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风飞扬(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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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风飞扬(全)- 第1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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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输了,大总管!”众人转首一看,是满脸抽动的阿史摩乌古斯。

“你二人皆中四支,怎的……”贺娄余润三怪地问道,“这不是平局么!”

“阿史摩乌古斯!休得胡说!你不是说射箭你是天下第一么!也会输!”阿史那龙支用插满箭的火把一戳木立的阿史摩乌古斯,恨声说道:“滚一边去!自己把手砍了喂狗!”

“第一箭我射中的是火把的火头部分,火头处最亮,是黑暗中最好的目标,因而有火花飞溅。而这位汉人射中的是火把的后柄,那里在黑暗中看不见,又是在下落中,只能依靠感觉和对火把落势的判断。而这后三箭我俩虽皆命中,但汉人后发而先至,要是在战场上,他已经先射中我。我比他先死,也是他赢!”阿史摩乌古斯闪也没闪,面貌因为脸部痛苦的抽搐而更显狰狞难看。“这次没有平局,实打实的是我输了!”说罢也不理会众人,转向面对赵陵,恭恭敬敬地行了个礼:“阿史摩乌古斯以前吹牛,所以输了,你是真正的草原射雕者!”

“不敢当!你也是响当当的好汉!你的硬弓,只有你才能拉开,我不行!佩服!佩服!”赵陵还礼,“大总管地彩头。好汉受之无愧!”这倒不是赵陵谦虚,而是衷心的钦佩。李天郎心里由衷地欣慰:自从担任西凉团校尉以来,赵陵确实老练沉稳多了,懂得为人处世了。再也不是过去那个毛毛糙糙的莽撞小子了,看来将西凉团地老弟兄们交给他,是大可以放心矣。

阿史摩乌古斯苦笑一声,说道:“输了就是输了,还撑什么好汉!”说话间“啪”地一声,将那硬弓扔在地下,猛踹两脚,“我今后哪有脸用弓箭!连这手,也是没用了!”寒光一闪,阿史摩乌古斯抽出一把解腕尖刀,就欲剁下自己手来。突然间肘部一麻,使不出力道,尖刀当啷一声落在地下。阿史摩乌古斯回头一看,李天郎微笑着扶住他的双手,说道:“大总管还没发话,你却怎的要用力!再说了,汉人有句名言:大丈夫能屈能伸,如若一次输赢便要砍手剁脚,那我等岂不都成了肢体残缺之人?真的草原勇士,虽死不言放弃,轻易鄙弃如生命般的弓箭,非英雄所为,是为气短也!”不待阿史摩乌古斯回答,李天郎又对阿史那龙支稽首道:“阿史那都尉可否卖个面子,替在下留下这双挽弓揽箭的手?”阿史摩乌古斯满脸惊骇地看看李天郎,又反复察看自己的肘部,还不由自主摸了又摸,手指不停活动,显然没闹明白是怎么回事。

“面子?”阿史摩乌古斯听见自己主人风一般冷的声音,“多大的面子?”他颓然低下头,将暗淡地目光跌落在地上闪光的尖刀上。胡人们窍窍私语,好几个想为阿史摩乌古斯求情的头目见阿史那龙支动了真怒,面面相觑一番,尽皆将话咽了回去。诸人自然将希望寄托在了李天郎身上,而这无疑又大大激怒了傲气被一挫再挫的阿史那龙支,反而坚定了他地杀机。

阿史摩乌古斯只不过是个葛逻禄拓羯,尽管取了突厥人的名字,但在阿史那龙支这些突厥贵族眼里,他依旧是个奴隶,和战马、牛羊没什么区别。今晚全场尽失地阿史那龙支本就憋着一肚子气,见到意气飞扬的李天郎出言为个奴才求情,又要夺人风头,损他颜面,怎么也忍不住心头的怒火,他早就忘记了阿史摩乌古斯为他阿史那家族的浴血奋战,忘记了他的赫赫战功,只觉得不能再让李天郎蛊惑人心,威胁到他作为突厥人头领的权威,为了挽回这一切,即使牺牲这个难得的神箭手拓羯也在所不惜!于是冷冷地一哼:“李校尉今晚的面子真够大的,也不知道用不用得完?处置奴才,可是我们突厥人的规矩!从来不要你们汉人插手!阿史摩乌古斯!还不自己动手!”按照突厥人的风俗,主人对奴隶有着绝对的生杀大权,番兵营虽也属武威军建制,但与汉军毕竟大不相同,高仙芝并不强求大唐军纪贯彻其间,因此,胡营中大多遵循族内旧制。

赵陵重重地吐出一口气,突然飞起一脚将尖刀踢出去老远,弯腰拾起地下的硬弓高举叫道:“能拉开这张硬弓的世间有几人?就算我赵陵本人也未见得拉得动!这般好汉自残,这般良弓自废,与天理不公,与军纪不容!今晚竞技,不过是娱乐凑兴,输赢同儿戏。赵陵与这乌古斯好汉惺惺相惜,不打不成交,我若拿了板指却害了一位好汉,岂不是让军中弟兄耻笑!”说罢单膝跪地,“望大总管开恩!望阿史那都尉网开一面!”汉军座中随之轰然跪倒一片,齐声道:“大人开恩!”

贺娄余润干咳一声,“这个嘛……”望望四周,却无人应声。此事不仅牵扯到胡汉关系,也涉及军中权力争斗,谁会轻易进言?连一向鲁莽的野利飞獠也不知什么时候溜到一边,以免惹祸上声。

“大总管难道要破了草原的先例么!”阿史那龙支尖声叫道。

“这个……”贺娄余润恼怒地看看李天郎,都是你挑起来的事!

“草原的规矩就是草原的规矩,谁也破不得!”李天郎的话让所有人都吃了一惊,他冲大惊失色的部属一摆手,“不如这样,既然阿史那都尉说按草原的规矩,我等便按草原的规矩办,”李天郎正色道,“反正是个奴才,不如这样,我那里正缺个赶车的御奴,阿史那都尉不如开个便宜的价钱,将这奴才卖与我罢!”

“正是!正是!砍了手不就是个废人。你也不会要,不如送个人情卖给李都尉罢!你说呢?龙支?不如出个好价钱!”贺娄余润巴不得有个台阶下,赶紧打圆场,“我做主,就十匹马吧!要银子还是要马?”

见一向支持他的贺娄余润也耍起了滑头,阿史那龙支气火攻心,居然一时语塞。

贺娄余润见状不由分说地一拍手,说道:“好,就这样!李都尉你明天得送十匹好马到龙支这里,哈哈!连同你的金马鞍!哈哈!好买卖!真正好买卖!呵呵,天色也晚了,散了吧!散了吧!”

“谢大人!恭送大人!”

“唔唔唔”贺娄余润挺胸腆肚地带着随从先走了。

“谢阿史那都尉!明日好马一定送到!”李天郎说道,“乌古斯,还不谢谢先主不杀之恩!”

阿史摩乌古斯一言不发,突将右手小指伸进嘴里,众人随即听见清脆地“喀嚓”一声!

“呓!”李天郎眼疾手快,一把紧握住阿史摩乌古斯鲜血喷涌的右手,“赵陵!摁住他!止血!”一截血肉模糊的断指从浑身发抖地阿史摩乌古斯嘴里掉了出来,他呸呸地吐掉嘴里的血,居然没发出一声呻吟,只是瞪着一双充血的眼睛看着满脸怒色的阿史那龙支,眼光里满是乞求和悲怆。见阿史那龙支丝毫不为所动,阿史摩乌古斯托儿所着又欲咬指头,他显然在执行阿史那龙支先前的命令。赵陵毫不客气地将他压在身下,弄得他象一只发狂的兔子,怪叫着在地下翻滚。

“阿史那都尉!这个拓羯现在可是我的了,按照草原的规矩,他再有什么损伤,可是不值十匹马了!”李天郎剑眉一竖,拉下了脸,“做为先主,叫他住手罢!”

气急败坏的阿史那龙支狠狠地瞪了李天郎一眼,用突厥话暴喝一声,阿史摩乌古斯立刻停止挣扎拜服在地。阿史那龙支晃着鞭子走到拜伏在地的阿史摩乌古斯面前提脚猛喘,阿史摩乌古斯一点也不闪避,只是收紧身体傻傻地蜷缩在地,直到被踹翻在地。阿史那龙支咬牙切齿的用突厥话骂了几句,吐口唾沫恨恨然扬长而去。“娘的,真把好汉不当人!”赵陵骂骂咧咧地扶起一身尘土血迹的阿史摩乌古斯,却看到他斑驳的脸皮上满是纵横交错地泪水和鲜血。“大男人哭什么!”

望着阿史那龙支远去的背影,阿史摩乌古斯索性放声号啕,露出满嘴的鲜血,那既恐怖又凄凉的模样就犹如一只被人遗弃的野狗。李天郎示意赵陵不要理会自去整备队伍回营,他理解阿史摩乌古斯为什么虽得以活命却悲怆而号,只有最忠实的狗,才会不顾一切地誓死效忠主人,至于主人怎么待他却是主人的事,和一条忠狗无关。这不涉及恩义,只有刻苦铭心的忠诚!

回纥人忙碌起来,收拾一地的杯盏狼籍,“风雷”“电策”带着营里大大小小的狗们在散落的席间兴历地扒拉着骨头。各队人马先后整队归营,不少大醉未醒的汉子被同伴们从地上拉起。或扛或抬地弄回营去,要不是有同伴,他们可以在冰冷地地上睡到天明,哪怕在睡梦里被活活冻死。微熏的人们高声谈笑,不时飞出几句歌声,这场精彩纷呈的酒宴,注定要成为番兵营士卒嘴里的传三——那动人的鼓乐,河水一般流淌的马奶酒。那扣人心弦的比武竞技……还有那个豪爽飘逸,武艺胆色卓绝的李天郎李都尉!

阿史摩乌古斯地号哭突然嗄然而止。随之而来的是清空鼻腔巨大轰鸣,最后“呸”地一声从喉咙处射出一口浓痰,翻着跟斗石头般滚落在远处的地下。李天郎愈发地喜欢这个容貌虽然丑陋,心底却刚韧忠义地胡人,瞅着他做事,就是那么顺眼,那么痛快。阿史摩乌古斯呼噜噜擦涕抹泪,还在流血的手掌将血迹抹得满脸都是,他转身扑倒在李天郎脚下。按照草原最尊贵的礼节亲吻李天郎的靴子,用质朴的胡语哑声唱道:“从现在起,我,阿史摩乌古斯。就是主人您最忠实卑下的奴仆,除了神明,我眼里只有主人您一个,主人你若是要我的手脚,我很高兴献上;主人要我的心,我很高兴献上;主人就要我的命,我也很高兴献上……”李天郎虽然不懂他唱的是什么,但也猜到几分,伸手要将他搀扶起来,他却非要喋喋不休到唱完才肯起身。

“好了,从今以后,你不再是奴隶,而是我营里的士卒,我的随从。”李天郎说,“记住了!你是个战士!不是奴才!”

“小的本来就是个奴才!既然大人买了小的,小的就要在神明前许下重誓,认定大人是小的唯一主人!小的一条命本来就是大人买下的,以后大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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