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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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誓-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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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倪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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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无性繁殖生命又创造了奇迹,不但能复制生命。而且能使复制人有思想,不但可以有原来的记忆,而且可以注入新的记忆  所以,一个死在一千五百多年前的一个沙漠上游牧部落的美女金月亮,就可以在现代复活,而且完全适应现代生活。

这个故事上下纵横,人物更是众多,有唐朝的长安大豪,有无依的弱质少女,有被出卖的青年才俊,有驰骋沙漠上的匈奴大盗,差不多全是武侠小说中的人物,关系复杂之至,故事也因之更加多元化,在卫斯理故事中较为罕见。

自然,最值得注意的是自称“天国”的那批白衣女人,她们的身分神秘,行为诡异,其间的来龙去脉,卫斯理和白素自然不肯放过,作了努力的追查  显然在整个故事之中,两人实际出场的时间不多。

至于那个近乎完美,甚么都知道的,来自勒曼医院的古怪医生,只怕真有点异常的古怪,宜进一步发掘。

自然,故事也表现了人若是绝对以自我为中心,思想方法和行为,就会十分可怕。

 倪匡

一九八九·九·三十

 第一部:誓言的种种

罚誓,是一种人类行为。其他的生物,如鸡鸭鹅,马牛羊,蝼蛄蚱蜢土蜂,蚶子海豚乌贼,大抵都不懂得甚么叫作罚誓。

罚誓的形式十分多,但不论是甚么形式,都脱离不了一个最重要的原则,那就是在整个行为过程之中,必然先有一番声明,然后,再说明如有违背这个声明的,会有甚么样的结果,又然后,请一种或多种认为有执行作用的力量,作为见证,那样,整个罚誓的过程,就完成了。

听起来好像很复杂?

是的,很简单的事,如果理论化起来,就会变得十分复杂,看得或听得人头昏脑胀,以为自己的智力有问题,说穿了,却人人皆明。

举两个例子来说明罚誓的原则和过程。

例子之一:皇天在上,后土在下,我王小毛罚誓不会对张小娟负情,如果见异思迁,罚我不得好死。

这样的誓言,就包括了前述的“三大原则”了。

例子之二:如今的法庭上,尤其是西方的,也都要手按在圣经上起誓。虽然没有了违誓之后要接受甚么惩戒的声明,但结果是人人皆知的,“发假誓”可使人锒铛入狱。西方人比东方人注重实际,把人间的法律,替代了原来虚无缥缈,寄望于神明力量来执行誓言。

东西方的作风,虽然略有不同,但是在本质上来说,却是一样的。

罚誓这种人类行为之所以存在,自然是为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是一种间接沟通  一个人永远无法知道另一个人心中真正在想些甚么,为了取得对方的信任,就有了罚誓这种行为。在信誓旦旦之下,对方自然会比较容易相信。而且,许下的违警惩戒,越是严厉,取信对方的程度,也就越高,这就有了所谓“毒誓”。

凡是毒誓,向神明表示自己违警之后的惩戒,大都血淋淋,恐怖残酷,兼而有之,甚至有的大悖常理,匪夷所思,东方人对这一点,最优为之,灭绝师太逼周芷若起的毒誓之中,亦有“生男的世世为奴,生女的代代为娼”之句,叫人不寒而栗。

其他诸如“断子绝孙”、“不得好死”、“七孔流血”、“死无葬身之地”,乃至“仆街○家铲”之类,无不极尽惩戒可怕之能事。

不论在古代还是现在,当一个人罚誓的时候,所说的话,可靠程度是多少呢?

答案是:从零到一百  有可能所说的全是谎言,也有可能全是真话。

绝无可能在一个人罚誓时的诚恳态度,和所许下的血淋淋的诺言上,判断这个人的话的真实程度。

因为,罚誓的人所提出的监督力量,无论是“皇天后土”也好,是“观世音菩萨”也好,或者是临时抓夫的“过往神明”,对于被提名为一个誓言的监察执行人这一点,似乎都没有甚么兴趣,执行并不认真,或根本就不去执行,或只是罚誓人的一厢情愿,神明根本就没有承诺接受委托。

在这样的情形下,自然是不论甚么誓言,都不起作用了。罚誓的人,尤其是罚毒誓的人,都很明白这一点。

所以,在现实生活中,若是忽然有人举起手来,神情庄重,宣称“如果不是那样这样,出门就给车撞死”之际,他绝未曾想过真的会被车撞死这种事真的会发生。

这种行为,自然是对他所提及的神明的一种侮辱,如果忽然神明的力量降临了,也很有可能会使他的誓言,变成真实的。

所以,誓言,尤其是毒誓,如果不是真的想那样的话,最好不要乱开口  世界上的事,都有万一,罚了一千个誓,九百九十九个没有应验,一个应验了,也就够瞧的了,谁叫你罚的是毒誓。

所以,有些人,特别是古代人(古人比较更相信神明的力量),不是很轻易罚誓的,誓言的可信程度也比较高。就算是明知自己发誓的时候,也必然有一些小动作,来消减或表示自己说的不是真心话。例如著名的通俗小说《七侠五义》之中,有一个机智狡猾的人物,外号“黑妖狐”的智化,一面和人共同发誓,说如何如何的时候,脚就在地上,划了一个“不”字,表示他所起的誓言是假的,不能当真。

在那样的情形下,就算有“过往神明”,接受了监察的委托,也不能惩罚他了。

任何誓言的最后结果如何,谁都不能预测,因为谁都不知道以后会发生甚么事。

不论以后会发生甚么事,会发生的都会发生,不会发生的都不会发生。

看来又像是废话了。

可不是么,一部《红楼梦》,也不过是“满纸荒唐言”而已,闲话少说,且看看《毒誓》这个故事讲的是甚么。

第二部:神秘的匕首

裴思庆的手在发著抖,一柄晶光闪亮的匕首,被握在发抖的手中,自然也在轻轻地颤动,精光流转,看来一柄匕首,比裴思庆本人,更有生气。

在那场大风暴之后,裴思庆显然一天比一天更接近死亡,他明白这一点,仍和他在一起的同伴,也明白这一点,在天空上盘旋的兀鹰,当然比谁更明白。

裴思庆舔了舔乾裂的口唇  在这样面对死亡的情形下,杀骆驼,是加快死亡呢?还是延迟死亡?

不杀骆驼,是不是有希望可以逃出生天呢?

他们已经杀了三匹骆驼,事实证明是,三匹骆驼的血和肉,使他们又在这茫茫的,一望无际的沙漠之中,多存活了十天。现在,只剩下最后一匹骆驼了!

那头骆驼,正温顺地伏在地上,只要主人一声吆喝,它就会立刻站起来,听候主人的差遣,当裴思庆手中锋利的匕首,接近它的脖子时,它连眼也没有眨动一下,显然,死亡对它来说,不算甚么。

裴思庆没有立即下手,他的思绪乱极了,极浓极稠的汗,自他的额上蜿蜒而下,使他的视线有点模糊,所以他索性闭上了眼。

从他带领了一个驼队逃入沙漠开始,他就觉得沙漠,在柔顺的时候,洁白的沙粒,简直和天上的白云,没有甚么分别,可是,在大风暴之中,每一颗细小的沙粒,就是一个魔鬼,魔鬼的恶灵,附在沙粒之上,可以做出任何可怕的事情来。

浩浩荡荡的一个骆驼队,两百八十八匹精选的骆驼,携带著各种各样的货物,主要的是出许多巧手精心织出来的各种丝绸和织锦,也有很多很多,在遥远的西方受欢迎的货物,开始西征,在出发的时候,每一个人的心中所想的只是:一年之后,骆驼队满载而归的,会是黄金白银、金刚石猫儿眼,和来自遥远西方的各种财货,价值会是他们出发时的十倍!

路虽然遥远,一路上也会有这种那种的困苦,可是十倍的利薮,足以驱使人们长途跋涉的了。

裴思庆这个长安市上数一数二的大商家,已经是第三次走这条路了,他知道,最顺利的情形,也至少要一年,才能回来。所以,当他离开他的华宅之际,曾一再拥吻他心爱的妻子和儿女。并且暗中立下誓言  在他策马离开,回头望向那宏伟的大门和巍峨的大宅时,他对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了!够了,不必再离乡别井,抛弃温暖的家庭去为了积聚财富了!

可是,当他这样想的时候,忽然想起,上次在同样的情形之下,他好像也有过同样的想法,他不禁有点紊乱,于是就把马策得更快,以驱除心里的烦扰。

在长安,裴思庆不但是大商家大富豪,而且极具侠名。他本身也武艺超群,接近中年,可是矫健如豹,他擅使一柄匕首,可是见过他这柄匕首的人却一个也没有,他绝不轻易拔匕首出鞘,除非到了他需要杀人的时候。

而当他要杀人的时候,那人也就没有甚么逃生的可能,所以,见过他那柄匕首的人都死了。

除了他自己之外,可以说没有人见过他那柄匕首是甚么样子的,连柔娘也没有例外。

柔娘,就是裴思庆的妻子,有关她的一切,后文自然会详细介绍。

连柔娘都没有见过,别人更自然更不能见了。有一天晚上,大风雪,裴思庆从一家镖局子,和几个镖行中的朋友豪饮回来,一进屋子,一股暖气扑面,他一下子摔脱了深紫色的大氅,大氅上的积雪,一落地,就化为水珠。柔娘照例急急自内堂迎出来,把他迎进去。大宅每进一进,温度就提高一点,到处都是散发炽热的炭盆,炭火闪烁著,使严寒变得温馨。

到了卧房,裴思庆早已脱下了靴子,换上了软鞋,他把腰际所系的匕首,解了下来,像每天晚上要做的一样,他把匕首按在心口,闭上眼睛一会。

柔娘当然知道,在这个短暂的时间之中,他一定在想望甚么,可是她却不知道他在想甚么。

任何女人的好奇心都十分强烈,柔娘算是不平凡的了,可是也不能例外,她曾问过:“你把匕首按在心口,在想甚么啊!”

一次,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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