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成为夏洛特 安休》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傲慢与偏见)成为夏洛特 安休- 第4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的赞美,尽管那时候她并不在场,但有了卢卡斯先生的转述,这缺陷并不妨碍她女人天生想象力的发挥。
  
  贝内特太太当即哭诉着自己的神经,抱怨上次宾利先生回访的时候竟然没留他吃晚饭,连忙打发贝内特先生发出请帖,要请宾利先生来家吃饭。自然,为了炫耀自己的当家本领,她从卢卡斯家回来便在心里计划好了几道菜,尤其是特地琢磨了“面粉之花”这道菜(我知道这些事,是因为贝内特太太向珍妮弗打听的时候我就在旁边。珍妮弗是卢卡斯家的厨师,可惜贝内特太太并不知道昨晚那朵面粉花是我做的)。然而,宾利先生的回信又叫贝内特太太来我家哭诉了好久。
  
  “哦,你要知道,卢卡斯太太,他才刚来和特福德郡,还没有见过我家的简……我真怕他不会正儿八经地住在内瑟菲尔德……”
  原来,宾利先生第二天就要进城,因而无法当即接受他们的盛情邀请。贝内特太太表达了自己心中万分的惶恐,深怕宾利先生在内瑟菲尔德庄园的停留不过是蜻蜓点水,而他本人还是东飘西泊无定处。
  
  不过卢卡斯妈妈这时候就充分发挥了“被宾利先生夸奖过晚餐”的优势,告诉贝内特太太其实宾利先生在前天的晚宴上说过可能要去伦敦多拉些人来参加舞会。
  
  这下子,贝内特太太的忧虑被打消了几分,卢卡斯妈妈也觉得自己的地位显得不一般了些。两位妇人立刻合计了一下,觉得宾利先生此行,想必是要带回十二位女士和七位男士的。
  
  这个不知何处得来定论的消息立刻又如风般刮过了朗伯恩。小姐们听说这么多女士要来后,纷纷表达了自己的担忧。梅里顿的衣帽店顿时生意大好。
  
  但是到了舞会的头一天,传说中的女士的数量不知被谁砍掉了半打。这样说来,便是六位女士与七位男士,无论如何,多出的一位总能稍微缓解一下朗伯恩的舞会中原来女多男少的局面。小姐们这才放下一颗心。
  
  然而,等宾客真正走进舞厅的时候,朗伯恩几十只小姐的手指头一扳,发现总共的数目还不到预计中的女士的数目,才刚满一个手把。
  宾利先生,他的两个姐妹,他姐夫,还有一个青年。然而正是这个青年开始的时候让大家觉得其他六位男士没来也是值得原谅的,可惜这想法并未持续多久,因为很快大家发现这个达西先生尽管和宾利一样英俊,而且身材魁梧,眉清目秀,举止也十分有风度,然而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一张脸紧紧地绷在那里,似乎是告诉每一个在场的人他有多不愿意在朗伯恩的舞会上露脸。
  
  宾利先生认出了我(我想很大程度上应该是因为小麦的脓包问题),邀我跳第一支舞。
  虽然现在我的身体是夏洛特的,但是从我发现我蹩脚的英语后,我就知道原主人掌握的本领,我一个都没掌握。唯一让我自豪的或许是我还能说一句:我还是原来的我。
  
  然而自从穿越到夏洛特的身上后,因为说话不利索,我很长时间没有出现在朗伯恩的舞会上,并且其他的一切生活技能都必须重新修炼,没有什么闲工夫学习跳舞。虽然参加够几次舞会,只是凭借着我这副尊容,但凡看在卢卡斯爵士面子上邀我跳舞的男士,在我拒绝一次后都迫不及待地放弃了邀请。这就直接导致我到现在还没有跳过一支舞的局面。
  
  所以宾利先生的邀请,我是没勇气答应的,我很诚实地向他说明我不太会跳舞。毕竟我的协调能力太坏,大学的时候我选修体育舞蹈,最后的得分才77。只是宾利先生是个很有活力又不屈不挠的青年,眼睛明亮,话又说得极其诚恳,让我感觉拒绝他是一件不道德的事情。我只好答应了他。
  
  第一轮舞开始,第一步,我就踩上了他的鞋子。我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道歉。宾利先生也发现我说的是实话,连说着没关系,开始指导我跳舞。
  然而乡村舞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极其欢快,我跟不上节奏,有几次若不是宾利先生出手相救,便差点摔个狗吃屎。
  秉着最大的善意,为了不踩到宾利先生的鞋子,不让他发生什么意外,我时时刻刻注意脚下,终于在第一轮快结束的时候功德圆满崴到了脚。
  我唯一欣慰的就是喜欢跳舞的宾利先生没有崴到脚,不妨碍他享受这热闹的乡村舞会。
  
  我自觉地坐回冷板凳,抬起头的时候正发现宾利目瞪口呆地望着贝内特家的简。
  
  那种感觉,颇有老版还珠里箫剑和晴儿在红灯火里脉脉含情地对视的感觉。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我一直觉得简和宾利的结合是一个偶然,大约我从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
  我以为人的容貌如果有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那不是美若天仙就是丑到极致。简无疑是美丽的,很多男士一见她就对她倾心了。
  虽然大家都已经很能接受一种思想,那就是认为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但我仍是觉得,简不像伊利莎白,她的美貌和个性不是独特的,很可以复制。
  她能和宾利相遇相知,靠的大约是所谓的“不公平的”“自私的”爱情里的先来后到。
  
  恰好在正确的时刻遇上了。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第一个遇上的男银和预定的女银跑了= =

昨天实在太忙了,连续工作17小时= =所以没法更新,我会努力补上的。但是……

我决定鸟!看文不留言男银就再跑一个,再跑一个,再跑一个,再跑一个,……
【怨念画圈圈中。。。】

我很努力在写,但是没有收到回应真的很伤心的哦。




5

5、Chapter005 。。。 
 
 
  虽然多了一个外援赫斯托先生,但由于男士的数量实在是不多,跳了几轮后,伊利莎白因为没了男伴,就坐到了我的身边。她看着舞池里的宾利先生和简问我认为宾利先生怎么样。
  我在心里预先准备了几个词,此刻刚好用上,譬如相貌堂堂、待人和善,健壮活泼,末了再表明心迹:和简很配。
  两个漂亮的人呆在一起,总让看着的人觉得神清气爽些。
  贝内特太太此刻脸上笑开了一朵花,全不见宾利先生和我跳舞时的苦瓜脸。凭这一点就足以证明我的推断。
  
  正在这时,宾利突然从简的身边离开,走到了他那位像仙鹤立在鸡群里一般的年青朋友那里,两个人谈了一会儿,宾利先生眉飞色舞,还向着我和伊利莎白这边看过来,似乎是要给达西介绍舞伴,然而达西并不领情。
  
  他的一张脸还是像被吹饱了气的气球那样鼓着。不知为何,看着那张英俊的脸,我私心里产生了一种戳一戳的想法……恶灵退散!
  
  达西先生顺着宾利的目光看向伊利莎白,却要等到她也同样注意到他的目光时才收回视线。当然,分给我的“收视率”就是小指头那么点了。
  
  正是一曲舞曲终了,达西先生回答宾利的话便若有似无地钻进了我的耳朵里。
  
  “和她旁边的姑娘比起来,她还过得去,但还没有漂亮到打动我的心。眼下,我可没有兴致去抬举那些受到别人冷落的小姐。……”
  
  他的语气和脸色一样,冷淡到令人厌恶。
  
  这句评价伊利莎白的话,伊利莎白当然听见了。她生性活泼,遇见人家的挖苦自然不会自怨自艾好叫别人称心,反倒把这件事当做笑话一样,和我说起达西先生在舞会上的种种劣行。
  她后来还把这件事将给自己的其他亲友们听,以显得自己并不在意达西对她的评价,但是我却暗暗地叹了口气。
  
  伊莱扎毕竟还太年轻,她高调地表明自己的无所谓地态度只显得突兀,会让其他女人们背地里说风凉话。毕竟年轻的姑娘总是会在意青年们,尤其是这么一个很有话语权的达西的评价。
  
  这句评价伊利莎白的话非常有名,以至于我能够背诵出来。但我却真不相信因为地理位置的关系,我在这句话里竟也占据了一席之地。
  
  “她还过得去,但是还没有漂亮到能够打动我的心”被扩写了。
  但是什么叫“和她旁边的姑娘比起来,她还过得去”?我又不是周星星版《唐伯虎点秋香》里的石榴。
  
  只可惜这句话的主角还是伊利莎白,我只是个参照系,连发个牢骚的权利都没有——毕竟我一发牢骚就是不承认伊利莎白比我长得好,但事实又确实如此。
  
  达西说的是实话。但是他实在是不需要在之后还落井下石。
  
  听完他的话,宾利先生因为认识我,总不好意思任由他的朋友讽刺我,便抛弃了原来劝诱达西跳舞的初衷,改为为我说好话:“达西,我敢保证,你若是和卢卡斯小姐深交,一定会发现她是个可爱的姑娘……”
  
  “我倒是好奇,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但凡一个姑娘家长得不好看的,别人便会用‘可爱’来形容她,却从不考证‘可爱’一词的具体含义。倒是你,宾利,你来朗伯恩不过几天光景,我倒未曾想到你居然有时间和这里的小姐们‘深交’了。”
  
  固然达西又说了实话,但我……我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幸运的是旁观者清,我从第一曲舞时因为扭伤脚踝而坐在冷板凳上,除却有了正当的理由拒绝男伴们的邀请(其实也没有男伴邀请),正好能够纵观全场,由此发现了达西先生一个重要的弱点。
  
  既然他能够以外来客人的身份对我的外貌直言不讳,我觉得作为东家这边的人,找个机会讽刺讽刺他也是可以原谅的。
  
  当下我就花了几分钟的时间在心内打好了腹稿,又背了几遍以不至于忘记或是口吃。
  有足够的准备,有足够的自信,我曾在多个形式的面试和答辩中过关斩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