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岛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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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岛主2- 第28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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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四条腿,一溜烟向大门跑去,直接冲出大门,跑没影了。

    野鸡在后面嘎嘎怪笑:“刚才怎么没见它跑这么快呢!”

    “回来,回来,你这个杂种!”外国佬大骂着追了出去,可是他的速度,想要追上格力犬,估计是没希望了。

    唐积德撇撇嘴:“这种人根本就不配养狗。小虾,把你的小狗也撒出去,给他点教训。”

    小虾米的“小狗”,当然指的就是板板,不过板板的杀伤力实在太大,小虾米还是摇摇头:“算了,大头叔叔,我们也该上船了。”

    剩下的事情,就交给王子了,有他的秘书王子薇协助,一定能帮助涉世不深的王子处理好这件对双方都有利的交易。

    而唐积德一行人则被何旺财送到了码头,这位老实巴交的出租车司机,也被临时雇用,叫他跟着王子跑前跑后,还是比较合适的。虽然大事儿办不了,但是日常杂务,有这么一个熟悉地头的当地人,比较方便。每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都有属于他的位置。

    登上客轮,何田田显得有点紧张和兴奋,毕竟一年多没有回家,而且这一年多的时间里经历过太多的事情,她的整个人生都发生了重大的转折,开始了全新的生活。现在马上就要回到家乡,看到亲人,真有一种近乡情怯的感觉。

    “田田,睡一宿觉,明天早晨就到宝岛了。”唐积德拉着她的手安慰着,而且一直往他住的地方拉,不知道要怎样来安慰甜甜小妹?

    唐积德心里也有点紧张和兴奋,不过旁边伸过来一只黑黢黢的爪子,拉住他的另外一只手。是大星,一听说睡觉,它也困了,自然就习惯性地拽着气死猴先生去睡觉。

    使劲把大星的猴爪子甩到一边,唐积德独自去了客舱,他算是想明白了,除非跟甜甜小妹独处,否则的话,一点机会都没有。

    话说大头哥睡觉一贯是比较死的,第二天早上被大星砸了半天房门,这才迷迷糊糊起床。轮船已经停了,他们现在已经抵达宝岛的高雄港。

    下船的时候,唐积德吸取了以往的经验教训,牢牢拉住大星的小爪子;野鸡也被小虾米抱在怀里,免得再次上演千里追踪的戏码。这俩家伙实在太不叫人省心,只要到了一处新的地方,肯定单飞。

    看着小虾米抱着肉大身沉的野鸡,就叫人忍俊不禁。后面一位老先生大概有点瞧着心疼,就主动要求帮忙:“小姑娘,我帮你抱这只大火鸡好不好——又快到圣诞节了吗?”

    “不好,老头你看准了再说,俺是鹦鹉,不是烤着吃的火鸡。”野鸡嘴里不闲着。

    唐积德敲敲它的脑袋:“你以后少吃点,减减肥,不然的话,过圣诞节的时候肯定把你送进烤炉。”

    过安检的时候,因为野鸡和大星耽误了一些时间,因为要对它们进行防疫检查,结果这俩家伙没有任何防疫历史,基本跟野生的一样。

    野鸡还跟人家解释呢:“你瞧瞧俺这么欢实,像有传染病的吗?”

    而大星则凑乎上去,从兜里掏出在澳门兑换的新台币,卷成筒状,往人家手里塞。可是你倒是瞧瞧啊,众目睽睽之下,人家敢收吗?

    不过周围看热闹的旅客倒是被它们给逗得前仰后合:这年头啥新鲜事都有,猩猩居然也学会了行贿。

    最后,跟何田田的家里打电话确认之后,把住址登记上,然后才放行。一不留神,大星吱溜一下就跑了,唐积德以为这家伙又犯了老毛病要潜逃呢,连忙拔脚便追,却见大星一溜烟跑到一个水果摊子跟前,嘴里噢噢着,朝着几只榴莲指指点点。台湾的水果是很有名的,因为环境保护的好,所以很少有污染。

    唐积德吸溜一下鼻子:“臭烘烘的,咱们不吃这个,买一串香蕉得了。”榴莲这东西,在宝岛俗称为金枕头,虽然被尊为水果之王,但是对于不喜欢它味道的人来说,基本上会敬而远之。但是更多人却喜欢它那种冰淇淋一般的质感和独特的回味。

    或许是因为桃花岛不产榴莲的缘故,或许是出于天性,大星对这东西却很是偏爱,抱起一个最大的,然后将一卷新台币递了过去。卖水果的老阿婆乐呵呵地给大星找钱:“小心点,这附近专门有个抢榴莲的强盗——”

    “一会你找个没人地方吃去!”唐积德揉揉鼻子,他对这种味道实在是不大感冒。

    大星撮撮嘴唇子,还真抱着榴莲往路边走去,那里栽种着一排排桫椤和棕榈。大星就在树荫下的一条石凳上坐了,把榴莲在石凳上敲了几下,便露出里面黄糯的果肉。野鸡大概也没吃过这东西,于是也飞过去,准备尝尝鲜。

    可是就在这时候,只听树上哗啦一声响,随即红光一闪,猛的蹿出来一个家伙,向着大星龇牙咧嘴,还发出轰隆隆的吼声,似乎在宣布这里是属于它的领地。

    “红毛怪!”野鸡大叫一声,连忙败退,它倒是很有自知之明,冲锋陷阵的事情是不会干的,呐喊助威才是它的长项。

    大星抓抓后脑勺,然后从石凳上面拿起一大片榴莲,向着红毛怪递过去。说起来,红毛怪跟它还是近亲,只不过肤色不同,大星是黑猩猩,对方则是红毛猩猩。

    那只红毛猩猩比大星可威猛多了,站在那都快赶上唐大头高了,只是身上棕红色的长毛都打绺了,模样有些落魄,远不像大星那般溜光水滑。

    估计是饿坏了,红毛猩猩伸出爪子,抢过榴莲,然后掉头就跑,很快就要窜进树林。

    “回来——”小虾米脆生生地吆喝起来,对于红毛猩猩这种温顺的动物,她很有信心将对方召唤回来。

    那只红毛猩猩回头瞧了瞧小虾米,那张很有喜感的面孔挤眉弄眼一番,似乎在犹豫着什么。

    “过来吧,跟大星一起吃。”小虾米朝它招招小手,可是那只红毛猩猩眼中却露出恐惧之色,掉过头去,嗖一下窜到树上,几个跳跃,身形就消失在树丛之中。

    噢噢——大星也在后面紧追上去。

    “等等俺——”野鸡也呼扇翅膀,消失在树林之中。

    唐积德使劲拍了一下脑门:“这两个家伙真不叫人省心啊,又没影喽——”

    好在这种事已经习以为常,大星和野鸡具有丰富的独立生存经验,所以也不用太过担心,唐积德只是奇了怪:这地方难道也有野生的红毛猩猩,不应该呀?

    小虾米也很纳闷,她的大召唤术居然失灵,这种情况可不多见。于是就找了卖水果的老阿婆询问了一番,这才得知,这只红毛猩猩是被人遗弃的,属于流浪猩猩。

    “我听过流浪猫流浪狗,还头一回听过流浪猩猩呢。“唐积德抓抓后脑勺,感觉有点不可思议。

    经过阿婆的解释,唐积德很快也就明白了。原来在前些年,宝岛刮起一股宠物风,尤其是小红毛猩猩,乖巧滑稽,性情温顺,那些家底比较殷实的人家都喜欢养红毛猩猩。曾经,从苏门答腊和婆罗洲走私出来的小红毛猩猩,大量流入宝岛。

    这也造成了红毛猩猩种群的迅速减少,因为红毛猩猩的种群,通常都是一只母猩猩带领几只小猩猩生活,雄性基本都离群索居,只有在发情期才会回来。而母猩猩对幼仔情深无比,以至于想要捕获小猩猩,就必须先猎杀母猩猩。这也正应了那句话: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

    虽然红毛猩猩小的时候比较可爱,可以像小猫小狗一样抱在怀里。但是长大之后就变成了大家伙,而且力气大,食量大,再加上它们生性好动,甚至会不知不觉造成一些破坏。所以,成年的红毛猩猩反倒是从宠物变成了负担和累赘。许多人家便不胜其烦,索性将它们遗弃。

    听完之后,唐积德一个劲咂嘴:“太不负责任了。”

    那位阿婆很是不屑地撇撇嘴:“不要说别人,你们那只黑猩猩逃跑了,你心里指不定多高兴呢,总算是把包袱甩掉了。”

    “我是那样的人吗!”唐积德急赤白脸地争辩道,“阿婆,你想想,有哪家的猩猩自个兜里装零花钱的?”

    那位阿婆认真想了想,然后点点头:“不错,看来是我错怪你了。来,请你吃榴莲,算是我给你赔礼。”

    唐积德捏着鼻子摇晃大脑袋:“算了,您告诉我们那只红毛猩猩喜欢在哪活动,我还着急找伙伴呢。”

    老阿婆咂咂嘴:“这两天有一伙动物收容所的人经常在这转悠,说是要抓那只红毛猩猩,免得伤人,小心别把你们那只黑猩猩也给抓走!”

    “抓走才好呢,也叫这两个不守规矩的家伙吃点苦头!”唐积德愤愤地嘟囔了一声,但是心里却也有点打鼓,连忙和小虾米兵分两路,在这附近搜寻起来。
第七十六章 猩猩集 中营
    红毛猩猩跑得快,只见它舒展四肢,从一棵树便荡到另外一棵树上,比大星还要灵活。一边跑,这家伙还一边啃几口榴莲,大星就是循着这股气味才没有追丢的。

    另外,野鸡在空中也的作用,嘴里咋咋呼呼的:“红毛怪在这呢——红毛怪在那呢——”给大星也指明了方向。

    等到吃完了半个榴莲,红毛猩猩也不跑了,在一棵泡桐树上停下来,龇牙咧嘴朝大星做鬼脸,还将身边的树枝树叶弄得哗哗直响,示意我很厉害,你少来惹我。

    “俺可不是吓大的!”野鸡同样也虚张声势地叫唤着。

    大星倒是比较安静,爪子比比划划的,可惜那只红毛猩猩不懂手语,无法交流,弄得大星也直挠头,最后从衣兜里面翻出来两块奶糖,朝着红毛猩猩扔过去。

    伸出爪子一抄,便将奶糖抓住,红毛猩猩显然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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