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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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的婚礼-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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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书名:我要的婚礼
作者:塔塔西

文案
女神陆莲要结婚了,新郎是相恋了8年的大学同学。
她亲手设计婚礼的每一个细节,那是她梦想中的婚礼,最别开生面的婚礼。
婚礼在丽江举行,那是他们生活的地方,也是最“臭名昭著”的艳遇之都。
在艳遇之都,在婚前100天,她认识了他。
于丽江而言,他只是个游客,于陆莲而言,他只是个过客。
那么她呢,又该何去何从?
——为毛有点小小的感伤?
不对,作者少打了个字。
不是“女神”陆莲,是“女神经”陆莲。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莲大国萧萧荷花阿慧小贱贱 ┃ 配角:好多好多 ┃ 其它:丽江艳遇



  ☆、流浪汉的微笑

  引子
  那一辆白色本田车又把单元楼梯给堵了。我怔怔盯了有五六分钟,又掐指一算,这已经是第八天了。知道小区停车位少,但也没这么停车的。不偏不倚,堵了路不说,还把车头部分架在第一级台阶上。可怜了我们这一群住户,进进出出,每一次上楼下楼,都要侧着身子绕过。
  我叹了口气,也是侧身绕过。蹭蹭蹭跑上了楼,翻出中午吃剩下的一坨水煮南瓜。把南瓜捏烂,捏成便便状。再蹭蹭蹭跑下楼,就趁着夜深人静,月黑风高,把塑料袋里的“便便”抹在本田车的挡风玻璃上。
  对,驾驶位的车门把手也是绝不能少的!不是把手上面,是把手下面…
  ……
  这一段话是引子,但跟本文要讲的故事毫无关联。这么说,我只是想表明一个立场:(唱!)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二货…(收!)
  反正,那一辆白色本田车自第二天起,便再也不敢堵我们楼梯了。
  第一章流浪汉的微笑
  门前走过一个流浪汉,10月初便已裹上了厚厚的军大衣。大衣还算干净整洁,想必是有好心人送的。油腻板结的头发上扣着一顶保安戴的大盖帽,还有一支玩具冲锋枪挎在身后。
  这番扮相让我颇感好奇,或许在他模糊的意识里烙印着深深的军旅情结。
  他走过,又折了回来,仰头看着从屋檐上密密垂下的银边吊兰。
  我冷不丁想起“45度角仰望天空”,噗一声,笑了。
  门外的流浪汉也笑着,却不是冲我。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数码相机,时而拍拍蓝天映衬下的银边吊兰,时而拍拍土陶罐里的白色满天星。
  果然是文艺青年装B圣地,连一个流浪汉都这么文艺。意外之余,我赶忙拿了相机,冲着流浪汉狂按快门。
  听着吧嗒啪嗒的声音,流浪汉转过身,冲着我也是一阵猛拍。
  镜头拉近,那不过是一个玩具相机。心里一阵悸动,莫名地有些难过。
  而他还陶醉在“摄影”所带来的快乐中。他依然笑着,眼睛半眯着,嘴角微微上扬,这样的笑,如此满足,如此幸福。外界的不解也好,嘲笑也好,同情也好都与他无关,他只要他的世界,快乐就好。
  我把流浪汉的照片发上网,也备注了“流浪汉的微笑”。
  “傻子多福”小贱贱这样跟帖,末了又加了一句:“就跟你一样”。
  嗯,我对着电脑屏幕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很多时候自己便是这样一个只愿存活在内心世界里的人。论别人如何说,如何做,若与我无关,便影响不到我;若影响不到我,便与我无关。
  往小了说,无论是谁,当他们对我当前的生活方式产生了不解、疑惑,甚至是嗤之以鼻时,只要我觉得这样的生活是我想要的,我便会坚信不疑地走下去。
  往大了说,无论铺天盖地的媒体舆论如何揭露、斥责那些令人窒息的社会现象,只要我见到的是其中的美好一面,我便相信,这是一个美好的社会。
  再想想,似乎又有些不对劲:好你个老贱货,又在指桑骂槐!
  我是陆莲,也是“陌上莲”,但更多的人却称呼我为“芙蓉”。陆莲是我的大名,陌上莲是我的网名,而芙蓉便是我那华丽丽的绰号。这全托了小贱贱的福,硬生生地把“陆莲”“陌上莲”和“芙蓉”画了等号。
  小贱贱大言不惭,说叫我“芙蓉”是在夸我,又引用了范成大的“冰明三润天然色,凄凉拚作西风客,不肯嫁东风”,说是夸我漂亮,夸我特立独行。
  我愣头愣脑:范大成是哪个?(如果你还是没有这段话的笑点,那你一定是犯了跟我一样的错误,请自觉面壁。乖乖的。)
  记得刚认识的那会儿,壮壮得意洋洋地向我们炫耀他那文青女友填写的《如梦令》:夜听风雨萧瑟,无眠不知何故,晨起湿幽径,却见落红点点,罢了罢了,亦是另番颜色。
  就这样一首与“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相仿的《如梦令》,到小贱贱的嘴里就成了一首“Y词艳曲”:昨天听隔壁叫了一晚上的床,燥得我一晚上都没睡着。早上起来的时候发现下面湿哒哒的,一看,哎呀,大姨妈来了。算了算了,这个时候爱爱也是别有情趣滴。
  暴汗!!!再看壮壮,整一张脸都黑成了一块焦炭,怕想掐死贱贱的心都有了。
  认识这么个贱人,最初是因为我在“丽江社区”的一个植树活动策划中说了几点意见,小贱贱跟帖说:“此女,娶之有福。”
  也便是这个帖子和帖子中提及的植树活动,让我在丽江有了一段最别样的生活,一群最真实的朋友。小贱贱,壮壮,海格,高山,荷花,阿慧,埃米等等。
  我曾不止一次地告诉他们说:谢谢你们,让我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感觉不到陌生。
  我是陆莲,性别女,籍贯浙江,暂住丽江,民族汉,年龄26。
  26岁,正是卖得了萌,耍得了二;扮得了萝莉,演得了女王;晒得了下限,红得了脸颊;玩得了小清新,咽得下重口味,可再过一年,就要被归列为大龄女青年的尴尬年纪。
  有一份属于自己的小事业:收集不起眼的老物件,可能是件旧蓑衣,可能是片碎青瓦,可能是江边的鹅卵石,可能是深山的老树根,总而言之,便是廉价的被人遗弃的东西。然后通过设计、制作,组装,赋予它们全新的艺术价值。
  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工作室,在古城的某一个犄角旮旯里。楼上是仓库,工作间,偶然也是卧室。楼下展示并出售成品。成品也会展示在淘宝上,可惜,成交量屈指可数。
  这样的工作若是好好打理,必定是个不错的生计,尤其是在丽江这样的古城。可惜,我只求糊口。够吃够穿够住,便是万事大吉。
  相比工作上的盈利,我更关心公益和旅行。
  喜欢领着小伙伴们去捡捡垃圾,献献爱心——这一套说辞貌似很圣母,但事实就是如此。梦想去西藏,去新疆,去东非的大草原,去巴西的热带雨林,梦想走遍世界上每一个风景绮丽但游客罕至的角角落落。BUT,我在丽江生活了四年,却连香格里拉都没有去过……
  这其中,多多少少有大国的原因。
  承蒙皇天后土的眷顾,承蒙祖宗十八代的庇佑,再有100天,便是我和大国的婚礼。
  八年前,大学报道第一天,在开满粉色花朵的蔷薇架下,偶然间的回眸竟镌刻成了永恒。那一年,他阳光帅气。
  四年前,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个春节,在人满为患的火车站里,积蓄已久的思念瞬间涌动。那一年,他深情款款。
  半年前,一个什么都不是的日子里,在家人的轮番轰炸后,两个人终于决定,让这一份爱情有一个完美的结局。这一年,他脑满肠肥。
  大国说,他要减肥,他要娶他最爱的姑娘,这是一件天大的事儿。
  这番话,让我感动良久。
  我开始计划自己的婚礼:我要穿汉服,我要骑高头大马,我要在锣鼓喧嚣和亲朋好友的簇拥下,穿过九曲回肠的古城小巷,又在纳西大东巴的诵经声中,执大国之手、与大国偕老。
  我告诉大国,这就是我梦想中的婚礼。我不需要豪华车队,不需要星级酒店,甚至不需要一分钱聘礼,也懒得出嫁妆,就要这么一场传统的、热闹的、廉价又近乎完美的汉服婚礼。
  “搞得像唱戏的,”大国这样说,却还是答应了。
  和我一样,大国也不是丽江人。
  大国在电网上班,说是工程师却跟技工没有两样。因为工作的关系,他要么长期驻扎在金沙江边的一个小水电站,要么就是没完没了去外地学习、开会、交流经验。也只有在偶然的周末,他才回家。
  聚少离多,来丽江四年,我们真正在一起的时间却屈指可数。
  凌晨1点,大国打来电话,刚接通,便有吉他声在电话那头响起,他轻轻吟唱着:
  给你打个电话,问问我亲爱的姑娘
  天要亮了
  你是否依旧无眠
  没有我的夜,没有我紧实的拥抱,
  入眠
  梦里相见。
  这一定是他现编的歌词,旋律如歌词一般简单,却又是暖暖的,深入我心。                    
作者有话要说:  

  ☆、美少年和猥琐大叔

  大国打来电话,告诉我说:他明天回家。
  “哦。”
  “就这样?”
  “那要怎样?”
  看似漫不经心的对话,可刚搁下手机,我便开始忙碌起来。
  早早地关门,马不停蹄地赶回家。
  除了古城内的工作室,我们在新城还租有一套三十平米的小居室,说来,那个才是家。
  可一开家门,我便傻了眼。
  床上满满的尽是这些天试过换下的衣服,水槽里则是堆积如山的锅碗瓢盆,书桌上是七仰八叉的化妆品和文具,连电脑电视都蒙上了厚厚的一层灰。地板上还有今早上打翻茶杯留下的印记。
  不得不膜拜一下自己。我可以把工作室收拾的一尘不染,可每天吃饭睡觉的地,却邋遢地跟猪圈一般。或许,这应了那句老话“女为悦己者容”,换个思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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