没有商界的熟人,就不可能认识雨红的老公。

  “我没有老公在京口城,这辈子也不可能在京口城有亲人”,雨红支支吾吾,面孔一下红到了脖根,“我对中国的人文和地貌感兴趣,尤其对江南神往已久,我和那里有着家族渊源,但不是京口城,我只是曾听人轻描淡写提起过那地方”

  “京口城在国内虽不是大城市,它却是历史文化名城”,永骏回忆起故乡的山水和充满甜蜜的少年时光,“我小时候常和伙伴游玩于名山名寺,那时四处是断垣残壁杂草枯树,对了,京口城名副其实在扬子江江南岸的岸边,我很小年纪就敢下江水游泳”

  “我对那里的风景点也略知一二”,雨红没待永骏说完也插上一句,口气是十分肯定,“那里有一条古运河穿城而过,还有宝塔山在古运河岸边,山上有一座距今有好几百年的僧迦古塔,历史上它曾被大火烧掉所有的木结构,留下残缺不全的破塔孤零零立在山顶”

  “你仅听人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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