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天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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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天仙- 第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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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让领主大人惊喜的是这几天四野无人,卡夏总算放开了,让老流氓好好领略了一回什么才叫暗精灵女子的媚术。这简直跟半推半就的薇仙和菲历克斯是两个世界。在这纯洁的雪山上,老流氓出现得最多的表情就上因为快乐而扭曲了的脸孔。
  第六天,凌云开始泄气了。
  实在是太高了,第二天一直走到了傍晚时分,落日映得满山冰芒瑰丽,蔚成七彩,美丽是美丽了,抬头看看,山还是山,云还是云,别说龙窝,连跟龙毛都没看见。
  不过让他们惊奇的是,这座高不见顶的雪山上竟然还能看见人影。
  曲折冰川的山路中央,有一个批着雪白兽皮的高大身影在拖着一只死兽前行。这只倒霉的猎物也许刚死不久,热气腾腾的鲜血在地上凝结出一个个漂亮的血花。映着晚霞,映出一朵朵带着许暗红的光晕,就好像掉落在洁白地毯上的红宝石一般耀眼。猎物上面停着一只形状奇特的大鸟,正不住的回头朝这边看着。
  这个人拖着一只比凌云猎到的还要庞大的鹿状动物,一步一步的朝前走着。巨大的重量让他在雪地里留下了一行深深的脚印。凌云顺着脚印朝后看,竟然是从另一个山峰延伸过来。
  凌云和卡夏很好奇,在这除了雪还是雪的地方,会有生物能生存的下来吗?
  卡夏在这次旅行中,早在半山腰就歇菜了一次。虽然后来休息补充了体力,但仍然在稀薄的空气中吃够了苦头。虽然到后来精神越来越好,那也多半是拜凌云那件劣质的大皮袄所赐。
  领主大人将他的猎物剥了皮,做成毯子一样的东西裹在了卡夏身上。
  在这个冰天雪地的世界中,这个家伙却跟没事人似的,身上的兽皮衣服与起说是御寒用,倒不如说是遮羞用的,看他打了赤脚,光着膀子忙活的样子,稀薄的空气,和寒冷似乎根本就不存在。
  除了肩膀上抗着的猎物外,这个人手里还提着一把巨大的斧头——名副其实的巨大,这个大汉本来就非常高大,这柄巨大的车轮战斧竟然有他半个多人高。那巨大的鹿形猎物据凌云估计能有三百来斤重量,他自己就亲自拖过一头。至于那柄车轮大斧,如果不是空心铁皮的话,重量也应该超过两百斤。
  这大汉看上去也不会轻于两百斤。那么在这个空气稀薄的雪山上,他的身体就负担了七百斤的重量,凌云揉了揉眼睛,那行脚印绝对不假。
  “猛男天天有,今年特别多呀……”领主大人搂着娇小的卡夏匝吧匝吧舌头,“你认识吗?”
  凌云看傻了,卡夏更是早就看傻了。即使是兽人之中独眼巨人,也不太可能背负超过自己身体重量两倍的东西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翻山越岭吧……卡夏摇了摇头。
  妈的。要是老子的军队里有这样的猛人……领主大人把他跟食人魔拉坶对比了一下,得出了结论之后立刻口水流了一地。
  “这位先生,我是这一片土地的新任领主凌云,你叫什么名字?”凌云把卡夏拉到身后,很客气的朝这个猛男打了个招呼。
  这个猛男犹如没听见一般,自顾自的朝前走。
  领主的牌子没起到效果,引得卡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这位先生,能打断你一下吗?”看到凌云吃了憋,卡夏出言询问。她一点也不感到吃惊,在这样奇特的地方生存着的种族,肯定有自己独特的脾气。
  猛男依然没有听到。
  “可能是跟地穴人一样,是聋子。”领主大人有点恶毒的评论。
  这下这个人有反应了。他停下了前进的脚步转过身来,把手里的猎物和武器朝地下一扔,巨大的猎物和武器顿时在地上发出一阵沉闷的响声。那只站在猎物上的傻鸟双脚抓着猎物扑棱了半天才发现自己抓不起来,长鸣一声之后飞走了。
  他一回头,这是吓了凌云和卡夏一大跳。
  这个人,也许不该称为人……他脑袋上面张着浓密的毛发,甚至连眼睛和鼻子都被遮盖住了。夹杂着雪花的寒风将他一根根头发冻的丝丝上翘,犹如发怒的刺猬一般。这个人浑身上下只要有裸露的地方,基本上全被这种浓密的汗毛全部挤满了。
  最让人感到心寒的是,他的眼睛犹如鲜血一般,除了蓝色的瞳孔之外,其他地方都是鲜红鲜红的。
  “啊!”卡夏被这个忽然回有犹如鬼一般的东西吓了一大跳。
  “靠!”领主大人也被吓了一大跳,这也太丑了吧。
  “对于外来的客人,我们维京人是以礼相待。”猛男看着这两个表情有点奇特的人开口了。“但这不表示可以随意侮辱我们。”
  “维京人?”卡夏楞了半天,忽然倒抽了一口凉气惊叫道:“你们是维京人?”
  这个大汉看着两个傻不楞登看着他的人,点了点头。从怀里掏出一些坚果一样的东西递了上去,做了个示范,两手一磕,一用力,果子裂开了。一股香甜的味道立刻弥漫在了空气中。
  “捡到宝了捡到宝了。”领主大人接过猛男手里的坚果,张着一张的嘴傻笑。
  4…11星翰之王 六十八 猛男阿里
  流氓眉开眼笑,卡夏一脸惊讶。老流氓想的是怎么把维京人拐骗到自己创业的队伍里,卡夏想破脑袋也没想通为什么维京人会出现在这里。
  整个大陆上的人都知道,战场上最标准的杀戮机器是狂战士。整个大陆都知道,狂战士之中最出色的是维京人——他们拥有天生冷静狂化的血脉,而且狂化程度极其之高。一百个维京战士之中就有一半以上的人可以完全狂化,进入豁免所有负面状态的境界,并且在力量、精神以及肉体强悍程度直接飞跃到巅峰状态。他们不畏疼痛,力大无穷且理智清醒,要想打败维京狂战士,除非直接砍下他们的头。
  并且作为狂战士的始祖,他们天生就拥有自疗、冷静的天赋技能。他们可以以惊人的速度自我治疗,并且在狂化之后不会出现任何不适应的状态。
  可以这么说,维京人天生就是战场上的恶梦,任何敌人对于提着半人多高的车轮大斧的狂暴维京战士来说,除了被拍扁和劈半之外,没有第三个选择。
  在一万三千年前的横断峡谷大战之中,维京人犹如从空气中冒出来的一般,忽然从天而降。领主大人在旅途之中从历史课本上得知,那次大规模的会战维京狂战士以一万人屠杀了企图通过深渊地穴朝大陆输送魔族士兵的恶魔军队将近三十万!维京一族的传奇传奇人物道格拉斯更是以强悍的个人战斗力将魔族四大天王之一斩于横断峡谷之中。
  可自从那一役之后,维京人越好像人间蒸发了一般,消失在这个大陆上了,再也找不到了。没人知道他们是怎么消失的,也没人知道他们消失到什么地方去了。就好像他们忽然出现一般,忽然又消失了。
  唯一还留在人们视线之中的,是被称为“狂战士之神”的道格拉斯的雕像,以及篆刻在雕像上的培养狂战士的方法。维京人留下了培养狂战士的方法,慷慨的向所有种族传授这种惊人的技能。
  慢慢的,人们记住了狂战士,却忘记了维京人。若是领主大人在一个月之前,肯定会奚落这个满身是毛的猛男为原始人,可他正好刚刚恶补了历史课,离文盲已经有了一段距离。
  现在别说这个维京人满身是毛,就是浑身大便,领主大人估计也会上去热情拥抱。
  “维京人!你真的是维京人?”凌云搓着手,嘿嘿傻笑的围着这个猛男转圈,猛男的视线就跟着领主大人转圈,两个人你看我,我跟你的转来转去,到后面几乎晕菜。
  “凌云!”卡夏看两个男人犹如魔怔一般,有点嗔怪地白了他一眼,“你老围着人家转什么?”
  “我激动。嘿嘿。”凌云停下来抓了抓脑袋,盯着这个猛男看了半天,伸出一只手去:“你好!很高兴认识你,你们是伟大的种族,请接受我的致意!”
  “你也好,很高兴认识你。”猛男也点了点头。“我叫太森。”
  一只毛茸茸的大手直接握了上去,太森的手极其坚硬有力,两个人刚一握上就开始了较劲,这是最典型的男人互相问候方式。开始太森还面色轻松,一只手随意的吊在腰间摇晃,他很自信这个男人不用了三两下就得被自己握得叫娘。
  可想像与现实的差距还是挺大。这个男人不但没叫娘,太森先已经憋得满脸通红了——还好他一头狂野造型的长发遮挡了一下他的脸色。
  这个男人力气实在太大了!太森憋足了劲,全身都才颤抖,可就是奈何不了凌云。抛开时灵时不灵的仙诀来说,凌云的蛮力已经是少有人敌了。即使是以破坏力著称的维京人也奈何不了他。
  “咋样,我们算认识了吧?”领主大人依然笑嘻嘻的看着眼前的猛男。
  “嗷!”
  猛男忽然发出一声划破云霄的长嚎,带着金戈铁马的肃杀之气立刻弥漫了开来,夹杂着琅玛雪峰上的寒风,吹得卡夏簌簌发抖。
  太森本来鲜红的双眼变得犹如鲜血一般刺眼,闪动着异样的光芒。全身上下的肌肉随着一声狂嚎之后开始不断的膨胀,将兽皮衣撑的几乎要裂开。本来就巨大的身形变的更为巨大——远远看去,凌云和太森就犹如一个小孩和一个大力士一般。
  维京人的狂化!
  凌云这时笑容也收敛了,狂化之后的太森力量显著提高了十多倍,竟然将他的手捏得微微发麻。这种力量要是按照食人魔的等级来算的话,估计得有几十个拉坶才能和他有得一拼。
  “停停停!”凌云急忙喊停,在这么握下去,太森早晚得把自己的手给握废了。“我输了,我输了成不?”
  太森听这话好像愣了一愣,凌云霎时间就感觉到手上的力量减轻了不少。随着力量的减轻,太森过度雄伟膨胀的肌肉也慢慢恢复了原形,眼睛变成了深红色,不再是那种慑人的血红。
  “就握个手你说你还认真起来了。”凌云抖了抖自己发麻的手,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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