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倾心- 第1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倾心》PART1     
  我拖着疲累的身体回到家门口,掏出一大串钥匙,挑出其中的一把插进锁里。我畏惧了,不敢扭动手中的钥匙,呆在那里。                             
自序       
  写这样一篇纯爱情的小说,只因为广为流传的一句话——问世间情为何物。反复读它千百遍,发现一句话居然也是波澜壮阔,一个情字充满于天地间。或许人们更多的是在意识里去向往它,追求它,在生活中却总是忽略了它,遗忘了它。索性写下这样的文字,来记录一个时期感情上的所见所想。 
  我二十多岁。二十多岁的年纪如同女人的更年期一般,是一个让人感到尴尬的年纪。一方面,在年长的人眼里,你还是个孩子;另一方面,你已经不被当作孩子来对待,和所有人一样,要承受生活的压力,社会这个大环境里,不会因为年轻而对你有丝毫的照顾。带着这样的困惑,经历了激情和留下酸涩印记的年轻时代。曾看过太多为爱情所累的人,也有过太多的人告诉我,爱情是个善变的东西,早上它还是春风醉人,晚上就可能变成狂风骤雨。变与不变又有哪个可以说得清楚。在我看来,如果是真的爱过,无论经过多久的风雨流年,走过多远的坎坷行程,沉甸甸的爱必然会永存于心,有时浮起,有时尘封,但始终存在。人们脖子上的脑袋大可以比喻成一个酒坛子,坛子里面浸泡着记载生活的泛黄的老照片,时间越长,坛子里的东西就越耐人寻味。 
  每逢深夜,昏暗的灯光下,重新聚集起支离破碎的记忆,红颜几人清晰可见,片片往事历历在目。亡妻官容美、恋人遥遥、情人小娟、妓女段天北,她们犹如一双无比灵巧的手,不时弹拨主宰我情感的那根琴弦。无数次,写着写着自己已被深深感动,思绪纵横。 
  故事从苏果二十三岁认识当年的恋人姚遥说起。红尘中世事多变迁,因为一次偶然,苏果和姚遥最好的女友小娟成了情人。遥遥得知这一消息后远走他乡,并仓促地嫁给了那个一直对她处心积虑的男人,开始了伤心之旅。随后小娟也竟弃苏果而去,让正处在青春时期的苏果一度陷入人生秋凉。痛过,恨过,憔悴过,便开始了一段刻骨铭心的姐弟恋情。然而天妒红颜,幸福刚刚上演,新婚妻子死于车祸。岁月匆匆,爱情让人变得成熟和世故。在感情上经过重重叠叠的恩怨是非和悲欢喜嗔之后,蓦然回首,发现爱情已不再,激情随风散,剩下的只是淡淡的回忆,深深的痛,和无奈地活在人世间。 
  爱情泫似水滴,动静身不由己,也许滴落到汪洋大海,那样便可以得到永生;也许滴落在炽热的沙漠,转眼即成空。当爱情不经意间滴落的时候,无论结局是喜还是悲,都早已注定了心醉神迷的不离不弃,所以,小说最终取名《倾心》。         
1犹记当年兰舟上(1)       
  晚天长,秋水苍,山腰落日,雁背斜阳。 
  璧月词,朱唇唱。犹记当年兰舟上,洒洒风泪湿罗裳。 
  ——古曲·无名氏 
  夜已深。 
  我拖着疲累的身体回到家门口,掏出一大串钥匙,挑出其中的一把插进锁里。我畏惧了,不敢扭动手中的钥匙,呆在那里。 
  不要误会,我并不是做贼心虚,那的的确确是我的家,而不是别人的。我胆怯而不敢开门进去,因为那是我和已逝的妻子曾经的家。 
  每当我走进这所房子便会想起过去,房间里的每一样东西都凝刻着已逝女主人淡淡的温柔。幽幽柔情似乎早已变作了刺穿我心的利器,甚至角落里遗落的一根发丝,都能杀我于无形之间。弥久弥久,终于推开了房门。我多么祈盼能够看到她坐在沙发上等我,带着淡淡怨恨的眼神;或是等得困了,在床上恬恬地睡去,然后被我进门的声音惊醒,身着一袭睡衣来到我的面前,甚至来不及穿上拖鞋,眯着睡意的眼睛说上一句:“怎么才回来,累了吧?”多么暖人的场景,可是再也看不到了。房间里一片漆黑,随着开关发出清脆的声响,眼前顷刻亮如白昼。一切变得那么清晰,记忆也一下子变得那么清晰。无数记忆的碎片顷刻间化作条条缧绁,继而织成了一张看似多情却又无情的网。我像是被抛向高空,又自由坠下,正落于网中央。网越收越紧,我想要挣脱,却又无力抗拒。终于我放弃了挣扎,任由它把我捆绑挤压摧残似皮开肉绽。 
  我脱下外衣,扔进沙发,身体也陷在沙发里。沙发柔软,却感觉不到丝毫的舒服,两条腿先后蹬上了茶几。点燃一支烟,深吸一口,抬头看着天花板,吐出一支长长的烟柱,看着它渐渐散开。用另外的一只手去掏衬衫的口袋,从最底部掏出了一缕系成蝴蝶结的长发。那是死去的妻子的,完完整整的一个人,现在只留下这一绺长发。我把头发高举到眼前仔细端详,又闭上眼睛,把头发捂在胸口。我感觉到心脏在加速跳动,紧闭的眼睛已经不能阻止眼泪的汹涌,我终于忍不住失声哭了出来。 
  别看我表面平静,其实我早就孤独得疯了,我在心底呐喊:“他妈的!究竟谁还能让我再爱一回!” 
  根本就没有,根本就不可能再有,一颗赤红赤红的真心早已伴着妻子化作的香魂一缕,一同飘出了人寰之外。剩下的,不过是一个没有灵魂的空皮囊。佛经上说,人世间有七种苦,最苦的一种叫作爱别离。在我看来,一个人沉浸在过去的悲欢离合中,孤单且憔悴,又无法超脱那种境地,才是最苦的。 
  我不知道自己到了什么时候才可以解脱,不知道理智和回忆抗衡的日子还会不会有个尽头! 
  我是一个孤单的傻×(这个词我只用在自己身上),找不回过去的曾经! 
  我和很多人一样,幼儿时穿着开裆裤到处乱跑,从来不怕被人看到裤子里的小机机;童年时嘴里总是叼着棒棒糖,有时会很不讲卫生地从嘴里拿出来请小朋友分享;少年时经常在课堂上偷看漫画书,好像也暗恋过同桌的她。直到十八岁那年,我终于接到了一纸大学录取通知书。 
  大学生活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色彩斑斓。校园里的花是鲜艳的,草是绿油油的,楼房是整洁的,大树是苍翠挺拔的,我是颓废的。因为,我阴差阳错地学了我不喜欢的专业,而我偏偏又是个性很强的孩子,做不到让自己喜欢上我所学的专业。何止是不喜欢,随着时间的流逝,不喜欢逐步转变成了憎恨。憎恨却无法改变,这种局面让我十分郁闷和压抑,也导致了我的颓废和堕落。 
  在那个偌大的校园里,似乎我只需要两样东西:厕所和床。我总是不分白天和黑夜,只要稍有时间就躺在宿舍的简陋的床上。那张简易的床似乎是整个校园里面我最喜欢的地方。除此之外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每逢上课时,便是我完成上一次老师留的作业的时候。我总是看似刻苦地趴在课桌上不停地抄袭着别人写好的作业,几年下来,我竟然无一落下地抄袭过全班同学和一起上大课邻班所有同学的作业。 
  恋爱是所有大学里的必修课,都说上大学没有谈上几回恋爱就等于没上过大学,但是这门必修课似乎和我没什么缘分。回忆起来,不禁觉得自己笨得可爱,竟没有一个女孩子喜欢我。青涩年华,我对异性和性只是局限在从那种光盘里的了解。我并不好色,但是也会有兴趣。经常会有同学借来影碟机和光盘,于是我们将门反锁,齐刷刷盯着电视上的画面。随着光盘播放的进度,我会感觉到浑身一阵燥热难耐,血液迅速聚集在下体,像是要冲破内裤的束缚,蠢蠢欲试。 
  大学中的每天我都在期盼着毕业的到来,那种期盼像是婴儿在母亲肚子里面想要迫不及待地出来一样。因为对于我来说,大学结束将意味着重获新生。那年夏天,我终于从那个我并不怎么钟爱的大学母亲的肚子里降生了。我没有去参加毕业典礼,而是回到寝室。我把四年来的课本装进一个硕大的塑料口袋,收拾好之后便迅速离开学校,大步流星地来到学校附近一个大垃圾场。我站在距离垃圾堆六七米远的地方,面对前方一片狼藉的垃圾,将那装满书的大口袋双手抱于腹部,大喊了一声“操”,将大口袋抛向空中。我看着课本纷纷落下后,泪水打湿了双眼。我的泪水流经脸颊一滴滴地滴落在水泥地上,看着它们由一点慢慢扩大范围,然后迅速地消失在被太阳灼热的地面。在泪水中,我看到了自己白白浪费的四年宝贵青春,我为之感到悲伤和愤怒,我看到了在大学中花费的大把的钞票,我为之感到愧疚,因为其中凝聚了父母的汗水;我看到了四年来老师花费的心血还有所有人期待的眼神,我为之感到汗颜,因为我的确让他们太失望了。当我的泪水逐渐枯竭,眼神中也逐渐重新充盈了希望。我清楚地知道,大学结束对我来说是一个崭新的开始,那是生活的开始,也是爱情的开始。毕业后,我莫名其妙地走起了桃花运,而且来势之猛烈让我始料不及。为此,我既心怀欢喜又深感无奈恐惧。说欢喜是因为我逐渐发现自己变成了讨女人喜欢的那种人,而且感慨孤苦伶仃的日子终于一去不复返了;说恐惧是因为我比较向往那种长相厮守的爱情,不希望发生什么节外生枝的故事。后来我逐渐感觉到,那担心一点儿都不多余。         
1犹记当年兰舟上(2)       
  最初我喜欢上一个比我大两岁的女人,她也很喜欢我。也只是喜欢,她最终因为我囊中羞涩而放弃了。她对我郑重其事地说:“我不能作你的女朋友,将来也不能嫁给你。因为你比我小,你没有钱,我必须为我的将来考虑。”多么客观的理由,多么精明的决定。那天过后她就被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拐跑了,去过少奶奶式的生活,确切的词后来才开始流行,叫作“二奶”。为此我并没有感到异常伤心和留恋。我想人的价值观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