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古埃及 作者:飞鸟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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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古埃及 作者:飞鸟认得- 第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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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穿出黑夜之门
  起身渴望饮下你的光芒
  你是今天和昨天
  你是明天!
  向你致敬,噢,瑞神,你将生命从沉睡中唤醒
  你升起来了!你普照四方!你光辉的容貌显现了!
  几百万年已经过去,我们无法数出它们
  几百万年将要来到,你在时间里永生!
  用过晚餐,莘夕走到尼罗河边,她听见不远传来的优美歌声。天已经黑漆漆的了,星星映满了天,尼罗河流动的声音像应和着歌调一样,很好听,莘夕发起呆来。
  “这是古埃及就有的歌谣,好听吗?亲爱的。”博士走过来,亲昵的唤她。
  “很美,像是古老天空传来的叹息。博士,我不知道我留下来是不是——”
  “嘿,夕,我敢打赌,留下来绝对是正确的决定,”跟过来的柯林斩钉截铁的说。
  “博士,说说吧,我们到底要去找什么?”莘夕笑了笑,转移了话题。
  “恩,是一具木乃伊。”
  “天啊,看来我们要找的是个大家伙。”柯林嚷到。
  “放轻松点,年轻人,我们要找的是一具——猫咪木乃伊。”博士故意顿了顿。
  “什么!呵呵,真是有意思,那个——我是说那只可爱的猫咪一定大有来头吧,博士!”他自得其乐的调侃起来。
  “哦,是的,亲爱的。玻璃睡莲,还有猫咪,都是献给爱西丝的,不过——谁知道呢,也许是另一个他心爱的女人呢?”
  “谁,他是谁?”莘夕忍不住插嘴问到。
  “拉美西斯一世,古埃及十九王朝的第一个法老。没有皇室血统,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从将军爬上法老的位子。这两样东西据说都是他送给他心爱妻子的礼物,爱西丝,也就是十九王朝的第一个皇后,很不错的男人,是吧?”
  “我说那个什么爱西丝是个美人儿吗?”柯林很感兴趣。
  “不知道,历史上关于他们的记载很少,你知道拉美西斯只做了一年多的法老就突然去世了,至于爱西丝嘛,她有高贵的血统,是大祭司的女儿,估计是个类似埃及艳后的女人,冷艳,强势——不过历史不一定都是对的,这都是后来人的记载,事实是怎么样的,我们是不得而见的。”
  “哈哈,或许我们回到古埃及看看就一目了然了。博士,你不是很热爱图特卡蒙吗,听说那个少年王十八岁就被害了,呵呵,真是可怜的家伙,有人说他是被人——”
  “好了,亲爱的,要知道对于图特卡蒙你说的永远都不会比我知道的多。”对于科林的口没遮拦,博士显然有些生气了。
  “呃,考古可以知道些什么?像是木乃伊,你们可以查明木乃伊的身份吗?”莘夕出来缓和气氛了。
  “噢,当然,我们甚至可以知道一具木乃伊到底是来自何方,”
  “噢,比如说呢?夫人。”柯林没看见博士刚才的表情,还在继续。
  “比如——我知道我们要找的那具猫咪木乃伊,那只三千年前的小猫是来自土耳其境内凡湖的凡猫,这也说明当时古埃及和西台帝国的来往相当频繁。”凯洛以一个上等人特有的谦虚很有气势的回答到。“COOL!”柯林终于反应过来自己说图特卡蒙时冒犯到她,于是夸张的赞叹。
  “亲爱的,你喜欢考古吗?”博士很满意柯林的回话,她看见莘夕一直在发呆,转身问到。
  “我?不知道,博士,我对考古不了解。
  “好姑娘,其实很简单。我们找那些深埋千年的东西,找到的时候会有很多泥,你得先去掉,然后再用刷子小心的使它显出原形,轮廓清晰,这时候你就可以拍照,做记录了,再整理一些重要的数据,碑文字眼。其实很简单,特别是当你在埃及而你懂得古埃及的象形文字时。”
  “夕,就像侦探一样。他们的工作非常类似,像检验证据、重建当事人的行为,揣摩他们的心理,并且将一连串的事件找出合理的因果解释。”
  “看来你很清楚我们这一样呢,先生!”博士有些惊讶于这个混小子的话茬。
  “博士,你知道大部分我认识的考古学家都喜欢侦探小说,呵呵。”他有些得意的笑起来。“嘿,你怎么啦,夕?”他看见莘夕又在出神。
  “不知道,我觉得他们唱的歌谣很熟悉。”
  “你会唱吗?他们唱的什么,亲爱的,请原谅,我可没听出来。”
  “不知道,我只是觉得旋律很熟悉,呵呵。”莘夕觉得自己有些过于敏感了。
  “好了,孩子们,风已经吹够,该回去睡觉了,明天我们还要赶会儿路的。”
  “遵命,夫人。”柯林一本正经的说。他躬身致敬,弄得莘夕和凯洛都笑了。
  ‘‘‘‘‘‘
  他们找到贝都因人的时候,他们正在给自己的队伍加水,这群族人在沙漠中总是能靠着他们敏锐的直觉找到不断改变的地下水源。
  “哦,你们想要啊,没问题,只要有个好价钱,你知道,其实我们拿来也没有什么用,只是上回无意间——到手的东西。”他们的老族长豪爽的说。
  “没问题,可以让我们先看看吗,钱不是问题。”
  “你真好,夫人。喂,你去把东西拿过来。”
  “呵呵,夕,他们的祖先在古埃及跟法老打交道,快看,我们在看一群多么高贵的——”柯林小声的对莘夕开玩笑,谁知道那位老人家的耳朵很尖,猎人总是这样的。“先生,相信我,”老族长一边接过旁边人手里的猫咪木乃伊,一边回敬到:“它的身份一定比现在我们在场的人都高贵得多——这可是法老的猫!”
  古埃及人十分崇拜猫这种动物,他们信仰太阳神阿蒙瑞,而猫的眼睛因为在晚上会闪闪发光,于是他们认为猫眼可以吸收太阳的力量。在古埃及有许多猫咪在死后主人都会把它做成木乃伊,当然还有一些是专门用来祭祀用的猫神,有时候它们会被人活活做成木乃伊,这很残忍但是只要你一想到他们连活人都可以做成木乃伊就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了。
  “很好,我们要的就是它,”博士满意的说。这就像蜡像一样的栩栩如生,雪白的小猫耳朵和尾部呈紅色,触感就像丝缎一样的光滑绒毛,楔形的脑袋,小耳朵,椭圆形的大眼睛。
  “亲爱的,要来摸摸它吗?多可爱的小东西啊!我们三千年前高贵的凡湖小猫咪。”博士像抱婴儿一样捧着它,“怎么样?”
  “真是个漂亮的小家伙!夕,你觉得呢?”柯林觉得莘夕有些不对劲。
  “恩,很乖的猫咪。”莘夕附和着,她的眼睛有点湿润,老天!我是怎么了,为什么看见它会想哭呢!莘夕喃喃自语着,用微微颤动的手触摸着那具眼神呆滞的小猫。“博士,我们还要找什么——我是说接下来,”她觉得自己不敢多看一眼那迷离的猫眼,它的瞳孔睁得很大让莘夕觉得心里难受,她慌忙移开眼睛,微笑着抬头看博士。
  “哦,亲爱的,还有一样,一样就解决一切问题了。”博士带着幸福的笑,迎着沙漠中烫人的气流望着远处的那片小绿洲。

  12话。 爱琴在那里

  *爱琴在那里?呵呵,不会吧,我们的女神居然会不知道,你可是先知啊!
  莘夕看见那只小凡猫的时候,它正优雅的舔着自己前爪的毛。当它摆弄着小爪子胡乱揉着给自己“洗脸”时,莘夕已经忍不住冲上前去一把将它抱起来。这种感觉像什么呢,莘夕激动的看着这个可爱死了的小东西,它正用无辜疑惑的大眼睛盯着莘夕,一时弄得莘夕失去方向,都不知道该抱着它往那里走了。跟爱情一样的激动人心,真的是太乖了!拉姆塞斯乐呵呵的在一边看着,这下有她忙了。“不无聊了吧,好好呆着不准再——”“好了好了,长官。”莘夕现在眼里只有猫咪了。
  ‘‘‘‘‘‘
  “修斯,把猫送去给那个女人了吗?”老人慢腾腾的问。
  “那个女人不在,好像是自己跑出去玩了,父亲。”
  “哦?那拉姆塞斯的反应怎么样?”
  “很着急,我去的时候他正准备带人出去找她。”
  “哦,”老人带着满意的诡异微笑,“很好,那就好。我们总要找到敌人的软肋才好作战,是吧,那么,那个女人算拉姆塞斯的软肋吗,孩子?”
  “我想是这样,父亲。”
  ‘‘‘‘‘‘
  莘夕本来是很喜欢去烦拉姆塞斯的,因为她看见拉姆塞斯难得的一旦被弄生气就很有成就感,可是现在有猫咪烦她一天下来她也就没有什么闲工夫去烦别人了。拉姆塞斯确实很忙,一天基本上都看不到人,莘夕不知道他在忙什么,她也不想知道,若是知道了她怕自己忍不住又要去掺和一脚才痛快。现在,她只对猫咪吃得好不好,睡得舒服不舒服有兴趣,莘夕觉得自己被弄得简直有点母性大发了,这是晴空万里的一天,她忙活了一下午决定让拉姆塞斯见证一下自己做吃的手艺。
  “拉姆塞斯!拉姆塞斯!”莘夕兴冲冲的跑过来,她听见拉姆塞斯回来了。
  “怎么了,大小姐,我可是忙了好半天啊,你又来——”
  “不是,不是,你尝尝这个。”莘夕殷情的把菲提尔 (Fiteer),一种类似披萨的食物端到拉姆塞斯面前。这是一种很常见的埃及小吃,有甜咸两种口味,甜的菲提尔有葡萄干、核果和砂糖,咸的则有奶酪、橄榄、碎肉和蛋,而莘夕以为越多越好,一股脑的全放上了。
  “这是什么呀!”拉姆塞斯尝了一口就开始苦着脸叫起来。
  “不好吃,是吧?”莘夕郁闷了,“难怪拉姆都不吃,真是过分。”正说着,那只挑剔的小猫转悠进来,它轻松一跃就跳到床上和拉姆塞斯亲热起来。
  “什么猫啊,哎,可是我养的你!”莘夕忍不住抗议了,这太让人悲愤了,因为,从第一天开始拉姆塞斯就比较受它的喜欢。也许是我对它太好了?莘夕想到这几天自己老是跟在它后面转,不是抓它尾巴玩就是挤人家的猫脸,恩,猫咪都不喜欢太黏它的主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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