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哗与骚动__威廉·福克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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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哗与骚动__威廉·福克纳-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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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吉是凯蒂的小弟弟,他是个先天性白痴。一九二八年,他三十三岁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小孩。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而且还分不清它们的先后,过去的事与当前的事都一起涌现在他的脑海里。通过他的意识流,我们能够体会到:他失去了姐姐的关怀,非常悲哀。现在家中唯一关心并照顾他的,只有黑女佣迪尔西了。虽然按书名的出典理解,班吉这一章可以说是“一个白痴讲的故事”,事实上福克纳还是通过这个杂乱的故事有意识地传达了他想告诉读者的一系列的信息:家庭颓败的气氛、人物、环境……。按照批评家克林斯·布洛克斯的说法,这一章是“一种赋格曲式的排列与组合,由所见所听所嗅到的与行动组成,它们有许多本身没有意义,但是拼在一起就成了某种十字花刺绣般的图形”。

  小昆丁是凯蒂寄养在母亲家的私生女。康普生太太的冷漠与杰生的残酷(虐待狂者的残酷)使小昆丁在这个家里再也呆不下去。一九二八年复活节这一天,康普生家发现,小昆丁取走了杰生的不义之财,与一流浪艺人私奔了。这自然激起了杰生的“狂怒”(书名中的“骚动”原意即为狂怒)。杰生驱车追寻小昆丁,想追回他偷来的那笔钱,他在火车上惹出乱子,差一点送了命。

  据《圣经·新约》中的《路加福音》载,耶稣复活的那天,彼得去到耶稣的坟墓那里,“只见细麻布在那里,”耶稣的遗体已经不见了。在《喧哗与骚动》里,一九二八年复活节这一天,康普生家的人发现,小昆丁的卧室里,除了她匆忙逃走时留下的一些杂乱衣物外,也是空无一物。在《圣经》里,耶稣复活了。但是在《喧哗与骚动》里,如果说有复活的人,也不体现在康普生家后裔的身上。福克纳经常在他的作品里运用象征手法,这里用的是“逆转式”的象征手法。

  在小说中,与杰生相对立并且体现了福克纳的积极思想的是迪尔西。福克纳说过:“迪尔西是我自己最喜爱的人物之一,因为她勇敢、大胆、豪爽、温存、诚实。她比我自己勇敢得多,也豪爽得多。”同情心永不枯竭似地从她身上涌流出来。她不畏惧主人的仇视与世俗观念的歧视,勇敢地保护弱者。在整幅阴郁的画卷中,只有她是一个亮点;在整幢坟墓般冷冰冰的宅子里,只有她的厨房是温暖的,在整个摇摇欲坠的世界里,只有她是一根稳固的柱石。她的忠心、忍耐、毅力与仁爱同前面三个叙述者的病态的性格形成了对照。通过她,作者讴歌了存在于纯朴的普通人身上的精神美。迪尔西这个形象体现了福克纳“人性的复活”的理想。福克纳把迪尔西作为主人公的这一章安排在复活节,这绝不是偶然的。当然,迪尔西不等于基督,但如果说福克纳有意引导读者作这样的类比与联想,也不是没有根据的。

  从《喧哗与骚动》中,我们可以看到福克纳对生活与历史的高度的认识、概括能力。尽管他的作品显得扑朔迷离,有时也的确如痴人说梦,但是实际上还是通过一个旧家庭的分崩离析和趋于死亡,真实地呈现了美国南方历史性变化的一个侧面。我们可以看到,旧南方的确不可挽回地崩溃了,它的经济基础早已垮台,它的残存的上层建筑也摇摇欲坠。凯蒂的堕落,意味着南方道德法规的破产。班吉四肢发达,却没有思想的能力,昆丁思想复杂,偏偏丧失了行动的能力。另一个兄弟杰生眼睛里只看到钱,他干脆抛弃了旧的价值标准。但是他的新的,也即是资产者们的价值标准,在作者笔下,又何尝有什么新兴、向上的色彩呢?联系福克纳别的更明确谴责“斯诺普斯主义”(也就是实利主义)的作品,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暄哗与骚动》不仅提供了一幅南方地主家庭(扩大来说又是种植园经济制度)解体的图景,在一定程度上,也包含有对资本主义价值标准的批判。

  另外,从这部作品中可以看出,福克纳也是爱憎分明的,他是有他的善恶是非标准的。在他的人物画廊中,他鞭挞、嘲笑的是杰生、康普生太太、康普生先生、毛莱舅舅、赫伯特·海德、杰拉德太太和杰拉德等,他同情的是凯蒂、昆丁、小昆丁与班吉,他满怀激情歌颂的则是地位卑微的黑女佣迪尔西。熟悉福克纳的人都一致认为,迪尔西的原型是福克纳自己家里的黑女佣卡罗琳·巴尔大妈。巴尔大妈进入晚年后,与其说是她服侍福克纳,不如说福克纳象对待长辈那样照顾她。一九四0年大妈以百岁高龄病逝,福克纳在她墓前发表演说,并在她墓碑上刻了“为她的白种孩子们所热爱”这样的铭言。一九四二年,福克纳出版《去吧,摩西》,又将此书献给她。如果我们说得概括些,那么,福克纳的所憎所厌莫不与蓄奴制和实利主义有关,他的所敬所爱则都与劳动与大自然联系在一起。

  在艺术表现方面,福克纳写《喧哗与骚动》时用了一些特殊的手法,这里不妨作些简略的介绍。

  首先,福克纳采用了多角度的叙述方法。传统的小说家一般或用“全能角度”亦即作家无所不在、无所不知的角度来叙述,或用书中主人公自述的口吻来叙述。发展到亨利·詹姆士与康拉德,他们认为“全能角度”难以使读者信服,便采用书中主人公之外的一个人物的眼睛来观察,通过他(或她)的话或思想来叙述。福克纳又进了一步,分别用几个人甚至十几个人(如在《我弥留之际》中)的角度,让每一个人讲他这方面的故事。这正如发生一个事件后,新闻记者不采取自己报道的方式,却分别采访许多当事人与见证人,让他们自己对着话筒讲自己的所知。一般地说,这样做要比记者自己的叙述显得更加真实可信。

  在《喧哗与骚动》中,福克纳让三兄弟,班吉、昆丁与杰生各自讲一遍自己的故事,随后又自己用“全能角度”,以迪尔西为主线,讲剩下的故事。小说出版十五年之后,福克纳又为马尔科姆·考利编的《袖珍本福克纳文集》写了二个附录,把康普生家的故事又作了一些补充(中译文见本书附录)。因此,福克纳常常对人说,他把这个故事写了五遍。当然,这五个部分并不是重复、雷同的,即使有相重叠之处,也是有意的。这五个部分象五片颜色、大小不同的玻璃,杂沓地放在一起,从而构成了一幅由单色与复色拼成的绚烂的图案。

  “班吉的部分”发生的时间是一九二八年四月七日。通过他,福克纳渲染了康普生家颓败的气氛。另一方面,通过班吉脑中的印象,反映了康普生家那些孩子的童年。“昆丁的部分”发生在一九一0年六月二日,这部分一方面交代昆丁当天的所见所闻和他的活动,同时又通过他的思想活动,写凯蒂的沉沦与昆丁自己的绝望。“杰生的部分”发生在一九二八年四月六日,这部分写杰生当家后康普生家的情况;同时引进凯蒂的后代——小昆丁。至于“迪尔西的部分”;则是发生在一九二八年四月八日(复活节),它纯粹写当前的事:小昆丁的出走、杰主的狂怒与追寻以及象征着涤罪与净化的黑人教堂里的宗教活动。这样看来,四个部分的叙述者出现的时序固然是错乱的,不是由应该最早出场的昆丁先讲,而是采用了“CABD”这样的方式,但是他们所讲的事倒是顺着正常的时序,而且衔接得颇为紧密的。难怪美国诗人兼小说家康拉德·艾肯对《喧哗与骚动》赞叹道:“这本小说有坚实的四个乐章的交响乐结构,也许要算福克纳全部作品中制作得最精美的一本,是一本詹姆士喜欢称为‘创作艺术’的毋庸置疑的杰作。错综复杂的结构衔接得天衣无缝,这是小说家奉为圭臬的小说——它本身就是一部完整的创作技巧的教科书……。”①

  ①见《福克纳评论集》第78页。

  “意识流”是福克纳采用的另一种手法。传统的现实主义小说中也常写人物的内心活动,意识流与之不同之处是:一、它们仿佛从人物头脑里涌流而出直接被作者记录下来,前面不冠以“他想”、“他自忖”之类的引导语,二、它们可以从这一思想活动跳到另一思想活动,不必有逻辑,也不必顺时序;三、除了正常的思想活动之外,它们也包括潜意识、下意识这一类的意识活动。在《喧哗与骚动》中,前三章就是用一个又一个的意识,来叙述故事与刻划人物的。在叙述者的头脑里,从一个思绪跳到另一个思绪,有时作者变换字体以提醒读者,有时连字体也不变。但是如果细心阅读,读者还是能辨别出来的,因为每一段里都包含着某种线索。另外,思绪的变换,也总有一些根据,如看到一样东西,听到一句话,闻到一种香味等等。据统计,在“昆丁的部分”里,这样的“场景转移”发生得最多,超过二百次;“班吉的部分”里也有一百多次。传统的现实主义艺术,一般都是通过外表(社会、环境、家庭、居室、家具、衣饰……)的描写,逐渐深入到人物的内心世界。福克纳与别的一些作家却采取了颠倒的程序。他首先提供给读者混饨迷乱的内心世界的没有规律、逻辑的活动,然后逐步带引读者穿过层层迷雾,最终走到阳光底下明朗、清晰的客观世界里来。这时,读者再回过头来一看,也许会对整幅图景具有更深刻的印象与理解。

  译者个人认为,福克纳之所以如此频繁地表现意识流,除了他认为这样直接向读者提供生活的片断能更加接近真实之外,还有一个更主要的原因,这就是:服从刻划特殊人物的需要。前三章的叙述者都是心智不健全的人。班吉是个白痴,他的思想如果有逻辑、有理性反倒是不真实、不合逻辑的。昆丁在六月二日那一天决定自杀。他的精神状态处于极度亢奋之中。到该章的最后一段,他的思绪已经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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