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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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 第1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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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着,给你买的书。”把袋子塞到他手上,安乐抬头一一跟长辈们打招呼。
  “过来坐。”老太太笑着招手,“再半小时就开饭了。”
  我能不能不过去啊!安乐心里呜呼哀哉,脚步却不得不迈开,但立即又被牡丹扯住了,只听见他说“……先上去,呆会儿再下来”,顿时直想高呼我佛慈悲,假意抱歉的笑了笑,脚跟刻不容缓的转个方向,迫不急待跟他上楼,进房后虚脱般长长吐了口气,三两步奔到床边,倒趴下,有气无力道:“我不行了,这里气压太低,不用说两天,两个小时我恐怕就得全线崩溃了。牡丹,你可怜可怜我,让我走让我解脱吧。”
  “逃避能解决问题么?”牡丹毫无怜悯之心,“只会让问题更加严重,这种错误思想你是不应该有的,趁它还没长芽前赶紧消灭掉。”
  安乐撇过头,气兮。
  牡丹走过去将他翻过来,伏下身面贴着面,饱含深情的视线绞在他脸上,手掌贴在他心口上,深情款款的说:“亲爱的小安乐,微观是忧,宏观是喜,咱们要学会放弃局部顾眼全局,过程不是最重要的,结果才是,明白?〃
  “……你不要诱惑我,我意志坚定。”安乐鼓起脸乜他,眼晴眨也不眨的盯着他近在咫尺的美貌,开始忿忿不平了:凭什么他这么轻松而自己却这么烦乱呢!
  牡丹笑得百花失色,蜻蜓点水般在他额上亲了一下,趁他没反应过来时又将他拉起来,往浴室一丢,关上门:“洗个澡醒醒脑,出来再跟我谈意志坚定的问题。”顿了顿又补充:“记得开热水!〃
  安乐傻站了几分钟,闷不吭声的扒光衣物,赤裸裸的走到半身镜前,扫一眼自己排骨似的细白身体,“嘁”一声忽略掉,凑近仔细全面观察自己的脸,自我感觉很不错,尤其是那双黑眼珠,亮如点漆,很灵气,为这张秀气的脸蛋添了几分颜色,怎么看也不应该让人讨厌的,再说了,他聪明伶俐且虽然不太温良但至少具备恭俭让的品德,整体结合起来,官老爷应该喜爱才对!
  “嘿!”得意的对自己笑了笑,匆匆淋了澡,毛巾一围就出去了,径直走到坐在桌边开电脑听音乐的人面前,凑过脑袋睁大眼,依然得意的说:“看我的眼晴,还是意志坚定的。”
  牡丹严肃的盯了五秒钟,点头,然后伏下身笑不可遏。
  “够了没?”安乐冷眼看他笑了三分钟才开口,“我清醒了,还谈不谈?〃
  “嗯… … ”声音是虚软无力的,顿了良久才抬起头,却见其腮凝新荔,眸光水泽,十分美貌。
  “不用谈了。”安乐两眼放光,伸手捧住他的脸只差没留口水表现自己垂涎的程度,用不爱江山爱美人的豪迈语气说:“这等艳色世间难寻啊,小爷我决定豁出去了!”
  牡丹凤眼眨呀眨,飞扑而上,脸蛋蹭在他软腹上,喜呼:“诶那人家以后就是你的人了,上穷碧落下黄泉,不离不弃呀。”
  这戏言让安乐的呼吸窒了一下,缓和后才戏谑道:“再来个‘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吧,气氛正好,效果更显著。”
  “欲说还休咬文嚼字的,换一个吧。”牡丹商量,“我爱你以满杯热情,就像往日满腔的辛酸。这个够直白了吧?〃
  “恶俗!”安乐很不赏脸的拍开他,从衣柜里翻出最底层的短裤和TEE换上,低头扯了扯松长的衣摆,索性打个小结,大领子滑到肩胛处,露出半边深刻的蝴蝶骨,看着像偷穿大人衣服的孩子,可爱之极。
  牡丹看着又忍不住手痒了,招唤:“小书呆你快过来。”
  “做什么?”安乐瞥了个眼神给他,认真的系好裤绳带才走过去。
  牡丹拦腰把他拉到膝上,温热的手掌抚摸那裸露的光洁小腿和突出的膝盖骨,鼻间萦绕着淡淡的皂香味,很纯粹很好闻,鼻尖蹭了蹭,说道:“爷爷基本上每天早晨六点半起床,到健身房运动一个小时;七点半钟看早间新闻;八点钟看各类报纸;九点到十一点、下午三点到五点这两个时间段会在忙,有时候可能是在书房处理事务,有时候可能是在会客室见客,如果没有重要的事情不要去打扰他;中午吃过饭他会午休一个半小时,然后会在茶室跟奶奶或朋友喝茶聊天;晚上六点半吃过饭后会去散步,七点半回来进书房,十点钟睡觉。你跟他碰面的机会是不少,但坐下聊天的时间很少,他有严谨的作息制度。”
  “嗯。”安乐暗记于心,确保这两天内不踩老爷子的七寸,“健身房在哪一层?”楼层布局他参观过了,知道茶室和会客室都在一楼,书房在二楼,三楼是睡房,四楼有客房和杂物房,顶楼有小花园。
  “房子左后方还有个隐蔽的警卫门,你可能没注意到,出了那个警卫门,穿过一片密林就到部队了。”牡丹遥手往窗外划了个圈,“这一带都属于重军区,出入都必须执有证件,尤其是我们刚进来的那道关。晚上不能到处乱闯,不小心被捉。”
  “嗯!”安乐重重点头。打死他也不闯!虽然伟人说过人要有探究未知事物的执着和冒险精神,但执着诚可贵,生命价更高啊!
  “真乖!”牡丹毫不吝啬的赏赐一摸,继而又严肃道:“所以你要明白,我带你来这儿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因为我了解你相信你重视你;而他们允许我带你来也是经过慎重思考的,因为他们了解我相信我重视我。”
  安乐转头抱住他,静静看着窗外桔色的天空。
拾荒 安乐与夏时
  月色如水,幽静小道上斑驳陆离,周围虫鸣鸟叫,凉风习习,一派宁静轻闲的景象。
  安乐轻快的边走边抛着画板玩,快到家门口时飞快奔过去,开门,又朝大门奔去,一只脚路上台阶时又堪堪收回,转头望向花园石桌边坐着的人,迟疑三秒,走过去坐在他旁边,扯扯他的头发问:“怎么你一个人在这儿,萧香呢?又跟朋友出去了?”
  “他睡觉了。”夏时微垂着头,看不清表情,但语气却是一如既往的沮丧,因为萧香这个哥哥对他不冷不淡像对待一个普通的朋友一般,他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讨他欢心。“我是不是很不讨人喜欢?你不在家的时候,他从来不跟我坐在一起聊天,不是上楼就是出门。”
  “你很好。”相处了这么多天,安乐知道夏时的脾性很温和,“他只在你小的时候见过你一面,现在不习惯也是正常的,你别太放在心上,他不可能讨厌你的,我了解他。”
  “他一定不记得我了,那天他见到我的时候愣了好久。可我从小就记着他。我爸妈本来不愿意让我考这边的大学的,说离家太远了,是我坚持要考,因为我想见他,想真正认识他。”夏时怔怔的盯着窗边那排夜来香,手无意思的卷着头发,忽然伏下脑袋趴在桌面上,幽幽的说:“第一次见他时,他跟外婆坐在树下的秋千上,头发长长的扎成马尾,好漂亮,我当时想这人真是我哥哥么?我好喜欢他啊,我能把他带回家么?不能。我再怎么喜欢他也不可能带他回家,妈妈不允许,外婆更不允许。所以离开时我偷偷拿走了他的两张相片,回家把它藏好,经常拿出来看。我慢慢长大的同时,也在想象着他的模样,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时,会想我现在跟他才几分相像了?我爸妈把我看得很严,我没办法到这儿来看他。自从定了到这边的机票后我就一直紧张,我怕自己的模样和性子不讨他喜欢,还怕他不愿意见我。我努力了很久才说服我妈不送我,下飞机后我打电话给他,结结巴巴的话都说不清楚,幸好他还是来接我了……他还是很漂亮,像小时候一样……呜……”
  两声呜咽溢出又止住,安乐怜悯的望着他,不知该说什么。夏时是从小就爱萧香这个哥哥的,这头长发肯定是为他留的,可是萧现在却对他没多少感情,那人是温润的外表下有颗微凉的心,不容易热。
  一会儿,夏时终于抬起头,眼晴泛红,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这几天太沮丧了,忍不了住就哭了。”
  “没关系,发泄一下也好。”
  “我很羡慕你。”夏时专注的盯着他看,眸子亮晶晶,“你很聪明,做事干脆利落,说话软硬适中,难怪哥哥这么喜欢你。我学不来你的样子。
  “各花落各眼,学我有什么好。”安乐不以为意,抓了几颗花生啃咬,电话骤然响起,他拿出来接通,跟牡丹闲扯了两句就挂了,抬眼见夏时目光炯炯的盯着他,愣了一下,问他怎么了?
  “你……跟哥哥很久了么?”夏时小心翼翼问。
  “两年吧。”安乐答。
  “这么久?”夏时傻了,“两年前你不是才十四岁?”
  “是啊,怎么了?”
  “没……”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夏时垂头无神的望着他剥花生的两只细长匀称的手,沮丧与妒忌汹涌打上他心头,打击得他几乎承受不住,招呼也不打便慌忙起身奔回屋里,留下安乐一人莫明其妙。
  此后几天,夏时一反天天呆在家里的常态,经常不见人影,偶尔碰着面了,他会说出去逛逛认识下这城市,理由过于充分,安乐和萧香便也深信不疑。
  月底,陆晓和小六提前来了,香苑因为这两人的入住而嬉闹无比,安乐去把安宁接回来住了两天,弄得鸡飞狗跳后又决定把他丢回老宅,小家伙坐上老爷子的专车后又探出头,招手叫萧香过来,搂住他脖子软软的亲了好几下,可怜巴巴的说:“萧哥哥你这么久没见我了一定很想我吧。”
  萧香忍俊不禁,板正小脸啄一直那张粉红的小嘴,戏谑说:“好好吃喔,像绿豆糕一样甜。”
  安宁脸蛋通红,又招安乐过来,嘟起小嘴也在他脸上亲了一下,嘻嘻笑着缩回座位上,叫司机叔叔开车。
  九月初的周二下午,安乐跟陆晓小六去学校探探路,正好碰到在花坛旁跟人聊天的洛扬,当下便过去打招呼,叫他当导游,从东区一号教学楼到西区建工大楼到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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