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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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 第6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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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标题诗”呢?事实很清楚:它是脂砚斋所作,脂砚斋当然不好对自己的作品也来称颂一番。由于这首七律是和《凡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也间接地证明了《凡例》的作者不是曹雪芹,而是脂砚斋。
  ——陈毓罴《〈红楼梦〉是怎样开头的?》《新建设》编辑部编《文史》第三辑,中华书局1963年版。
  胡适……又说上引七律是雪芹的诗,他在影印此残本《石头记》的书前加了一张扉页,还亲笔抄录此诗的最后两句,又加上“‘甲戌’本曹雪芹自题诗”的下款。果真如此,曹雪芹岂不变成了自吹自擂的无聊文人,夸耀他自己的“十年辛苦”,还要给自己加上“不寻常”的赞辞!只要先看一下这首诗本身,这样庸俗肤浅的腔调也能被赞为“诗笔有奇气”、可以“直追昌谷”甚至于还能“披昌谷之篱樊”吗?这一路的货色也能当得起“知君诗胆昔如铁,堪与刀颖交寒光”的称誉吗?一个“诗胆如铁”、“直追昌谷”而且不肯“等闲吟”诗的人,竟会写出“字字看来皆是血”这种自夸自赞的镗镗调吗?胡适这个洋博士对于中国旧诗词十分外行,这也不足为奇,但他在美国住久了,学会了资本主义社会为自己作广告的本领,因此“推己及人”,揣想曹雪芹也会做这样的“广告诗”。如果他仅仅是对于旧诗词缺乏修养,没有辨别优劣、判断作品的能力,那倒也不必深责,但他难道连脂砚斋的评语也看不懂吗?就在此本第一回“满纸荒唐言”这首五言绝句下面,有一条朱笔批注说:“此是第一首标题诗”。……胡适当然见到过这条批注,但他还是要坚持说在这五言绝句“第一首标题诗”之前的那首七律是“雪芹自题诗”,真是无耻的自欺欺人。不幸,国内有的“红学家”也盲从跟着胡适说这是雪芹自题诗。
  ——吴世昌、徐恭时《新发现的曹雪芹诗》,载南京师范学院《文教资料简报》1974年8、9月号增刊。
  两段引文对此诗之优劣说法虽异,但以为非曹雪芹之作则一。此外,“字字看来皆是血”倒与脂评语言一致,脂评中常有“一字化一泪,一泪化一血珠”(第七回)、“滴泪为墨,研血成字”(第五十七回)一类的话。又从这首七律的对仗择词较宽(如以“千般”对“一梦”,以“红袖”对“情痴”)这一特点来看,也不象是曹雪芹写的,因为作者及所拟小说人物做的律诗尽管面目有别,但对仗都比较工严,如以“红袖”对“绿蓑”(香菱诗)或“绛河”(宝琴诗),以“绛袖”对“青烟”(宝玉诗)等,必以颜色对颜色(这与作者的写诗习惯有关,不会轻易改变),而绝无以“红袖”对“情痴”这样两个字、词性都对不起来的例子,何况诗是总题全书的,当更不至于对得如此宽泛粗率。这也证明此诗非曹雪芹所作。
  '附录'
  甲戌本《石头记》“凡例”
  《红楼梦》旨义。是书题名极多:一曰《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此三名皆书中曾已点睛矣。如宝玉作梦,梦中有曲,名曰“红楼梦”十二支,此则《红楼梦》之点晴。又如贾瑞病,跛道人持一镜来,上面即錾“风月宝鉴”四字,此则《风月宝鉴》之点睛。又如道人亲眼见石上大书一篇故事,则系石头所记之往来,此则《石头记》之点晴处。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细搜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若云其中自有十二个,则又未尝指明白系某某。极至“红楼梦”一回中,亦曾翻出金陵十二钗之簿籍,又有十二支曲可考。
  书中凡写长安,在文人笔墨之间则从古之称;凡愚夫妇儿女子家常口角,则曰中京,是不欲着迹于方向也。盖天子之邦,亦当以中为尊,特避其东南西北四字样也。
  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故叙闺中之事切,略涉于外事者则简,不得谓其不均也。
  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又不得谓其不备。
  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梦幻识通灵”。但书中所记何事,又因何而撰是书哉?自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实愧则有余、悔则无益之大无可奈何之日也!当此时,则自欲将已往所赖上赖天恩,下承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已致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以告普天下人。虽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之茆椽蓬牖,瓦灶绳床,其风晨月夕,阶柳庭花,亦未有伤于我之襟怀笔墨者,何为不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以悦人之耳目哉?故曰“贾雨村风尘怀闺秀”,乃是第一回题纲正义也。开卷即云“风尘怀闺秀”,则知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矣。虽一时有涉于世态,然亦不得不叙者,但非其本旨耳。阅者切记之。
  诗曰: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
  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有情原比无情苦
  有情原比无情苦,生死相关总在心。
  也是前缘天作合,何妨黛玉泪淋淋。
  '简释'
  这是戚序本第二回回末的评诗。
  此回是“演说荣国府”,没有正面写宝黛的事。当是贾雨村谈到秉正邪二气的人,“若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及冷子兴提起黛玉,说不知她“将来之东床(丈夫)如何呢”等话,促使批书人联想到后来宝黛的悲剧情节,因而写诗发感慨的。或者竟是第三回回前的评诗误抄在二回之末的。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第二句,它可以当作《红楼梦曲·枉凝眉》中“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这两句话的注脚:黛玉痛惜宝玉受苦,为其避祸离家的命运而担忧,而“嗟呀”;宝玉在流亡中得不到黛玉的音讯,为其病体能否支持得住这样的打击而“牵挂”。这就是所谓“生死相关总在心”的含义。
  天地循环秋复春
  天地循环秋复春,生生死死旧重新。
  君家著笔描风月,宝玉颦颦解爱人。
  '简释'
  这是在戚序本第三回回前的评诗。诗因黛玉入荣府初见宝玉、宝玉摔玉、黛玉为之痛惜等情节而发,也是联想到他们后来的悲剧命运的,故有“生生死死旧重新”的话。提到“旧”,又是联系到“前缘”的。贾府事败,宝、黛生离是在秋天;黛玉泪尽夭亡是在春末。这里“秋复春”应非泛语。“颦颦”,是此回中宝玉给黛玉起的名。
  宝玉因所爱之人不能同自己一样有玉而痛苦,宁可摔掉命根子不要;黛玉则以为“倘或摔坏了那玉,岂不是因我之过”,因而自责,流了眼泪。对这一情节,脂评一而再地指出它具有预示宝黛悲剧的象征意义,指出黛玉后来因“情之所陷”而“泪枯”的原因,总不出袭人所说“若为他这种行止你多伤感,只怕伤感不了呢”这句话(参见第二十一回批及周汝昌辑录清蒙古王府本第三回批),指出这样“体贴”对方,为怜“惜其人”而流泪,才是“还甘露水”,才是所谓“不是冤家不聚头”(贾母语。脂评以为宝黛关系由此一语以定)的真实含义,指出“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是“所谓‘求仁而得仁,亦何怨’”,也即作者所谓“春恨秋悲皆自惹”。总之,曹雪芹是要通过宝黛悲剧,写他们之间感人的爱,而不是象续书那样写宝玉受骗上当,写黛玉怀疑,误会,妒忌,怨恨(当然,对“鬼蜮之为灾”,他们是忿恨的)。从这首诗的末句,我们对这一点可以看得很清楚。
  阴阳交结变无伦
  阴阳交结变无伦,幻境生时即是真。
  秋月春花谁不见,朝睛暮雨自何因?
  心肝一点劳牵恋,可意偏长遇喜嗔。
  我爱世缘随分定,至诚相戚作痴人。
  '简释'
  这首七律仅见于戚序本第四回,是批书人所作。从诗的内容看,不象是评“护官符”的,很可能原是第五回的评诗,抄错了位置。诗中所感也不限于一回中的情节,而是关系到全书的。
  诗的立意是对悲喜皆幻、万境归空的说法作翻案文章,认为幻境不幻,因为天地间阴阳变化本是无比多样的。比如有花容月貌之妍,也有阴晴风雨之变。春去秋来,朝晴暮雨,月圆月缺,花开花落,谁能说出它的因与果、真与幻来?人又何尝不是如此!既有心肝相托之诚,便难免牵恋悬念之苦;相爱的人在一起也反而会常有时喜时嗔的情形。所以,任凭宿分决定有缘无缘好了,何必怨天尤命,非要生旦团圆不可呢?若事事遂意,便无所谓至诚。即如宝黛二人,一个为同心的危难毫不顾惜自己,流尽了全部眼泪;一个因知己的死去对现实感到幻灭,宁可摔掉他一家亲人所宝爱的命根子而弃家为僧,因而都被人目为“情痴”。但是作诗人说:这有什么不好呢?我就爱这种能够至诚相感的痴人。
  请君着眼护官符
  请君着眼护官符,把笔悲伤说世途。
  作者泪痕同我泪,燕山仍旧窦公无?
  '简释'
  这是戚序本第四回回目之前的题诗,当是批书人——很可能就是脂砚斋——所作。
  诗的末句说:燕山窦公现在还在不在呢?意思是早不在了。燕山窦公指窦禹钧,五代周渔阳人,官至谏议大夫,是一个大官僚大地主。他任官时推举了许多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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