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大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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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大总统- 第3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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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迅听了,呵呵一笑,说:“最近我听说北大有一位教授,在报纸上大谈宪政,也被批评为‘抹黑中国’,这岂不是荒谬绝伦吗?我早就写过公开的文章驳斥这些无知的人:没有抹黑中国这回事。就像没有谁不爱国一样。我早说过,爱国是人的天性。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总爱无中生有地批评别人不爱国,来彰显自己很爱国,实际上,认为别人脑子有问题的人,大多自己会被别人骂神经病,而随随便便把别人当傻瓜的人,通常自己才是傻瓜。如果一个人,连什么叫批判精神都搞不懂,别人指出问题,不去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却总喜欢指责提出问题的人是抹黑中国,这那是正常人的思维呢?一个不黑的东西,别人说几句话,就可以抹黑吗?历史上,只有像赵高那样的强权者可以指鹿为马,混淆是非。中国人最喜欢讲爱国主义,我不喜欢主义两个字,我喜欢爱国,我也觉得我非常爱国,一加上主义两个字,就有一种强制和功利性。我认为,爱国是人的一种天性,就像爱父母爱自己的亲人一样,是天生的,不需要刻意去强调的东西。当然,我们谈到国家的时候,可以分成三个层次:第一个是自然的国家,即国土,这个字在英文中叫ry;第二个词,叫民族,英文是。民族一半是先天的,一半是后天的,有历史文化在里头。第三种情况就政权,这个英文字里面是。这个政权统治者老是想将它与国家等同,古代的皇帝就常说朕即是国家,所以要求人民无条件忠君。实际上,这个政权,不等于中国,只是有一拨人在这统治,如果这帮人很混蛋,也可以换另外一拨人统治的,干不好就滚蛋,所以我只是对这个政权里的一些人不满,对一些政策不满意而已,这也叫抹黑中国的话,那么我无话可说。有些当官的太无耻,一边鱼肉老百姓,还一边想老百姓为他们唱赞歌,老百姓骂骂娘,他们就说是抹黑中国,这岂不是做了婊子还想立牌坊?”

    在场的学生都哈哈大笑。有一位男生站起来问:“先生能不能给我们讲一讲个人主义?”

    鲁迅说:“个人主义是自由主义理论的出发点,强调人是万物的尺度。个人主义的基本信条是:每个人是其自身利益以及知道如何促进这些利益的最佳判断者。如何赋予每个人以选择自身目标和实现这些目标之手段的最大自由和责任,并使得个人采取相应的行动,则是一个社会是否符合理性要求的重要标准。个人理性是意识到人有追求幸福的权利,承认人活着不是自我牺牲,而是自力更生和自我实现;理性是自私的美德。我将永远不会为了另外一个人而活,也永远不会要求另一个人为了我的缘故而活。人不是为别人活着,人有权追求快乐,人的快乐不是通往任何终点的途径,它是终点,是它本身的意图和目标。人也不是任何人的目的和手段,不是他人的工具,不是他人的奴隶。所以,年轻的朋友,我要正告你们,永远不要放弃生活中那些你想要的东西,为之奋斗是值得的!”

    这时,阮义勇站起来,问了最后一个问题:“鲁迅先生,如果你因为有勇气去按你自己的想法做事,并只对你自己的生命负责,就被人们称为自私,你独立的思想被称为傲慢,你绝不妥协的正直被称为残酷,你因为有着探索和发现的远见和思想而被称为反社会,你追求理想的力量和自我约束被称为无情,你这个最有良心的人被讥讽为‘庸俗的物质主义者’,你怎么办?”

    鲁迅此时并不知道阮义勇就是总统府秘书长阮忠枢的儿子,笑道:“这样,你就要停下来问过别人:你们凭的是什么?凭的是什么准则?凭的是什么标准?或者,你可以走你的路,当一个伟大的战士,不理会那些路边的牛粪上嗡嗡乱叫的苍蝇!”

    阮义勇说:“先生的意思能否说得再明白一些?”

    鲁迅简单回答了四个字:“坚持到底!”(未完待续)
第九章 一厘米的良心
    ps:今日三更,二更送到

    鲁迅扞卫自己思想的行动,总统府秘书长阮忠枢报告了宋骁飞,说:“虽然鲁迅现在呼吁年轻人过好自己的生活,但他的思想,对我们复兴党长期执政是不利的。”

    宋骁飞叹了一口气,说:“没有永远的执政党。执政党的利益,如果是以牺牲人民的利益为前提的,那不要也无妨。而且思想这东西,强制灌输也是没人信的,由鲁迅去吧。另外,军警枪杀学生一案,世界舆论现在比较关注,就交给伍廷芳领导的特别法庭尽快公开依法审理吧,也给这次学生运动画上句号。”

    那天,阳光洒在北京中级人民法院前的银杏树稀疏的鹅黄色叶子上。一百多家中外媒体的记者早早守候在法院外面。法院一开门,他们带着长枪短炮的各种设备一拥而入。

    **官伍廷芳敲响了法槌,宣布开庭。北京地方检察厅的公诉人员开始宣读起诉书,当天守在总理府后门的士兵盛德彪站在了被告席上,受到了过失杀人的起诉。

    在法庭上,随着控辩双方激烈辩论,盛德彪射杀两名青年学生的一幕,仿佛又在人们眼前浮现,真真切切。那一幕,让在场的人充满了遗憾的感伤和悲痛。

    总理府的后门有4米多高,两边都是水泥墙,上方是带刺的铁丝圈,两边都有总理府的卫兵严密守卫,外层还有北京的军警看护。当天天空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大地笼罩在一片朦朦胧胧之中,冷风扑面,让人冷得发抖。当天狂热的学生已经冲破了外层军警的封锁,很多青年开始夺取总理府卫兵的手枪。一些青年爬上高高的后门,准备跳入总理府。

    此时,卫兵盛德彪在离后门不远的碉楼上。目光像鹰隼一样,警惕盯着后门以及附近的墙体。突然。他发现了有两个学生趁乱鬼鬼祟祟地攀爬到南边的墙上,然后跳进了总理府里。见此情景,总理府卫队长盛宣民下令开枪,盛德彪毫不犹豫地举起手中的天龙二代步枪,屏住呼吸,瞄准那两个人,勾动了板机。

    随着“砰—砰”的两声刺耳的枪声,只听两声惨叫。两名20岁左右的青年学生在番强后企图跑进总理府时,被守卫士兵盛德彪开枪击毙。事后,盛德彪还受到队长盛宣民的嘉奖,成了总理府卫队的英雄。

    在特别法庭上,盛德彪的辩护律师在辩护中称,盛德彪作为一名卫队士兵,他是在执行命令,作为一名军人,执行命令是天职,他别无选择。他在执勤时。发现了两名青年番强进入总理府,在这种情况下,他只有开枪射击。如果要说是有罪。那罪也不在他,应该是下令开枪的人有罪。

    听了辩护律师慷慨激昂地辩护,有的记者在窃窃私语,也有的记者在微微含首。人们从心理上似乎默认了盛德彪是无罪的。因为他是一名军人,他这是在执行命令,他别无选择。盛德彪自己也认为自己无罪。

    这时,法官伍廷芳面色严峻,他厉声问盛德彪:“当时,你有没有看到两位跳入总理府的青年学生手中并没有杀伤性武器?”

    盛德彪吞吞吐吐。仔细回忆了当天的场景,回答说:“那天场面很混乱。学生们有的已经开始抢夺卫兵的配枪……”

    伍廷芳再一次敲响了法槌,说:“被告。请回答我的问题,据你所见,跳进总理府的学生手中有无杀伤性武器?”

    盛德彪再次回忆了一下,小声说:“没有。”

    北京公诉方的检察官这时追问了一句:“也就是说,你射杀了两名手无寸铁的青年学生?请你回答我的问题,是还是不是?”

    盛德彪一听这话,虽然是事实,但是好像又哪里不对,他紧张得直冒冷汗,辩解说:“那两位学生已经跳进了总理府,而且我是奉命开枪……”

    北京公诉方的检察官说:“你只需要回答,是还是不是。”

    这时,盛德彪的辩护律师站起来说:“法官大人,我抗议控诉方误导我的当事人,请求他可以不回答这个问题。”

    伍廷芳想了想,说:“抗议无效。被告,你必须根据事实回答这个问题。”

    盛德彪只好垂头丧气地回答:“是。”

    最终,伍廷芳义正词严地宣判:“作为军人,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这一点无可置疑。在这里,本法官想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请不要忽视这样一个细节:作为一名军人,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当盛德彪发现有人翻进入总理府时,此时此刻,如果学生手中并无杀伤性武器,他在举枪瞄准射击时,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义务,这是他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

    说到这儿,伍廷芳的心里似乎强压着一种悲痛,他的目光中顿时闪烁着一丝晶莹。他将目光缓缓地投向了旁听席上、投向了被告盛德彪的家人——他八十岁的老母亲,白发如雪。还有他好不容易才取到的妻子和刚出生不久的女儿。那一刻,整个法庭的气氛也仿佛凝固了,人们仿佛只听到沉重的呼吸和彼此的心跳。整个法庭一片肃穆。因为大家知道,伍廷芳要宣判了。

    伍廷芳饱含深情地接着说道,在这个世界上,除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之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不是法律。尊重无辜的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也就是说,盛德彪首先是一个人,其次才是军人,“所以,本法官宣判:‘盛德彪过失杀人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立即执行。”

    伍廷芳这时虽然上了年纪,但他宏亮的声音,在庄严的法庭上回响,这声音像一枚重镑炸弹敲打在人们的心头上,给在场的记者和旁听的人们深深的心灵震撼。旁听席上,许多人的眼睛里闪烁着晶莹的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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