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吟咏风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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吟咏风歌- 第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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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既然知道这天地蛊那么想必也知道它的解法了?”

    “啊?这。。。。。。”塔纳有些吃惊的看着萧凌天,冲口而出:“这蛊是无解的啊!”

    萧凌天夜月色闻言心中一沉,虽然也做了这方面的思想准备,但是真的听到这个答案是还是有些无法接受。萧凌天的脸色瞬间冷了下来,冷冷的盯着塔纳一字一句道:

    “此蛊确实无解?”

    塔纳一下子意识到事情不妙,期期艾艾的不知道该怎么说。

    “据祖上流传下来的说法也不是真正的无解,因为天蛊和地蛊就是彼此的解药,但时限只有一年,而且这蛊会随着宿主的精血传至下一代,代代往复不休,要想彻底的解蛊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你说几乎?”萧凌天眼神一动。

    塔纳顿了顿:“虽然不知道是哪一位中了蛊,但是这蛊真的是很难缠的。要想彻底的解蛊只能让天蛊和地蛊再次合而为一相互压制,但是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你说几乎不可能那就是还有一线可能了。大概什么样的情况才能做到这一点?”

    “比如说,一男一女同时身怀天地蛊其中之一,两人在八月十五月圆之夜交合。天蛊和地蛊会同时随着两人的精血被排出,附着在此时成型的胎儿身上,这时就是唯一让他们合而为一互为桎梏的方法了。”

    萧凌天和夜月色面面相觑一时说不出话来。

    “就这么简单?”过了好一会儿萧凌天才不确定的又问了一遍。

    “不简单,一点都不简单。”塔纳连连摇头,“因为天地蛊的特性,所有宿主的子嗣基本上都会是男子,几乎不会出现同时有一男一女两位宿主的情况,所以才说此蛊没有彻底的解法。”

    “那如果可以的话胎儿又会怎样呢?”

    塔纳有些奇怪,明明是不可能的事情他们为何又问得如此仔细?难道是眼前的这两位?不会不会,他在心中暗自否定,当年的先祖是将此蛊献给了当时的圣文帝,圣文帝又怎么会把蛊种在自己的身上呢。他却万万想不到那位皇帝情如炙炎,竟用了这种方法来挽留爱人。

    “应该不会有任何症状吧。”塔纳努力的回想祖上流传下来的练蛊之术,应该是这样没错。“人的身体就是一个阴阳不断循环的世界,天地蛊一旦合在人体内而为一就会相互平衡制约,虽然还在人体之中但是已经不会再有任何影响了。”

    “多谢你,为了表示感谢我会帮助尤金部落迁回南疆,或者到中原腹地生活都可以。你好好考虑一下再答复我吧。”

    萧凌天极力的控制自己的情绪,挥手示意塔纳退下。待他欢喜的退下之后才发现手中握着的金杯已经被捏出了五个深深地指印。

    二百年来十几代人费劲了心力所寻找的答案,原来竟这样的简单又这样的困难,这可遇不可求的奇迹竟这样落在了他们的身上。萧凌天和夜月色二人微笑着对视却谁都不说话,只是这样静静的看着彼此。终于萧凌天朝夜月色伸出手来,她笑着投入他的怀抱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

    “看来要有个孩子了,我们明天就回家吧。”萧凌天一边吻着她的发一边在她耳边轻声说道。

    夜月色点头笑靥如花:“是啊,该回家了。”

    回家吧,有一场盛大的婚礼在等着他们呢。

    朝旭十三年夏,南宫世家嫡长子南宫骏赢取星罗门门主之女凌似水。同年南宫世家家主就任新一届武林盟主,自此武林中黑道以天水寨碧落宫联合为代表,白道以南宫世家星罗门联合为代表,尽归武林盟主辖下,江湖进入少见的平静期。

    名震大陆的东陆第一高手揽玉公子林挽衣,于朝旭十五年宣布退出江湖,随师父凤鸣山人归隐山林,自此野鹤闲云不知所踪。

    朝旭十三年夏至,朝旭女帝下嫁摄政王。大赦天下,举国欢庆一月。

    朝旭十四年,女帝顺利诞下皇长子。

    朝旭十七年,二十万银甲军剿灭漠北苍狼一族,自此吟风国再无内患

    朝旭二十三年,皇夫萧凌天亲自带兵进攻西大陆临水国,经过一年的苦战终于攻破临水国都,自此东西大陆完全统一,尽为吟风国土,吟风国绵延近千年的辉煌由此开始。

    朝旭四十年,女帝传位于唯一的皇子,改国号为永耀。朝旭女帝与皇夫离宫游历天下。

    永耀三十年,女帝与皇夫同时离世。皇夫萧凌天获封帝尊,与女帝同椁葬入皇陵。

    夜氏女帝与萧氏皇夫的一生充满了传奇色彩。女帝下嫁摄政王之时百姓都认为这是摄政王殿下夺位的第一步,但是大婚后的皇夫殿下虽然仍总揽朝政,但是却从不曾做下叛逆之事。帝后二人鹣鲽情深,兴商贸、修水利、重农工、开学堂,联手缔造朝旭盛世。千百年后,他们的肉身已化为尘土,但是在流不尽的时光中,人们依然能够看到他们相携而立的身影在那至高之处——

    
 


吟咏风歌 番外 我是暗卫我容易吗
章节字数:2076 更新时间:08…08…09 12:42
    夜色如墨,大多是人都已沉入了梦想,但是我,此刻还在房梁上趴着,警惕的感觉这四周的气息。什么?我是小偷?请不要侮辱我,我当然不是一个小偷,事实上,我的职业是一个在所有涉及到古代宫廷戏中都会提到,但从未被人好好描写过的——暗卫。

    是的,我就是一个武功高强的,神秘莫测的,来无影去无踪,只要主人一招手或一咳嗽就会随时随地出现的暗卫,不但如此,我还是整个吟风国最好的、地位最高的暗卫,因为我保护的是吟风国真正的主人——摄政王萧凌天,同时,他也是我所效命的秘密组织天星宫的主人。顺便自我介绍一下,我的名字叫霁风,大家应该已经见过我了。什么?不记得?看看第十三章,仔细找,应该找到了吧。

    问我为什么在这里?(脸红中)说起来不好意思,其实是我压抑太久了,我的心理医生建议我找个树洞把心里话发泄出来,因为我知道的全是高级机密,不能对任何人说,我的职业压力又极大,为了防止我的精神崩溃,所以我急需宣泄,但我没时间找树洞,就在这发发我的牢骚吧。

    问我为什么有压力?这您就有所不知了。我这活,不但是高强度体力劳动,而且在工作时间要保持精神的高度集中,同时时时刻刻要保持我酷哥的外表,外加随时随地要以光速换衣服,我能没有压力吗?什么?你们不理解?那就听我慢慢跟你们讲。

    说起我,其实是个孤儿,十岁以前在街上流浪,吃不饱穿不暖,过的日子连狗都不如。不过我运气好,遇到了现在的主子摄政王殿下。我永远也忘不了第一次看见主子的情形,那年主子只有七岁,却已经有了成人的眼神。那绝美的男孩子穿着一身白衣站在我面前,冰冷幽深的眼睛直直的望进我心里。

    “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其实我如果有选择,是不想跟他走的,这个比我还小的孩子让我觉得害怕。但我没得选择,我已经三天没吃饭了,连偷东西的力气都快没有了,所以我只能点头。

    主子看着我,眼神仍是冰冷的。“我知道你并不是心甘情愿,但总有一天你会诚心诚意的为我做事,你的命从现在开始就是我的了。”

    他没说错,当我一边接受严格到残酷的训练,一边弄清楚了所处之地时,我真心的为他所折服。这个孩子竟然从六岁起就开始收留流浪的孤儿加以训练,一手打造了一个秘密而复杂的庞大组织——天星宫。

    天星宫在主子十二岁的时候就已经初具规模,将触手伸向了各个领域。组织商团,在各重要人物身边安插暗探,派人进入军中,甚至安排天星宫中人应考做官,在主子十五岁时,天星宫就已经于暗中掌握了吟风国的经济命脉,也对朝廷有了一定的控制力。

    事实证明了主子的高瞻远瞩,在主子十七岁时老摄政王去世,主子在刚及弱冠之年就继任了摄政王位。朝中大臣自然不服,开始想尽办法夺权。主子凭着自己的能力和天星宫在各方面的支持,终于在这场血腥角力中胜出,牢牢的控制了整个朝堂。

    在那时的政治斗争中,政敌派来的刺客杀手多不胜数。而我,也是在那时候凭着出色的身手和坚强的意志,以及对主子的忠心,当上了主子的贴身暗卫。

    要说暗卫这工作,实在是辛苦。一天十二个时辰要时刻不离身,每一份每一秒都要看着主子。像现在,主子在龙床上睡了,我却要集中精力趴在房梁上,注意有没有刺客潜入。最近主子正在和沈相那个老狐狸斗法,要格外提防老狐狸的阴险手段。

    主子一共有四个暗卫,分为两组轮流执勤,和我同组的家伙叫霁云。为什么要分两组,每组两人呢?是为了方便我们吃饭睡觉上厕所!虽然每本书里的暗卫都是一有需要就马上出现,但事实上我们也有人类的基本需要,如果主子需要时我正在茅房怎么办,因此才采取了这样的形式。不过即使如此,我们还是很辛苦。因为暗卫是不能被别人发现的,所以当主子在外行走时,我们就要穿行于树枝之间,屋檐之上。这还是好的,若主子乘车外出,我们有的时候还要依附于车厢下面,被尘土吹的满头满脸,还要随时换衣服,以保证出现在主子面前时的形象。用霁云的话说,这叫职业道德。

    说到衣服,我们的标准制服是黑色夜行衣,软底黑色皮靴,黑巾覆住发面,只留一双眼睛,总而言之就是黑漆漆一片。(哭)好委屈,其实我长得很帅的,可是全被蒙住了都没人看见,所以我到现在也没交上女朋友。不过更让我无法忍受的是,为了适应执勤中不断变换的环境,我们必须像变色龙一样不断地换衣服。在树枝上就换绿衣服,在雪地中就穿白衣服等等,不但要换,还要快速的换,你能想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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