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 春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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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 春色]- 第39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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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刚瞅了瞅她,说道:「兰花啊,你在农村待够了没有?」
  兰花说道,丨「你指的是现在吗?咱们这次来吗?」
  成刚说:「是啊。」
  兰花诚实地回答,说道:「早就待够了。要不是妈让我多陪陪她,我早就跟你一起回城里了。那里才是咱们的老窝啊。这里是我出生地,那里才是我飞翔地。这个农村我一点都不喜欢。我从小就想要飞出去,到了城市之后,越发觉得这种想法太对了。城市才值得人们留恋和热爱呢。我对农村总是爱不起来。相比之下,城市是现代大都市,而农村好像还停留在旧社会呢。」
  成刚一笑,说道:「你的话太夸张了。不过既然你这么不想待的话。过几天,兰月的调令下来了,咱们跟她一起走。以后咱们尽量少回来就是了。」
  兰花问道:「咱们都走了,那我妈怎么办呢?」
  成刚说道:「她自然在这里陪兰雪。等到兰雪也转到城市上学后,她也就跟过去了。那时候,一家人又可以团圆了。」
  兰花听了欢喜,说道:「好啊。这样最好不过了。那时候我们兰家搬到城市,可都是城市人。到时候,兰强再在城里娶一个城市老婆,在那里买房子安家,那我们在老乡面前可有面子了。」
  成刚笑道:「那面子大得跟锅盖似的。」
  他心里尽量将风雨荷以及和她有关的事赶走,以免自己又会扯动伤口。他心想:男人为什么都如此贪婪呢?我已经得到她了,有过两回的亲热就已经够了。我为什么还要渴望得到她的一生呢?太过分了。再说,她是一匹野马,性子太野、太强,自己根本没法驾驭她。还是放手吧,让她自由飞翔吧!
  兰花抚摸着成刚的头发,说道:「刚哥,咱们都走了,兰雪一定会生气、会不满。咱们可得将她转过去,不然的话,她会发脾气的,以为咱们不管她了。她年纪虽小,可是事事都喜欢抢先。咱们回去以后,可别忘了她呀。」
  成刚一笑,说道:「就算我忘了,你这个当姐姐的也不会忘了。」
  兰花说道:「那咱们尽量早点行动吧。我太想咱们的家了,我经常梦见那里。那里的街道、那里的车流、那里的楼群,我好像伸手都能摸到似的。我在这里待了这些天,感觉城市里那些原来可恶的地方都变得可爱了。」
  成刚笑道:「看来咱们应该换过来。我变成农村人,你变成城市人。」
  兰花娇笑道:「这样也不好。」
  成刚问道:「有什么不好的呢?」
  兰花回答道:「你想,那时候我是城市里的大小姐,你是一个乡下人,我怎么会看上你,又嫁给你呢?」
  说着,略略娇笑起来,连放在成刚头上的手都颤起来。成刚受其影响,也露出了开心的笑容。他知道自己就要离开农村了,而且以后会极少回来。
  吃中饭的时候,大家围在一桌上,三个美女加一个成刚。成刚有人相伴,心情好多了。只要不想风雨荷的事,他的心情都会挺好的。他收敛心思,想退回省城认真在事业上了。
  桌上,兰花告诉风淑萍,说他们夫妻就要离开农村回家了。风淑萍一愣,连兰月都停下筷子听了。她们似乎有点不解,在这里好好的,为什么要突然离去呢?
  成刚解释说,「我公司给我的假期也差不多了,该走了。还有,我父亲这阵子的病情也不是很稳定,我想到他跟前尽点孝心。我回去之后,会尽快把兰雪也转到城里上学的。那时候婶子也一起跟来,好跟兰强会合。」
  一提兰强,风淑萍脸上有了笑意,说道:「我一直不想离开农村,不想离开生活了半辈子的村子。可是我的孩子们都不在身边,我也只好跟过去了。到时候只要别觉得我烦人就行了。」
  兰花笑道:「怎么会呢?妈,我们不但不觉得你烦人,反而觉得你挺可爱呢。」
  风淑萍笑骂道:「你又在扯淡了。妈妈都多大年纪了,又不是小孩子,当不起『可爱』两个字了。」
  兰花说道:「妈,你总是说你老,你才多大岁数啊?就你这么年纪,在我们省城那是年轻人。你到了城里好好打扮之后,换上漂亮服装,梳个合适头型,再学会城市人的语言、风度,这么说吧,那可不得了。你要是去征婚去啊,管保能找到一个三十岁的帅哥。」
  风淑萍笑了直笑,骂道:「兰花,你又不说人话了。你妈我早就说过不想再找男人,我这一个人过不是挺好吗?再说,就算是找吧,我也不能找那么年轻的孩子啊。那点年纪,快赶上我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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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花接话说:「妈,你要是找到那么个小伙子,领回咱们村子,一定会让人羡慕得直淌口水。」
  风淑萍摇头道:「我看不是吧。要是领那么个小毛头回来,人家会骂我老不正经呢。」
  兰花坚决表示:「没那事。现在人们的观念都更新了,思想都进步了。大的找小的,城市很流行的,那叫姐弟恋。妈,你到了城市之后,是很有前途的。不信的话,咱们走着瞧。」
  风淑萍摸摸自己的脸,叹气说:「我这张脸就是土气。到了那城市,也会被人笑掉大牙吧?」
  兰花笑道:「一切有我们呢。只要我们帮你,你一定会变得比城市人还像城市人。」
  成刚见兰月半天不说话,只是平静的听着,慢慢吃东西,像是有心事。
  成刚便问道:「兰月,你想说什么就说吧。」
  兰月放下筷子,慢慢地说:「也不知道我的调令什么时候能下来。大家都去了城市,这是好事,希望我的事也能顺利办成。」
  成刚含情地瞅着她,说道:「兰月,你不用担心,你的事已经办成了,只是这调令来得慢些。如果调令来时我们已经走了。你就拿着调令坐车去省城,找我们去。我们会帮你安排好一切的,会教你在城市里工作得更好,做出更好的成绩,尽快地实现你的人生价值。」
  兰花也说:「是啊,大姐。咱们都是自己人,能帮忙的事没有不尽力的。」
  她的话让兰月感到温暖,感到亲切,同时也感到羞愧。那个「自己人」三个字大有含意似的。
  她见成刚夫妻要走了,心里没来由的也急起来,仿佛他们走了,自己就会被抛弃了似的。实际上,她也知道,成刚对自己爱得那么@、那么痴情,绝对不会抛下自己不管。
  即使跟自己的老婆闹翻了,他都会保护她、照顾她、爱护她,不让她受一点委屈。
  有时想想,有这样的情人也是一种福气。虽然没有名分,一个女人想得到的爱情、呵护,她已经得到了。有些女人活一辈子都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东西,她们是可怜的。
  这顿饭已经宣布成刚夫妻即将离开,风淑萍想到了离别后的日子,心里有点不好受。兰花看出来了,就耐心地安慰她,说些开导的话。但风淑萍的情绪还是没有恢复平常的样子。而兰月要上班,她换好衣服,跟大家打了招呼之后,便出了门。
  成刚想到这次离开不同以往,心里感到一阵空虚。对着兰月的背影,默默的叹气。他心想:要是长期见不到她,我会想她想疯的。同样,她也需要我,也离不开我啊,可这种分别不可避免。幸好用不了多久,一家人就会团圆。那时候,兰家就是城市人了,就会在省城看春夏秋冬了。那是兰家人的骄傲啊!
  一连几天,成刚都没有离开村子。他想立刻回到省城,干自己想干的事。他觉得在农村已经待够了。他们之所以没有马上走,是因为想等兰月的调令下来。可是心急如焚地盼了几天都没有到。他本想打电话问问,可是又想到父亲一天到晚够忙的,不要再添乱子了。于是,再冷静下来接着等,他实在不愿意把亲爱的情人丢在这里。
  这几天兰花在收拾东西。她将他们要拿的东西都二收拾好,装进包里。就等着成刚一声令下,他们便可一起出发。而风淑萍是不安的,她的表情告诉他们她不希望两人离开。可是她又怎么能挡住呢。她已经因为自己的原因留了兰花好久了,已经不能再留了。她的眉宇间经常流露着清愁。兰花知道母亲的心思,多次安慰。虽然她嘴上说没关系,但其实心里很介意。
  兰花的脸上时常带着喜悦,要回久别的家了,她怎么能不高兴呢?再想想城市的诸多好处,她的心都要飞起来。她不时摸摸自己的肚子,心想:我是个农村人,土得掉渣,但我的孩子就不同了,他会降生在省城,成为一个标准的城市人,跟他的父亲一样,长大后是个帅哥。
  而兰月呢,照常上班,看上去平平静静,但成刚看得出,她心里也很焦急。她跟成刚说过让他们先走,但成刚不忍心,说什么都要等着她,时间就这么拖下来。兰月也愿意快点走,跟他们一起进省城。毕竟那里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对她的前途非常有利。可是那烦人的调令就是不来。
  没办法,等吧,等吧,总会来的。
  这一天的下午,成刚正在屋子里静坐,而风淑萍跟兰花都收拾着院子。风淑萍拿着扫帚在扫地,而兰花在旁边收拾院子里的砖头和柴火。成刚望着她们劳动的身影,再看看窗外那些低矮的平房,觉得自己也要变成农村人了。
  他的心里乱乱的,一会儿想到兰月调令的事,一会儿想到回省城的事,一会儿思想的柔丝又缠上风雨荷的影子。人活在世上,烦心的事就是多,除非死掉,要不然的话,没个完啊!
  这时候,他看见门外停下一辆红色轿车,这使他一愣神。因为在这个偏僻的小村子开来这么一辆高档货,简直就是鲸鱼游进了小河沟一样的稀奇。车门一开,下来一个女人。那女人穿着高筒皮靴、黑色的长衣,耳朵上耳环直闪金光。再看脸,非常漂亮,也非常成熟,非常高贵。这样的人物是村里看不见的。大概因为这个原因,轿车的前后很快涌现了围观的村民。他们都一脸的惊奇和疑惑。
  成刚霍地站了起来,因为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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