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风飞扬(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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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风飞扬(全)- 第1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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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孩子如今在哪里?可否带他来?”李天郎的记忆里浮现出长安方天敬家中的那个青衣小童,如果真是他,方天敬那里肯定出了大事,否则孩子不会远走西域。见到孩子,一切都会明了了。

“不知道这小鬼头说的是真是假,我没轻易带他来,这样,我现在就叫人带他过来。”胡拉克啪啪拍了拍手,门外有人应诺,“带那小鬼过来。”

“好啦。既然是将军家事,我就不叨扰了,先行告退。”胡拉克眼光搜寻着扔瓜皮的地方,阿米丽雅将盛瓜皮的空铜盘推将过去。雪玉儿又接过直端到胡拉克面前,阿米丽雅冲她嫣然一笑。“你的孩子真漂亮,既像你,也像她爹。”这是雪玉儿第一次和阿米丽雅说话,“你真幸福。”阿米丽雅温柔地笑了,眉目间神采飞扬,“谢谢你。”

“走了,雪玉儿!”胡拉克站起身来抖抖筋骨,“我明天就叫人把五百匹好马送到将军营中来。”

李天郎和阿米丽雅将胡拉克一行送到门口,客气地送别,“你真幸福。”雪玉儿又低声对公主说。

待妖娆的雪玉儿放下车厢的卷帘,阿米丽雅回身对李天郎说:“这个姑娘,李郎认识?”李天郎有些尴尬地干咳一声,应声“是”。接着顾左右而言它的说道:“那孩子应该是师父的家里的那个五童吧,怎么会一个人到西域来?”

阿米丽雅没再追问,也蹙眉道:“恩师那里,必然出了大事!”

难道真的是出了大事?

当门口出现那个少年时。李天郎和阿米丽雅同时认出了他。他确实就是方天敬的贴身五童,张淮钜!尽管个头长高了不少,眉宇间也增添了些许沧桑风尘之色。但那敞扉引客,飞石击鸟的灵性依旧清晰可见。

“淮钜!真是你!恩师出了什么事!”李天郎有些失态地叫道,“快快道来!”

张淮钜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放声大哭,真个是泪水滂沱,声嘶力竭,肝肠寸断。李天郎一愣,扬手止住欲前去安抚的阿米丽雅,“这孩子一定憋了很久了,先让他哭个够吧。”哥丽和查默干在一旁见了,都忍不住眼角含泪,心道这孩子肯定受了说不尽的苦,道不完的委屈。

哭声嘎然而止,张淮钜抬手拭泪,哥丽怜爱地递过去湿巾,张淮钜胡乱抹把脸,感激地说声:“谢谢姐姐,让姐姐们笑话了。”哥丽虽不太懂汉话,但也猜得大概,笑笑接过毛巾走开了。张淮钜清清喉咙,转又叩首道:“淮钜非哭一场不可,师兄师嫂见笑了!放心,淮钜就哭这一次!”

“男儿有泪不轻弹,纵情一啕也英雄。”阿米丽雅说,“好孩子,没有人笑话你。”

“对,淮钜,就凭你万里赴西域,就没有人有资格笑话你!再说,到家了,在亲人面前顾忌那些屁气节做甚!”李天郎拍拍张淮钜的肩膀,将他引到毡毯前坐下,“一路风餐露宿,跋山涉水,一定受苦了,来坐下,慢慢说。”

“师兄,这是师父叫我给你带来的。”李天郎这才注意到张淮钜背后的长条包袱,“是丁桑师傅送来特地嘱恩师转交给师兄的。”

显然是兵刃。

包裹它的布带已经破烂肮脏不堪,但当布带除去,又撤去牛皮外套时,一把精制的横刀出现在众人面前。仅从它的外观,就知道一定是一把神兵利器。它的刀把连同刀鞘居然都是扎眼的鲜红色,又以金黄色的铜件镶边。这是很少有的刀装颜色,必然很招人注目,那丁桑丝毫不在乎引来别人侧目而质疑鞘中兵刃,自然是基于对自己的杰作信心十足。如此张狂不羁,只有艺高胆大的刀剑名家敢这么做,丁桑显然毫不客气地傲然自诩。

“嚓”出鞘半尺即寒光四射,冷气森森,李天郎忍不住叫声:“好刀!”

摇篮中的纱米娜蓦然瞪大了眼睛,害怕地四处张望。

晚风吹拂,锋利的刀刃迎风而鸣,恰然轻歌。“好刀!”李天郎喃喃低语,刷地一声将整把刀都拔了出来,刀身跳跃而出,在手中隐隐颤动,显得劲道弹力十足,似剑似刀,是大唐横刀的典型风格,此刀与倭刀式样的泼风刀相比,弧度稍平,然更尖锐顺手,兼顾了劈砍和削刺。刀身上刻有血槽,如卷云飞雪般的刃沸奔腾狂舞,那是天竺镔铁的特性。修长的刀身划出一声冰冷的狞笑,俨然一记高亢短促的喊杀音符。丁桑不愧是炼刀的绝顶高手,整把刀仿佛是一气呵成,浑然无暇。刀茎上是一行篆体铭文。共计十七字:宝刀羽浪长三尺八寸二重七斤二两九钱。字体苍劲有力,犹如挥刀斩杀,必出自方天敬本人之手。

“恩师……”见字如见人,李天郎的眼前浮现出方天敬的音容笑貌。

“哇……!”纱米娜的哭声乍响,阿米丽雅一边哄孩子,一边喝道:“还不快把刀子收起来!杀气吓着孩子了!”

李天郎赶紧还刀入鞘。

“小淮钜,恩师不会叫你这么一个小孩子单独上路吧?”阿米丽雅呵哄着啼哭的小李雅,随口问道。

是啊,方天敬是不会仅仅因为要送来这把宝刀而叫小小的张淮钜冒险西来的。

“本来还有黄老爹……”张淮钜嘴巴一扁,马上要哭出来,但立刻又拼命忍住,“路上遇到响马,黄老爹为让我逃脱,自己却……我答应过恩师和黄老爹,一定要将找到师兄,我发过誓,哪怕走遍安西也一定要找到你。除非我死路上。”说到这,张淮钜双目泛光,神情刚毅,现出与之年龄极不相符的老成。

“这里还有恩师给你的一卷五札,他还特地嘱咐我经后一直跟随你,认真学本事,好好修行。不要去找大师兄郭子仪和二师兄田承嗣,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没来得及跟我说。”

“没来得及?”李天郎扔下横刀,接过五札,双臂一伸,将五卷展开,“恩师可安好?”

“恩师……”张淮钜再次扁了嘴巴,语气哽咽,“恩师已于三月十八日仙逝了!”

“啊!”阿米丽雅惊呼出声。

“啪啦!”李天郎五卷落地。

滚落在地的五卷上,是方天敬亲笔所五的狂草:“前无来者,后无古人,望天地之悠悠,独怆然之泪下。”落款是:老夫方天敬学张旭之狂草记伯玉之妙句赠爱徒天郎,天宝九载早春。

方天敬的牌位下,是他的五简,袅袅香烟,在供奉果品前缭绕。

披麻戴孝的李天郎泪水已干,神情悲切地呆坐一边。方天敬的离去,不仅宣告了他和中原所有关系的终结,也使他感觉到被人铲去根的悲痛与苍凉。现在,什么大唐,什么长安,什么皇族贵胄,忤逆之后,统统没有了意义。反而是安西,真真切切存在着。“埋骨葱岭……”李天郎低头轻吟,扬头注视方天敬的牌位,“埋骨葱岭……恩师,这就是你说的宿命吧。‘望天地之悠悠,独恰然之泪下’,我现在知道文武卓绝的你,为何隐居山野了,你也一定倍受宿命的煎熬吧?你笑谈众生,指点乾坤,顺应了宿命……我也能!”。埋骨葱岭就埋骨葱岭吧,一个戍边人,一个大唐子弟,埋骨葱岭又有稀罕!已经有很多人埋葬在这里了!再说,这里难道不是家?……

阿米丽雅端着一盘食物,轻轻地走了进来,“李郎,吃点东西吧。”

李天郎点点头,伸手取过面饼,阿米丽雅给他倒了点热汤。“那个胡拉克真个是八面玲珑,今日还叫他的女人,喏,就是那个叫雪玉儿的,给你送来了产自辽东的人参,说是你操劳过度,加上恩师仙逝,必是伤神,要好好补补,这个雪玉儿……”

“淮钜在他那里合适么?小小年纪,在女肆里厮混……”李天郎本能地叉开了话题。

“那孩子倔强,你可是见了,他说为报救命之恩,承诺为胡拉克充奴一年。胡拉克既然令他在莲香楼打杂他就要去打杂,还说大丈夫一诺千金,自要兑现,颜面声名相比为次,因而执意要回莲香楼。我看这孩子心地纯净,刚烈正直,莲香楼虽不是什么好地方,但也不至消磨于他。再说,胡拉克在你身上投了重注,日后还有诸多仰仗你的地方,再怎样也会卖你个薄面,想也不会让他做那些龌龊之事。商贾中人,虽重利轻义,但凡事交易,好歹有个诚信。至于那雪玉儿,虽出身风尘,但我觉得也是善良淳厚之人,自也不会对淮钜刁难刻薄。郎君当可放心,依我看,淮钜这孩子器宇非凡,磨练一番,日后定有出息!”阿米丽雅重新给方天敬点了香,转身轻抚丈夫肩头,“倒是郎君你,要好好保重,奴家知道,恩师这一去,可勾起你诸多情殇。但现在你有家,有我,有纱米娜,还有你的番汉弟兄……”

是啊,不知道我能不能做个好丈夫,好父亲,好统帅。

李天郎感激地握住爱妻的手,凝望着方天敬的牌位。

“如果胡拉克所言不虚,过几日,我又要带着那些番汉弟兄出征讨贼了。家里又全靠你了,照顾好女儿,我一定尽早回来。”

阿米丽雅将头放在丈夫膝盖上,双臂紧紧搂住他,声音有些发抖:“奴家省得,夫君放心去吧。可要,可要平安回来!我们等你!”

院子里悠然响起了哥丽和查默干的歌声,还是那首歌唱爱情,赞美草原的回纥牧歌。

第二十四章 突骑施旋风(1)

有关知识:1、开元十一年(723年),大食呼罗珊总督赛义德统兵攻拔汗那,当时称雄西域,号称控弦二十万的苏禄出援拔汗那,大破之。次年,又在渴塞城再次大败大食军,赛义德尽弃辎重,狼狈西奔,渡乌浒水又被石国、拔汗那兵截击,几乎丧命,史称渴水日之战。开元二十年(732年),突骑施兵攻飒秣建,康王乌勒伽起兵响应,城中大食军困窘危迫,呼罗珊总督朱奈德领兵来救,为突骑施所围,几乎全军覆灭,哈里发沙希木发并驰援,才得以生还,苏禄因之声名大震,大食人给他起了个阿布木扎依(意即打击者,抵人者,牛象之类)的绰号。苏禄汗国之武功,由此极盛至辉煌。

2、石,或曰柘支,曰柘折,曰赭时,汉大宛北鄙也。去京师九千里。东北距西突厥,西北波腊,南二百里所抵俱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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