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狂人任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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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狂人任志强- 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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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正当任经理想象着自己美好的前程,为美好的未来精心筹备时,组织却整了他一把。
  有关任志强含冤入狱后被平反的事情网上有很多种说法,笔者仅以任志强博客上的叙述作一个交代。
  1985年的9月30日,正是“十一”放假的前一天,恰恰是农历的8月15日,中国传统的中秋节,是一个合家团圆赏月的好日子。
  上午,任志强接到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通知,通知他立即去区纪委谈话。但是恰好任志强在上午有个事先约好的外商谈判,是关于华威大厦项目的投资建设事宜,一直以公司工作为重的任志强便转告来人说下午再去。
  中午,为庆祝中秋节和即将到来的国庆假期,华远全公司的人一起聚餐,准备下午就放假了。任志强觉得吃完饭自己就可以去区纪委谈话了。
  可正当任志强准备出发时,华远总公司的一位副总经理神神秘秘地把他叫了出去。任志强没想到,这一去就是一年多。
  走出公司大门,任志强看到公司200米开外停着一辆西城区检察院的警车,直觉告诉任志强,这车是来接他的。任志强没说什么,上车后,车便将他直接带到了现在西城区政府的所在地——西城区检察院。
  任志强有些纳闷,不是到区纪委吗,怎么来了检察院呢?事后任志强想,也许是因为他自己没有按时去区纪委谈话,区纪委的领导认为他犯了罪要逃跑,于是就将案件交给检察院来处理了。
  1985年中央开始掀起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的专项运动,当时中国的法律又实行的是有罪推定,可以在认为你有罪时先抓捕,后审查证据。抓错了也没有“赔偿法”的约束。在这一背景下,理所当然地,任志强就成了法律的牺牲品。
  9月30日晚上12点,任志强以“贪污罪”被送进了西城区看守所(现西城公安局宿舍区)。在一个全国人民都欢度国庆佳节和中秋佳节的日子里,任志强被关进了黑暗、脏乱并臭气冲天的看守所——一间10平方米左右的房间塞满了近20个壮汉!这令人不愉快的事情,是令任志强终身难忘的记忆。
  检察院给任志强的罪名是“贪污”,并去任志强的家中搜寻了他“贪污”的赃物。但是检察院在搜查中扣押的却是大量与“贪污”毫无关系的香港电影录像带等物品。
  事后,任志强还听说检察院另行通知他的兄弟姐妹向检察院缴纳了大量的现金作为他贪污应该退赔的押金。为此,任志强的妹妹不得不卖掉刚买不久的摩托车。
  紧随任志强之后进入看守所的华远公司会计却被检察院以“老婆生孩子,家里无人照顾”为由,于1985年12月释放了。
  1986年的二三月间,区检察院通知任志强,已将他家人上缴的现金全部退回。听到这一消息,任志强想,看来“贪污罪”的罪名是不能成立了。但是有罪推定在先,检察院又无法轻易将任志强放出。因此,当区检察院认为任志强无罪之后,他反而被关进了市级看守所(宣武区半步桥的K字楼,据说是日本人建的监狱),由市检察院审理该案了。
  从任志强正式调入华远公司到被关押进看守所为止,任志强大约在华远工作了不到12个月的时间,但检察院却用了14个月的时间对任志强进行审查。
  其实,“贪污罪”的来由是因为他给自己和员工发了一大笔奖金。当然,奖金是在上级批准的前提下发放的。这件事任志强1985年3月就在企业自我清查整顿中主动申报过,并且5月7日区政府各机关已经在总结公司自查成果时做过结论。
  既然不能以“贪污罪”来定罪,也要找个判罪的理由,于是市检察院就从公司自查的报告中找了一条工商行政管理局已认定超出经营范围的事作为“投机倒把罪”判任志强缓刑。
  个性强硬的任志强当然不同意这种莫须有的罪名,他提出了上诉。上诉之后,法院顺水推舟地将此案退回市检察院重新审查。
  最有趣的结局是,市检察院在给任志强发放无罪判定书的同时,却向华远公司领导(任志强的前任总经理和党委书记)提出了两个要求: 一是要求任志强不得上告检察机关(虽然当时没有赔偿法,但也是错案)。至于这个要求,任志强马上给出了肯定的答复,他可没有那么多的时间与精力去为个人的平反与荣誉问题而无休止地打官司。
  市检察院的第二个要求是将检察员的漂亮妻子安排在华远技术公司工作。
  无独有偶,当市检察员的老婆进了华远公司时,区检察院审理任志强案件的检察员也要求辞职并调入华远工作,虽未如愿,但事后成了华远公司的代理律师。于是,“不打不成交”便成了任志强案件的结束语。
  无罪释放之后,任志强将这次坐牢的经历视为一次难得的教育。从那天起,遵纪守法的警钟时时在任志强耳边响起,他下定决心绝不会再留下把柄让检察院有抓他的机会了!
  李敖说:“我坐过牢,###没坐过,所以我比他强!”以此推论,任志强比一干房地产的巨头都要强。
  被无缘无故关了14个月的任志强对共产党没有任何怨言,出狱后的第一句话反而是,还是跟着共产党走;接着说,娘打孩子也有打错的时候!
  任志强的胸襟是否很宽广,我不作评论,但至少那时候不是很“愤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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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升终成舵手
改革开放是一剂良药,更是一针兴奋剂。它让穷怕了、饿怕了的劳苦大众改变了钱多可耻的心态。
  1983年,中国开始进行城市改革,城市建设掀起一片热潮。
  任志强赶上了好时候,肚子里有点墨水,又能修房子的任志强从部门经理升任华远城市建设开发公司的经理,还兼任了华远经济建设总公司副经理。
  当时,戴晓明向任志强承诺,只要完成一定的利润,经营的范围可以不受限制。对房地产不甚了解的任志强刚到华远,戴晓明让他组织施工改造地安门商场,并担任施工队队长。
  这时的任志强,雄心勃勃,干劲十足,对政府也充满敬意。
  这时的任志强,二话不说,埋头苦干,更没有时间对谁指手画脚。
  这时的任志强没有想到自己会一炮成名,从此在房地产的成就一发不可收。
  尽管只是在京城内的皇街地巷负责大量的旧城拆迁改造任务,但任志强所在的华远房地产,仍然豪情万丈,他们一路攻城略地,所向披靡。他们先后开发的拆迁安置用房项目远至石景山、大兴、丰台、昌平和通州。西单商业区改造、西单文化广场建设等多个重点工程也是由华远独立承担,并出色完成了任务。
  华远发展受益于政府,华远最辉煌的应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前替代政府大刀阔斧地进行旧城和西单商业区改造。华威大厦的建设原本是西城区政府因为1976年唐山大地震时北京西单地区严重破损而进行重建的单一计划,政府原本决定用部分财政拨款的方式交由华远组织实施。但是后来因为政策的变动,该项目失去了财政拨款的支持,转化为商业性的投资建设。
  于是,华威大厦成为华远的第一个房地产项目。这个项目有很多标志性的意义,它是北京市区属企业中最早最大的一个中外合资项目,是第一个境外银团贷款的项目,也是第一个中外联合设计建设承包的交钥匙工程的试点。华威大厦成为西单地区改造的起点与标志。
  在建华威大厦的过程中,任志强带领部下对该项目进行了第一次可行性商业报告的论证,这个举措让设计院的专家都觉得新鲜,因为在这之前没有一个工程进行可行性商业报告的论证。
  由于任志强具有前瞻性的创举,北京市西城区政府委托华远以企业运作的模式对西单进行改造。1985年,在任志强的倡导和主持之下,西城区召开了战略研讨会,制定了以华威大厦为龙头,陆续实施华南大厦、广州大厦工程的决定。
  在这次的研讨会上,华远作为国有企业第一次不向国家要钱,以自主经营的模式进行西单工程的改造。
  然而,事情并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任志强没有想到的是,国家很快便对大型建设项目全部喊停,这无疑给任志强泼了一盆冷水。
  面对已经拆为平地的西单,任志强头疼不已,已经拆为平地的西单难道就要坐以待毙吗?因为无法投入项目而引致拆迁户的连锁反应一时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
  天无绝人之路,对房地产还不甚了解的任志强却精通店铺的经营,于是他将拆出来的空地改为小商品市场,这就是后来闻名全国的“百花市场”,也是全国第一个小商品市场。
  只是为了缓解危机的一个小小改动,任志强没有想到从此百花市场风风火火,引得全国各城市都到百花市场来取经。1990年,还在百花市场举行了全国市长会议。百花市场的举办可谓是一举多得,既没有让土地闲置,同时又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不过,在旧城拆迁中也会经常发生冲突。从政府到公司,谁都不愿去处理拆迁户问题。
  有一次,拆迁部经理诉苦说自己被拆迁户聚众打伤,身为老总的任志强一时火起便直奔现场。
  在现场,任志强任凭拆迁户拳脚相加,眼镜被打碎了,头发也被揪掉了不少,可任志强就是不还手。不还手的同时,任志强也坚持决不退让的原则。
  后来,有朋友说他是将帅陷阵匹夫之勇,可任志强却私下告诉朋友那时已无退路,必须做出样子。
  结果呢?这场架对内对外都颇具震慑力: 一是拆迁户见老总都敢上阵,也就适可而止,不再漫天要价;二是公司部门经理遇到难题再不敢退缩、推脱责任了。
  就这样,任志强坐倚京都,背靠政府,充分发挥改革的政策优势和良好的人际关系,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再加上他杰出的个人才能,使其在政府划拨用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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