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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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犁传- 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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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北联大的师生们领到那被称作“阜平蓝”的粗布棉衣后,随即爬山越岭,向繁岭县境转移。没有等到丧子的伤痛稍加平复,孙犁就参加了新的反“扫荡”行动。
  山道弯弯,峰回路转,也不知走了多少日子,才在深山里的一个小村庄中停了下来。孙犁的头发蓄得很长了,一个同伴借来老乡一把剪刀,替他剪了剪,不料他发起烧来,脖颈以下,延及脊背上部,生了许多水痘,火烧似的,又疼又痒。是剪刀不净还是其它原因引起的?在当时的情况下,无法确诊。他认为很可能是天花,他教的高中班有个学生,叫王鑫郎,是全班长得最漂亮的,他在转移中就得了天花,等到反“扫荡”结束,相互见面问候时,别人简直不敢认他了。孙犁以为,他幼年种过牛痘,可能发病轻微,这是后话。
  领队的傅大琳,是高中班的物理教员,见他病了,就派了一位康医生,一位刘护士,还有一位姓赵的学生,陪他到一个隐蔽而安全的地方去养病。康医生只有二十多岁,医术虽差,人很精明,和他在一起,不曾有挨饿的时候,因为他在经办粮草方面,很有办法。在孙犁的记忆里,生病受到如此隆重照顾,这还是头一次,虽然这样做,也是战争中分散人员、化整为零、以利行军的权宜之计。
  那个隐蔽而安全的地方终于找到了,就是繁峙县境内的蒿儿梁。这个村子兀立在高山顶上,看起来还没有驻过队伍。初来这里,战争风声正紧,加以他们几个人服装整齐、男女混杂、没有武器,又没带地方领导机关的介绍信,在向村干部筹粮的时候,遇到了些麻烦。孙犁听说后,亲自到干部那里去了一次。他身上带了一支左轮小手枪,包着一个软皮套。这手枪就是前面讲过的,他初到路西时一个团长送他的那支银白色的小手枪。他一枪也没有放过,只是系在腰上充样子,这回却帮了点儿忙——他们弄到了一些莜麦面。不过,很快他们就和村干部们熟悉起来,亲密得像一家人了。
  孙犁在这里住了三个月,过了两个年——阳历年和阴历年。他至今记得他住过的那间西房:每天清早,阳光射在身旁的窗纸上,使病中的他感到欣慰和温暖,也感到重新升起的光明和希望。只是医疗条件不好:只有剪刀、镊子和红药水;医生和护士,也仅仅受过几个月的训练,谈不上什么医术。每天,护士在饭锅里煮煮剪刀、镊子,把化脓的水痘清理清理,在伤处擦上些红药水。这种疗法的后果是,一个个铜钱大的伤疤,一直留到现在。
  但是,除了这些伤疤,也留下了亲切、美好的回忆。在四十年后的一个秋天,他在一封答复繁峙县县志编委会的信①里说:
  在那样一个寒冷的地方,我安全而舒适地度过了一个难忘的冬季。我们可以想想,我的家是河北省安平县,如果不是抗日战争的推使,我能有机会到了贵县的蒿儿梁?我是怎样走到那里去的呢,身染重病,发着高烧,穿着一身不称体的薄薄的棉衣,手里拄着一根六道木拐棍,背着一个空荡荡的用旧衣服缝成的所谓书包,书包上挂着一个破白铁饭碗。这种形象,放在今天,简直是叫化子之不如,随便走到哪里,能为人所收容吗?但在那时,蒿儿梁收容了我,郭四一家人用暖房热炕收容了我。……这是在艰难的日子里,才能发生的事,才能铸成的感情。
  他的小说《蒿儿梁》①,真实地反映了他的这段生活经历,小说描写的村子里的主要人物——妇救会主任和她的忠实、憨厚的丈夫,就是以郭四和他的妻子为模特儿写成的。孙犁的另一篇小说《看护》②,也是写的这段生活经历,小说的主角,换成了护士刘兰。
  反“扫荡”结束后,他们走了一天的山路,于黄昏时间来到山脚下。眼前是小桥人家,河面上铺盖着雪,孙犁以为是久违了的平地,兴奋地往前一跳,一下子滑出一丈多远,脑受震荡,晕了过去。康医生和刘护士连忙把他抬进成果庵的热炕上,才苏醒过来。
  幸亏伤得不重,晚饭吃了一些僧人做的莜麦粥,当晚便与僧人同床而寐,第二天还参观了五台山上的许多寺庙。这些寺庙,错落有致地掩映在郁郁苍苍的重峦叠嶂之间,十分古雅、壮观。
  1944年初春,他们返回学院驻地,当即得到通知:第二天就去延安。
第五章  千里共婵娟
西去延安有故人
  出发了,没有来得及向家里的亲人们道一声别,甚至于也没有来得及写一封信——烽火连天,写了也无法送到,况且还有危险。
  春天来了,需要去领单衣,换下棉装,以便长途行军。孙犁去晚了,所有男衣已经发完道德与理性无关,知觉上的快乐与痛苦是衡量善恶的标准。本,只剩下带大襟的女衣,他只好领下来。单衣是用土靛染的,色彩虽不能持久,却非常鲜艳,山地老乡称之为“月白”。色彩还可入乡随俗,那女衣的样式,颇使他这个高身材的男人感到难堪,在宿舍换衣服时,他犹豫了:这穿出去像话吗?
  正在无可奈何,两个华北联大高中班的女学生进来了:她们带着剪刀针线,立即把这件女衣的大襟撕下,缝成一个翻领,然后把对襟部位缝好,变成了一件非常时髦的大翻领钻头衬衫。她们看着我穿在身上,然后拍手笑笑走了,也不知道是赞美她们的手艺,还是嘲笑我的形象。①这次去延安,结队而行的,是华北联大高中班的六七位同事和几十名同学,由总支书记吕梁带队。吕梁沉默寡言,但善于做政治工作,非常负责,细心周到。孙犁和他在延安分手后,再没有见过他,但一直怀念着他。
  当日在枣树林集合出发,队伍里忽然多出一个新媳妇。原来这是数学教员常智的媳妇,出发的前一天晚上,刚从冀中平原赶来。她年轻貌美,又是从敌占区过来,穿着也很鲜艳,她的到来,不免给这些即将远行的人,添上了各种各样的心事。但大家共同的心情是,都觉得惋惜:住在山区农家的柴草棚子里,炕上连张席子也没有,怎样留宿这花朵般的女客?恐怕她还没吃晚饭,又没有开水,热情的师生们,只是从老乡那里买了些红枣来招待她。
  才过了一夜,她就卸去粉妆,也换上新发的土靛染成的粗布衣裳,站在女学生们的队伍里了,只是脸上还带着平原富裕人家的女儿所常有的那种白嫩、丰腴的肤色。她同常智青春作伴思维器官的传统理论。,比翼双飞,该是幸事;但在当时,大家的担心却多于羡慕。
  这支穿着鲜艳服装的“土八路”,走在通向革命圣地的漫长而崎岖的道路上,虽然劳苦,却不寂寞,常常可以听到队伍里的歌声。山地群众看惯了穿这种衣服的工作人员,也不觉得奇怪。出发时,每人身上背了三匹小土布,供路上卖钱,换取食用之资。如无敌情,每天可走六七十华里,悠悠荡荡,计算着一段又一段的行程。最初几天,越走离家越远,孙犁产生了《风云初记》中在抗战学院教书的张教官那样的心情:“他好像每逢前进一步,就感到一次身后的拉力,克服这一点,是需要坚强的意志的。”①家乡终于远远地落在地平线的那一边了。
  拉力变成了一种无形的思念。说也奇怪,这种情况,反而促使他加快了前进的脚步——是要本能地摆脱那种拉力或是思乡的痛苦吗?
  经过盂县时,正在下乡的田间,在一个要道口上迎接他,为他送行。清晨,山地的草木上还有霜雪;田间显然在那里等了很久的意义,并按日常约定的方式来使用。他们都强调,语言是,浓黑的鬓发上,也染有一点儿白霜。他傍着队伍行进了一段路,说了很简短的话,便和孙犁握手告别。
  田间也离得远了,渐渐地变成了一个小黑点。但在孙犁携带的行李中,还有一件日本军用皮大衣,是田间过去随军工作时,得来的战利品。大衣很考究:皮领,雨布面料,上身是丝绵,下身是羊皮,袖子是长毛绒。羊皮上还有敌人的血迹——看着这血迹,他也可能想过这位战友的著名诗篇——《义勇军》:


  在长白山一带的地方,中国的高粱
  正在血里生长。
  大风沙里
  一个义勇军
  骑马走过他的家乡,
  他回来:
  敌人的头,
  挂在铁枪上!
  这件具有纪念意义的战利品,原来坚壁在房东家里,孙犁想到延安天气冷,去找妻子为他缝制的那件狗皮袄,没找到,就把田间的带走了。这也可以说是“战时共产主义”的风尚,同志们的衣物,常常是不分你我的。
  在这样的长途跋涉中,他们走几天就休息一天,并由打前站的卖去一些土布,买肉改善伙食。有一天,大约是在山西省境内的忻县一带,遭了一次无妄之灾。
  这里离敌人据点很近,这天中午,他们到了一个村庄。村里看不到什么老百姓,他们进入一家宅院,放下背包,便升火做饭。饭很简单:一锅小米干饭,一锅煮菜汤。人们吃完饭,便围住煮菜汤的锅洗自己的饭碗,然后都到院子里去休息。孙犁有个习惯,逢事不争先,宁肯靠后。等别人洗完了,他才上去洗,这时锅里的水已经很浅、也很脏了。他埋下头去,正在洗碗,忽然“嗡”的一声,锅直飞起来,烟尘立时弥漫全屋。
  院子里的人都惊呆了。
  孙犁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拿着小搪瓷碗木然地走到院里,师生都围了上来。事后大家告诉他,当时他的样子可怕极了:一脸血污,额上翻着两寸来长的一片肉。在清洗时才知道,原来那不是肉,也不是血,不过是一片菜叶和污水,是人们的紧张制造了那可怕的形象。
  在洗脸的时候,和一个在下游洗菜的妇女争吵起来。他刚受了惊,正没好气,并认定村里有坏人,预先埋了手榴弹,如果不是山西的锅铸得坚固,灶口垒得严实,后果还堪设想吗?
  这妇女很刁泼,并不可爱。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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